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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赫美: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本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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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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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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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赫美集团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赫美商业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上海欧蓝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臻乔时装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
深圳彩虹深圳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盈彩拓展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珠海彩虹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
赫美贸易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
欧祺亚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
赫美艺术设计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赫美珠宝制造深圳赫美珠宝制造有限公司
赫美旅业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
赫美卓扬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浩宁达实业、广东浩宁达(银骏科技)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银骏科技有限公司")
赫美智科、赫美智慧科技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赫美小贷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联金所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浩美资产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浩美杭州浩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赫美万宏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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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克拉美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汉桥机器厂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天鸿伟业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袤投资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
首赫投资、北京首赫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首赫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璟、华璟商贸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
中锦熠达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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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赫美股票代码00235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赫美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Hemei Group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磊(代)田希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7555980755-26755598
传真0755-26755598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wanglei@hemei.cntianxi@hemei.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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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5,647,723.40189,061,022.59-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5,866,908.12-91,609,219.38-3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5,007,478.82-298,986,339.9068.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73,088.683,132,495.6512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85-0.1736-37.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85-0.1736-37.3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63,051,319.881,131,023,675.20-4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92,189,060.86-2,266,322,152.74-5.5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4,337,039.86主要为欧祺亚股权被拍卖后产生的投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4,960.37
债务重组损益893,7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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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60,731.2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15,474.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85,790.15主要为计提的大额诉讼赔偿及违约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36,848.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554,662.82
合计-30,859,429.3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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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主要业务为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商品的零售,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MCM、FULAR、MSGM、ASPINAL OF LONDON等,也包含公司自有品牌集合店OBLU;公司拥有终端实体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大量的VIP客户,为全渠道营销、大数据采集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担保和支持。通过掌握和利用精准用户信息,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偏好量身提供个性化的客户体验和服务;同时,伴随着持续运营而积累的用户,深度挖掘市场对品牌文化价值的认可度,扎实市场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抓住高端商品消费回流的机会,吸引更多粘性客户。公司基于与国际品牌商建立的长期而稳定代理合作关系,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增加客户触点,激发客户购物意愿,提升线上渠道销售占比,并持续调整完善全渠道业态布局,进行数字化转型变革;深耕行业,提高自身竞争优势,丰富品牌折扣店的品种及品类,强化供应链建设,同时加强库存处理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采取各项内部措施并积极推进各项合作机会,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旧受资金紧张影响,业务运营仅能通过存量资金进行,导致业务规模持续缩小,营业收入逐步降低。公司商业板块逆境成长,表现出强劲韧性,在公司资金受限和疫情双重夹击的情况下,保持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平稳,盈利能力逐步修复,公司品牌代理业务和集合店业务经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商业板块业务经营情况明显改善且持续向好,既得益于国内高端品牌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也充分展示了公司商业板块强大的运营能力和丰富的渠道资源、优秀的团队管理优势。公司将积极配合推进司法重整,解决债务问题,引入具有实力的产业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加强产业资源整合,深耕主营业务并维持其稳定健康发展,紧抓行业发展时机,加强与免税渠道业务合作,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改善财务状况,完善合规治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2021年上半年,面对外部风险挑战和国内经济恢复压力,全国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稳中提质运行态势,展现了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旺盛活力。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接触型聚集型消费增加,居民消费稳定恢复。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实际增长17.4%,商品和服务消费恢复向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3.0%,比2019年同期增长9%,两年平均增长4.4%。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80.9%,消费升级态势持续。

在技术进步与疫情影响下,零售业务持续向线上转移,直播带货、社区团购、仓储会员店受到行业重视。在数字化技术和全渠道场景的驱动下,线下零售行业加速打通线上渠道,线上企业纷纷布局线下门店,寻找流量出口,“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发展,新零售业态打破传统零售边界,重塑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目前有专卖店和奥莱店两种经营业态,主要从事国际高端品牌商品的零售。根据麦肯锡调研显示,奢侈品线下渠道主要包括高级购物中心、品牌门店以及奥特莱斯折扣店等,随着奢侈品消费群体年轻化,90后及Z世代消费群体渠道选择多样化。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在出境旅游受阻和离岛免税新政推动下,国内免税渠道成为奢侈品行业销售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公司根据行业趋势,将积极布局新方向,创新合作模式,开拓渠道,利用公司的品牌资源,运营管理经验、资源整合优势,助推更多国际品牌落地免税店,加强公司的品牌运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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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统一进货、集中采购的采购运作模式。采购部门遴选优质的高端消费品的供应商,并以年度为单位对供应商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同时调整、更新供应商名册,实现采购动态管理。采购部门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年度、季度及月度商品采购计划。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库存定量管理标准告知采购部门产品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周转率、库存情况等,制定订货计划,以实施品类优化措施,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2、公司销售模式

(1)公司通过整合子公司在高端消费品行业的资源,已经建立起广泛的线下门店销售渠道。公司通过自营+联营的经营模式进行商品销售;其中,自营模式为公司与商场等主体签订租赁协议,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形式开设门店;联营模式为公司与商场等主体签订联营合同,由联营方提供场地和收款服务,公司提供产品和销售管理,联营对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零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应得费用。

(2)公司目前已形成专卖店和奥莱店的经营业态,店铺类型分为长期店铺及临时特卖店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45家。

3、本报告期内门店的经营情况

(1)报告期末门店的分布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门店数量(家)面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额毛利率
南方24.004,804.875,166.132,582.342,583.7950.01%
北方21.003,862.174,414.902,127.992,286.9151.80%
合计45.008,667.049,581.034,710.334,870.7050.84%

(2)收入排名前10的门店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门店全称报告期营业收入(万元)地址开业年月合同面积(㎡)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物业权属状态
1河南正弘城MCM948.36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城一层L105商铺2019-1-5180.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2徐州苏宁MCM571.52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一楼125#MCM店铺2017-11-23135.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3北京SKP OBLU538.72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大望桥北京SKP 地下一层 oblu专柜2016-9-578.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4三亚亚龙湾壹号奥特莱斯广场Venita517.19海南省三亚市龙溪路6号亚龙湾壹号小镇奥特莱斯3号楼A1006-1007 Venita OUTLET店铺2017-11-11268.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业
5深圳金光华MCM456.75人民南路2028号金光华广场L1-005# MCM2013-9-30124.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6海花岛免税店436.45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2021-2-11,000.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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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花岛1号岛1号博物馆
7郑州丹尼斯MCM368.9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2号丹尼斯百货一楼049# MCM2015-7-3181.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8上海环贸OBLU306.59上海市淮海中路999号环贸IAPM LG1-162店铺*#LG1-1622013-7-10245.00专营店自营租赁物业
9哈尔滨杉杉奥特莱斯OL303.72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555号首层A101002015-9-26325.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业
10常州百货MCM296.39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1号常州购物中心一楼F109#店柜2018-6-27151.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3)报告期内门店的变动情况

项目本期新开本期关闭本期净增减期末数量合同面积(㎡)
南方3.006.00-3.0024.004,804.87
北方1.002.00-1.0021.003,862.17
合计4.008.00-4.0045.008,667.04

(4)前五供应商供货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商品类别前五供应商供货额(万元)供货总额(万元)
服饰4,605.675,524.94
合计4,605.675,524.94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线下+线上全渠道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国际品牌门店众多,遍布国内主要一、二、三线城市,覆盖国内众多高端商业地产,并和商业地产方建立了良好的深层合作关系,拥有强大的线下销售渠道资源。

公司已与部分知名电商平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线下门店+线上电商平台的销售全渠道,迎合了国际品牌消费主体年轻化的趋势和年轻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消费习惯;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公司销售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销售系统的数据分析和产品推广能力,强化全国销售网络的库存、物流和售后管理,为国际高端品牌运营行业合作提供对接平台,为会员系统的搭建提供线上基础、技术支持和数据服务。

2、品牌资源及货源优势

公司现运营包括MCM、FURLA、MSGM、ASPINAL OF LONDON系列等国际高端品牌,所运营的国际品牌均属于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号召力及品牌附加值的代表性品牌,形成品牌集群效益,打造赫美品牌生态圈。公司已在国际品牌界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成为国际品牌进入国内的合作渠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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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国际品牌属于极具商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质资源,基于公司拥有的众多国际品牌运营资源,以及公司从事品牌运营的各子公司较强的区域运营能力,公司从商业物业的招商、策划、代运营、自运营等方面多维度开展业务,快速提高市场规模,为公司增加多重收益。

3、运营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整合国际品牌运营商渠道资源,打通各运营商的管理、销售及存货系统,优化采购成本、融资成本、销售运营成本以及物流成本;公司商业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超过20年的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为众多国际知名品牌首次进入中国设立零售门店并进行生产供应链管理。团队销售资源丰富,零售能力出色,具有强大的管理经验和时尚的认知度,深受国际品牌高层的信任和认可。公司管理层深谙国内各地区消费者消费偏好及习惯,熟悉国际品牌悠久历史及文化内核,能够及时掌握奢侈品消费行业规则和流行走向,能够最大程度拓展市场,规避风险。

4、多品类资源协同优势

公司众多品类资源以商业发展为核心,依托线上平台搭建多品类会员系统,涵盖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商品或服务,公司各个品类资源优势明显,协调成本低,执行力强,通过会员系统的积分返利的形式,增加消费者粘性,形成庞大的忠实客户群,打造消费者高品质生活方式平台。

5、价格优势

由于关税及品牌方定价等因素,国际品牌在国内外一直存在相当的价差,导致众多消费者选择海外直购或代购的方式购买国际品牌商品,大量消费外流。疫情之后,消费回流明显,国内市场空间释放巨大消费潜力。公司现已拥有众多国际高端品牌消费客群会员,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打造全面覆盖的会员系统,通过打通各个国际品牌和商品品类之间的销售壁垒,通过积分返利的形式,降低国内外品牌差价,惠及国际品牌的国内消费客户,促使消费回流国内。

综上,公司在商业板块具备强大且综合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源整合,补充品牌供应,创新合作模式、持续关注消费者消费需求,加强运营管理等资源协同实现了商业板块的盈利能力修复,保障了商业板块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提高了公司商业板块内循环运作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85,647,723.40189,061,022.59-1.81%
营业成本129,435,712.19120,061,308.807.81%
销售费用31,499,267.3337,074,482.06-15.04%主要因公司商业板块门店减少导致费用降低。
管理费用56,676,560.4861,451,277.85-7.77%主要因本期合并范围减少导致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85,700,042.79105,085,390.53-18.45%主要因本期合并范围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所得税费用46,448.101,009,860.83-95.40%主要系公司亏损,本报告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减少
研发投入2,836,778.234,409,392.18-35.67%主要系公司资金紧张,研发投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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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3,088.683,132,495.65128.99%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49,709.166,393,382.46-327.57%主要系本期新开门店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的门店装修款同比增长;上年同期收回的资产处置款项较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94,509.80-8,879,766.54-4.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72,384.58647,404.33-2,675.27%主要因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收益-36,494,990.98203,765,054.58-117.91%主要因本期欧祺亚股权被拍卖形成投资亏损;上年同期赫美智科股权拍卖形成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34,032,237.25-312,326,535.15110.90%主要因本期大股东资金占用款项减少,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类金融板块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85,647,723.40100%189,061,022.59100%-1.81%
分行业
商业164,716,585.4088.72%142,793,502.2675.53%15.35%
高端制造业20,340,637.0810.96%36,831,882.9719.48%-44.77%
类金融业590,500.920.32%9,435,637.364.99%-93.74%
分产品
钻石首饰39,930,522.9521.51%31,314,967.4216.56%27.51%
服饰124,786,062.4567.21%111,352,062.2858.90%12.06%
智能电表18,134,428.729.77%32,627,454.5917.26%-44.42%
金融服务590,500.920.32%9,435,637.364.99%-93.74%
其他2,206,208.361.19%4,330,900.942.29%-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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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
北方65,994,046.3035.55%54,308,598.2728.73%21.52%
南方119,653,677.1064.45%134,752,424.3271.27%-11.20%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商业164,716,585.40100,692,283.6838.87%15.35%31.75%-7.61%
高端制造业20,340,637.0816,155,341.5620.58%-44.77%-46.28%2.24%
类金融业590,500.9212,588,086.95-2,031.76%-93.74%-7.17%-1,988.05%
分产品
钻石首饰39,930,522.9535,317,347.8111.55%27.51%30.04%-1.72%
服饰124,786,062.4565,374,935.8747.61%12.06%31.44%-7.72%
智能电表18,134,428.7215,366,696.8415.26%-44.42%-43.63%-1.19%
金融服务590,500.9212,588,086.95-2,031.76%-93.74%-7.17%-1,988.05%
分地区
北方65,994,046.3040,786,319.3538.20%21.52%29.05%-3.61%
南方119,653,677.1088,649,392.8425.91%-11.20%0.22%-8.4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智能电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4.42%,主要原因是公司投标未获得新的订单,存量订单减少所致。

2、金融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3.74%,主要原因是已逾期贷款逾期时间变长,催收难度加大,导致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大幅减少。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36,494,990.9827.52%主要是欧祺亚股权被拍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
资产减值-3,963,539.642.99%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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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98,220.51-0.07%
营业外支出8,998,040.80-6.79%主要是计提的大额诉讼赔偿及违约金
信用减值损失34,032,237.25-25.66%主要是本期大股东资金占用款项减少,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
资产处置收益1,941,240.48-1.46%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77,320,366.0611.66%118,093,013.7410.44%1.22%
应收账款171,749,354.6425.90%208,779,651.3418.46%7.44%
存货96,663,790.2514.58%162,212,713.1814.34%0.24%
长期股权投资10,205,128.461.54%10,785,179.400.95%0.59%
固定资产93,079,994.6614.04%109,027,120.999.64%4.40%
在建工程671,474.320.10%1,924,482.460.17%-0.07%
使用权资产6,761,799.581.02%1.02%
短期借款674,418,541.70101.71%695,671,121.1961.51%40.20%主要因公司债权人用豁免公司债务的方式代偿大股东资金占用款,资产总额大幅下降所致。
合同负债16,043,316.932.42%21,142,679.351.87%0.55%
租赁负债2,764,490.310.42%0.42%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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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权利受限的资产含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发放贷款和垫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91,098,902.81元,主要因质押借款、司法冻结及法院查封等原因受限,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5,719,080.006,000,000.00161.98%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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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仪器仪表制造、生产销售软件6,000,000.00129,717,826.23-218,507.7412,607,646.46-1,133,274.60-1,133,274.60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鞋、箱包、服装、饰品、手表、日用品、眼镜、珠宝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50,000,000.00393,202,419.51-1,089,487,665.95121,275,310.245,201,273.565,206,126.59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营小额贷款业务200,000,000.0019,356,490.75-1,551,329,725.28590,500.92-16,398,165.59-13,281,784.4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红金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司法拍卖转让欧祺亚的剥离对公司商业板块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公司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公司不再有珠宝首饰加工及销售业务。
深圳市贻禾投资有限公司注销该公司未运营,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产生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国际品牌运营及商品销售,高端奢侈品的消费弹性较大,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目前,公司商品供应主要依赖国际品牌方,销售市场主要在国内。中国经济形势的变化,全球经济贸易政策的变化等都容易对公司品牌运营、商品销售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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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影响,如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消费者预期收入下降,将降低品牌消费频次,制约品牌消费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凭借自身优势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抵御风险的核心竞争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零售行业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行业内企业和品牌数量众多,竞争激烈。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水平和我国消费水平的日渐提高,国际高端品牌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并加强渗透,该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国内服装、鞋帽、箱包零售企业海外并购也频繁发生,通过并购引入海外高端品牌,提升竞争力。同时,国内自主创新的高端品牌也逐渐深受市场欢迎,加剧了国内高端品牌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

(3)公司经营的风险

2020年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消费行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尤其是线下门店。公司线下门店众多,商场客流减少,积累大量存货。期间,公司积极主动与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沟通,了解相关需求,协同资源,共同克服诸多挑战。随着国内疫情整体控制得当,报告期内市场也逐步回升,但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应对。

受公司债务危机的影响,银行及金融机构不再新增对公司的授信业务,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甚至暂缓存量贷款续授信业务,公司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各个板块的业务开展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资金流较为紧张,使得各项业务开展放缓,如债务问题在2021年度未得到有效解决,仍存在大幅计提减值损失的风险,可能造成2021年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亏损。

(4)司法重整及退市风险

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21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应对措施

(1)优化业务模式,积极开拓线上业务,实现销售电商化,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寻找主营业务的利润增长点,加强运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公司将积极配合并推进本次司法重整,协调各方对公司重整的支持,通过司法重整方式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恢复公司的主业经营和融资能力,盘活资金链。同时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合规治理,合理安排资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3)加快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尽早收回资金。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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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2.07%2021年02月08日2021年02月0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0.93%2021年04月28日2021年0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5.22%2021年05月20日2021年05月2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宋卫东董事被选举2021年02月08日董事会补选。
涂锋火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1年02月08日监事会补选。
王笑坤董事离任2021年01月18日因个人原因,王笑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周宏伟监事会主席离任2021年02月07日因个人原因,周宏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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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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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类型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北京首赫其他关联方2018年5月7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7,593.3107,593.3100其他0
北京首赫其他关联方2018年6月25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6,400.4106,400.4100其他0
北京首赫其他关联方2018年5月22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1,60001,60000其他0
北京首赫其他关联方2018年4月10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975097500其他0
合计16,568.72016,568.7200--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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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当期无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且期末余额为0元。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北京首赫分别与公司的债权人佘典康、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聚祥(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签署《代偿债务协议书》,上述债权人代关联方北京首赫偿付了占用的公司资金及截至2021年4月29日的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2021-069)。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北京首赫关联方35,000-15.44%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8,500-3.75%根据重整方案解决8,5002021年12月31日前
合计35,000-15.44%----8,500-3.75%------
违规原因因北京首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公章签署《保证合同》,为北京首赫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2021年4月29日,深圳微视在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视在线”)向赫美集团出具《承诺函》,就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为北京首赫向武汉小贷申请的8,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微视在线不可撤销地承诺,如赫美集团以及惠州浩宁达因为北京首赫向武汉小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导致的损失,由微视在线予以补偿。 其后,为保持预重整期间被重整主体资产稳定,快速推动重整计划形成,推动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国发14号)以及深圳证监局相关会议精神,北京首赫及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每克拉美与武汉小贷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及武汉小贷授权律师送达的《关于“中止执行”期间及“恢复执行”后相关安排的通知》,上述协议各方确认武汉小贷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中止对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已查封资产、质押股票及每克拉美质押钻石的执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直至赫美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即使赫美集团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如期进入重整程序,恢复执行后,根据可执行资产的价值及效率,将于恢复执行后优先执行每克拉美质押的钻石,其后执行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的股票。保障了赫美集团在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前的资产稳定。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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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827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被申请人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进行预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债权。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1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免税集团”)发来的《投资意向函》,深圳免税集团拟由下属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进行战略型参股投资,深圳免税集团现有免税牌照业务不参与此次重整。该函仅表明深圳免税集团在公司重整事项满足相关条件后有参与对公司进行投资的意向,投资与否以最终的决策审批结果为准,并不构成深圳免税集团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任何承诺。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深圳免税集团是否对公司进行投资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月4日、7月19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收到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因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向深圳中院申请赫美商业破产重整,深圳中院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作出(2021)粤03破申3号、(2021)粤03破申18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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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及相关方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2,851.5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2,851.54万元及罚息;惠州浩宁达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25.18万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2,100已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2,100万元及罚息;惠州浩宁达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19.68万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65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2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公司提前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相关仲裁和保全等费用合计108.0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兴业银行强制划转公司资金合计6,897.31万元,剩余债务金额仍在执行中,2020年6月8日,根据(2019)粤03执12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本案执行款3,665.52万元已划付兴业银行。无其他资产可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前归还本金20,000万元,原告对公司抵押的90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按期足额付款结息,承担案件受理费52.09万元、保全费0.5万元、律师费40万元(若需执行程序,需再付律师费40万元)。
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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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煜鑫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5,1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100万元;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人民币5,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5月11日起计算至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被申请人补偿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因本案指出的律师费人民币820,050元;被申请人补偿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出的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担保费人民币37,273.64元;本案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427,66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并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27,662元。因被申请人在庭审结束之后撤回本案反请求,被申请人已预缴的反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798,356元不予退回。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已立案执行,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划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3,248,050元。公司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法院于2021年1月7日做出驳回公司撤裁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2,000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中院提起二审,二审双方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我方于2019年9月28日前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35万元;2019年10月28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20.25万元;2019年11月29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6.88万元;2019年12月28日前偿还本金1,2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3.50万元。惠州浩宁达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方承担本案的一审和二审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55,542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3,455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9月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前归还455万元,9月18日前归还1,000万元,10月15日前归还2,000万元,承担借款利息、罚息,支付实现债权费用60万元,承担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于2018年9月14日归还借款本息535万元;法院已将本案质押的珠宝进行处置,处置金额为670.45万元;法院分别于2019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讼费、保全费合计113,350元。年6月11日、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10日通过司法强制处置王磊合计134.21万股股票,处置所得金额为259.91万元,法院已分别于2019年12月21日、2021年5月6日将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51%股权、欧祺亚75%股权以200万元、2014万元的交易价格拍卖完成。上述资产系本案冻结的资产,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程序,以上执行金额合计4,076.99万元。本案因本息金额合计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3,20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撤诉,已作出撤诉终审裁定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书:我方须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3,200万元及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由我司及另一被告深圳市兴盛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19,707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缴纳诉讼费用,申请缓交、减交案件受理费未获批准。故法院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即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二审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为终审裁定。已立案执行,执行中。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108.04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由我方偿付2,108.04万元应付未付款;由我方承担本案的案件诉讼费用合计78,176元。和解后执行完毕。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15,000债权公证强制执行中本案已于2018年10月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偿付172,848,856.11元及利息。已立案执行,截至报告期末,执行金额为8,584.19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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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合同纠纷
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25,100债权公证强制执行中本案已于2019年4月2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偿付317,319,762.43元及利息。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5,594.43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本案已于2020年3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594.43万元;并向其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2,789,121元,以5,594.34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支付2020年3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应付之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赫美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对方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场地看护费224,400元及利润损失5,201,520元;对方在工程款5,594.43万元内对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同辉路交汇处西南角的赫美产业园项目在建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405,000元由我方承担。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666元由赫美集团承担。已立案执行,已执行到账3,141.11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重庆中讯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裁决,根据仲裁结果:公司归还本金10,000万元,支付剩余借款利息170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对本案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所涉650万股质押股份(含455万股转增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64.63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07.78万元。根据(2019)粤03执13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申请人已于2019年11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质押担保人汉桥机器厂质押的1,105万股公司股票,且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了司法划转至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抵偿债务金额2,406.69万元。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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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相关方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3,5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3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结果:首赫投资于判决生效日后10日内归还3,500万元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公司等其余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武汉小贷对质押的560万股赫美集团股票及其权益分派产生的收益,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每克拉美出质的18颗钻石饰品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受理费217,033元由首赫投资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5,000已调解该案件分列5个1,000万元案件,已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5个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140万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偿还16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700万元,并一次性偿还借款利息、违约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汉小贷对质押的560万股赫美集团股票变现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每克拉美出质的18颗钻石饰品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首赫投资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45,900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4,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56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12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12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288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4,3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60.2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129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129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309.6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4,3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15,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2019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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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瑞泰富借款合同纠纷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21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45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45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1,08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5,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行完结。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卓良金桥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14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0,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卓良金桥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14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0,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赫美商业与杨耀伟民借款合同纠纷3,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王磊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42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9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9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216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3,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赫美商业与宏世通达借款合同纠纷24,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336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1,728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24,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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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章赛红借款合同纠纷2,852.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章赛红返还款项人民币2,852.2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41.51万元;汉桥机器厂、深圳首赫、王磊、刘睿、戴源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96,487元。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拍卖了汉桥机器厂质押的595万股股份,成交金额517.96万元,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郭文晓借款合同纠纷8,0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赫美商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8,000万元,并支付所欠借款期内利息和逾期罚息,同时赔偿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63,000元,对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422万股流通股股权及其权益分派享有优先受偿权,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496,800元。根据(2019)鄂01执355号《执行裁定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并将汉桥机器厂提供质押担保的717.40万股公司股票通过二级市场予以变卖。截止报告期末,已执行股票卖出717.40万股,抵偿债务金额1,599.59万元,通过公司与崇高百货股权转让退款一案协助执行款项 4,042.91 万元,合计执行款项5,642.50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林亮辉借款合同纠纷1,6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9,875,032元,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711.35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费用。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林亮辉借款合同纠纷2,5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512.50万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212.50万元;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800万元,其中本金690万元,利息110万元;2019年3月30日前支付1,547.75万元,其中本金1,510万元,利息37.75万元;本案的案件受理费89,507元由赫美集团和王磊共同承担。已立案执行,司法拍卖公司所持房产金额945.31万元,公司房租抵债47.08万元,合计执行金额为992.39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498.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已立案执行,已执行还款163.20万元,2019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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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贷纠纷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借款本金498.50万元,利息1.32万元,罚息12.05万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合计6.58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上海织羽道具制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6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书: 赫美商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上海织羽支付226万元及违约金(其中77.6万元的违约金按照日0.5‰从2018年8月1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余款项无需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合计54,000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755.9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支付对方票据款755.94万元及利息;同期限内支付对方电子证据固话服务费2,010元;公司及相关方承担79,177元诉讼费用。执行中,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按期还款。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俐哲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68.8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商业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对方货款568.85万元及违约金;承担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金额为69,204.42元。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金元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与承销协议争议2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公司向对方支付保荐费用200万元,我方向对方支付保荐费用利息,暂计至2018年11月14日的金额为245,944.44元;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合计101,865.60元。已立案执行,根据(2019)粤03执50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案已执行到账款项149.80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深圳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9.13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须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分别支付货款9,000万元及利息、货款108.23万元及利息;本案的部分诉讼费用由我方承担7,21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结。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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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7,825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首赫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借款17,825万元及利息49.9万元,支付自2018年6月12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17,82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对被告首赫投资应履行的上述还款义务,被告赫美集团承担首赫投资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过错赔偿责任,赫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对被告首赫投资应履行的上述付款义务,被告王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磊承担保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原告有权对被告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的被告赫美集团流通股股份2,091万股记收益变现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汉桥机器厂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53.04万元,由原告负担53.04万元,被告共同负担100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6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000诉惠州浩宁达已作出裁决,追诉公司一审已判决(公司二审提起上诉后申请撤诉)本案诉惠州浩宁达已于2019年1月25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王磊支付拖欠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元。(二)王磊向申请人支付拖欠上述借款截至2018年7月23日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人民币7,85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504,109.59元。(三)王磊向联合金控支付拖欠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元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实际拖欠金额和年利率16%计算)。(四)联合金控对本案《货品交接清单》项下仍属于其占有的全部珠宝货品享有质押权,并依法以该货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货品的价款优先受偿。详见附件《质押物清单》。(五)王磊向联合金控补偿支付律师费人民币769,400元。(六)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40,078元,由王磊承担。联合金控已足诉惠州浩宁达案件正在执行中,追诉公司的案件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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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预交的人民币1,640,078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王磊应将由其承担的仲裁费人民币1,640,078元径付申请人。(七)惠州浩宁达、深圳首赫对王磊在上述第(一)(二)(三)(五)(六)项裁决下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八)驳回联合金控的其他仲裁请求。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裁决所涉及的款项支付和义务履行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本案因公司作为担保人被追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汉桥机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债务人王磊的借款本金2亿元及截止2018年7月23日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人民币785万元、违约金人民币504,109.59元、以借款本金2亿元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实际拖欠金额和年利率16%计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联合金融在(2019)粤03执842号案中获得清偿的15,909,201.37元,应在债务总额中作相应扣减。汉桥机器厂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王磊追偿;(2)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债务人王磊的第一项裁决项下的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联合金控在(2019)粤03执842号案中获得清偿的15,909,201.37元,应在债务总额中作相应扣减,赫美集团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联合金控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1,195,617.93元,由汉桥机器厂负担797,078.62元、赫美集团负担398,539.31元。公司申请撤回二审诉讼,尚未收到撤诉裁定书。
公司与万东亮借款合同纠纷975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2月18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万东亮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前偿还本金100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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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于2019年1月3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375万元。cn
公司与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4.59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由我方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164.5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7月27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判决由公司承担对方本案律师费用35,000元;如我方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公司承担合计10,638.88元。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0月21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9.8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98,849.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按人行规定的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18日起计至贷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4,276元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根据坪山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2019)粤0310执2053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已从公司银行账户划扣476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7.8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78,869.55元及利息,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4.35%的标准自2018年8月1日期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其10日内向惠州浩宁达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230.12元;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707.75元由惠州浩宁达和公司共同负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鑫沐4.4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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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款44,528.5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2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公司对惠州浩宁达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922元由惠州浩宁达和公司共同负担。cn
赫美卓扬与环球祥腾(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3.1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卓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以131,126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523.30元由赫美卓扬负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斯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2.0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920,104.29元及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19,195元(此后违约金以866,392元为本金,继续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公司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7,972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25.2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加工款252,841.24元及违约金(利息计算:以252,841.24元本金,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其他相关方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822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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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66.9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66.97万元及违约金(利息计算:以66.97万元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24万元由赫美集团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已划付赫美集团银行账户66.46万元至申请执行人。因赫美集团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46.7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6,466,963.9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6,466,963.98元为基数,以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加收30%执行,自2019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28,534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36.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6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3,368,993.99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3,368,993.998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30%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17,370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惠州市惠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3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43,083.8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439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18.26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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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懿达电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82,599.9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3,455元由公司承担。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1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我方支付对方“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七路研发4-顶楼”《装修工程合同》工程款10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自2018年2月23日起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仲裁费用12,733元由我方承担;以上各项应付款项,我方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2.13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1,363元由对方承担。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 粤0310 民初1695 号民事判决;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大科检测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12.13万 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63 元,由赫美集团负担,赫美集团迳付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1,363 元。二审案件诉讼费2,726 元,由赫美集团负担,|赫美集团迳付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2,726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建业科技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9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79,459.96元及利息(自2019年2月15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904.05元由惠州浩宁达及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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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商业及相关方与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款纠纷22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9月6日经法院双方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赫美商业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万元;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的部分诉讼相关费用合计4,000元由赫美商业承担。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东莞市莱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0.4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04,238.0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404,238.09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清款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506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君辉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1已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91,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8月26日起以货款91,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但违约金数额最高不超过9,1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2,108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2.4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624,870.90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26起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对方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8,400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本案执行过程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4月21日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深40.73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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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407,302.10元及利息(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为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6,309.6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www.cninfo.com.cn
赫美卓扬与李柏樑劳动争议14.53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赫美卓扬应于判决发生之日起7日内支付对方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底薪39,306.75元及工资补助106,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20元由浩美资产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6.9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969,795.84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18,490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6.45已判决已于2020年5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64,532.8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4,480元由被告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7.37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673,659.01元及违约金(以673,659.01元为基数,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已立案执行,根据坪山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的(2020) 粤0310 执101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通过划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执行还款金额66.48万元,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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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4,000元由公司承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合同纠纷500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且按24%年化收益率支付期间利息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45.93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监理及相关费用45.93万元以及支付已付预付款及首次进度款的逾期付款利息1,757.92元,支付上述第一项监理费45.93万元中未付进度款43.15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共6期,每期71,910元,分别自2018年4月8日、2018年6月8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2月9日、2019年2月8日期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506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4.0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54.04万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8已判决
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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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相关方与河北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7.87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7.87万元、从2019年3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赫美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江苏广昇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4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 、赫美集团分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分别支付原告货款3.75万元、10.69万元;根据判决书期限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30%执行逾期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赫美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8.71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28.71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6.7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116.74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自2019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1.5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2,90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连大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38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3.38万元、判决书要求的期限按基础贷款利率或LPR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6.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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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轻型动力触探检测、平板载荷检测费6.8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我方承担1,500元。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269.5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轻型动力触探检测、平板载荷检测费6.8万元;驳回其他+F108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我方承担1,500元。本案各方于2021年3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程梅贞民间借贷纠纷450已作出终审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浩美资产、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程梅贞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4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5日,按年利率11.5%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并扣减已付款项35,161.64元) ;二、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程梅贞支付违约金(以4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5日起,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被告浩美资产、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程梅贞支付本案律师费、担保费、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合计91,786,5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我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已于2020年12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深圳前海1,000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美集团归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被告赫美集团支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8月21日逾期还款罚息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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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人民法院款合同纠纷22.16万元及其后的逾期还款罚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2日期按日万分之六计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以上债务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付清;被告赫美小贷对被告赫美智科上述还款义务承担代偿责任;被告赫美智科、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原告其他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合计8.81万元有四被告承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赫美智科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公司及相关方与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87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本金4,870万元违约金(自2018年7月13日至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以本金4,870万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且违约金和利息的棘手一起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并在计收时扣除4,000元);赫美集团保全保险费7.14万元;王磊、李小阳就上述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磊、李小阳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赫美集团追偿;汉桥机器厂、首赫投资对上述判决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的二分之一向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汉桥机器厂、首赫投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在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向赫美集团追偿;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昆山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1.3已判决本案于2020年4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惠州惠州浩宁达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昆山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30万元以及该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自2019年12于12日期算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但由此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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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41.30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赤焰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114.50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
公司与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12已判决本案于2020年4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惠州惠州浩宁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1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19年5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1.5倍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赤焰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87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BAI CAMERON协议及劳动合同争议730已裁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我方向对方支付补偿金310万元,违约金420万元;本案仲裁费用222,748元全部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黄超燕劳动争议21.13已判决该案件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0日作出裁决,裁决赫美集团支付裁决书期限内的工资6.98万元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96万元,支付部分裁决费用。赫美集团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坪山法院于2020年2月20日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一审诉讼,一审已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判决如下:一、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黄超燕2018 年9月1日至2019 年7月11日期间工资69,788.94元。二、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黄超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9,635元。三、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已立案执行,执行金额9.65万元,尚在执行中。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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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燕律师费1,850元。四、驳回原告赫美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与胡慧娟劳动争议7.08已裁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13日作出裁决,裁决赫美集团支付裁决书期限内的工资差额7,063.69元及解除劳动合同63,756元。已于2021年8月25日执行结案。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叶丹劳动争议3.5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7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赫美商业应支付申请人叶丹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7,373.98元;赫美商业应支付申请人叶丹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896.55元;支付叶丹产假工资差额25,085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若赫美商业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未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赫美商业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判决维持裁决结果。已于2021年8月11日履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合同纠纷240已判决本案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宏世通达本金240万及利息、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9,917元、公告费520元;2、被告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就第一项王磊对原告所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求;4、案件受理费25,203元由王磊、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共同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20,000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15,105,476.68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息: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金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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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为基数,按照20%计算,以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赫美集团对每克拉美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1/2向盛京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033,473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盛京银行提起二审上诉,二审已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第一项;撤销一审判决第二、三、四项;每克拉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盛京银行律师费15万元;赫美集团对每克拉美不能清偿的本判决项下债务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想没卡了没追偿;驳回盛京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诉讼费用由每克拉美、赫美集团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盛京银行负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华璟商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16,263,054.83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息: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金2亿为基数,按照20%计算,以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华夏皇巢、王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赫美集团对华璟商贸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1/2向盛京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290,974元由被告共同负担。盛京银行提起二审上诉,二审已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一审判决二、三、四、五、六项;华璟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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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盛京银行律师费15万元;华夏皇巢、王磊在本判决第一、三项所确定的华璟商贸对盛京银行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赫美集团对华璟商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三项确定的债务部分向盛京银行承担50%的赔偿责任,常丹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驳回盛京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诉讼费用由华璟商贸、赫美集团、华夏皇巢、王磊共同负担;二审费用由盛京银行负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21,000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北京首赫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对方信托贷款本金2.1亿元及利息(具体利息为:第一部分,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止,利息为9,397,774.81元;第二部分:以2.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145%,从2018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北京首赫给付对方违约金2100万元;如北京首赫未按期履行确定的上述给付义务,对方可行使广袤投资质押股票的质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诉讼相关费用合计123.18万元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44,291.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外贸信托”)支付应转付未转付的线下实收款442,912,393.44元;(2)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外贸信托迟延转付171,123,800元线下实收款的迟延给付利息4,142,700.66元,以及对剩余至今未转付线下实收款的逾期给付利息;(3)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外贸信托支付律师费300,000元、公证服务费14,120元和保险费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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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58.65元;(4)驳回外贸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赫美小贷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81,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外贸信托负担886,150元,由赫美小贷负担1,600,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17,042元,减半收取408,521元,由赫美小贷负担。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深圳市恒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55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5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及其惠州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恒湖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55万元以及违约金2,550.9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市广博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5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广博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5,000元及违约金17,500元;二、被告赫美集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7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集团共同负担,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费用迳付给原告2,375元,向本院交纳2,075元。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及其他相关方与吉林省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34,816.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首赫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3.48亿元及借款期限内利息(以348,162,4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3日止,按年利率7.7%计算)逾期利息及罚息(以348,162,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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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23.8%计算);如首赫投资逾期未履行上述确定的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汉桥机器厂提供质押由其持有的公司2,09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权经协商折价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汉桥机器厂在上述质押财产变现价款清偿债务本息后剩余部分范围内与首赫投资共同负担254.06万元。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沈金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4,3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4月17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执行裁定书: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共同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4,300万元,并支付该笔借款至2019年12月30日之前的利息1,097.81万元,以及以上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自2019年12月31日期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上述款项份两期支付:首期款项于2020年4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以及利息666.08万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若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任何一起未按第一项约定履行,则剩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齐,沈金木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再无争议。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3,25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32,500,000元;(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款的利息人民币1,317,808.22元;(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32,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机制实际清偿之日止,但第一被申请人因案涉交易系列文件所发生的全部争议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的违约金的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四)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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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交付的钻石(详见裁决书附件)享有质押权,有权就第(一)(二)(三)(四)(八)裁决项下债务以该钻石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钻石的价款优先受偿;(六)、第二被申请人按照《担保协议》约定减持其持有的赫美集团公司股票(以2,321,520股为限),并以减持所得就第(一)(二)(三)(四)(八)裁决项下第一被申请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第三被申请人以其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惠湾国用【2012】第13210100848号)及地上建筑物(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63694号、至3300063696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63698号至3300063701号)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为限,就第(一)(二)(三)裁决项下第以被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八)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16,317元,由申请人承担10%及人民币51,631.7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464,685.30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16,317元,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64,685.30元;(九)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款项/应履行义务,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子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及相关方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7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截至 2020年3月2日,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为928,914.59元;自2020年3月3日至清偿之日, 逾期利息以逾期本金4,700万元为基数、按逾期年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复利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逾期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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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项裁决确定由第一被申请人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四)本案仲裁费330,455元,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承担;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上述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栽决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市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35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5万元,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被告赫美集团支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1 日利息372,533元及其后的利息(以335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本金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三、被告赫美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驳回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007元,原告负担100元,被告负担37,907元。已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5,0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回购价款5,000万元,到期利息364.54万元,共计5,364.54万元;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已立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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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同纠纷付预期回购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8日为1,415万元,嗣后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财产保全费3.24万元;被告每克拉美、王磊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逾期回购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8日为430.4万元,嗣后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3%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如未按判决指定额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31.68万元由两被告承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郑国鑫借款合同纠纷300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如下:被告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163,479.48元、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借款到期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3,262.47元,由被告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负担。-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88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目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38,768.5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一笔以719.5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4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一笔以137,614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一笔以435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7月1目起按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以138,768.5元为计算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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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及相关方与毛杨林借款合同纠纷185.39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毛杨林偿还借款本金185.39万元及利息(利息应分别计算:截至2019年11月12日拖欠利息为2.90万元,之后的利息应以2.9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计算标准,从2019年11月1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2.25万元部分由被告承担。二审维持原判。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宁波飞羚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83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宁波飞羚支付货款9.8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8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支付之日止,按LPR上浮50%支付);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162元由被告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宁波飞羚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7.0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宁波飞羚支付货款77.0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7.02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支付之日止,按LPR上浮50%支付);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865元由被告赫美集团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青州隆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65.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青州隆盛支付货款65.70万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65.7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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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纠纷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LPR上浮50%的标准计算),与前款所列款项同时付清;赫美集团对上述判决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9,12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负担。
公司与解建峰劳动争议纠纷2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劳动仲裁调解,根据仲裁调解书:赫美集团与申请人解建峰于2020年10月13日解除劳动关系,解建峰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经济补偿等,合计2万元;申请人解建峰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本案劳动争议就此了结。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发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于2021年2月5日执行完毕结案。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470.7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67,232.32元、罚息、复利(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从2019年8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利息67,232.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从2019年8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4,470.71万元及罚息(罚息按借款产生的时间分别计算,其中1,490,249.44元从2019年8月13日起计、3,477,250元从2019年8月14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9月21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4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4日起计、4,967,402.78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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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从2019年9月26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6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9月27日起计,均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赫美集团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支付律师费15万元;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对上述判决的赫美集团的债务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责后有权向赫美集团追偿;驳回九江银行其他诉请;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6.36万元由被告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共同负担。
公司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8.6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8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6,731.35元及利息(利息以286,731.3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8月1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6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赫美集团负担。被告赫美集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71,02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6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该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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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后迳付原告。
公司与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74.5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45,779.69元及利息(利息以2,745,779.6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 年7月3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安徽正奇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2,682.29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822,941.72元及利息1,225,273.7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月5日,之后的利息以26,822,941.72元为基数分段分标准计算:1、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按照年利率6.35%计算;2、自2020年12月26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正奇租赁律师费67,000元和诉讼保全保险费22,755.88元;三、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和第二项确定的被告赫美集团的债务,被告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赫美集团追偿;五、驳回原告正奇租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合计197,971.61 元,原告正奇租赁负担 36,181.72 元,被告赫美集团、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 赫美商业、王磊共同负担161,789.89 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南京新111.1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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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1.1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333,307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333,306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付款付清之日止;以本金299,708.8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3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0,494.53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上述起算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支付之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7,641元由被告承担。二审维持原判。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4.3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4.32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3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LPR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3,210元由被告承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7.20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LPR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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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649元由被告承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2,800一审已判决,锦州银行提起二审诉讼,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内容: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偿还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3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141,848,055.56元(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展期合同约定予以计算);被告王磊、郝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偿还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2.8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322,316,482.34元(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予以计算);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在本判决第三项范围内,对被告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于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院7号楼12层1501、1502、1503、1504的房屋,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在本判决第三项范围内,对被告王磊持有的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股(占比80%),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有限受偿权;被告北京首赫投资、王磊、郝毅、北京久禧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承担连带保证;王磊、惠州光宇星辉、北京首赫投资、郝毅、北京久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有权向被告每克拉美追偿;驳回原告锦州银行要求被告赫美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236.26万元由被告每克拉美承担,被告北京首赫投资、王磊、郝毅、惠州光宇星辉、北京久禧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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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审理中。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284.26已作出民事裁定,房租租赁合同纠纷已裁定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如下:驳回起诉。原告再次就房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惠州浩宁达,尚未开庭审理。因惠州浩宁达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已继续上诉,深圳中院予以立案受理,因涉案房屋权属暂未确定情形下,原告主体资格待定,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予以驳回。原告可在深圳中院执行异议结案后再行主张。-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12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2月5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50,000 元,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向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返还票号为230858400146720180704218756447、230858400146720180704218756406的商业承兑汇票;二、陈益保对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459元,由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驳回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巳减半收取2,977元,由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协众建设有限公司(原3.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限被告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协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31,000元及其从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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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深圳市协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4月2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4.55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金融借款借款合同纠纷2,7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赫美集团就《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欠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贷款自2020年10月21日提前到期;二、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偿还尚欠贷款本金2700万元及利息1,578,081.94元、罚息281,793.75元、复利50,715.84元(利息、罚息、复利均暂计至2021年2月1日,此后的罚息应以尚欠本金2,700万元为基数,复利以尚欠利息281,793.75元为基数,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8,40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有、王磊共同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852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本案已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52万元及截至2020年4月30日利息570,398.33元,并按逾期利率标准即月利率10.125%。支付自2020年5月1日至给付之日止利息;二、如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梁亚宏持有的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在担保金额75万元范围内-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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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如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深圳市威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在担保金额1,425万元范围内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深圳市戚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中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五、王磊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433元,公告费1,650元,由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梁亚宏、深圳市威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王磊负担。延边农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审理中。
公司、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莲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民事纠纷40.36已裁定本案已于2019年4月30日作出判决如下: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莲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费四十万零三千六百一一元及利息(以四十万零三千六百一一元为基数、 自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年息百分之四点三五的标准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5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案执行过程中,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0)京0105执1933号;(2020)京0105执异13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赫美集团为被执行人,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执行通知书》。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兴业银行股2,842.17已裁决本案已于2021年7月19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赫美集团向申请人兴业银行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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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金融合同纠纷兑汇票垫款利息人民币28,421,708.96元(以垫款余额62,858,742.69元,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确认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一)(四)裁决项下的应付款项;(三)第二(赫美商业)、三(惠州浩宁达)、四(王磊)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所欠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35,302元,由四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全额预交,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35,302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cn
公司与深圳市威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4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威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3,955.63元及利息(以113,955.6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4月l日起计算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威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9.74元,由被告全部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付给原告。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81.2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3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2,217.91元;二、驳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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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回原告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842元,减半收取5,921元,诉讼保全费4,720元,合计10,641元, 由被告惠州浩宁达负担。cn
惠州浩宁达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非诉执行一案100已裁定本案已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惠市环(大亚湾)罚[2019]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执行人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及加处罚款50万元。本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向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22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被告赫美集团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1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惠州分公司与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6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民事判决:一、被告赫美集团惠州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货12,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2,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已立案执行,执行中。
公司及相关方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64,608.14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中浩劳174.22尚未开庭审尚未判决-2021年08月31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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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鹏达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www.cninfo.com.cn
广东浩宁达与深圳讯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9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被告广东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讯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29,829.7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9,06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为标准自2021年8月28日起计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以10,761.7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为标准自2021年10月22日起计至货款全部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1,491元,由被告广东浩宁达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思路与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合作合同纠纷0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三方于2018年6月11日签订的《红掌花卉种植产业项目合作协议)) ;二、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红掌花卉种植产业项目现状(含已种植的花卉等青苗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转交给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三、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三方当事人基于红掌花卉种植产业项目合作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四、驳回三亚市天涯区-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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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34,200元,由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负担;反诉费18,600元,由反诉原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已判决:一、维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0)琼0271民初1218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五项;二、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0)琼0271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4,840.73元(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已预交34,200元),由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8,600元(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4,840.73元(天涯农业农村局已预交34,200.73元),由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负担。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调解如下:一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指定账户支付货款85万元,原告于收到该笔款项后两日内向法院递交解封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被告于银行账户解封后5日内向原告指定账户支付20万元。原告收到上述货款后,放弃其在(2020)粤0305民初21666号案件中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另外单独扣下5万元货款做为原告已供货物的质保金,双方约定质保时间为:从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本和解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双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品质事故费用核算明细表》扣除退货产品金额,质保期满后,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剩余质保金。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告需在两日内先向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108,28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延迟开具发票的,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付款时间顺延,且不视为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违约;三、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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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案件受理费9,177.0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惠州浩宁达与马刚劳动仲裁纠纷9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3日作出劳动仲裁如下:一、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90,000 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惠州浩宁达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惠州浩宁达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马刚支付经济赔偿金9万元。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卓扬与苏州传启翻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11.32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传启翻译有限公司服务费十一万三千一百九十七及违约金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九元七角。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9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卓扬与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1.22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制作费12,220元;二、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违约金4,644元;三、驳回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8元,由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07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21元;公告费260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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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21元。
公司与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8.56已判决本案已于2017年9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维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5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即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货款337,878.5元且逾期利息(以337,878.5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履约保证金578,088.99元且逾期利息(以578,088.99元为基数,从2015年11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质保金958,201.91元及逾期利息(以958,201.91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垫付的ESAM模块费用260,988元旦逾期利息(以260,988元为基敛,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驳回本诉原告赫美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5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三、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785,581.55元四、驳回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受理终结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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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13,539.5元,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受理11,3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670元,由赫美集团负担。
公司与上海宝亭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1,406.3已裁决本案已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4,063,000元与迟延履行金(以人民币14,063,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 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13,37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213,373元, 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213,373 元。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浩美天湾与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39.2已调解本案已于2021年7月6日作出调解如下:一、被告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全额返还采购订金239.20万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5,936元(已由原告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预交),因调解结案,法院收取12,968元,由被告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迳付原告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珠宝制造与武汉有研中贵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936.74已撤诉本案已于2021年5月24日作出民事裁定:本案按原告赫美珠宝制造撤回起诉处理。-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500已裁定本案已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行政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深发改决【2019】12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基于先进计量架构的用电信息采集和互动服务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行政决定》。已终止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盈彩拓展与辽48.05一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已于2020年1月19日终结本次执行,2020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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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方货款48.0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14.42万元;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0.50万元。尚未执行完结。www.cninfo.com.cn
珠海彩虹与北京盛世华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95.34已仲裁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对方需支付店铺转让费953,413.82元,违约金计算:以转让价285,963.6为本金,从2019年4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以转让价667,248.4元为本金,从2019年5月1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对方需支付律师费用60,000,仲裁费31,747元。已于2021年2月24日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彩虹与北京盛世华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0已仲裁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对方需支付折旧费300,000元,违约金计算:以装修折旧费90,000为本金,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以装修折旧费21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对方需支付律师费用20,000元,货款3,544元,仲裁费18,833元。已于2021年2月24日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前向赫美商业返还20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前向赫美商业返还20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2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赫美商业返还货款200万元。如被告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400元,由被告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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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负担。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南京甬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120.55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被告赫美智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对方120.55万元,并自2019年3月25日起按人行同业拆借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时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59万元由赫美智科承担。赫美智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南京子雨机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108.19尚未开庭审理原案件原告未到庭,法院裁定撤诉。南京子雨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再次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案件已移送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俞晓雁民间借贷纠纷66.53已和解已和解,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共计665,260.35元。-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石家清借款合同纠纷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9月4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原告石家清分别分六次向被告赫美小贷偿还欠款6,000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于每月20日前偿还1,000元;如原告按时足额履行第一项确认的债务,赫美小贷承诺涉案债权债务即行了结,不再主张债权;如未按第一项确定债务履行付款义务,则赫美小贷逾期次日起就第一项确定债务未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石家清自行负担。原告已根据调解书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485.04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398.90万元、罚息43.07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398.9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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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4.16万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623.33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借款期限内利息5.17万元、罚息56.50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4.99万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判决: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 粤0304 民初3495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 粤0304民初3495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原审被告赫美智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肖雄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51,666.67元以及逾期利息 ;三、上诉人赫美小贷对上述原审被告赫美智科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四、驳回被上诉人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300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罚息34.70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3.29万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判决: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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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3495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 粤0304民初349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原审被告赫美智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肖雄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以及逾期利息;三、上诉人深圳赫美小贷对上述原审被告赫美智科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四、驳回被上诉人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刘思妍借款合同纠纷100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刘思妍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100万元本金为基数, 按年利率12%自2019年1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思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626元,由原告刘思妍负担1,626元,由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负担15,000元。-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李庆有借款合同纠纷2.36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被告赫美小贷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李庆有支付2.36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389元由赫美小贷负担。已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兰祥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10.56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支付原告37,659.5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告负担1,552.85元,被告负担860元。-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上海殊问投资管520.1已调解已于2021年2月9日作出仲裁调解如下:被申请人赫美小贷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人上海殊问投资管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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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信贷资产回购款本金5,200,963元。二、本案仲裁费93,259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有权就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中所有未履行部分及申请人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包括利息、私募基金运作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共计3,280,971元)一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n
赫美小贷与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2,987.61已调解已于2021年2月9日作出仲裁调解如下:一、被申请人赫美小贷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人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信贷资产回购款本金29,876,069元。二、本案仲裁费344,235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有权就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中所有未履行部分及申请人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包括利息、私募基金运作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共计19,211,076元)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其他相关方与华夏银行融资合同争议1,681.59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程日进民间借贷纠纷1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裁决,裁决我方应于本案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1%自2019年4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按年利率11%自2019年5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2万元及本案其他仲裁费用合计4.67万元。因案件执行期限届满,赫美小贷未在期限内执行结案被深圳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曹4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裁决,裁决我方应于本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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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善民间借贷纠纷案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5%自2019年4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5%自2019年5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2万元及本案其他仲裁费用合计7.97万元。因案件执行期限届满,赫美小贷未在期限内执行结案被深圳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时应超借款合同纠纷3.23已判决本案判决对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我方偿还贷款本金3.2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及违约金以3.2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27日起计至对方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321元由我方负担,1,499元由对方支付。该案件已执行到账29,679.9元。已执行到账29,679.9元,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的3个公积金纠纷33个均二审已判决3个已作出二审判决的案件赫美小贷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777个批量诉讼3,816.9目前该类批量诉讼案件合计4,488个,其中,3,824个尚在诉前调解未立案,59个已开庭审其中605个已作出判决的案件中130个进入执行,475个已判决尚未进入执行。130个已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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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尚未判决,605个已判决。
赫美小贷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的4个公积金纠纷2.564个均二审已判决4个案件均已作出二审判决的案件赫美小贷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注:上表中部分涉诉金额因到期还款日无法确认,尚未计入利息和罚息以及违约金等,故与案件的最终涉诉金额有差异;部分案件尚未判决,与最终判决金额尚有差异。部分执行案件已通过司法处置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资产处置金额与具体执行金额或抵偿债务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公司最终涉诉金额、执行金额及抵偿债务金额最终以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为准。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其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已结案2021年07月1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粤03执1370号(2018)渝仲字第1887号与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0,000万元、利息170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2019)粤03执2983号(2018)深仲裁字第734号与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设备款378,000元、仲裁费、反请求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2019)粤0310执2801号(2019)粤0310民初1230号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28,534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7(2019)粤0310执2562号(2019)粤03民终15302号与深圳市厚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4,610.97元,保全费1,725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8(2019)粤0310执2720号(2019)粤0310民初293号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供案件受理费4,276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应商合同纠纷

9(2019)粤0310执2053号(2019)粤0310民初293号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纠纷货款人民币198,849.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0(2019)粤0304执30489号(2018)粤0304民初30637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100万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02,900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1(2019)粤0304执30490号(2018)粤0304民初30642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8,515,397.5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39,725.45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2(2019)粤0305执12518号(2019)粤03民终20502号与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1680863.20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13(2019)粤0310执2735号(2018)粤0310民初1670号与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支付票据款7559354.24元及利息、电子证据固化服务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执行费合计8802679.34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4(2019)苏1183执3457号(2019)苏1183民初5125号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价款人民币540,420.9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句容市人民法院
15(2019)粤03执5044号[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23号与金元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与承销协议争议支付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及及利息、仲裁费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6(2020)粤0310执667号(2019)粤0310民初3542号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13,498元,保全费5,000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7(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8(2020)粤0305执3214号(2019)粤0305民初20192号与深圳市斯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920,104.29元及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19,195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19(2020)粤0310执1011号(2019)粤0310民初第5245号与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673,659.0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20)渝0109执910号(2019)渝0109民初9610号与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128.71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1(2020)粤0310执2273号(2019)粤0310民初3013号与江苏广昇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2(2020)浙01执625号(2018)浙01民初3049号与章赛红借款合同纠纷返还款项人民币2,852.2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41.51万元及部分诉讼费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3(2020)粤03执7212号(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0557号与BAI CAMERON顾问服务协议、期权协议及劳动合同纠纷向申请人支付补偿金人民币3,10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4,200,000元及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22,748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4(2021)粤03执168号(2020)穗仲案字第4850号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支付本案仲裁费330,455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5(2019)粤1303执2114号(2019)粤1303民初2080号与惠州市惠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货款43,083.8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6(2021)粤0306执7166、7167号(2019)粤0306民初36711号与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支付货款12,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本案受理费136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惠州浩宁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9)粤03执842号华南国仲深裁[2019]D42号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深圳国际仲裁院
2(2019)粤0304执30490号(2018)粤0304民初30642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8,515,397.5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39725.45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3(2019)粤0304执32402号(2018)粤0304民初30762号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贷纠纷支付欠款本金4,984,999.84元,利息13,195元、罚息120,455.06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4(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5(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款合同纠纷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
7(2021)浙0421执1032号(2020)浙0421民初4438号与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812,217.91元。嘉善县人民法院
8(2021)粤03执168号(2020)穗仲案字第4850号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支付本案仲裁费330,455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赫美商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赫美集团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5(2021)粤03执168号(2020)穗仲案字第4850号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支付本案仲裁费330,455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汉桥机器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370号(2018)渝仲字第1887号与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0,000万元、利息170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沪74执278号(2018)沪74民初1102号与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本金4,300万元、利息1,249,320.42元、逾期利息、律师费。上海金融法院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于阳先生为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销售商品销售服装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议价2.170银行转账-2021年0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合计----2.17--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北京首赫35,0002018年02月01日8,500连带责任担保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8,5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上海欧蓝2020年05月22日5,0002,890.94连带责任担保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浩宁达实业2021年04月13日1,0002021年04月13日257.9连带责任担保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257.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3,148.8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赫美智科2017年12月28日892.52018年12月26日813.62连带责任担保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813.62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257.9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2,462.46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5.2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8,5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2,462.4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360000
合计1,36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结案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20-076)。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深证结案字[2021]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3、关于公司关于解除违规担保及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1)解除违规担保事项

2021年4月27日至29日,公司与各相关债权人就其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各相关债权人借款违规提供担保形成的担保责任及过错赔偿责任签定《责任豁免协议》,解除公司对各相关债权人担保责任及过错赔偿责任。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浩宁达为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首赫向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小贷”)申请的8,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深圳微视在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视在线”)已于2021年4月29日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不可撤销地承诺,如公司以及惠州浩宁达因对为北京首赫向武汉小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导致的损失,由微视在线予以补偿。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7月30日披露的《关于解除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2)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2021年4月29日,公司债权人佘典康、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红林资管”)、中聚祥(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祥”)分别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首赫签署了《代偿债务协议书》,约定佘典康、新红林资管、中聚祥将其对公司的应收债权合计283,936,176.73元代为偿付北京首赫相应欠付公司的资金占用款。自此,公司资金占用事项已全部解决。

上述债务抵消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解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以下简称“吉林市中院”)2021年04月15日13时至2021年04月16日13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3,558.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依据吉林市中院作出的(2021)吉02执恢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上述股份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因无人竞拍流拍,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将汉桥机器厂持有的3,558.10万股股份司法划转至环城农商行名下以抵偿债务。

另,依据吉林市中院作出的(2021)吉02执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因公司股东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袤投资”)与环城农商行合同纠纷,环城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将广袤投资持有的2,226.131万股公司股份司法划转至环城农商行名下以抵偿债务。

上述司法划转完成后,环城农商行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7,842,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

(1)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事项

因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相关担保方惠州浩宁达。公司通过网上查询获悉,光大银行已于2020年4月22日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市中院”)提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进行破产清算。惠州市中院对光大银行提出的对惠州浩宁达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进行了登记立案,并向惠州浩宁达下发了《异议通知书》[(2020)粤13破申41号]。

因买卖合同纠纷,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向惠州市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起诉惠州浩宁达。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青岛东软科技已于2020年3月3日向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申请由执行程序转惠州浩宁达破产程序。

因买卖合同纠纷,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电子”)于2021年1月5日以“被申请人惠州浩宁达不能清偿申请人中瑞电子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惠州浩宁达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债权,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惠州浩宁达进行预重整。

因深圳中院已对公司已启动预重整,惠州浩宁达为公司核心控制企业,为更好推进公司及惠州浩宁达重整程序,深圳中院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申请,广东高院裁定将中瑞电子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由深圳中院管辖。因广东高院于2021年3月3日作出(2021)粤民辖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深圳中院对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一案进行审理”,故惠州市中院已不再具备管辖权,光大银行、东软载波可在深圳中院受理惠州浩宁达重整案后申报债权,主张权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中院已向惠州浩宁达送达(2021)粤03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其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惠州浩宁达重整申请,不代表惠州浩宁达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赫美商业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赫美商业因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以下简称“宏世通达”)借款合同纠纷,宏世通达以“被申请人赫美商业不能清偿申请人宏世通达的到期债务,并且已经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赫美商业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债权,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赫美商业进行预重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中院已向赫美商业送达(2021)粤03破申18号《决定书》,决定对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赫美商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赫美商业的重整申请,不代表赫美商业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其恢复正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经营情况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若重整失败,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关于控股子公司欧祺亚75%股权被司法拍卖事项

因公司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金融”)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欧祺亚75%股权(出资额人民币3750万元)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05月05日10时至2021年05月0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公司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显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用户姓名郑延凑通过竞买号QF2BT于2021年05月06日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人民币3750万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0,140,000.00(贰仟零壹拾肆万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05,8550.25%000-326,464-326,464979,3910.19%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1,305,8550.25%000-326,464-326,464979,3910.1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305,8550.25%000-326,464-326,464979,3910.19%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526,500,69399.75%000326,464326,464526,827,15799.81%
1、人民币普通股526,500,69390.99%000326,464326,464526,827,15799.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527,806,548100.00%00000527,806,548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公司现任董事所持有的高管锁定股份进行了相应的解除锁定处理,公司限售股份因此减少326,464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王磊1,305,855-326,4640979,391高管锁定股按相关规定解锁
合计1,305,855-326,4640979,39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49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3.69%125,018,000-41,531,0000125,018,000质押125,018,000
冻结125,018,000
郝毅境内自然人11.58%61,101,3410061,101,341质押61,098,000
冻结61,101,341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96%57,842,31057,842,310057,842,310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6%22,477,6240022,477,624
杭州阅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6%12,980,120-1,809,880012,980,120
金雷境内自然人1.88%9,900,5003,550,43009,900,500
梁春玉境内自然人1.45%7,655,8007,655,80007,655,800
王琳莉境内自然人1.13%5,950,0005,950,00005,950,000
关玉琼境内自然人0.66%3,468,4002,488,50003,468,400
刘梅境内自然人0.63%3,317,5103,317,51003,317,51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125,018,000人民币普通股125,018,000
郝毅61,101,341人民币普通股61,101,341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842,310人民币普通股57,842,310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477,624人民币普通股22,477,624
杭州阅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980,120人民币普通股12,980,120
金雷9,900,500人民币普通股9,900,500
梁春玉7,655,800人民币普通股7,655,800
王琳莉5,950,000人民币普通股5,950,000
关玉琼3,468,400人民币普通股3,468,400
刘梅3,317,510人民币普通股3,317,5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期末持股数(股)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王磊董事长现任1,305,8550-326,464979,391000
合计----1,305,8550-326,464979,391000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320,366.06118,093,013.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24,325.00
应收账款171,749,354.64208,779,651.34
应收款项融资68,200.009,301,541.87
预付款项18,751,621.2624,211,841.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5,628,109.96377,224,007.49
其中:应收利息3,596.0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6,663,790.25162,212,713.1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7,132,825.4145,566,146.25
流动资产合计497,314,267.58948,413,240.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6,776,450.489,706,950.6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205,128.4610,785,179.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3,079,994.66109,027,120.99
在建工程671,474.321,924,482.4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761,799.58
无形资产27,438,598.4828,746,445.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803,606.3220,074,01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6,245.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65,737,052.30182,610,434.58
资产总计663,051,319.881,131,023,675.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74,418,541.70695,671,121.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21,342,109.35140,658,470.50
预收款项149,127,946.39149,879,823.75
合同负债16,043,316.9321,142,679.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870,493.2121,331,597.57
应交税费46,906,687.3550,296,119.06
其他应付款1,568,622,876.041,662,591,467.56
其中:应付利息404,451,810.73369,965,261.13
应付股利37,851,970.8144,186,470.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40,324.68
其他流动负债365,076,118.14551,752,983.37
流动负债合计2,963,548,413.793,293,324,262.3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764,490.3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18,690,598.60809,514,418.00
递延收益7,106,594.007,367,28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1,411.56
其他非流动负债8,095,204.2311,224,101.47
非流动负债合计836,656,887.14829,597,214.89
负债合计3,800,205,300.934,122,921,477.24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4,663,235.24784,663,235.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733,991,214.68-3,608,124,306.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92,189,060.86-2,266,322,152.74
少数股东权益-744,964,920.19-725,575,649.30
所有者权益合计-3,137,153,981.05-2,991,897,80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63,051,319.881,131,023,675.20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78,352.904,061,00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27,322,674.20248,727,120.31
应收款项融资68,200.00
预付款项3,252,523.033,125,565.70
其他应收款1,666,371,150.061,948,040,876.9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374,328.627,035,468.2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9,621,703.2837,446,449.48
流动资产合计1,946,788,932.092,248,436,485.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15,084,700.00459,781,9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142,170.149,555,052.0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501,441.321,656,835.2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166.6664,16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24,737,478.12471,057,953.99
资产总计2,371,526,410.212,719,494,439.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48,903,424.70569,910,421.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80,663,589.39274,554,871.5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8,357,711.759,905,812.03
应付职工薪酬11,129,422.2611,547,665.57
应交税费2,345,963.17706,663.81
其他应付款1,468,962,252.651,538,201,666.60
其中:应付利息318,817,121.55298,522,392.61
应付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5,167,629.97495,776,260.95
流动负债合计2,655,529,993.892,900,603,36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23,598,769.96112,897,095.10
递延收益6,106,594.006,367,28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9,705,363.96119,264,378.96
负债合计2,785,235,357.853,019,867,740.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3,447,973.78783,447,973.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未分配利润-1,754,295,840.00-1,640,960,19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413,708,947.64-300,373,301.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71,526,410.212,719,494,439.11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5,647,723.40189,061,022.59
其中:营业收入185,647,723.40189,061,022.5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07,462,969.20330,194,602.76
其中:营业成本129,435,712.19120,061,308.8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314,608.182,112,751.34
销售费用31,499,267.3337,074,482.06
管理费用56,676,560.4861,451,277.85
研发费用2,836,778.234,409,392.18
财务费用85,700,042.79105,085,390.53
其中:利息费用85,055,809.37105,226,354.92
利息收入135,895.341,033,399.50
加:其他收益2,584,960.374,920,166.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494,990.98203,765,054.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285,217.25-878,382.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032,237.25-312,326,535.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63,539.64-5,231,157.5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41,240.488,696,681.6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3,715,338.32-241,309,370.50
加:营业外收入98,220.515,665,694.93
减:营业外支出8,998,040.8016,220,394.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2,615,158.61-251,864,070.15
减:所得税费用46,448.101,009,860.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2,661,606.71-252,873,930.9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525,543.98-252,079,350.9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136,062.74-794,580.07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866,908.12-91,609,219.38
2.少数股东损益-6,794,698.59-161,264,711.6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32,661,606.71-252,873,93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5,866,908.12-91,609,219.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794,698.59-161,264,711.6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385-0.1736
(二)稀释每股收益-0.2385-0.1736

法定代表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16,063,708.3546,084,646.25
减:营业成本15,692,991.8343,784,382.50
税金及附加34,535.1523,902.81
销售费用1,034,408.193,973,246.45
管理费用23,357,186.0222,872,615.51
研发费用854,969.98965,025.22
财务费用81,247,961.0380,867,950.62
其中:利息费用81,247,720.4081,139,832.70
利息收入10,333.25288,434.46
加:其他收益260,689.86712,509.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365,129.5969,823.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701,674.8669,823.5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213,301.96-16,667,042.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67,627.415,691,475.9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1,581,854.21-116,595,710.34
加:营业外收入191.581,208,407.49
减:营业外支出11,753,983.4214,731,132.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3,335,646.05-130,118,435.1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3,335,646.05-130,118,435.1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8,778,446.05-130,118,435.1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557,2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3,335,646.05-130,118,435.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9,209,829.84203,855,177.0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3,137.741,238,741.41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54,848.65107,119,263.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997,816.23312,213,181.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3,058,306.43101,577,863.3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6,242.14-12,616,572.1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614.28120,512.3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5,474,589.0654,023,689.40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00,292.7518,781,471.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013,167.17147,193,722.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824,727.55309,080,68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3,088.683,132,495.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700,000.0022,2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731.20132,292.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54,914.9516,383,781.5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515,646.1538,766,073.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742,429.611,414,817.51
投资支付的现金57,700,000.0019,7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22,925.7011,257,873.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65,355.3132,372,691.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49,709.166,393,382.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16,731.4174,92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04,652.041,049,350.3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73,126.357,755,492.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94,509.808,879,766.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94,509.80-8,879,766.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54.301,292.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72,384.58647,404.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430,592.89329,186,889.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758,208.31329,834,293.4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16,981.0619,235,995.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87,022.4727,988,78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904,003.5347,224,778.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386,688.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0,749.35550,577.28
支付的各项税费752.95332.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74,478.5624,438,383.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25,980.8647,375,98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22.67-151,202.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87.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87.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56.38558.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7,166.29-151,232.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83.67173,024.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749.9621,792.8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29,332,370.58-3,608,124,306.56-2,266,322,152.74-725,575,649.30-2,991,897,802.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29,332,370.58-3,608,124,306.56-2,266,322,152.74-725,575,649.30-2,991,897,802.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5,866,908.12-125,866,908.12-19,389,270.89-145,256,179.01
(一)综合收益总额-125,866,908.12-125,866,908.12-6,794,698.59-132,661,606.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594,572.30-12,594,572.3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2,594,572.30-12,594,572.3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29,332,370.58-3,733,991,214.68-2,392,189,060.86-744,964,920.19-3,137,153,981.0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3,090,082,128.48-1,762,324,422.98-680,867,820.31-2,443,192,243.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3,090,082,128.48-1,762,324,422.98-680,867,820.31-2,443,192,243.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561,224.4914,044,448.32-105,653,667.70-82,047,994.8948,243,595.16-33,804,399.73
(一)综合收益总额-91,609,219.38-91,609,219.38-161,264,711.60-252,873,930.9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561,224.499,561,224.49209,508,306.76219,069,531.2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4,500,000.0024,5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561,224.499,561,224.49185,008,306.76194,569,531.25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4,044,448.32-14,044,448.3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4,044,448.32-14,044,448.32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94,224,459.7329,332,370.58-3,195,735,796.18-1,844,372,417.87-632,624,225.15-2,476,996,643.02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640,960,193.95-300,373,301.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640,960,193.95-300,373,301.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3,335,646.05-113,335,646.05
(一)综合收益-113,335,646.05-113,335,646.05
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754,295,840.00-413,708,947.6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976,499,125.52364,087,766.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976,499,125.52364,087,766.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0,118,435.15-130,118,435.15
(一)综合收益总额-130,118,435.15-130,118,435.1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106,617,560.67233,969,331.69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1企业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及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注册资本:52,780.654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38042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磊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措施项目);珠宝首饰、工艺品、服装、箱包、眼镜的零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观光休闲旅游与生态农业项目策划及相关咨询服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相关经营项目审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品牌策划、推广;分布式储能系统的批发(涉及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工程安装、调试及维护;研发生产经营电工仪器仪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子及元器件、水电气热计量自动化管理终端及系统、成套设备及装置、电力管理终端、购电预付费装置、RFID读写器系列、无线产品系列、油田及配电网数据采集、能源监测、仪表自动测试、分布式能源及合同能源管理系统;上述相关业务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项目特许经营除外;不得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不得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公司所属行业:商业+高端制造业。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服装服饰销售,电能表、电力管理终端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互联网金融等。

2.历史沿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赫美集团”)前身系1994年11月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5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900号”批准,由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科技”)作为发起人,以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号:440301501118761,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0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2010年2月9日,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356”,股票简称“浩宁达”,后更名为“赫美集团”。

2014年1月9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郝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78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91,48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91,480.00元。

2015年4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206,982,96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474,440.00元。

2016年05月17日公司更名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17,332,108.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806,548.00元。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期合并范围变更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严重亏损,报告期末仍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同时公司面临多项诉讼、仲裁,大量资产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仍被列入失信名单。经债权人申请,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决定对本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该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如果不能顺利实施,本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改善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2.1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化解债务危机

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将推动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重整预案、寻找重整意向投资人、明确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等事项。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投资意向函》,拟由深圳免税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赫美集团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进行战略性参股投资,深圳免税集团现有免税牌照业务不参与此次重整。深圳免税集团是否对赫美集团进行投资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2商业及高端制造板块经营规划

(1)商业板块经营规划

公司商业板块尚有近50个门店,分布全国各地核心商圈商业地产。公司商业板块各主要公司基本没有因赫美集团债务危机导致账户冻结、资产冻结,能够正常开展业务。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并优化商业板块现有代理的品牌及门店数量,开发新品牌,布局新型零售业态,扩大市场,提升业绩,积极有效的降低库存,加强商品变现能力。主要措施包括:

①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完善供应链体系

公司2021年将在商业运营、品牌代理方面,积极筹划并商谈各类适应年轻一代消费偏好的品牌,补充旗下品牌组合,打通品牌壁垒,实现品牌多元化运营。未来,将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引入国内外成长性可观的强势品牌,进一步夯实公司供应链基础。充分利用公司的渠道及运营管理经验优势,抓住消费升级的机会,深耕商业品牌运营管理。

②优化存量门店结构,加强运营管理,保持营业额的稳定增长

公司现阶段线下品牌运营主要基于专卖店+集合店双向运营,2021年公司仍将致力于降本增效,激励员工做好售前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服务和体验感,通过精准营销,个性化信息服务,维护客户忠诚度,保持客户的持续复购率。根据BCG X TMI《2020奢侈品消费研究》数据表明:“品牌线下专柜依旧是消费者对品牌了解和认知的最主要渠道,疫情后选购奢侈品的主要渠道之一。”品牌方在疫情期间积压了大量库存,存在分销处理需求,公司将通过现有的线下集合店积极制定折扣、清仓计划,充分利用公司的运营管理经验为运营的品牌在保持品牌价值的前提下处理库存积压,增加公司业务收入。

③多元化合作模式,重塑品牌生态系统

云仓合作: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已经进入2.0时代,在中小城市富裕的线上消费者蕴藏着颇为可观的潜力,公司与高街云仓进行业务合作,通过“百城千店“线下开店计划,逐步将公司运营的品牌消费市场渗透二、三线市场,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二、三线城市的时尚消费新体验,为消费者提供一流多购物、体验、品鉴、养护多重定制化的线下服务。免税合作:“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从政策层面看,市内免税店似乎已经成为中央乃至地方促消费的重要抓手之一,未来国内放开市内免税店政策后,海外消费回流将提供千亿级市场空间。公司将积极布局,创新合作模式,开拓渠道,利用公司的品牌资源,运营管理经验、资源整合优势,助推更多国际品牌落地免税店。

旅游合作:2020年疫情导致人员流动受限,国内外旅游业经历不凡的一年,但随着全球疫苗的获批上市,接种普及,疫情将逐步缓解,旅游业也有望重新启动。公司将集合品牌优势,持续注入消费活力。

④持续线上发力

面对疫情导致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积极开拓直播、线上分销等方式,与大量MCN机构和网红代理征求合作,采取社交驱动消费模式引入增量消费入口并引导转化为有效客户。抓住电商购物节的销售机会,扩大销售额。线上已成为联系客户、营造消费者社群归属感的关键渠道。公司将继续强化会员系统,持续优化大数据支持体系,实现全渠道布局。抓住优秀的品牌和高品质的商品,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2)高端制造板块

优化高端制造板块公司资源配置,强化智能电网业务及高端制造协同管理,全资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浩宁达”)已经拥有设备完善、工艺规范的专业生产基地,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广东浩宁达将承接集团高端业务板块的生产,招投标和运营、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广东浩宁达已通过国家电网供应商投标资质核实审查,将不断维护现有销售渠道及开拓新市场,且在积极寻求外部融资以提供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保障。

2.3内部管理效率持续提升

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对集团和子公司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优化团队及工资结构,促进绩效考核的方案的实施,奖惩明确,激发员工士气和动力;开源节流,缩减不必要的一切费用开支;重视和加强内控管理。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采用持续经营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服饰销售,电能表、电力管理终端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15.存货、16.合同资产、26.长期资产减值、33.收入确认”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10、金融工具

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①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②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

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0.4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0.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0.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五级分类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说明:并表范围内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5)其他应收款减值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和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三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五级分类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并表范围内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6)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7)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和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三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组合

10.8 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0.9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0 .金融工具

15、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5.1 存货的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其他等。

15.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5.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15.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6、合同资产

16.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6.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10. 金融工具

17、合同成本

17.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17.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7.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8.1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8.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股权投资

19.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9.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9.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类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5.00-10.004.5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009-1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85.0011.88-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85.0011.88-31.67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4.1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4.2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4.3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5、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10年平均摊销。软件按合同约定或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6、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8、合同负债

28.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①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②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 服务成本。

②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30、租赁负债

30.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30.1.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0.1.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30.2 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0.3 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驶情况发生变化。

31、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2、股份支付

32.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32.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BS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2.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32.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33、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3.1 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3.2 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3.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服装服饰销售,仪器仪表产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及零售、以及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收入确认方法分别为:

—服装服饰销售:销售模式分为自营、联营、代销等。(1)自营:公司通过租赁的专卖店进行零售,在产品已交付于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2)联营:公司通过百货商场店中店进行的销售,在产品交付于顾客时由百货商场统一向顾客收取全部款项,公司依据联营条款按百货商场收取的全部款项扣除百货商场应得分成后的余额确认销售收入;(3)代销: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按照双方确认的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仪器仪表销售:产品销售模式均为直销。(1)销售需安装的产品,公司在产品发往购货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2)销售不需安装的产品,发货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珠宝首饰批发:在货品已经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公司已经收取款项或已经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利息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以提供有关服务后且收取的金额可以合理地估算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本公司仅对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贷款应收未收的利息、手续费确认收入,并对贷款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在其贷款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本公司相应作冲减利息、手续费收入处理。

34、政府补助

34.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4.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4.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4.4 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4.5 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6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也可以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6、租赁

36.1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

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36.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36.2.1 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24使用权资产”、“30租赁负债”。

36.2.2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6.2.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6.3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36.3.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6.3.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4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6.5 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33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36.5.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3.10金融工具”。

36.5.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36.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10金融工具”。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8,093,013.74118,093,013.7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24,325.003,024,325.00
应收账款208,779,651.34208,779,651.34
应收款项融资9,301,541.879,301,541.87
预付款项24,211,841.7524,211,841.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77,224,007.49377,224,007.49
其中:应收利息3,596.083,596.0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62,212,713.18162,212,713.1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5,566,146.2545,566,146.25
流动资产合计948,413,240.62948,413,240.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9,706,950.609,706,950.6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785,179.4010,785,179.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9,027,120.99109,027,120.99
在建工程1,924,482.461,924,482.4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185,195.755,185,195.75
无形资产28,746,445.0528,746,445.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074,010.9420,074,01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6,245.142,346,245.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2,610,434.58187,795,630.335,185,195.75
资产总计1,131,023,675.201,136,208,870.955,185,195.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95,671,121.19695,671,121.1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0,658,470.50140,658,470.50
预收款项149,879,823.75149,879,823.75
合同负债21,142,679.3521,142,679.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1,331,597.5721,331,597.57
应交税费50,296,119.0650,296,119.06
其他应付款1,662,591,467.561,662,591,467.56
其中:应付利息369,965,261.13369,965,261.13
应付股利44,186,470.8144,186,470.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99,664.552,499,664.55
其他流动负债551,752,983.37551,752,983.37
流动负债合计3,293,324,262.353,295,823,926.902,499,664.5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685,531.202,685,531.2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09,514,418.00809,514,418.00
递延收益7,367,283.867,367,28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1,411.561,491,411.56
其他非流动负债11,224,101.4711,224,101.47
非流动负债合计829,597,214.89832,282,746.092,685,531.20
负债合计4,122,921,477.244,128,106,672.995,185,195.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4,663,235.24784,663,235.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608,124,306.56-3,608,124,306.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66,322,152.74
少数股东权益-725,575,649.30-725,575,649.30
所有者权益合计-2,991,897,802.04-2,991,897,80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31,023,675.201,131,023,675.205,185,195.75

调整情况说明:无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61,004.494,061,00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48,727,120.31248,727,120.3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125,565.703,125,565.70
其他应收款1,948,040,876.901,948,040,876.9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7,035,468.247,035,468.2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7,446,449.4837,446,449.48
流动资产合计2,248,436,485.122,248,436,485.1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59,781,900.00459,781,9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555,052.059,555,052.0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656,835.271,656,835.2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4,166.6764,16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057,953.99471,057,953.99
资产总计2,719,494,439.112,719,494,439.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9,910,421.19569,910,421.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74,554,871.59274,554,871.5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905,812.039,905,812.03
应付职工薪酬11,547,665.5711,547,665.57
应交税费706,663.81706,663.81
其他应付款1,538,201,666.601,538,201,666.60
其中:应付利息298,522,392.61298,522,392.61
应付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95,776,260.95495,776,260.95
流动负债合计2,900,603,361.742,900,603,361.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12,897,095.10112,897,095.10
递延收益6,367,283.866,367,28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9,264,378.96119,264,378.96
负债合计3,019,867,740.703,019,867,740.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3,447,973.78783,447,973.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未分配利润-1,640,960,193.95-1,640,960,19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373,301.59-300,373,301.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19,494,439.112,719,494,439.11

调整情况说明:无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6.00%、13.00%
消费税销售货物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流转税7.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16.50%、20.00%、25.00%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流转税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流转税2.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15.00%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16.50%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6.50%
霍尔果斯付得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0%

2、税收优惠

1. 增值税优惠

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所得税优惠

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浩宁达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0023。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广东浩宁达2021年按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04,842.89159,094.96
银行存款63,479,302.2080,215,591.62
其他货币资金13,736,220.9737,718,327.16
合计77,320,366.06118,093,013.7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2,308.9828,654.56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3,562,157.7537,662,420.85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为开具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所支付的保证金及由于诉讼冻结的资金。

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详见本附注5.51,其中因法律纠纷被司法冻结款项金额为11,353,985.23元,详见本附注十

五、4.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024,325.00
合计3,024,325.00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0.000.000.00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
其中:
商业承兑票据0.000.000.00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
合计0.000.000.00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0.000.00
合计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0.000.00
合计0.0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商业承兑票据159,175.00159,175.000.00
合计159,175.00159,175.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0.00
商业承兑票据0.00
合计0.00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合计0.000.00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其他说明:期末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2,144,828.3731.47%102,144,828.37100.00%0.00108,163,264.6829.72%108,163,264.68100.00%0.00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2,144,828.3731.47%102,144,828.37100.00%0.00108,163,264.6829.72%108,163,264.68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2,388,585.8468.53%50,639,231.2022.77%171,749,354.64255,799,563.5870.28%47,019,912.2418.38%208,779,651.34
其中:
其中:账龄组合222,388,585.8468.53%50,639,231.2022.77%171,749,354.64255,799,563.5870.28%47,019,912.2418.38%208,779,651.34
合计324,533,414.21100.00%152,784,059.5747.08%171,749,354.64363,962,828.26100.00%155,183,176.9242.64%208,779,651.3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位129,367,361.4329,367,361.4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19,094,158.1019,094,158.1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39,958,817.439,958,817.4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44,001,866.164,001,866.1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53,778,241.513,778,241.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62,855,250.782,855,250.7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72,518,505.232,518,505.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82,182,478.002,182,47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92,164,250.002,164,2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01,867,685.001,867,68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11,808,321.441,808,321.4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21,535,724.181,535,724.1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31,382,960.001,382,96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41,308,065.911,308,065.9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5977,784.00977,78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6953,413.82953,413.8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7698,320.10698,320.1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8569,331.00569,33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9540,000.0054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0518,862.66518,862.6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299家14,063,431.6214,063,431.6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02,144,828.37102,144,828.3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以内31,173,218.56311,732.191.00%
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1年14,281.10714.065.00%
其他公司1年以内25,558,252.201,277,912.625.00%
1年以内小计56,745,751.861,590,358.872.80%
1-2年31,401,747.183,140,174.7110.00%
2-3年22,949,982.574,589,996.5120.00%
3-4年93,511,028.7928,053,308.6430.00%
4-5年9,029,365.944,514,682.9750.00%
5年以上8,750,709.508,750,709.50100.00%
合计222,388,585.8450,639,231.2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57,412,243.40
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以内31,173,218.56
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1年14,281.10
其他公司1年以内26,224,743.74
1至2年32,222,529.28
2至3年30,823,929.75
3年以上204,074,711.78
3至4年163,542,398.15
4至5年20,048,484.42
5年以上20,483,829.21
合计324,533,414.2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08,163,264.68221,724.515,796,711.80102,144,828.37
账龄组合47,019,912.244,365,237.28745,918.3250,639,231.20
五级分类组合0.000.00
合计155,183,176.924,365,237.28221,724.510.006,542,630.12152,784,059.5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29,367,361.439.05%29,367,361.43
单位219,730,098.386.08%5,548,329.86
单位319,094,158.105.88%19,094,158.10
单位418,977,586.795.85%5,693,276.04
单位514,919,743.304.60%975,747.41
合计102,088,948.0031.46%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受限应收账款情况,详见本附注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68,200.009,301,541.87
合计68,200.009,301,541.8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5,505,902.8682.69%21,521,180.5588.89%
1至2年727,339.063.88%390,560.871.61%
2至3年1,595,188.618.51%1,463,131.426.04%
3年以上923,190.734.92%836,968.913.46%
合计18,751,621.26--24,211,841.75--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期末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单位12,432,071.0712.97%
单位22,301,710.3712.27%
单位31,221,218.086.51%
单位4975,197.995.20%
单位5680,000.003.63%
合计7,610,197.5140.58%

其他说明:无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3,596.08
其他应收款85,628,109.96377,220,411.41
合计85,628,109.96377,224,007.49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委托贷款0.003,596.08
合计3,596.08

2)重要逾期利息

其他说明: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9.6759.6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59.6759.67
2021年06月30日余额0.000.0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款360,266,226.31360,336,738.33
保证金/押金25,162,788.8224,694,704.02
备用金/个人借款564,287.12605,675.43
股权转让款453,348,900.00453,348,900.00
其他往来780,462,857.40573,384,609.03
资金占用0.00273,539,606.91
关联方往来0.00271,715,179.80
合计1,619,805,059.651,957,625,413.52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69,473,088.931,510,931,913.181,580,405,002.11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21,660.5021,660.50
本期计提868,943.54868,943.54
本期转回41,627,374.1441,627,374.14
其他变动437,421.825,032,200.005,469,621.82
2021年6月30日余额27,386,632.470.001,506,790,317.221,534,176,949.69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6,251,839.21
1至2年280,565,346.32
2至3年332,646,420.72
3年以上990,341,453.40
3至4年595,080,518.03
4至5年386,515,329.09
5年以上8,745,606.28
合计1,619,805,059.65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1,151,037,569.40868,943.540.005,032,200.001,146,874,312.94
账龄组合69,406,163.7841,585,812.940.00437,421.8227,382,929.02
五级分类组合359,961,268.930.0041,561.200.000.00359,919,707.73
合计1,580,405,002.11868,943.5441,627,374.140.005,469,621.821,534,176,949.6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股权转让款392,000,000.003-4年24.20%392,000,000.00
单位2往来款220,187,060.021-2年、3-4年13.59%220,187,060.02
单位3往来款164,360,000.003-4年10.15%164,360,000.00
单位4往来款120,610,000.003-4年7.45%120,610,000.00
单位5往来款119,402,000.002-3年、3-4年7.37%119,402,000.00
合计--1,016,559,060.02--62.76%1,016,559,060.02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4,613,959.1615,524,150.409,089,808.7637,318,395.1515,524,150.4021,794,244.75
在产品7,793,569.754,422,998.593,370,571.1610,218,613.134,422,998.595,795,614.54
库存商品302,089,025.39217,885,615.0684,203,410.33407,543,167.90274,383,063.70133,160,104.20
委托加工物资1,462,749.691,462,749.69
合计334,496,554.30237,832,764.0596,663,790.25456,542,925.87294,330,212.69162,212,713.18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5,524,150.4015,524,150.40
在产品4,422,998.594,422,998.59
库存商品274,383,063.703,963,539.6456,137,053.334,323,934.95217,885,615.06
合计294,330,212.693,963,539.6456,137,053.334,323,934.95237,832,764.05

受限存货情况,详见本附注5.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无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44,103,511.0242,457,599.11
预缴企业所得税3,029,314.393,010,709.42
预缴其他税种97,837.72
合计47,132,825.4145,566,146.25

其他说明:无

9、发放贷款和垫款

(1)发放贷款及垫款按担保方式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贷款700,764,896.8297.95694,963,446.3499.175,801,450.48
保证贷款5,000,000.000.705,000,000.00100.00-
抵押贷款1,300,000.000.18325,000.0025.00975,000.00
质押及保证贷款8,400,000.001.178,400,000.00100.00-
合计715,464,896.82100.00708,688,446.3499.056,776,450.48

(续)

项目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贷款702,186,329.3197.87693,766,378.7198.808,419,950.60
保证贷款5,000,000.000.705,000,000.00100.00-
抵押贷款1,300,000.000.1813,000.001.001,287,000.00
质押及保证贷款9,000,000.001.259,000,000.00100.00-
合计717,486,329.31100.00707,779,378.7198.659,706,950.60

(2)发放贷款及垫款按五级分类列示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正常1,001,753.000.1410,017.531.00991,735.47
关注--
次级7,680,000.001.071,920,000.0025.005,760,000.00
可疑49,430.020.0124,715.0150.0024,715.01
损失706,733,713.8098.78706,733,713.80100.000.00
合计715,464,896.82100.00708,688,446.3499.056,776,450.48

(续)

项目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正常8,469,260.801.1884,692.611.008,384,568.19
关注282,188.180.045,643.762.00276,544.42
次级326,978.390.0581,744.6025.00245,233.79
可疑1,601,208.400.22800,604.2050.00800,604.20
损失706,806,693.5498.51706,806,693.54100.00-
合计717,486,329.31100.00707,779,378.7198.659,706,950.6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情况

借款人与本公司关系金额五级分类占贷款总额比例(%)贷款损失准备期末金额
借款人1非关联方4,500,000.00损失0.63%4,500,000.00
借款人2非关联方3,100,000.00次级0.43%775,000.00
借款人3非关联方3,050,000.00次级0.43%762,500.00
借款人4非关联方2,400,000.00损失0.34%2,400,000.00
借款人5非关联方2,000,000.00损失0.28%2,000,000.00
小计15,050,000.002.11%10,437,500.00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27,129,791.95
北京亚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0,785,179.40-580,050.9410,205,128.4625,616,971.97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小计10,785,179.40-580,050.9410,205,128.4652,746,763.92
合计10,785,179.40-580,050.9410,205,128.4652,746,763.92

其他说明:无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3,079,994.66109,027,120.99
合计93,079,994.66109,027,120.99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1,306,385.2846,691,191.0513,534,771.7825,139,155.77226,671,503.88
2.本期增加金额0.000.00441,653.6144,621.64486,275.25
(1)购置0.000.00441,653.6144,621.64486,275.25
(2)在建工程转入0.000.000.000.000.00
(3)企业合并增加0.000.000.00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13,959,985.441,235,098.622,413,909.364,583,139.2222,192,132.64
(1)处置或报0.0035,000.0048,000.002,186,426.602,269,426.60
(2)处置子公司13,959,985.441,200,098.622,365,909.362,396,712.6219,922,706.04
(3)其他减少0.000.000.00
4.期末余额127,346,399.8445,456,092.4311,562,516.0320,600,638.19204,965,646.4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0,350,485.8830,329,511.219,080,894.5122,225,086.61111,985,978.21
2.本期增加金额3,230,037.261,141,123.13542,149.36706,646.635,619,956.38
(1)计提3,230,037.261,141,123.13542,149.36706,646.635,619,956.38
3.本期减少金额4,358,133.86965,525.621,781,142.314,273,885.6511,378,687.44
(1)处置或报废0.0025,214.2945,600.002,030,348.502,101,162.79
(2)处置子公司4,358,133.86940,311.331,735,542.312,243,537.159,277,524.65
(3)其他减少0.000.000.00
4.期末余额49,222,389.2830,505,108.727,841,901.5618,657,847.59106,227,247.1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0.004,966,656.180.00691,748.505,658,404.6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0.004,966,656.180.00691,748.505,658,404.6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8,124,010.569,984,327.533,720,614.471,251,042.1093,079,994.66
2.期初账面价值90,955,899.4011,395,023.664,453,877.272,222,320.66109,027,120.99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说明:受限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以及附注十五、4.被司法查封、冻结的固定资产情况(房产、车辆、设备等)。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671,474.321,924,482.46
合计671,474.321,924,482.46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零星工程671,474.32671,474.321,924,482.461,924,482.46
合计671,474.32671,474.321,924,482.461,924,482.4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零星工程1,924,482.465,919,425.350.007,172,433.49671,474.32其他
合计1,924,482.465,919,425.350.007,172,433.49671,474.32------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其他说明:无

(4)工程物资

其他说明:无

13、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85,195.755,185,195.75
2.本期增加金额3,278,376.633,278,376.63
(1)本期新增3,278,376.633,278,376.63
3.本期减少金额
(1)本期减少
4.期末余额8,463,572.388,463,572.3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0.000.00
2.本期增加金额1,701,772.801,701,772.80
(1)计提1,701,772.801,701,772.8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701,772.801,701,772.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61,799.586,761,799.58
2.期初账面价值5,185,195.755,185,195.75

其他说明:无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特许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974,183.6920,367,368.003,415,000.0045,756,551.6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1,974,183.6920,367,368.003,415,000.0045,756,551.6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973,591.409,621,515.243,415,000.0017,010,106.64
2.本期增加金额246,583.460.000.001,061,263.110.001,307,846.57
(1)计提246,583.461,061,263.110.001,307,846.5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220,174.860.000.0010,682,778.353,415,000.0018,317,953.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754,008.830.000.009,684,589.650.0027,438,598.48
2.期初账面价值18,000,592.2910,745,852.7628,746,445.0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1、报告期,本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2、无形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附注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以及附注十五、4.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无形资产情况(土地等)。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270,943,752.38270,943,752.38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51,105,506.7151,105,506.71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10,487,100.8910,487,100.89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3,916,329.783,916,329.78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710,788.4644,710,788.46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8,420,358.6278,420,358.62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838,804.0439,838,804.040.00
合计499,422,640.880.000.0039,838,804.040.00459,583,836.84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270,943,752.38270,943,752.38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51,105,506.7151,105,506.71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10,487,100.8910,487,100.89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3,916,329.783,916,329.78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710,788.4644,710,788.46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8,420,358.6278,420,358.62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838,804.0439,838,804.040.00
合计499,422,640.880.000.0039,838,804.040.00459,583,836.84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臻乔时装、深圳彩虹、珠海彩虹及深圳盈彩四家公司服装服饰品牌的代销,公司盈利预测的业务也只有服装服饰销售,无新增业务。

(2)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服饰品牌的代销,公司盈利预测的业务也只有服装服饰销售,无新增业务。

(3)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①利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费用;②利用自身风控及贷后管理水平,为合作机构进行风控审核和贷后管理服务,收取服务及手续费。公司盈利预测的业务也只有贷款业务,无新增业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组构成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资产组构成资产组是否 与购买日一致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臻乔时装、深圳彩虹、珠海彩虹及深圳盈彩四家公司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期末根据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的结果,全额计提了上述商誉的减值准备。其他说明:商誉和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减少39,838,804.04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欧祺亚股权被司法拍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等20,074,010.947,994,641.177,224,627.0740,418.7220,803,606.32
合计20,074,010.947,994,641.177,224,627.0740,418.7220,803,606.32

其他说明:无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0.000.009,211,062.812,299,939.0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0.000.00185,224.3846,306.10
合计0.000.009,396,287.192,346,245.1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0.000.005,965,646.241,491,411.56
合计0.000.005,965,646.241,491,411.56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6,245.1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1,411.5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373,288,971.58970,710,249.63
可抵扣亏损1,554,506,019.341,499,865,795.55
合计2,927,794,990.922,470,576,045.1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4,609,089.644,609,089.64
2022年33,549,934.6233,549,934.62
2023年454,632,810.93454,632,810.93
2024年323,664,476.48323,664,476.48
2025年519,228,798.12683,409,483.88
2026年218,820,909.55
合计1,554,506,019.341,499,865,795.55--

其他说明:无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质押借款397,448,801.72417,819,442.69
保证及信用借款276,969,739.98277,851,678.50
合计674,418,541.70695,671,121.1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674,418,541.7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793,117.0011.00%2019年03月30日37.00%
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924,700.0010.00-11.50%2018年09月01日37.00%
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897,300.0010.00%、11.00%2018年09月01日10.00%、37.00%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9,074,942.038.45%2018年06月16日22.6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47,000,000.007.50%2020年03月03日10.69%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27,000,000.006.65%2020年10月21日9.98%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005.66%2018年10月27日7.35%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5.66%2018年11月16日7.35%
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50,000,000.007.30%2019年01月19日24.00%
九江银行广州海印支行50,000,000.005.66%2019年08月06日8.4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62,858,742.696.00%2019年03月30日18.00%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28,207,040.025.66%2018年12月01日18.00%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5,759,354.2511.83%2018年10月08日24.00%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44,707,305.005.66%2019年08月13日18.00%
光大银行蛇口支行20,859,127.365.66%2019年02月26日5.66%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3,436,913.355.22%2018年07月03日7.83%
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900,000.005.40%2018年10月19日18.00%
合计674,418,541.70------

其他说明: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21,342,109.35140,658,470.50
合计121,342,109.35140,658,470.50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24,532,282.32资金紧张
单位210,178,289.27资金紧张
单位38,442,729.32资金紧张
单位46,316,358.17资金紧张
单位54,413,374.66资金紧张
单位64,214,542.35资金紧张
单位73,512,827.60资金紧张
单位82,774,963.49资金紧张
单位92,075,271.78资金紧张
单位101,585,765.41资金紧张
单位111,260,274.80资金紧张
单位121,173,066.27资金紧张
单位131,093,553.54资金紧张
单位141,010,817.97资金紧张
单位15668,485.17资金紧张
合计73,252,602.12--

其他说明:无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融服务费149,127,946.39149,879,823.75
合计149,127,946.39149,879,823.75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其他说明:无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贷款16,043,316.9321,142,679.35
合计16,043,316.9321,142,679.35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无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6,679,369.7540,187,703.1843,423,189.0413,443,883.8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3,253.633,007,534.472,828,248.97212,539.13
三、辞退福利4,618,974.19277,948.00682,852.004,214,070.19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0.00
合计21,331,597.5743,473,185.6546,934,290.0117,870,493.2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659,439.4935,880,241.3939,113,878.387,425,802.50
2、职工福利费5,405,770.64128,056.94128,056.945,405,770.64
3、社会保险费137,061.851,855,367.371,853,950.61138,478.61
其中:医疗保险费134,740.321,759,909.081,762,236.91132,412.49
工伤保险费513.5147,858.5344,225.064,146.98
生育保险费1,808.0247,599.7647,488.641,919.14
4、住房公积金217,194.841,634,080.281,638,357.08212,918.0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59,773.25410,094.98410,097.98259,770.25
6、短期带薪缺勤129.68279,862.22278,848.051,143.85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0.000.000.000.00
合计16,679,369.7540,187,703.1843,423,189.0413,443,883.8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102.612,916,738.332,742,994.28205,846.66
2、失业保险费1,151.0290,796.1485,254.696,692.47
合计33,253.633,007,534.472,828,248.97212,539.13

其他说明:无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8,031,972.3520,755,974.11
企业所得税27,815,656.7028,019,708.62
个人所得税375,010.65455,857.51
城市维护建设税42,313.85374,769.63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30,233.91267,719.69
印花税6,366.5241,590.77
房产税498,883.39380,498.73
土地使用税106,249.98
合计46,906,687.3550,296,119.06

其他说明:无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404,451,810.73369,965,261.13
应付股利37,851,970.8144,186,470.81
其他应付款1,126,319,094.501,248,439,735.62
合计1,568,622,876.041,662,591,467.56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逾期利息404,451,810.73369,965,261.13
合计404,451,810.73369,965,261.13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无其他说明: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金红辉3,167,250.00
金苏琴3,167,250.00
合计37,851,970.8144,186,470.81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付费用25,418,402.6928,075,120.87
保证金/押金4,940,955.114,654,151.91
代缴社保、公积金908,700.01977,636.26
关联方往来11,950,914.6713,620,421.25
代收款457,734,954.27459,539,566.12
股权转让款10,030,824.0261,030,824.02
借款及利息费用501,517,889.79554,583,485.76
待退专项基金6,274,261.406,274,261.40
其他往来107,542,192.54119,684,268.03
合计1,126,319,094.501,248,439,735.6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447,723,680.00资金紧张
单位299,779,739.97资金紧张
单位385,535,723.67资金紧张
单位465,126,404.96资金紧张
单位546,114,104.36资金紧张
单位644,217,833.33资金紧张
单位730,402,400.00资金紧张
单位827,226,129.20资金紧张
单位924,309,569.77资金紧张
单位1023,817,277.69资金紧张
单位1119,403,780.55资金紧张
单位1217,677,909.50资金紧张
单位1315,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1412,529,083.34资金紧张
单位1510,681,957.03资金紧张
单位1610,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178,732,630.33资金紧张
单位186,030,824.02资金紧张
单位195,980,178.18资金紧张
单位205,575,105.09资金紧张
单位215,331,732.54资金紧张
单位224,422,748.00资金紧张
单位234,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242,778,636.00资金紧张
单位252,416,559.06资金紧张
合计1,024,814,006.59--

其他说明:无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140,324.682,499,664.55
合计4,140,324.682,499,664.55

其他说明:无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362,990,486.94401,069,826.65
未按期履约的长期应付款0.00147,934,608.40
合同负债税金2,085,631.202,748,548.32
合计365,076,118.14551,752,983.3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1、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构成明细

(1)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保证借款:系由本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王磊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80%股权作为质押,由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入的两年期(2017年3月20日到2019年3月20日)长期借款,借款利率为第一年7.00%(年利率),第二年上浮至11.06%(年利率)。因公司未按照还款计划履约,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提前到期并要求还款,公司无力偿还,公司已被法院申请强执,遂转至其他流动负债,截止2021年6月30日,剩余本金为2.51亿元。

(2)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保证借款:系由本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王磊、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由本公司向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三笔两年期(2017年7月21日到2019年7月21日、2017年8月11日到2019年8月11日、2017年10月27日到2019年10月27日)长期借款,借款利率为

8.959%(年利率),因公司未按照还款付息计划履约,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要求提前还款,遂将剩余金额转至其他流动负债,截止2021年6月30日,剩余本金为8,308.11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借入的一年期(原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止)短期借款,于2019年9月29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约定的到期日为2021年3月31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剩余本金2,890.94万元。

2、未按期履约的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100%,变动原因为:2021年4月29日,公司分别收到债权人与控股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代偿债务协议书》,债权人自愿以其对公司所享有的应收债权代为偿付北京首赫相应欠付公司的债务,长期应付款因此减少。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6,904,814.995,185,195.75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140,324.68-2,499,664.55
合计2,764,490.312,685,531.20

其他说明:无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1,021,534.5214,383,367.86诉讼赔偿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123,598,769.96112,897,095.10
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683,870,943.01682,038,095.38预计贷款损失
投资亏损199,351.11195,859.66
合计818,690,598.60809,514,418.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无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7,367,283.86260,689.867,106,594.00
合计7,367,283.86260,689.867,106,594.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天鹅惠聚工程”专项经费1,000,000.001,000,000.00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AMI智能用电信息系统采集统示989,644.9285,495.02904,149.90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智能电网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690,377.46127,121.10563,256.36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智能电表无线通讯技术工程实4,687,261.4848,073.744,639,187.74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无3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补贴8,095,204.2311,224,101.47
合计8,095,204.2311,224,101.47

其他说明:租赁补贴系商场为吸引品牌入驻一次性给予公司的补贴款,按照租赁期间摊销。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说明:无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83,114,210.06783,114,210.06
其他资本公积1,549,025.181,549,025.18
合计784,663,235.24784,663,235.2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合计29,332,370.5829,332,370.5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08,124,306.56-3,090,082,128.4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08,124,306.56-3,090,082,128.4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866,908.12-91,609,219.38
其他-14,044,448.32
期末未分配利润-3,733,991,214.68-3,195,735,796.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83,441,515.04128,647,067.47184,730,121.65117,404,328.58
其他业务2,206,208.36788,644.724,330,900.942,656,980.22
合计185,647,723.40129,435,712.19189,061,022.59120,061,308.80

其他说明:无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63,289.041,037,286.25
教育费附加257,521.55465,678.16
房产税118,384.66153,591.47
土地使用税106,249.98106,249.98
车船使用税4,380.006,780.00
印花税93,406.0562,814.04
地方教育费附加171,376.90280,351.44
合计1,314,608.182,112,751.34

其他说明:无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6,193,905.3019,425,631.76
租金、物业管理费6,668,640.107,092,846.45
差旅费228,040.34118,122.42
办公费92,987.27139,188.10
服务费及招投标费422,057.291,628,062.80
运输费646,858.91654,572.59
折旧费72,376.99131,597.49
招待费350,395.92493,442.83
广告及业务宣传360,819.76385,580.26
检测维修费637,519.21722,800.11
装修费摊销2,717,883.083,843,071.33
其他3,107,783.162,439,565.92
合计31,499,267.3337,074,482.06

其他说明:无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3,710,496.6629,152,191.68
折旧费4,429,094.795,403,394.65
修理费201,430.67364,480.08
办公费428,496.90554,287.65
差旅费2,021,427.201,110,981.28
招待费5,513,613.052,150,908.48
租金、物业管理费3,729,024.045,071,166.21
无形资产摊销1,186,221.712,164,178.61
装修费摊销1,454,655.051,329,155.91
车辆及交通费758,365.90514,014.57
邮电通讯费499,995.421,098,854.65
咨询服务费5,199,695.944,993,322.08
盘亏及毁损灭失86,035.50811,052.22
其它7,458,007.656,733,289.78
合计56,676,560.4861,451,277.85

其他说明:无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投入费用68,257.77177,284.51
人员人工费用1,997,131.982,725,728.93
折旧费用204,399.29152,764.07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566,989.191,353,614.67
合计2,836,778.234,409,392.18

其他说明:无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788,299.23770,935.31
汇兑损失-8,170.47121,499.80
利息支出85,055,809.37105,226,354.92
减:利息收入135,895.341,033,399.50
合计85,700,042.79105,085,390.53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567,389.864,457,319.05
个税返还17,570.51462,847.15
合计2,584,960.374,920,166.20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285,217.25-878,382.4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6,164,250.20204,511,144.77
债务重组收益893,745.27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60,731.20132,292.22
合计-36,494,990.98203,765,054.58

其他说明:无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0,758,430.61-233,326,254.14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59,175.0014,163.50
应收利息坏账损失59.679,399.9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143,512.772,536,080.38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909,067.63-18,858,260.70
计入预计负债的风险准备金-1,832,847.63-62,701,664.13
合计34,032,237.25-312,326,535.15

其他说明:无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963,539.64-5,231,157.56
合计-3,963,539.64-5,231,157.56

其他说明:无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合计1,941,240.488,696,681.60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0.00793,200.000.00
罚款收入150.00150.00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1,926.001,926.00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1,926.001,926.00
违约补偿0.00396,000.000.00
其他96,144.514,476,494.9396,144.51
合计98,220.515,665,694.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无其他说明:无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15,956.147,781.7555,987.69
对外捐赠支出0.00132,645.460.00
滞纳金5,196.3573,800.115,196.35
罚款支出5,238.6537,066.145,238.65
诉讼赔偿和违约金8,572,481.6312,843,150.4812,293,451.45
其他299,168.033,125,950.64
合计8,998,040.8016,220,394.58

其他说明:无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352.991,077,563.18
递延所得税费用40,095.11-67,702.35
合计46,448.101,009,860.8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32,615,158.6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3,153,789.6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13,327.4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174,280.2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781,027.1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4,693,657.17
所得税费用46,448.10

其他说明:无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其他12,294,682.80100,223,604.64
利息收入135,895.342,008,643.86
政府补贴2,324,270.514,887,015.01
合计14,754,848.65107,119,263.5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销售费用12,196,043.8912,740,375.89
支付管理费用20,971,253.2420,545,545.00
支付研发费用726,602.802,078,728.47
支付财务费用224,977.64143,201.63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19,310,140.4997,430,327.81
冻结的货币资金338,566.116,125,443.22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额245,583.008,130,100.00
合计54,013,167.17147,193,722.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赫美智科流出的现金11,257,873.82
处置欧祺亚流出的现金7,622,925.70
合计7,622,925.7011,257,873.8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出保证金0.007,755,492.17
支付租赁负债1,873,126.35
合计1,873,126.357,755,492.1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32,661,606.71-252,873,930.98
加:资产减值准备-30,068,697.61317,557,692.7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619,956.386,650,815.53
使用权资产折旧1,701,772.80
无形资产摊销1,307,846.572,390,584.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224,627.078,068,949.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41,240.48-8,696,681.6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987.697,781.7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5,055,809.37105,226,354.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494,990.98-203,765,054.5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336.43-10,340.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91,411.56-57,361.9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663,923.957,595,605.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925,288.6734,479,870.1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131,060.98-19,567,232.56
其他338,566.116,125,44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3,088.683,132,495.6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3,758,208.31329,834,293.4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0,430,592.89329,186,889.0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672,384.58647,404.3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3,758,208.3180,430,592.89
其中:库存现金104,842.89159,094.9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3,479,302.2080,215,591.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74,063.2255,906.31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758,208.3180,430,592.8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3,562,157.7537,662,420.85

其他说明:无

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562,157.75信用证、保函保证金、银行渠道业务合作保证金以及被司法冻结
存货156,881.44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82,520,165.77抵押借款、司法查封
无形资产17,754,008.83司法查封
应收账款77,105,689.02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质押、法院冻结止付
合计191,098,902.81--

其他说明:无

5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350.026.373027,722.68
欧元395.007.68623,036.05
港币38,493.920.831231,996.15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欧元2,229.237.686217,134.31
应付账款
其中: 欧元2,098.047.686216,125.96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739,367.436.37304,711,988.63
欧元6,117.007.686247,016.49
港币1,876,408.580.83121,559,670.81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人民币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人民币

5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天鹅惠聚工程”专项经费1,000,000.00递延收益0.00
AMI智能用电信息系统采集统示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85,495.02
智能电网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27,121.10
智能电表无线通讯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5,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48,073.74
受疫情影响企业补贴99,200.00其他收益99,200.00
以工代训补贴51,500.00其他收益51,500.00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资助256,000.00其他收益256,000.00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静安区产业专项资金扶持1,900,000.00其他收益1,900,000.00
合计12,306,700.002,567,389.86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20,140,000.0075.00%司法拍卖2021年05月08日工商变更登记日-26,164,250.20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因公司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祺亚”)75%股权以清偿债务,股权由郑延凑在2021年5月6日以2014万元拍卖竞得,并于2021年5月8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欧祺亚及其子公司深圳红金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股权。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2021年1月25日,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贻禾投资有限公司注销。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零售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销售70.00%设立
深圳赫美珠宝制造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制造加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艺术创意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设计100.00%设立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欧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服装服饰销售62.5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中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州服装服饰销售51.02%设立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珠海珠海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赫美贸易服杭州杭州未运营70.00%设立
务有限公司
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仪器仪表制造、生产销售软件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齐齐哈尔花生壳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齐齐哈尔研究服务100.00%设立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惠州研发生产电工仪器仪表等100.00%设立
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成都水表销售100.00%设立
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专营小额贷款业务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100.00%设立
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旅业、旅游产业投资等100.00%设立
深圳市心齐拓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数享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霍尔果斯付得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51.00%设立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未运营100.00%设立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未运营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9.00%-6,508,074.390.00-760,151,565.39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30.00%-2,058.320.00-238,749.5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69,584,316.417,470,903.3777,055,219.7831,064,628.7531,064,628.75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14,991.0414,991.04810,823.01810,823.01869,346.39869,346.391,658,317.281,658,317.28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1,777,661.317,578,829.4419,356,490.75875,485,167.11695,201,048.921,570,686,216.0312,915,364.359,950,998.3522,866,362.70864,492,840.27696,421,463.241,560,914,303.52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930,522.9528,187.4628,187.463,219,242.8231,353,855.04-794,580.07-794,580.07-42,630.73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6,861.08-6,861.08-854,955.35-505.07-505.0775,905.88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90,500.92-13,281,784.46-13,281,784.46370,646.395,281,532.82-289,510,903.15-289,510,903.15-1,703,592.11

其他说明: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其他说明: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205,128.4610,785,179.4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1,285,217.25-878,382.41
--综合收益总额-11,285,217.25-878,382.41

其他说明:无

(2)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情况。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报告期,不存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超额亏损情况。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注释相关项目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来自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本公司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风险较小。本公司认为货币资金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故风险较小。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历史经验及其它因素来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或信用期限,该限额或信用期间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或最长赊销期。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已经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1 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或其他币种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司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5.52外币货币性项目”。

2.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目前以固定利率借款为主、浮动利率借款为辅政策规避利率风险。同时公司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等方式合理降低利率风险。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或权益工具价格等的变化。

3、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68,200.0068,20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香港投资公司HKD10,000.0023.69%23.6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其他说明:无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郝毅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于阳控制的公司
南京赫远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刘睿(2020年1月6日离任)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截至2021年1月5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新安(2020年1月6日离任)任董事的公司,截至2021年1月5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副总经理于阳担任董事的公司
王磊公司董事长
于阳公司高管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曾为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2020年5月失去控制权)
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曾为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2020年5月失去控制权)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曾为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2021年5月失去控制权)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无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225.27150,080.5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2,579,017.372017年09月15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8,909,359.502018年06月12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5,000,000.002018年02月05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汉桥机器厂、王磊251,000,000.002017年03月2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惠州浩宁达、王磊200,000,000.002018年10月26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94,707,110.562017年07月12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王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62,858,742.692018年03月29日2019-3-29融资到期之日起两年
王磊53,153,170.002018年05月14日主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每克拉美、王磊50,000,000.002018年01月18日2019年1月18日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王磊、李小阳、北京首赫、汉桥机器厂50,000,000.002018年03月12日主合同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惠州浩宁达49,066,167.382017年12月01日保证期为两年,起算日按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事项发生导致而导致提前到期,则为提到到期之日)起两年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47,681,127.442017年07月21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王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47,000,000.002017年09月01日保证期为两年,起算日按(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27,000,000.002018年01月31日2020-1-31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王磊、李小阳、汉桥机器厂、赫美商业23,574,979.362018年06月25日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汉桥机器厂、深圳首赫、王磊、刘睿、戴源兵23,539,325.022018年06月01日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20,900,000.002017年10月27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惠州浩宁达19,900,000.002018年07月14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16,000,000.002018年05月22日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14,500,000.002017年08月11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赫美小贷、赫美智科10,000,000.002018年11月16日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北京首赫、王磊9,750,000.002018年04月1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王磊、汉桥9,074,942.032017年06月15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
机器厂有限公司、赫美商业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
王磊7,447,706.002018年05月31日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5,759,354.252017年10月08日担保责任至主合同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北京首赫、汉桥机器厂、赫美商业、王磊5,000,000.002018年06月28日借款合同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惠州浩宁达3,436,913.352017年07月03日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二年
王磊、赫美智科3,350,000.002019年02月25日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168,400.002,042,400.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808,321.441,808,321.441,808,321.441,808,321.44
应收账款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698,320.10698,320.10
其他应收款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1,078,833.5227,311,705.77
其他应收款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2,460,773.3917,099,451.04
其他应收款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25,722,996.85225,722,996.85
其他应收款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0,000.00500.00
其他应收款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6,429,762.6046,429,762.60
合计1,808,321.441,808,321.44548,209,007.90319,071,057.80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南京赫远电器有限公司3,724,153.21
应付账款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56,789.99
其他应付款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12,869.09212,869.09
其他应付款于阳163,843.40163,843.40
其他应付款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360,278.27
其他应付款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37,500.01
其他应付款王磊28,783.1634,786.40
其他应付款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350,000.0035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8,585,135.85
应付股利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15,300,000.0115,300,000.01
应付股利郝毅11,501,428.8011,501,428.80
合计38,752,338.5831,781,370.91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赫美集团为各渠道借款人借款提供代偿责任明细

序号代偿责任方合作放款渠道截止期末放款余额代偿责任起算日代偿责任到期日代偿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赫美小贷、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7,465,199.37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赫美小贷、深圳赫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91,700,464.69合作协议项下借款
美智慧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2年止
3赫美小贷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149,394.17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4赫美小贷搜易贷(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13,104,056.27合作期间签订的每笔借款合同还款到期日
5赫美小贷深圳市永泰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856,077.01合作协议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2年止
6赫美小贷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86,434.98自主合同规定的放款日起至贷款到期之后两年
7赫美小贷、智慧科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548,932,852.712017-11-7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8赫美小贷上海高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9,607.00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9赫美小贷深圳妈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969.99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0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40,418,381.172015-4-20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1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深圳市同心科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41,146,461.552017-11-10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2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广州证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6,571,601.422016-11-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3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凤金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55,410,736.522017-9-25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4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广金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8,257,848.792017-9-11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5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27,420,905.772017-12-1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16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安支行13,752,175.902017-8-16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合计1,372,875,167.31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 截至本报告期末,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形成的重大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主债权额度是否涉诉案件进展判决或仲裁结果
1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35,000,000.00一审已判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公司有限公司
2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王磊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2,4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关联方担保合计87,400,000.00
4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0.00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二审审理中
5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200,000,000.00二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6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200,000,000.00二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7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8,000,000.00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二审审理中
8深圳市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8,520,000.00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二审审理中
9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15,953,260.32审理中
其他方担保合计852,473,260.32
合计939,873,260.32

② 截至本报告期末,为共同借款人提供连带还款责任形成的重大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原告被告案由连带偿还金额
1(2020)浙01民特44号、(2020)浙01执670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金木首赫、赫美集团、王磊民间借贷纠纷本金2,800万元及其利息
2(2020)粤0304民初2295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郑国鑫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民间借贷纠纷本金300万元及其利息
3(2020)粤0304民初22950号、(2020)粤03民辖终1811号 (2020)粤03民终29574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毛杨林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85.39万元及其利息

③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金额(元)受理法院案件进展情况
1南京子雨机械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1,053,932.71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暂未开庭
2肖雄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850,402.39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赫美小贷上诉,暂未收到二审判决
3刘思妍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314,000.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赫美小贷上诉,未收到二审传票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王磊融资合同争议16,815,885.27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暂未收到开庭通知
5兰祥俊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80,000.00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
6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646,081,392.66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暂未开庭
7赫美小贷借款人59起借款合同纠纷2,931,801.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8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赫美集团买卖合同纠纷238,768.50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已判决,对方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审理中
9深圳市凯威达电子有限公司赫美集团买卖合同纠纷72,244.50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移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尚未开庭审理

④ 到期已提示付款未付商业票据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追索权利人票据金额账面是否确认涉诉/逾期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备注
1庐江县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逾期-提示付款,拒付追索待清偿,尚无诉讼
2丹阳尚威塑件有限公司600,000.00逾期-提示付款,拒付追索待清偿,尚无诉讼
合计1,200,000.00----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2019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 号);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20]7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深证结案字[2021]2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 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所载调查事项,经审理,我局决定结案。”

2、资产负债表日后立案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案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金额(元)受理法院受理时间案件进展情况
1(2021)粤0301民初4765号中浩劳务(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742,216.87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1-8-17审理中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930,522.9540,171,666.12112,876.8884,689.4228,187.46-26,143,109.57

其他说明:无

2、集团破产预重整

(1)赫美集团破产预重整

2020年12月21日,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赫美集团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赫美集团进行重整,并请求法院对赫美集团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债权。

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破申 827 号《决定书》决定对赫美集团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沈凤。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2021年2月4日,赫美集团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正式公告,同时在《深圳商报》和《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赫美集团仍在预重整过程中。

(2)惠州科技破产预重整并案处理

2021年4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沈凤。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惠州科技仍在预重整过程中。

(3)赫美商业公司预重整

2021年4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破申18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沈凤。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赫美商业仍在预重整过程中。

3、万宏基金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的违约风险

2020年7月10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万宏基金签订补充协议,股权结构变化,由于赫美集团对万宏基金出资份额处于被查封状态,导致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份额调整等事项无法完成工商变更,赫美集团承诺在合同签署日之后240日(即2020年7月10日至2021年3月8日)消除影响。

补充协议2:9.1条款,若赫美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消除全部工商登记障碍并配合完成本协议项下结构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赫美集团应当向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支付合计【2】万元违约金(除赫美集团外其他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他合伙人及本合伙企业损失的,则赫美集团应当予以补足,并且除上述违约金外万宏资管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解除本协议;(2)要求本合伙企业终止并清算解散。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万宏基金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故补充协议二的减资条款尚未完成。存在相应的合同违约风险。

4、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实际冻结金额(元)冻结日期
1赫美集团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1086****5137一般户4.002019-8-14
2赫美集团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337****1077一般户1,014.132020-2-18
3赫美集团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4425****1174一般户603.57
4赫美集团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0272一般户99.062020-3-27
营业部
5赫美集团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4100****3762一般户132.96
6赫美集团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7818****9089一般户2.632019-8-21
7赫美集团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1926****9695监管户0.312019-7-29
8赫美集团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1926****8294一般户368.802019-11-15
9赫美集团中信银行深圳蛇口支行8110****7529一般户2.002019-12-4
10赫美集团民生银行深圳坂田支行6483****6669一般户10.062019-7-26
11赫美集团浦发银行深圳泰然支行791****0193一般户2.032019-7-26
12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817****0001基本户1,612,798.162018-8-14
13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755****030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
14赫美集团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7559****0707一般户854.84
15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国创支行7559****0508一般户4.002019-11-21
16赫美集团中信银行深圳海湾支行8110****5851一般户21.902019-7-26
17赫美集团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9100****7222监管户7.09
18赫美集团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9100****7230监管户7.08
19赫美集团广州农商行龙口西支行022****1018一般户-2020-8-20
20赫美集团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6000****7771一般户0.842019-8-21
21赫美集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7301****0762一般户-2020-11-19
22赫美集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7301****7787一般户0.01
23赫美集团九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5870****6833一般户-
24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8170****1001港币0.05
25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8170****1002港币2,393.56
26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7559****2101美元(待核查)26,243.18
城支行
27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7559****1466港币(待核查)2.60
28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7559****0277保函保证金户22,175.32
29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7559****1316保函保证金户40,000.00
30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梅景支行8178****0001一般户(扣税工会)0.02
31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1101****4009一般户438.33
32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1801****2006保证金户289,529.00
33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2000****3512一般户1,146.16
34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0012****4942一般户0.08
35赫美集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0002****5194一般户534,429.91
36赫美集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0002****8773保函保证金户300,355.44
37赫美集团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0110****1051一般户128,821.86
38赫美集团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70****0010一般户479,842.80
39赫美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6943****9311一般户608.44
40赫美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6978****0654保证金户55.28
41赫美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6956****1509贷款账户91.74
42赫美集团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4100****0085保证金户1.28
43赫美集团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00****0881保证金户11.81
44赫美集团中国银行深圳梅丽支行7718****5191一般户0.89
45赫美集团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4430****0660一般户188.96
46赫美集团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7912****1194一般户37.83
47赫美集团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7912****1225贷款账户1.21
48赫美集团渤海银行深圳华强支行2000****0571一般户0.89
49赫美集团工商银行深圳桂园支行4000****6021一般户0.17
50赫美集团盛京银行上海徐汇支行0880****1010一般户18.63
51赫美集团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6314****1763基本户254.71
52赫美集团中国银行梅丽支行7549****4696一般户30,246.39
53赫美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7912****1250一般户18,839.66
54赫美集团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5840****0463一般户31.56
55广东浩宁达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2000****2262一般户358.36
56惠州科技中国银行惠州开城大道支行7289****9512基本户669.29
57惠州科技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6808****2061一般户54,151.09
58惠州科技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5840****4181一般户0.74
59惠州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7912****1217一般户66.51
60惠州科技工商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2008****838一般户42.69
61惠州科技招商银行惠阳支行7559****0208一般户9.88
62惠州科技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4100****5695一般户45,530.63
63惠州科技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4100****5695美元0.13
64赫美小贷微众银行深圳分行9999****8604一般户18.30
65赫美小贷珠海华润银行福田支行2132****0001一般户262.48
66赫美小贷华商银行科技园支行5102****4470一般户9,402.68
67赫美小贷民生银行深圳福华支行6312****8310一般户5,763.89
68赫美小贷兴业银行彩田路支行3382****8954一般户273,127.27
69赫美小贷工商银行高新园北区支行4000****6938一般户3,402,847.26
70赫美小贷招商银行梅林支行7559****0918一般户1,144,122.45
71赫美小贷华夏银行福田支行1085****4319一般户259.48
72赫美小贷中国银行深南支行7419****2304一般户52,521.47
73赫美小贷中国银行国贸支行7731****9267一般户0.72
74赫美小贷中国银行国贸支行7510****2029一般户2.64
75赫美小贷江苏银行车公庙支行1926****6515一般户1,065,293.01
76赫美小贷中信银行香蜜湖支行7442****1665一般户83,886.61
77赫美小贷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5793一般户57,895.64
78赫美小贷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9819一般户14,764.02
79赫美小贷江西银行南昌常运支行7919****0028一般户80.00
80赫美小贷微信-冻结账户1虚拟银行79,971.73
81赫美小贷微信-冻结账户2虚拟银行1,403,032.61
82浩美资产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3370****5299一般户17,874.46
83浩美资产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5840****6410一般户0.55
84浩美资产九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5870****2308一般户0.04
85赫美商业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7929****0699一般户150,247.26
86赫美商业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4425****1331一般户80.11
合计11,353,985.23

(2)被司法查封、冻结的固定资产情况(房产、车辆、设备等)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赫美集团车辆梅赛德斯奔驰粤B359TT等14辆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执39459号之六等1,863,091.8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法院查封
2赫美集团房产高发东方科技园90套房产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2财保470号等3,179,172.73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查封
3惠州浩宁达房产厂房、研发楼等4处房产+网球场等4处建筑物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10财保53号等74,944,837.83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查封
4惠州浩宁达机器设备全自动PCB上板机等82个设备(2018)粤03执2129号之三十八2,533,063.32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院查封
合计82,520,165.77

(3)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无形资产情况(土地等)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惠州浩宁达土地使用权西区响水河土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2财保470号等17,754,008.83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查封

(4)被司法查封、冻结的股权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赫美集团股权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股权+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参股公司股权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2018)浙0521执保453号等415,084,700.00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法院冻结
2惠州浩宁达股权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股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财保96号之一等-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法院冻结
3赫美商业股权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等公司8家子公司股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10财保53号之三等398,625,935.4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法院冻结
合计813,710,635.43

5、违规担保事项的解除

(1)协议解除

2021年4月27日至29日,本公司与各相关债权人就其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各相关债权人借款违规提供担保形成的担保责任及过错赔偿责任签定《责任豁免协议》,解除本公司对各相关债权人担保责任及过错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名称债权人名称违规担保发生时间担保金额解除金额解除方式解除时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000.0020,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5,000.0015,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3月4,000.004,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3月4,300.004,3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2018年8月24,000.0024,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王磊杨耀伟2018年6月3,000.003,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王磊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000.0020,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京明公司2018年5月17,825.0017,825.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信托公司2017年11月21,000.0021,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环城农商行2018年3月34,900.0034,9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250.003,25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合计167,275.00167,275.00

2、诉讼解除

2021年4月22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出具(2020)吉2401民初611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延边农商行要求本公司承担对中锦熠达未偿还其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至此,本公司对中锦熠达违规提供担保的连带保证责任已经解除。

3、第三方兜底承诺

2021年4月28日,深圳微视在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如本公司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计8,5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导致的损失,深圳微视在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予以补偿。

6、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解决

2021年4月28日至29日,本公司收到公司部分债权人的《代偿债务通知书》及《代偿债务协议书》,相关债权人以自身对本公司的全额债权为限分别抵偿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的违规占用金额。

公司名称关系截止日期截至2021年4月29日余额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2021年4月29日278,749,547.63
违规占用资金合计278,749,547.63
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174,207,498.89
佘典康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36,251,707.00
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31,655,795.58
中聚祥(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41,821,175.26
偿还资金合计283,936,176.73
剩余偿还资金5,186,629.10

截止2021年4月29日,代偿债务总金额超过大股东资金占用额5,186,629.10元,用于弥补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前,因重庆中讯、林亮辉、万东亮、郭文晓持续计息增加大股东资金占用额,如金额不足,则由大股东补足差额。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欠北京首赫2,360,278.27元。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0,519,694.1412.87%40,519,694.14100.00%0.0040,741,418.6512.25%40,741,418.65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4,403,693.7687.13%47,081,019.5617.16%227,322,674.20291,777,823.5587.75%43,050,703.2414.75%248,727,120.31
其中:
账龄组合169,367,097.4753.78%47,081,019.5627.80%122,286,077.91186,151,004.9555.98%43,050,703.2423.13%143,100,301.71
并表范围内组合105,036,596.2933.35%105,036,596.29105,626,818.6031.77%105,626,818.60
合计314,923,387.90100.00%87,600,713.7027.82%227,322,674.20332,519,242.20100.00%83,792,121.8925.20%248,727,120.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位15,621,229.835,621,229.8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4,001,866.164,001,866.1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33,778,241.513,778,241.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42,518,505.232,518,505.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52,189,848.582,189,848.5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62,164,250.002,164,2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71,867,685.001,867,68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81,535,724.181,535,724.1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91,382,960.001,382,96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0977,784.00977,78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1569,331.00569,33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2540,000.0054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3518,862.66518,862.6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291户12,853,405.9912,853,405.9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40,519,694.1440,519,694.1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386,514.561,069,325.735.00%
1至2年23,799,742.362,379,974.2410.00%
2至3年15,539,024.073,107,804.8120.00%
3至4年90,861,741.0427,258,522.3130.00%
4至5年9,029,365.944,514,682.9750.00%
5年以上8,750,709.508,750,709.50100.00%
合计169,367,097.4747,081,019.5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7,960,304.15
1至2年34,677,635.11
2至3年58,742,805.38
3年以上153,542,643.26
3至4年113,010,329.63
4至5年14,427,254.59
5年以上26,105,059.04
合计314,923,387.9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40,741,418.65221,724.5140,519,694.14
账龄组合43,050,703.244,030,316.3247,081,019.56
合计83,792,121.894,030,316.32221,724.5187,600,713.7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应收账款核销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51,554,380.6716.37%
单位224,085,302.817.65%
单位320,620,893.566.55%
单位419,730,098.386.27%5,548,329.86
单位518,977,586.796.03%5,693,276.04
合计134,968,262.2142.87%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666,371,150.061,948,040,876.90
合计1,666,371,150.061,948,040,876.90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14,063,000.0014,063,000.00
资金占用273,539,606.91
保证金/押金10,303,237.0110,303,237.01
备用金/个人借款155,359.90162,211.12
关联方往来1,612,530,987.571,626,573,056.66
其他往来215,989,893.24251,092,986.63
合计1,853,042,477.722,175,734,098.33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63,838,624.26163,854,597.17227,693,221.4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371,170.671,371,170.67
本期转回42,393,064.4442,393,064.44
2021年6月30日余额21,445,559.82165,225,767.84186,671,327.6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15,103,621.09
1至2年78,370,856.31
2至3年211,167,030.86
3年以上1,448,400,969.46
3至4年1,408,684,133.31
4至5年31,471,360.43
5年以上8,245,475.72
合计1,853,042,477.72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163,854,597.171,371,170.67165,225,767.84
账龄组合63,838,624.2642,393,064.4421,445,559.82
合计227,693,221.431,371,170.6742,393,064.44186,671,327.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无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关联方往来1,322,783,827.544年以内71.38%
单位2关联方往来182,026,610.014年以内9.82%
单位3其他往来116,000,000.002-3年6.26%116,000,000.00
单位4关联方往来86,306,655.753年以内4.66%
单位5其他往来32,000,000.002-3年1.73%6,400,000.00
合计--1,739,117,093.30--93.85%122,400,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697,974,989.62282,890,289.62415,084,700.00787,974,989.62328,193,089.62459,781,9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27,129,791.9527,129,791.9527,129,791.9527,129,791.95
合计725,104,781.57310,020,081.57415,084,700.00815,104,781.57355,322,881.57459,781,9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2,019,800.002,019,800.0014,403,808.82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109,464,700.00109,464,700.0040,535,300.00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65,750,000.00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44,697,200.0044,697,200.00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2,257,000.00182,257,000.0017,743,000.00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71,343,200.0071,343,200.0028,656,800.00
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14,500,000.00
公司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1,301,380.80
合计459,781,900.0044,697,200.00415,084,700.00282,890,289.62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0.0027,129,791.95
小计0.0027,129,791.95
合计27,129,791.95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199,330.5413,968,278.4630,989,310.7830,109,230.21
其他业务2,864,377.811,724,713.3715,095,335.4713,675,152.29
合计16,063,708.3515,692,991.8346,084,646.2543,784,382.50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0,701,674.8669,823.5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4,557,200.00
债务重组收益893,745.27
合计-34,365,129.5969,823.52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4,337,039.86主要为欧祺亚股权被拍卖后产生的投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84,960.37
债务重组损益893,745.2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60,731.2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315,474.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785,790.15主要为计提的大额诉讼赔偿及违约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36,848.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54,662.82
合计-30,859,429.3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2385-0.23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1800-0.18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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