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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赫美: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存在:“(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形的上市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业绩规划等前瞻性内容是公司自己提出的目标,属于计划性事项,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8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20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130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37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38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90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赫美集团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赫美商业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上海欧蓝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臻乔时装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
深圳彩虹深圳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盈彩拓展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珠海彩虹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
赫美贸易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
欧祺亚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
赫美艺术设计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赫美珠宝制造深圳赫美珠宝制造有限公司
赫美旅业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
赫美卓扬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惠州浩宁达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
浩宁达实业、广东浩宁达(银骏科技)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银骏科技有限公司”)
赫美智科、赫美智慧科技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赫美小贷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联金所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浩美资产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浩美杭州浩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赫美万宏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每克拉美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汉桥机器厂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
天鸿伟业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袤投资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
首赫投资、北京首赫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首赫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璟、华璟商贸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
中锦熠达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赫美股票代码00235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赫美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enzhen Hemei Group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11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网址www.hemei.cn
电子信箱investment@hemei.cn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磊(代)田希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7555980755-26755598
传真0755-26755598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wanglei@hemei.cntianxi@hemei.cn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618813804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商业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郝世明、付声文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466,537,017.16848,393,525.78-45.01%1,918,218,25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3,997,729.76-1,878,513,883.4873.17%-1,651,918,88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14,210,665.25-1,862,652,531.8172.39%-1,951,289,234.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055,705.9918,382,561.90101.58%-379,539,19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549-3.559173.17%-3.12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549-3.559173.17%-3.12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0%0.00%0.00%-172.3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1,131,023,675.202,307,540,469.33-50.99%4,576,507,24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66,322,152.74-1,762,324,422.98-28.60%116,371,867.76

√ 是 □ 否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466,537,017.16848,393,525.78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11,793,707.2450,562,353.74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454,743,309.92797,831,172.04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8,281,197.99110,779,824.60116,551,287.71160,924,70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33,716.07-6,175,503.31-60,571,847.76-351,816,66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455,979.99-206,530,359.91-81,519,854.62-133,704,47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71,925.47-24,339,429.8212,360,477.0721,562,733.27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1,562,459.987,785,676.9739,493,137.60主要为赫美智科股权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5,953,358.606,006,590.3318,744,119.77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26,204.55102,717.97
债务重组损益32,385,175.64与债权人和解减免债务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3,886.1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003,370.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158,308.11-34,009,228.87251,041,965.49主要为计提的诉讼违约金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95,743.53
减:所得税影响额203,476.67-1,531,283.419,183,735.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306,469.57-2,598,121.94-767,886.46
合计10,212,935.49-15,861,351.67299,370,347.82--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2020年,疫情的持续蔓延造成大量负面影响,全球经济增长遭遇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国内社会经济承压下行,零售行业更是受此次黑天鹅事件影响的“重灾区”,行业整体风险水平陡然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015,986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下降0.5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2020年3月份后,随着各项强力措施出台,国内疫情得到明显遏制,消费品零售走出低谷,呈现明显反弹,经济亦同时加速回暖。

图表 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与此同时,伴随境外疫情持续性爆发,国内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了严格的限制和隔离措施,导致国内境外旅游几乎完全停滞。据2020年5月贝恩咨询预测,受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萧条影响,预计最快到2023年奢侈品经济市场规模才会恢复到2019年水平。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内疫情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政府一系列促进民生消费的政策激发了国内民众被压抑了数月的消费热情。疫情导致中国消费者高端商品消费习惯发生改变,对本土场景消费、网络消费的接受度大大提高。

2020年3月,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振国内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成为疫情形势下国内经济发展的重点。文中特别提到了将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作为“大力优化国内市场供给”的重要举措。海南作为自由贸易港,国家更是陆续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在国内疫情形势好转和优惠政策的双重刺激下,海南旅游消费迎来了新一轮的爆发。数据显示,海关统计显示,7月1日-10月31日,海南离岛免税实施四个月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金额120.1亿元。进入11月以后,受到国内

北方城市天气转凉和“双十一的”共同作用影响下,11月的前20天,离岛免税金额就超过了40亿元人民币,预估日销售额达2亿元。

公司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主要业务为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产品的零售,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MCM、FULAR、MSGM等,也包含公司自有品牌集合店OBLU;公司拥有终端实体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大量的VIP客户,为全渠道营销、大数据采集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担保和支持。通过掌握和利用精准用户信息,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偏好量身提供个性化的客户体验和服务;同时,伴随着持续运营而积累的用户,深度挖掘市场对品牌文化价值的认可度,扎实市场基础。

报告期内,受境外疫情影响爆发,公司抓住高端商品消费回流的机会,吸引更多粘性客户。公司基于与国际品牌商建立的长期而稳定代理合作关系,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增加客户触点,激发客户购物意愿,提升线上渠道销售占比,并持续调整完善全渠道业态布局,进行数字化转型变革;深耕行业,提高自身竞争优势,丰富品牌折扣店的品种及品类,强化供应链建设,同时加强库存处理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采取各项内部措施并积极推进各项合作机会,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受公司资金紧张影响,业务运营仅能通过存量资金流动进行,导致业务规模缩小,营业收入降低。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业务经营资金,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深耕主营业务并维持其稳定健康发展。紧抓行业发展时机,加强与免税业务合作,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44,741.46万元,下降 97.65%,主要系本期赫美智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其持有的外贸信托-汇金 18 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权资产减少。
固定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3,926.98万元,下降 26.48%,主要原因为公司所持有的宿舍楼、 高职楼等 6 处工业物业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强制拍卖。
无形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减少2,887.10万元,下降50.11%,主要原因为公司坪山土地被司法强制拍卖减少。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减少5,163.87万元,下降96.41%,主要原因为公司坪山项目在建工程被司法强制拍卖减少。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29,455.79万元,下降71.38%,主要系本期成都赫美万宏基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13,093.21万元,下降38.54%,主要系公司营业规模缩减,收入下降导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线下+线上全渠道优势

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国际品牌门店众多,遍布国内主要一、二、三线城市,基本覆盖国内所有高端商业地产,并和商业地产方建立了良好的深层合作关系,拥有强大的线下销售渠道资源。

公司已与部分知名电商平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线下门店+线上电商平台的销售全渠道,迎合了国际品牌消费主体年轻化的趋势和年轻消费群体的移动互联网消费习惯;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公司销售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销售系统的数据分析和产品推广能力,强化全国销售网络的库存、物流和售后管理,为国际高端品牌运营行业合作提供对接平台,为会员系统的搭建提供线上基础、技术支持和数据服务。

2、品牌资源及货源优势

公司现运营包括MCM、FURLA、MSGM系列等国际高端品牌,所运营的国际品牌均属于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号召力及品牌附加值的代表性品牌,形成品牌集群效益,打造赫美品牌生态圈。公司已在国际品牌界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成为国际品牌进入国内的合作渠道之一。

与此同时,国际品牌属于极具商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优质资源,基于公司拥有的众多国际品牌运营资源,以及公司从事品牌运营的各子公司较强的区域运营能力,公司从商业物业的招商、策划、代运营、自运营等方面多维度开展业务,快速提高市场规模,为公司增加多重收益。

3、运营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整合国际品牌运营商渠道资源,打通各运营商的管理、销售及存货系统,优化采购成本、融资成本、销售运营成本以及物流成本;公司商业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超过20年的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为众多国际知名品牌首次进入中国设立零售门店并进行生产供应链管理。团队销售资源丰富,零售能力出色,具有强大的管理经验和时尚的认知度,深受国际品牌高层的信任和认可。公司管理层深谙国内各地区消费者消费偏好及习惯,熟悉国际品牌悠久历史及文化内核,能够及时掌握奢侈品消费行业规则和流行走向,能够最大程度拓展市场,规避风险。

4、多品类资源协同优势

公司众多品类资源以商业发展为核心,依托线上平台搭建多品类会员系统,涵盖服装、箱包、鞋履、配饰等商品或服务,公司各个品类资源优势明显,协调成本低,执行力强,通过会员系统的积分返利的形式,增加消费者粘性,形成庞大的忠实客户群,打造消费者高品质生活方式平台。

5、价格优势

由于关税及品牌方定价等因素,国际品牌在国内外一直存在相当的价差,导致众多消费者选择海外直购或代购的方式购

买国际品牌商品,大量消费外流。公司现已拥有众多国际高端品牌消费客群会员,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打造全面覆盖的会员系统,通过打通各个国际品牌和商品品类之间的销售壁垒,通过积分返利的形式,降低国内外品牌差价,惠及国际品牌的国内消费客户,促使消费回流国内。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年初,国内疫情严重肆虐,大规模的封锁措施对国内消费行业造成了重创,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2020年度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一季度国内消费品零售额大幅下滑。根据高端消费行业的惯例,第一季度包含中国农历新年,根据中国人文化传统及逢年过节走亲访友送礼的习俗,原本应为一年中销售情况最为火爆的旺季。但受到疫情影响,除疫情全面爆发前的一月中上旬外,线下的高端商品销售几乎完全停滞。

但伴随国外疫情持续性爆发,国内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了严格的限制和隔离措施,导致国内境外旅游几乎完全停滞。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国内疫情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政府一系列促进民生消费的政策激发了国内消费者的消费热情。预计有效措施大规模普及之前,国外疫情形势难以得到根本遏制,境外旅游停滞的情况亦无法得到改善。公司抓住疫情导致的高端消费品消费回流和消费习惯改变的机会,吸引更多粘性客户。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统一进货、集中采购的采购运作模式。采购部门遴选优质的高端消费品的供应商,并以年度为单位对供应商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同时调整、更新供应商名册,实现采购动态管理。采购部门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年度、季度及月度商品采购计划。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库存定量管理标准告知采购部门产品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的销售情况、周转率、库存情况等,制定订货计划,以实施品类优化措施,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2、公司销售模式

(1)公司通过收并购等手段,整合子公司在高端消费品行业的资源,已经建立起广泛的线下门店销售渠道。公司通过自营+联营的经营模式进行商品销售;其中,自营模式为公司与商场等主体签订租赁协议,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公司通过子公司或分公司形式开设门店;联营模式为公司与商场等主体签订联营合同,由联营方提供场地和收款服务,公司提供产品和销售管理,联营对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零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应得费用。

(2)公司目前已形成专卖店和奥莱店的经营业态,店铺类型分为长期店铺及临时特卖店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49家。

3、本报告期内门店的经营情况

(1)报告期末门店的分布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门店数量(家)面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额毛利率
南方27.004,198.879,118.214,464.794,653.4351.03%
北方22.003,998.477,289.183,392.183,897.0053.46%
合计49.008,197.3416,407.407,856.968,550.4352.11%
序号门店全称报告期营业收入(万元)地址开业年月合同面积(㎡)经营业态经营模式物业权属状态
1河南正弘城MCM1,432.21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城一层L105商铺2019-1-5180.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2广州又一城OL1,212.98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3832012-9-28280.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业
号海印又一城一层103号铺
3南京德基MCM1,107.47中山路18号德基广场二期 F228店铺2012-5-897.6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4徐州苏宁MCM1,014.02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一楼125#MCM店铺2017-11-23135.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5郑州丹尼斯MCM858.88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2号丹尼斯百货一楼049# MCM2015-7-3181.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6深圳金光华MCM837.23人民南路2028号金光华广场L1-005# MCM2013-9-30124.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7北京SKP OBLU834.3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大望桥北京SKP 地下一层 oblu专柜2016-9-578.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8常州百货MCM700.56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1号常州购物中心一楼F109#店柜2018-6-27151.00专营店联营租赁物业
9三亚亚龙湾壹号奥特莱斯广场Venita696.92海南省三亚市龙溪路6号亚龙湾壹号小镇奥特莱斯3号楼A1006-1007 Venita OUTLET店铺2017-11-11268.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业
10哈尔滨杉杉奥特莱斯OL579.62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555号首层A101002015-9-26325.00奥莱店联营租赁物业
项目2020年新开2020年关闭2020年净增减2020年末数量合同面积(㎡)
南方1.0014.00-13.0027.004,198.97
北方3.006.00-3.0022.003,998.47
合计4.0020.00-16.0049.008,197.34
商品类别前五供应商供货额(万元)供货总额(万元)
服饰8,794.189,760.86
合计8,794.189,760.86

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24,91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0%,主要因公司资金紧张,长短期借款已逾期未能及时偿还,导致计提逾期借款利息。

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297.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51%,主要因公司资金紧张,研发投入减少。

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399.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3.17%,主要因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以及因出售子公司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5.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1.58%,主要因公司销售和采购同比上年下降,缩减费用开支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66,537,017.16100%848,393,525.78100%-45.01%
分行业
商业380,437,753.3481.54%621,316,107.4473.23%-38.77%
高端制造业74,259,214.3315.92%118,986,294.8814.03%-37.59%
类金融业11,840,049.492.54%108,091,123.4612.74%-89.05%
分产品
服饰287,786,052.2561.69%485,524,026.3357.23%-40.73%
钻石首饰92,449,516.5719.82%101,963,928.7912.02%-9.33%
智能电表60,251,416.2812.91%104,239,491.1512.29%-42.20%
金融服务11,840,049.492.54%107,197,976.5012.64%-88.95%
其他14,209,982.573.04%49,468,103.015.83%-71.27%
分地区
北方135,932,213.5129.14%247,569,419.5929.18%-45.09%
南方330,604,803.6570.86%600,824,106.1970.82%-44.97%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商业380,437,753.34219,540,672.2042.29%-38.77%-40.60%1.78%
高端制造业74,259,214.3356,784,525.0323.53%-37.59%-36.49%-1.33%
类金融业11,840,049.4926,546,296.93-124.21%-89.05%-24.38%-191.73%
分产品
服饰287,786,052.25133,528,933.7753.60%-40.73%-45.64%4.19%
钻石首饰92,449,516.5787,810,922.765.02%-9.33%-7.90%-1.47%
智能电表60,251,416.2845,915,242.0623.79%-42.20%-41.42%-1.02%
金融服务11,840,049.4926,546,296.93-124.21%-88.95%-24.38%-191.46%
其他14,209,982.579,070,098.6436.17%-71.27%-77.13%16.36%
分地区
北方135,932,213.5084,362,703.1837.94%-45.09%-44.33%-0.85%
南方330,604,803.65218,508,790.9833.91%-44.97%-36.22%-9.07%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钻石首饰行业销售量68,49977,986-12.17%
生产量67,01375,511-11.25%
库存量16,17417,660-8.41%
服饰行业销售量456,022526,617-13.41%
生产量
库存量772,2981,194,833-35.36%
电能表行业销售量480,987702,652-31.55%
生产量480,481573,865-16.27%
库存量80,91081,416-0.62%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商业219,540,672.2072.49%369,610,511.4674.80%-40.60%
高端制造业56,784,525.0318.75%89,406,594.2218.09%-36.49%
类金融业26,546,296.938.76%35,103,256.317.10%-24.38%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服饰133,528,933.7744.09%245,620,942.3549.71%-45.64%
钻石首饰87,810,922.7628.99%95,347,439.6419.30%-7.90%
智能电表45,915,242.0615.16%78,381,381.6515.86%-41.42%
金融服务26,546,296.938.76%35,103,256.317.10%-24.38%
其他9,070,098.642.99%39,667,342.048.03%-77.13%

注册地:香港。

2、处置子公司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金融”)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赫美智科”)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收到德清法院2020年1月20日出具的编号为(2018)浙0521执2203号之一百零一《执行裁定书》,确认赫美智科51%股权由深圳博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冠投资”)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200万元成交价竞得,上述股权工商变更已于2020年5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020年5月31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2020年5月31日之后赫美集团不再对赫美智科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7月10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万宏基金签订补充协议,股权结构变化,合伙企业的利润、收益及财产分配方式亦同步变更,赫美集团不再承担对其他有限合伙人保本保收益的合同义务,也不再控制万宏基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39,334,280.0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9.87%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50,930,266.4310.92%
2客户二27,082,783.975.81%
3客户三25,865,098.235.54%
4客户四19,544,103.014.19%
5客户五15,912,028.393.41%
合计--139,334,280.0329.8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18,066,845.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8.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44,579,543.9314.72%
2供应商二37,368,233.5712.34%
3供应商三15,502,061.755.12%
4供应商四12,974,474.814.28%
5供应商五7,642,530.942.52%
合计--118,066,845.0038.98%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78,961,584.21124,470,136.52-36.5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规模下降以及公司加强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管理费用149,273,833.35174,204,998.24-14.3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规模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249,146,680.93201,894,144.2423.40%主要系公司资金紧张,借款逾期未偿还,借款利息及罚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12,970,778.4618,143,409.59-28.51%主要系公司高端制造业务订单减少,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5885-31.7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8.03%8.37%-0.34%
研发投入金额(元)12,970,778.4618,143,409.59-28.5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78%2.14%0.6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9,346,295.501,475,793,209.72-56.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290,589.511,457,410,647.82-5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55,705.9918,382,561.90101.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980,696.29246,693,368.28-63.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2,654,160.69197,083,949.8778.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73,464.4049,609,418.41-631.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342,572.5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56,358.61366,073,319.97-93.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56,358.61-90,730,747.4775.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8,736,036.32-22,937,251.50-984.42%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71,913,065.96-9.61%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以及债务重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000.00%
资产减值-366,472,738.6448.97%主要是本期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营业外收入11,145,370.09-1.49%主要是不再支付的款项
营业外支出145,177,940.42-19.40%主要是计提大额诉讼赔偿及违约金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18,093,013.7410.44%412,650,871.9017.88%-7.44%主要系本期不再合并万宏基金,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208,779,651.3418.46%339,711,788.4414.72%3.74%
存货162,212,713.1814.34%245,612,337.0810.64%3.70%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785,179.400.95%458,199,772.7019.86%-18.91%主要系本期不再合并赫美智科汇金18号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109,027,120.999.64%148,296,874.836.43%3.21%
在建工程1,924,482.460.17%53,563,186.202.32%-2.15%
短期借款695,671,121.1961.51%948,864,110.1541.12%20.39%主要系本期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减少而借款偿还金额较少所致
长期借款0.00%15,953,260.320.69%-0.69%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34,504,105.46元,为银行渠道业务合作保证金、质押借款、司法冻结及法院查封等。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七、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7,008,400.0011,680,000.00-40.00%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电脑软件开发;高端通信控制产品的开发6,000,000130,051,274.38914,766.8680,651,088.08-5,216,612.65-5,236,804.31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营小额贷款业务200,000,00022,866,362.70-1,538,047,940.827,685,944.95-372,953,615.37-453,614,711.91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鞋、箱包、服装、饰品、手表、日用品、眼镜、珠宝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50,000,000424,456,507.10-1,094,693,792.53287,909,730.09-7,401,646.04-5,925,389.69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服装、钟表、珠宝、金银饰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50,000,00077,055,219.7845,990,591.0387,682,482.00-12,656,691.58-12,465,044.35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联金所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众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联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赫美联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股权被司法拍卖转让,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随着赫美智科被拍卖后一并不再纳入并表范围。赫美智科及其子公司的剥离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债务纾困,减轻类金融板块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主营业务发展、管理及结算等工作中,管控经营风险,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杭州中外科技有限公司新设
深圳市心齐拓远投资有限公司新设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设

作模式基本依赖于线上完成,数字化消费趋势明显上升;国内80、90后年轻一代已逐步成为国际高端品牌消费主力,尤其是女性消费者未来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存量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挖掘可整合资源,在疫情中寻找新的增长平台和成长方式。通过对品牌消费市场格局和趋势的判断,加大线上业务的开拓力度,关注线下客户对公司运营品牌的忠诚度;同时,通过新业态引入合作方共同开拓市场,持续深挖增量客户流量入口。公司受债务危机的影响,融资基本停滞,公司难以有新的资金进行业务拓展,开店和新货进货节奏明显放缓,但公司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合作模式,充分利用行业资源整合的优势,打通各个节点,挖掘核心消费潜力。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加大品牌商品的销售力度,加强商品变现能力,改善公司经营情况。

商业运营战略:

在中国经济结构化转型、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端品牌消费业态也在朝着商品更丰富、更个性化、更注重用户体验的方向发展,消费者已从功能性需求转向差异化、品质化需求;加入到新中产的90、95后产生了更多新的消费主张;消费者的兴趣更加分散,逼迫产品需要快速迭代才能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公司将通过差异化的商品组合、灵活性的订货机制、以消费者为导向的选品方式继续深入与各品牌方的合作,加快多元化及国际化品牌发展战略。

(三)2021年度经营计划

1、积极推进司法重整事项,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公司将积极推进司法重整事项,尽快解决困扰公司的债务问题,实现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2、商业板块

(1)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完善供应链体系

公司2021年将在商业运营、品牌代理方面,积极筹划并商谈各类适应年轻一代消费偏好的品牌,补充旗下品牌组合,打通品牌壁垒,实现品牌多元化运营。未来,将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引入国内外成长性可观的强势品牌,进一步夯实公司供应链基础。充分利用公司的渠道及运营管理经验优势,抓住消费升级的机会,深耕商业品牌运营管理。

(2)优化存量门店结构,加强运营管理,保持营业额的稳定增长

公司现阶段线下品牌运营主要基于专卖店+集合店双向运营,2021年公司仍将致力于降本增效,激励员工做好售前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服务和体验感,通过精准营销,个性化信息服务,维护客户忠诚度,保持客户的持续复购率。根据BCG X TMI《2020奢侈品消费研究》数据表明:“品牌线下专柜依旧是消费者对品牌了解和认知的最主要渠道,疫情后选购奢侈品的主

要渠道之一。”品牌方在疫情期间积压了大量库存,存在分销处理需求,公司将通过现有的线下集合店积极制定折扣、清仓计划,充分利用公司的运营管理经验为运营的品牌在保持品牌价值的前提下处理库存积压,增加公司业务收入。

(3)多元化合作模式,重塑品牌生态系统

云仓合作: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已经进入2.0时代,在中小城市富裕的线上消费者蕴藏着颇为可观的潜力,公司与高街云仓进行业务合作,通过“百城千店“线下开店计划,逐步将公司运营的品牌消费市场渗透二、三线市场,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二、三线城市的时尚消费新体验,为消费者提供一流多购物、体验、品鉴、养护多重定制化的线下服务。

免税合作:“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从政策层面看,市内免税店似乎已经成为中央乃至地方促消费的重要抓手之一,未来国内放开市内免税店政策后,海外消费回流将提供千亿级市场空间。公司将积极布局,创新合作模式,开拓渠道,利用公司的品牌资源,运营管理经验、资源整合优势,助推更多国际品牌落地免税店。

旅游合作:2020年疫情导致人员流动受限,国内外旅游业经历不凡的一年,但随着全球疫情将逐步缓解,旅游业也有望重新启动。公司将集合品牌优势,持续注入消费活力。

(4)持续线上发力

面对疫情导致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积极开拓直播、线上分销等方式,与大量MCN机构和网红代理征求合作,采取社交驱动消费模式引入增量消费入口并引导转化为有效客户。抓住电商购物节的销售机会,扩大销售额。线上已成为联系客户、营造消费者社群归属感的关键渠道。公司将继续强化会员系统,持续优化大数据支持体系,实现全渠道布局。抓住优秀的品牌和高品质的商品,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高端制造板块

随着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快速实施以及电能表轮换工作的开展,作为智能电网用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设备的需求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目前国家电网智能电表招标稳定在每年两次,由于更大范围普及和换表的需求,中标金额也同样呈上升趋势,未来智能电表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目前,公司制造板块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已经拥有设备完善、工艺规范的专业生产基地,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且已初步通过国家电网供应商投标资质核实审查。广东浩宁达不断维护现有销售渠道及开拓新市场,且积极寻求外部融资保障经营资金,争取各种行业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国际品牌运营及商品销售,高端奢侈品的消费弹性较大,易受宏观经济影响。目前,公司商品供应主要依赖国际品牌方,销售市场主要在国内。中国经济形势的变化,全球经济贸易政策的变化等都容易对公司品牌运营、商品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如经济增长放缓或停滞,消费者预期收入下降,将降低品牌消费频次,制约品牌消费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凭借自身优势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高抵御风险的核心竞争

力。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零售行业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行业内企业和品牌数量众多,竞争激烈。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水平和我国消费水平的日渐提高,国际高端品牌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并加强渗透,该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国内服装企业海外并购也频繁发生,通过并购引入海外高端品牌,提升竞争力。同时,国内自主创新的高端品牌也逐渐深受市场欢迎,加剧了国内高端品牌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

3、公司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突然爆发的疫情,对消费行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尤其是线下门店。公司线下门店众多,一时之间店铺在销售旺季却无法营业,复工后商场客流骤减,积累大量存货。面对疫情,公司商业运营板块子公司迅速调整运营策略,多措并举,动员营销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直播等方式,加大线上销售力度,尽量减少市场影响。公司也积极组织疫情防控,主动与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沟通,了解相关需求,协同资源,共同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挑战。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市场也已逐步回升,但仍存在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和应对。

受公司债务危机的影响,银行及金融机构不再新增对公司的授信业务,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甚至暂缓存量贷款续授信业务,公司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各个板块的业务开展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资金流较为紧张,使得各项业务开展放缓,如债务问题在2021年度未得到有效解决,仍存在大幅计提减值损失的风险,可能造成2021年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亏损。

4、公司重整风险

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并配合本次司法重整,协调各方对公司重整的支持,通过司法重整方式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公司2018、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503,997,729.76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1,878,513,883.48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1,651,918,887.120.00%0.000.00%0.000.00%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郝毅、天鸿伟业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在作为赫美集团股东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股东优势地位损害赫美集团及其2014年03月05日正常履行中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汉桥机器厂、郝毅、天鸿伟业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未从事与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作为赫美集团股东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避免从事任何与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利益的活动。若承诺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遇到与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及其控制2014年03月05日正常履行中
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赫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
汉桥机器厂、郝毅、天鸿伟业其他承诺一、保证赫美集团的人员独立;二、保证赫美集团的机构独立;三、保证赫美集团的资产独立、完整;四、保证赫美集团的业务独立;五、保证赫美集团的财务独立。2014年03月05日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汉桥机器厂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贵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2007年09月21日正常履行中
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汉桥机器厂其他承诺如有权管理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住房公积金和/或对发行人就住房公积金缴纳进行任何处罚,发行人股东香港汉桥承诺予以充分、及时地补偿,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0年07月07日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截至季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北京首赫2018年5月7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10,000.0002,406.697,593.310其他关联方已于2021年4月29日-
款资金流入关联方通过与公司债权人签署《代偿债务协议书》抵消
深圳首赫2018年6月25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6,665.530265.126,400.410其他关联方已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与公司债权人签署《代偿债务协议书》抵消-
北京首赫2018年5月22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1,600001,6000其他关联方已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与公司债权人签署《代偿债务协议书》抵消-
北京首赫2018年4月10日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借款资金流入关联方975009750其他关联方已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与公司债权人签署《代偿债务协议书》抵消-
合计19,240.5302,671.8116,568.720--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31%
相关决策程序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2021年04月30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4CX5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深路13号东方科技园侨月阁5号公寓二单元2-1A,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赫美国际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注册地:香港。

2、处置子公司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金融”)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赫美智科”)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收到德清法院2020年1月20日出具的编号为(2018)浙0521执2203号之一百零一《执行裁定书》,确认赫美智科51%股权由深圳博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冠投资”)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200万元成交价竞得,上述股权工商变更已于2020年5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020年5月31日完成股权交割手续。2020年5月31日之后赫美集团不再对赫美智科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7月10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万宏基金签订补充协议,股权结构变化,合伙企业的利润、收益及财产分配方式亦同步变更,赫美集团不再承担对其他有限合伙人保本保收益的合同义务,也不再控制万宏基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2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郝世明、付声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堂堂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事项审议通过后,堂堂所对公司业务与待审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公司相关审计事项程序较为复杂,而堂堂所承接的各项审计项目时间都相对紧张,故年审期间难以投入更多人力推进公司年审项目。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事项公司已提前与堂堂所沟通,堂堂所确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的(2020)粤03破申827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被申请人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进行预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债权。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月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因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向深圳中院申请赫美商

业破产重整,深圳中院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作出(2021)粤 03 破申 3 号、(2021)粤 03 破申 18 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及相关方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6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前还付1,000万元,7月28日前还付1,000万元,8月8日前还付1,000万元及利息;公司承担保全费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95,900元。本案已于2020年12月25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2,851.5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2,851.54万元及罚息;惠州浩宁达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25.18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2,100已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2,100万元及罚息;惠州浩宁达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支付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合计19.68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65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2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公司提前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相关仲裁和保全等费用合计108.0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兴业银行强制划转公司资金合计6,897.31万元,剩余债务金额仍在执行中,2020年6月8日,根据(2019)粤 03 执 129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本案执行款3,665.52万元已划付兴业银行。无其他资产可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前归还本金20,000万元,原告对公司抵押的90套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按期足额付款结息,承担案件受理费52.09万元、保全费0.5万元、律师费40万元(若需执行程序,需再付律师费40万元)。
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煜鑫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5,1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100万元;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人民币5,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5月11日起计算至股权转让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被申请人补偿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因本案指出的律师费人民币820,050元;被申请人补偿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出的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担保费人民币37,273.64元;本案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427,662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并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27,662元。因被申请人在庭审结束之后撤回本案反请求,被申请人已预缴的反请求仲裁费用人民币798,356元不予退回。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已立案执行,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划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3,248,050元。公司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法院于2021年1月7日做出驳回公司撤裁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2,000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中院提起二审,二审双方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我方于2019年9月28日前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35万元;2019年10月28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20.25万元;2019年11月29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6.88万元;2019年12月28日前偿还本金1,2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13.50万元。惠州浩宁达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方承担本案的一审和二审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55,542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湖3,455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9月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于2019年01月巨潮资讯网:
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于2018年9月3日前归还455万元,9月18日前归还1,000万元,10月15日前归还2,000万元,承担借款利息、罚息,支付实现债权费用60万元,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合计113,350元。2018年9月14日归还借款本息535万元;法院已将本案质押的珠宝进行处置,处置金额为670.45万元;2019年6月11日,法院通过司法强制处置王磊580,380股股票,处置所得金额为145.10万元,根据(2018)浙0521执2203号之一百零一号《执行裁定书》,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21日将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51%股权以200万元的交易价格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站上处置完成。上述资产系本案冻结的股权资产,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程序,以上执行金额合计1,550.55万元。后续执行的公司财产尚未收到法律文书。26日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东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3,20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撤诉,已作出撤诉终审裁定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书:我方须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3,200万元及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由我司及另一被告深圳市兴盛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承担219,707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缴纳诉讼费用,申请缓交、减交案件受理费未获批准。故法院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即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二审撤诉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为终审裁定。已立案执行,执行中。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108.04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由我方偿付2,108.04万元应付未付款;由我方承担本案的案件诉讼费用合计78,176元。和解后执行完毕。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15,000债权公证强制执行中本案已于2018年10月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偿付172,848,856.11元及利息。截至报告期末,已归还本金6,400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25,100债权公证强制执行中本案已于2019年4月2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偿付317,319,762.43元及利息。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5,594.43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本案已于2020年3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594.43万元;并向其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2,789,121元,以5,594.34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支付2020年3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应付之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赫美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赔偿对方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场地看护费224,400元及利润损失5,201,520元;对方在工程款5,594.43万元内对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与同辉路交汇处西南角的赫美产业园项目在建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405,000元由我方承担。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666元由赫美集团承担。已立案执行,已执行到账3,141.11万元。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重庆中讯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裁决,根据仲裁结果:公司归还本金10,000万元,支付剩余借款利息170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对本案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所涉650万股质押股份(含455万股转增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用64.63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共计107.78万元。根据(2019)粤03执13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申请人已于2019年11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质押担保人汉桥机器厂质押的1,105万股公司股票,且已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了司法划转至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抵偿债务金额2,406.69万元。
公司及相关方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3,5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3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结果:首赫投资于判决生效日后10日内归还3,500万元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公司等其余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武汉小贷对质押的560万股赫美集团股票及其权益分派产生的收益,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每克拉美出质的18颗钻石饰品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受理费217,033元由首赫投资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5,000已调解该案件分列5个1,000万元案件,已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5个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8年10月30日前偿还140万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偿还16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700万元,并一次性偿还借款利息、违约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汉小贷对质押的560万股赫美集团股票变现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对每克拉美出质的18颗钻石饰品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首赫投资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45,900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4,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56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12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12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288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4,3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60.2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129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129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09.6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4,3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
公司及相关方与美瑞泰富借款合同纠纷15,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21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45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45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1,08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5,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卓良金桥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14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0,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卓良金桥借款合同纠纷10,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140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30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10,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赫美商业与杨耀伟民借款合同纠纷3,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王磊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42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9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9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216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3,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赫美商业与宏世通达借款合同纠纷24,0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首赫投资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336万元,2019年7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720万元,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1,728万元,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24,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章赛红借款2,852.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与判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2019年04月巨潮资讯网:
合同纠纷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章赛红返还款项人民币2,852.2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41.51万元;汉桥机器厂、深圳首赫、王磊、刘睿、戴源兵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96,487元。拍卖了汉桥机器厂质押的595万股股份,成交金额517.96万元。30日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郭文晓借款合同纠纷8,0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赫美商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8,000万元,并支付所欠借款期内利息和逾期罚息,同时赔偿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63,000元,对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422万股流通股股权及其权益分派享有优先受偿权,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496,800元。根据(2019)鄂01执355号《执行裁定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并将汉桥机器厂提供质押担保的717.40万股公司股票通过二级市场予以变卖。截止报告期末,已执行股票卖出717.40万股,抵偿债务金额1,599.59万元,通过公司与崇高百货股权转让退款一案协助执行款项 4,042.91 万元,合计执行款项5,642.50万元。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林亮辉借款合同纠纷1,6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9,875,032元,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711.35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费用。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林亮辉借款合同纠纷2,5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512.50万元,其中本金300万元,利息212.50万元;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800万元,其中本金690万元,利息110万元;2019年3月30日前支付1,547.75万元,其中本金1,510万元,利息37.75万元;本案的案件受理费89,507元由赫美集团和王磊共同承担。已立案执行,司法拍卖公司所持房产金额945.31万元,公司房租抵债47.08万元,合计执行金额为992.39万元,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贷纠纷498.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借款本金498.50万元,利息1.32万元,罚息12.05万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合计6.58万元。已立案执行,已执行还款163.20万元,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上海织羽道具制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6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书: 赫美商业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上海织羽支付226万元及违约金(其中77.6万元的违约金按照日0.5‰从2018年8月1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余款项无需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合计54,000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1月2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755.94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支付对方票据款755.94万元及利息;同期限内支付对方电子证据固话服务费2,010元;公司及相关方承担79,177元诉讼费用。执行中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按期还款。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俐哲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68.8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商业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对方货款568.85万元及违约金;承担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金额为69,204.42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金元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与承销协议争议2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公司向对方支付保荐费用200万元,我方向对方支付保荐费用利息,暂计至2018年11月14日的金额为245,944.44元;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合计101,865.60元。已立案执行,根据(2019)粤03执50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案已执行到账款项149.80万元,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深圳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9.13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须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分别支付货款9,000万元及利息、货款108.23万元及利息;本案的部分诉讼费用由我方承担7,21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结。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南京悦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爱璞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已于2020年12月25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日内支付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7.80万元由南京悦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爱璞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与Ubiquiti Network,Inc.(尤比奎蒂网络公司)、单福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0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已判决驳回原告Ubiquiti Networks,Inc 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4,813.85元,由原告负担。-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7,825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首赫投资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借款17,825万元及利息49.9万元,支付自2018年6月12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金,以17,82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对被告首赫投资应履行的上述还款义务,被告赫美集团承担首赫投资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过错赔偿责任,赫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对被告首赫投资应履行的上述付款义务,被告王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磊承担保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原告有权对被告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持有并质押的被告赫美集团流通股股份2,091万股记收益变现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汉桥机器厂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首赫投资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合计153.04万元,由原告负担53.04万元,被告共同负担100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6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20,000诉惠州浩宁达已作出裁决,追诉公司本案诉惠州浩宁达已于2019年1月25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王磊支付拖欠的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元。(二)王磊向申请人支诉惠州浩宁达案件正在执行中,追诉公司的案件2019年05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已判决(公司二审提起上诉)付拖欠上述借款截至2018年7月23日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人民币7,850,000元、违约金人民币504,109.59元。(三)王磊向联合金控支付拖欠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元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实际拖欠金额和年利率16%计算)。(四)联合金控对本案《货品交接清单》项下仍属于其占有的全部珠宝货品享有质押权,并依法以该货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货品的价款优先受偿。详见附件《质押物清单》。(五)王磊向联合金控补偿支付律师费人民币769,400元。(六)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40,078元,由王磊承担。联合金控已足额预交的人民币1,640,078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王磊应将由其承担的仲裁费人民币1,640,078元径付申请人。(七)惠州浩宁达、深圳首赫对王磊在上述第(一)(二)(三)(五)(六)项裁决下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八)驳回联合金控的其他仲裁请求。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裁决所涉及的款项支付和义务履行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本案因公司作为担保人被追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汉桥机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债务人王磊的借款本金2亿元及截止2018年7月23日的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人民币785万元、违约金人民币504,109.59元、以借款本金2亿元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实际拖欠金额和年利率16%计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联合金融在(2019)粤03执842号案中获得清偿的15,909,201.37元,应在债务总额中作相应扣减。汉桥机器厂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王磊追偿;(2)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对债务人王磊的第一项裁决项下的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联合金控在(2019)粤03执842号案中获得清偿的15,909,201.37元,应在债务总额中作相应扣减,赫美集团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联合金控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1,195,617.93元,由汉桥机器厂负尚未立案执行。com.cn
担797,078.62元、赫美集团负担398,539.31元。
公司与万东亮借款合同纠纷975已调解本案已于2018年12月18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调解书:万东亮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前偿还本金100万元,于2019年1月3日前偿还本金200万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375万元。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4.59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由我方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164.5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7月27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判决由公司承担对方本案律师费用35,000元;如我方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公司承担合计10,638.88元。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0月21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厚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1.6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9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工程款216,000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7月14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本案部分诉讼费用由合计6,435.97元由我方承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2月23日执行完毕。2018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9.8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98,849.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按人行规定的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18日起计至贷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4,276元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根据坪山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2019)粤0310执2053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已从公司银行账户划扣476元,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1.37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4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我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13,363.81元及逾期利息(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根据判决书指定基数的指定期限计至贷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2,417.50元由我方承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7月16日执行完毕。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7.8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78,869.55元及利息,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4.35%的标准自2018年8月1日期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其10日内向惠州浩宁达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230.12元;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707.75元由惠州浩宁达和公司共同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鑫沐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4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44,528.5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年1月2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公司对惠州浩宁达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922元由惠州浩宁达和公司共同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卓扬与环球祥腾(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3.1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卓扬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以131,126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523.30元由赫美卓扬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斯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2.0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920,104.29元及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19,195元(此后违约金以866,392元为本金,继续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公司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7,972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常州同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3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票据金额3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1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间拆借中心公已从其他被执行方全额执行到位,放弃其他款项的执行,本案已于2020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其他相关方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5,80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年5月22日执行结案。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25.2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加工款252,841.24元及违约金(利息计算:以252,841.24元本金,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其他相关方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822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66.9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66.97万元及违约金(利息计算:以66.97万元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自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24万元由赫美集团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已划付赫美集团银行账户66.46万元至申请执行人。因赫美集团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终结本次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46.7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6,466,963.9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6,466,963.98元为基数,以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加收30%执行,自2019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28,534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336.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6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3,368,993.99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3,368,993.998元为基数,按人行同期同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纠纷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30%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17,370元由公司承担。
公司与惠州市惠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3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合计43,083.8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439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惠州市兴汇丰文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2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合计52,512.84元及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556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张小江劳动争议0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对方自行承担。公司胜诉,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二审上诉,2020年10月27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刘玥婷劳动争议4.94已作出二审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公司支付对方2017年三、四季度融资业绩提成1,257,839.29元;公司支付本案仲裁费用4,800元。公司不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的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提起二审诉讼,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刘玥婷本案律师费4,800元,变更一审判决公司应支付刘玥婷2017年三、四季度融资业绩提成49,432元。驳回我方其他二审诉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5元由公司承担。已于2020年7月6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王梦蝶劳动争议7.78已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公司支付对方2017年三、四季度融资业绩提成1,257,839.29元;公司支付本案仲裁费用4,800元。公司不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的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判决已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第二项判决由赫美集团支付对方律师费4,800元,改判一审第一项判决为:“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王梦蝶77,780元。本案的一审、二审已于2020年11月13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案件受理费合计15元由赫美集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与辛乾劳动争议14.69已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已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公司支付对方2017年三、四季度融资业绩提成1,257,839.29元;公司支付本案仲裁费用4,800元。公司不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的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判决已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第二项判决由赫美集团支付对方律师费4,800元,改判一审第一项判决为:“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辛乾146,949元。本案的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5元由赫美集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已于2020年11月13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明懿达电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0.92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9,189.35元;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25元由我方承担。已于2020年7月3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明懿达电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18.26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82,599.9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3,455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1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我方支付对方“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七路研发4-顶楼”《装修工程合同》工程款10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自2018年2月23日起算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仲裁费用12,733元由我方承担;以上各项应付款项,我方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2.13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1,363元由对方承担。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 粤0310 民初1695 号民事判决;二、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大科检测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12.13万 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63 元,由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集团负担,赫美集团迳付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1,363 元。二审案件诉讼费2,726 元,由赫美集团负担,|赫美集团迳付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2,726元。
公司与东莞市普利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6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60万元及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6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4,90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达成和解协议,于2020年12月21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联利纸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1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7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1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于2020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市蓝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9.2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292,850.25元及利息(以292,850.25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6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864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于2020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宁波正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8.1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281,817.50元及利息(以292,850.25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764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于2020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惠州金源精密自动化设87.86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惠州金源精密自动化已达成和解协议,于2020年10月26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7.8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87.86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日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期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8,285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建业科技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9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79,459.96元及利息(自2019年2月15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904.05元由惠州浩宁达及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及相关方与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款纠纷22已调解本案已于2019年9月6日经法院双方达成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赫美商业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万元;成都魔力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的部分诉讼相关费用合计4,000元由赫美商业承担。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东莞市莱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0.4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04,238.0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404,238.09元为本金,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7月1日起计算至清款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506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君辉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1已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91,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8月26日起以货款91,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但违约金数额最高不超过9,1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2,108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2.49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624,870.90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26起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对方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8,400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本案执行过程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深圳中院已于2021年4月21日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5.66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256,607.22元;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货款1,247,658.52元部分的逾期付款损失(以1,247,658元为基数,按人行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6月26日起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期算至支付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对方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8,055元由公司承担。已达成和解协议,于2021年2月14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深圳市中聚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0.73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407,302.10元及利息(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欠款付清为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6,309.6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深圳市兴源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35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判决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市兴源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货款12.35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2,522.64元由惠州浩宁达承担。本案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兴源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两案并一案和解,已于2020年11月25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浩美资产与史威劳动争议纠纷30.41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浩美资产应于判决发生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违法解除劳已于2020年6月20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动合同赔偿金45,000元、业绩奖金254,159.45元以及报销款4,926.42元;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15元由浩美资产承担。com.cn
赫美卓扬与李柏樑劳动争议14.53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赫美卓扬应于判决发生之日起7日内支付对方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底薪39,306.75元及工资补助106,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20元由浩美资产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广东浩宁达与高祖华劳动争议3.07二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广东浩宁达向申请人支付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的高温津贴1,356.90元;支付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未休假工资差额29,131.03元;支付本案的律师费206.89元。对方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二审已于2020年6月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于2020年11月9日执行完结。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6.98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969,795.84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18,490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6.45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已于2020年5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64,532.8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4,480元由被告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7.37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673,659.01元及违约金(以673,659.01元为基数,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人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2019年8月20日起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已立案执行,根据坪山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的(2020) 粤0310 执101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通过划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执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部分诉讼费用合计14,000元由公司承担。行还款金额66.48万元,终结本次执行。 ,尚未执行完结。
公司及相关方与慈溪市掌起晨阳五金配件厂票据追索权纠纷2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6日起按人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2,1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于2020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市华龙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11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0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公司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连带向要对方支付以清偿票据金额11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对方已清偿票据金额11万元为基数,按照人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11月30日期计算至公司及相关方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2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于2020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结案。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及相关方与上海达时塑料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4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要对方支付40万元及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8日起按照人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3,6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及相关方与余姚市诚烨塑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1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及相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连带支付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8日起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1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负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2019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及相关20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19年08月巨潮资讯网:
方与东莞市普利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及相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8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2,15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2020年12月15日执行完毕。30日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合同纠纷500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且按24%年化收益率支付期间利息及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45.93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监理及相关费用45.93万元以及支付已付预付款及首次进度款的逾期付款利息1,757.92元,支付上述第一项监理费45.93万元中未付进度款43.15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共6期,每期71,910元,分别自2018年4月8日、2018年6月8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2月9日、2019年2月8日期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506元由公司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4.0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54.04万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6.3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206.34万元、根据判决书期限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9月24日执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8.3已判决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8.3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1.5倍支付逾期罚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0月26日执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8已判决
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河北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7.87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7.87万元、从2019年3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赫美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江苏广昇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4.4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惠州浩宁达 、赫美集团分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分别支付原告货款3.75万元、10.69万元;根据判决书期限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30%执行逾期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赫美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宁波惠力诚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52.88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1,334,46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预期付款货款损失,损失以1,334,462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自2019年8月19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浮30%计算;惠州浩宁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货款1,194,295.48元;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36,278.28元由我方负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2020年11月30日执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8.71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28.71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2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8.24万元、判决书要求的期限按LPR的1.5倍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公司收到坪山法院于2020年4月1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已从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银行账户划转金额8.68万元;本案判决内容已执行完毕结案。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6.7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货款116.74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自2019年8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1.5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2,900元由公司及相关被告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兴源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23已判决该案已于2019年12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6.23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本案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兴源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两案并一案和解,已于2020年11月25日执行完毕。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安纳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6.64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36.64万元、判决书要求的期限按LPR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费用等。已于2020年11月10日执行完毕结案。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连大精密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38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3.38万元、判决书要求的期限按基础贷款利率或LPR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轻型动力触探检测、平板载荷检测费6.8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我方承担1,500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浙江奥为电12.8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4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已于2020年10月14日2020年04月巨潮资讯网:
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公司货款12.88万元;赫美集团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对方货款逾期付款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9月29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执行完毕结案。30日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达时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8.81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赫美集团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合计58.81万元、判决书要求的期限按基础贷款利率或LPR支付利息及实现合同权利的部分费用等。已于2021年1月10日执行完毕结案。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269.5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于判决书:赫美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轻型动力触探检测、平板载荷检测费6.8万元;驳回其他+F108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我方承担1,500元。本案各方于2021年3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程梅贞民间借贷纠纷450已作出终审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5月28日作出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浩美资产、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程梅贞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450 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 月25 日,按年利率11.5%计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并扣减已付款项3,516 1. 64 元) ;二、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程梅贞支付违约金(以45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5日起,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被告浩美资产、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程梅贞支付本案律师费、担保费、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合计91,786,5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我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已于2020年12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款合同纠纷1,00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美集团归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被告赫美集团支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8月21日逾期还款罚息22.16万元及其后的逾期还款罚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2日期按日万分之六计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以上债务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付清;被告赫美小贷对被告赫美智科上述还款义务承担代偿责任;被告赫美智科、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原告其他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以及保全费合计8.81万元有四被告承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赫美智科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公司及相关方与恒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4,87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本金4,870万元违约金(自2018年7月13日至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以本金4,870万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且违约金和利息的棘手一起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并在计收时扣除4,000元);赫美集团保全保险费7.14万元;王磊、李小阳就上述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磊、李小阳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赫美集团追偿;汉桥机器厂、首赫投资对上述判决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的二分之一向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汉桥机器厂、首赫投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在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向赫美集团追偿;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昆山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1.3已判决本案于2020年4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惠州惠州浩宁达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昆山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30万元以及该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自2019年12于12日期算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但由此计算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41.30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赤焰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114.50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6.12已判决本案于2020年4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惠州惠州浩宁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1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19年5月3日至2019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人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1.5倍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赤焰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587元由惠州浩宁达负担。
公司与BAI CAMERON协议及劳动合同争议730已裁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7日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我方向对方支付补偿金310万元,违约金420万元;本案仲裁费用222,748元全部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黄超燕劳动争议21.13一审已判决该案件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0日作出裁决,裁决赫美集团支付裁决书期限内的工资6.98万元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96万元,支付部分裁决费用。赫美集团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坪山法院于2020年2月20日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一审诉讼,一审已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判决如下:一、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黄超燕2018 年9月1日至2019 年7月11日期间工资69,788.94 元。二、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黄超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9,635 元。三、原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被告黄超燕律师费1,850 元。四、驳回原告赫美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已立案执行,执行金额9.65万元,尚在执行中。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胡慧娟劳动争议7.08已裁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13日作出裁决,裁决赫美集团支付裁决书期限内的工资差额7,063.69元及解除劳动合同63,756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叶丹劳动争议3.54已裁决,赫美商业已起诉,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7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赫美商业应支付申请人叶丹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7,373.98元;赫美商业应支付申请人叶丹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2,896.55元;支付叶丹产假工资差额25,085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若赫美商业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未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赫美商业已起诉,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北240已判决本案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王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巨潮资讯网:
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合同纠纷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宏世通达本金240万及利息、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9,917元、公告费520元;2、被告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就第一项王磊对原告所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求;4、案件受理费25,203元由王磊、赫美集团、汉桥机器厂共同负担。30日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20,00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15,105,476.68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息: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金2亿为基数,按照20%计算,以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赫美集团对每克拉美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1/2向盛京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033,473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盛京银行提起二审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华璟商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盛京银北京石景山支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16,263,054.83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息: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以本金2亿为基数,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975%计,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以本金2亿为基数,按照20%计算,以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华夏皇巢、王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向华璟商贸追偿;赫美集团对华璟商贸在本判决上述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的1/2向盛京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合计1,290,974元由被-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告共同负担。盛京银行提起二审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及相关方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21,000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10月2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北京首赫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对方信托贷款本金2.1亿元及利息(具体利息为:第一部分,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止,利息为9,397,774.81元;第二部分:以2.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145%,从2018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北京首赫给付对方违约金2100万元;如北京首赫未按期履行确定的上述给付义务,对方可行使广袤投资质押股票的质权;惠州浩宁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利息;本案的诉讼相关费用合计123.18万元由我方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44,291.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1)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外贸信托”)支付应转付未转付的线下实收款442,912,393.44元;(2)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外贸信托迟延转付171,123,800元线下实收款的迟延给付利息4,142,700.66元,以及对剩余至今未转付线下实收款的逾期给付利息;(3)赫美小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外贸信托支付律师费300,000元、公证服务费14,120元和保险费354,458.65元;(4)驳回外贸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赫美小贷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81,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外贸信托负担886,150元,由赫美小贷负担1,600,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17,042元,减半收取408,521元,由赫美小贷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0已撤诉法院已于2020年6月3日作出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原告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裁定“准许原告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219.73元由原告负担。-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深圳市恒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55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20年5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及其惠州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恒湖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55万元以及违约金2,550.9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东莞市广博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5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广博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5,000元及违约金17,500元;二、被告赫美集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7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集团共同负担,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费用迳付给原告2,375元,向本院交纳2,075元。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及其他相关方与吉林省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4,816.24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民事判决书:首赫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3.48亿元及借款期限内利息(以348,162,4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3日止,按年利率7.7%计算)逾期利息及罚息(以348,162,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3.8%计算);如首赫投资逾期未履行上述确定的给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汉桥机器厂提供质押由其持有的公司2,09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权经协商折价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汉桥机器厂在上述质押财产变现价款清偿债务本息后剩余部分范围内与首赫投资共同负担254.06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沈金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4,3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4月17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执行裁定书:首赫投资 、赫美集团、王磊共同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4,300万元,并支付该笔借款至2019年12月30日之前的利息1,097.81万元,以及以上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自2019年12月31日期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上述款项份两期支付:首期款项于2020年4月30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500万元以及利息666.08万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清;若首赫投资、赫美集团、王磊任何一起未按第一项约定履行,则剩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齐,沈金木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所涉纠纷再无争议。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3,25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32,500,000元;(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份转让款的利息人民币1,317,808.22元;(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32,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机制实际清偿之日止,但第一被申请人因案涉交易系列文件所发生的全部争议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的违约金的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四)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五)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交付的钻石(详见裁决书附件)享有质押权,有权就第(一)(二)(三)(四)(八)裁决项下债务以该钻石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钻石的价款优先受偿;(六)、第二被申请人按照《担保协议》约定减持其持有的赫美集团公司股票(以2,321,520股为限),并以减持所得就第(一)(二)(三)(四)(八)裁决项下第一被申请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第三被申请人以其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惠湾国用【2012】第13210100848号)及地上建筑物(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63694号、至3300063696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3300063698号至3300063701号)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为限,就第(一)(二)(三)裁决项下第以被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八)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16,317元,由申请人承担10%及人民币51,631.7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464,685.30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16,317元,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464,685.30元;(九)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款项/应履行义务,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子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及相关方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7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25日作出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截至 2020年3月2日,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为928,914.59元;自2020年3月3日至清偿之日, 逾期利息以逾期本金4,700万元为基数、按逾期年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复利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逾期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项裁决确定由第一被申请人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四)本案仲裁费330,455元,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承担;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上述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栽决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市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35二审已判决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5万元,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被告赫美集团支付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1 日利息372,533元及其后的利息(以335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本金付清之日止),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三、被告赫美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还款义务承-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驳回原告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007元,原告负担100元,被告负担37,907元。已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及相关方与周优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1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周优美债务本金19.21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的标准自2019年5月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惠州浩宁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周优美债务本金3.59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的标准自2019年5月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赫美集团对惠州浩宁达的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额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669元由两被告承担。已达成和解协议,于2020年12月23日执行完毕。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0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回购价款5,000万元,到期利息364.54万元,共计5,364.54万元;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预期回购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8日为1,415万元,嗣后利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赫美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财产保全费3.24万元;被告每克拉美、王磊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逾期回购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8日为430.4万元,嗣后利息以5,000万元为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基数按照年利率7.3%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如未按判决指定额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31.68万元由两被告承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郑国鑫借款合同纠纷300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如下:被告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163,479.48元、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借款到期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3,262.47元,由被告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负担。-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长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88已判决
案件受理费5,148元,由原告负担2,148元,被告负担3,000元。保全费1,801元,由被告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毛杨林借款合同纠纷185.39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8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毛杨林偿还借款本金185.39万元及利息(利息应分别计算:截至2019年11月12日拖欠利息为2.90万元,之后的利息应以2.9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计算标准,从2019年11月1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2.25万元部分由被告承担。
公司及相关方与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9.86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35.50万元,于2020年10月24日前支付35.50万元,于2020年11月24日前支付35.5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用合计3.36万元由赫美集团承担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友讯达;若赫美集团未按照约定支付任何一笔款且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原告友讯达可要求赫美集团支付按照355万元为本金,抵扣已支付款项后的剩余款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逾期付款之日起以355万元为基数按照LPR的两倍计算违约金至款项付清之日,并申请强制执行。赫美集团如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向原告友讯达支付完毕全部和借款项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原告应在收到第二期和解款项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所有保全措施。已于2020年11月13日执行完毕。2020年06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宁波飞羚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83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宁波飞羚支付货款9.8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8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支付之日止,按LPR上浮50%支付);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162元由被告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宁波飞羚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7.0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宁波飞羚支付货款77.0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
息(以77.02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支付之日止,按LPR上浮50%支付);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865元由被告赫美集团负担。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青州隆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5.7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青州隆盛支付货款65.70万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65.7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LPR上浮50%的标准计算),与前款所列款项同时付清;赫美集团对上述判决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9,12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解建峰劳动争议纠纷2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劳动仲裁调解,根据仲裁调解书:赫美集团与申请人解建峰于2020年10月13日解除劳动关系,解建峰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经济补偿等,合计2万元;申请人解建峰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本案劳动争议就此了结。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发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于2021年2月5日执行完毕结案。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470.7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5,000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
万元、利息67,232.32元、罚息、复利(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从2019年8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利息67,232.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825%从2019年8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4,470.71万元及罚息(罚息按借款产生的时间分别计算,其中1,490,249.44元从2019年8月13日起计、3,477,250元从2019年8月14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9月21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4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4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6日起计、4,967,402.78元从2019年9月26日起计、4,967,500元从2019年9月27日起计,均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赫美集团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九江银行广州分行支付律师费15万元;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对上述判决的赫美集团的债务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责后有权向赫美集团追偿;驳回九江银行其他诉请;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6.36万元由被告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共同负担。fo.com.cn
公司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8.67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尚未判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赫美集团管辖权异议理由成立,已移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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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浩宁达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71,02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76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该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迳付原告。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16.41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安徽正奇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2,682.29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判决如下:一、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822,941.72元及利息1,225,273.7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月5日,之后的利息以26,822,941.72元为基数分段分标准计算:1、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按照年利率6.35%计算;2、自2020年12月26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正奇租赁律师费67,000元和诉讼保全保险费22,755.88元;三、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和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集团的债务,被告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赫美集团追偿;五、驳回原告正奇租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合计197,971.61 元,原告正奇租赁负担 36,181.72 元,被告赫美集团、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 赫美商业、王磊共同负担161,789.89 元。
公司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11.18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1.1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333,307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333,306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付款付清之日止;以本金299,708.8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3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0,494.53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上述起算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支付之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7,641元由被告承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24.3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24.32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3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LPR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13,210元由被告承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日作出民事判决,根据判决书: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7.20万元及利息(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LPR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5,649元由被告承担。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2,800一审已判决,锦州银行提起二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已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内容: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偿还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3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141,848,055.56元(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展期合同约定予以计算);被告王磊、郝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每克拉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偿还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2.8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322,316,482.34元(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付-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清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予以计算);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在本判决第三项范围内,对被告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于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院7号楼12层1501、1502、1503、1504的房屋,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在本判决第三项范围内,对被告王磊持有的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0万股(占比80%),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有限受偿权;被告北京首赫投资、王磊、郝毅、北京久禧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承担连带保证;王磊、惠州光宇星辉、北京首赫投资、郝毅、北京久禧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有权向被告每克拉美追偿;驳回原告锦州银行要求被告赫美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236.26万元由被告每克拉美承担,被告北京首赫投资、王磊、郝毅、惠州光宇星辉、北京久禧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锦州银行北京分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龙城振业实业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284.26已作出民事裁定,房租租赁合同纠纷尚未开庭审理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如下:驳回起诉。原告再次就房租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惠州浩宁达,尚未开庭审理。-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12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2月5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南京浩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50,000 元,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
司同时向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返还票号为230858400146720180704218756447、230858400146720180704218756406的商业承兑汇票;二、陈益保对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南京浩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459元,由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担。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0一审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驳回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巳减半收取2,977元,由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北京星子源公关策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0已撤诉本案原告经法院传唤未按期到庭,法院于2020年11月7日裁定为原告撤诉。-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协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1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限被告惠州浩宁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协众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31,000元及其从2019年4月2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4.55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金融借款借款合同纠纷2,70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赫美集团就《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所欠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贷款自2020年10月21日提前到期;二、被告赫美集团应于本判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
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偿还尚欠贷款本金2700万元及利息1,578,081.94元、罚息281,793.75元、复利50,715.84元(利息、罚息、复利均暂计至2021年2月1日,此后的罚息应以尚欠本金2,700万元为基数,复利以尚欠利息281,793.75元为基数,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对被告赫美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8,400元,由被告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有、王磊共同负担。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85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52万元及截至2020年4月30日利息570,398.33元,并按逾期利率标准即月利率10.125%。支付自2020年5月1日至给付之日止利息;二、如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梁亚宏持有的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在担保金额75万元范围内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如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时,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深圳市威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在担保金额1,425万元范围尚未立案执行(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内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深圳市戚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中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五、王磊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433元,公告费1,650元,由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梁亚宏、深圳市威亚天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王磊负担。
公司、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莲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民事纠纷40.36已裁定本案已于2019年4月30日作出判决如下: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莲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费四十万零三千六百一一元及利息(以四十万零三千六百一一元为基数、 自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年息百分之四点三五的标准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5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案执行过程中,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0)京0105执1933号;(2020)京0105执异13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赫美集团为被执行人,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执行通知书》。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相关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842.17尚未开庭尚未裁决-2021年04巨潮资讯网:
借款金融合同纠纷月30日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威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38尚未开庭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1.22已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3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惠州浩宁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2,217.91元;二、驳回原告浙江格蕾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842元,减半收取5,921元,诉讼保全费4,720元,合计10,641元,由被告惠州浩宁达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思路与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合作合同纠纷0二审审理中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三方于2018年6月11日签订的《红掌花卉种植产业项目合作协议));二、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红掌花卉种植产业项目现状(含已种植的花卉等青苗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转交给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三、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被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三方当事人基于红掌花卉种-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植产业项目合作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四、驳回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34,200元,由原告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负担;反诉费18,600 元,由反诉原告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1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调解如下:一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指定账户支付货款85万元,原告于收到该笔款项后两日内向法院递交解封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被告于银行账户解封后5日内向原告指定账户支付20万元。原告收到上述货款后,放弃其在(2020)粤0305民初21666号案件中的其他诉讼请求o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另外单独扣下5万元货款做为原告已供货物的质保金,双方约定质保时间为:从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本和解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双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品质事故费用核算明细表》扣除退货产品金额,质保期满后,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剩余质保金。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告需在两日内先向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108,28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延迟开具发票的,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付款时间顺延,且不视为被告深圳|旦倍科技有限公司违约;三、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本案案件受理费9,177.0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惠州浩宁达与马刚劳动仲裁纠纷9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3日作出劳动仲裁如下:一、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90,000 元。已立案执行;同时惠州浩宁达起诉马刚的案件在审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理中fo.com.cn
赫美卓扬与苏州传启翻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11.32已判决案已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传启翻译有限公司服务费十一万三千一百九十七及违约金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九元七角。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9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卓扬与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1.22已判决本案已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制作费12,220元;二、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违约金4,644元;三、驳回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8元,由原告北京中天三人行印刷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07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21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221元。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8.56已判决本案已于2017年9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如下:一、维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5民初终结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466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即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货款337,878.5元且逾期利息(以337,878.5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履约保证金578,088.99元且逾期利息(以578,088.99元为基数,从2015年11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质保金958,201.91元及逾期利息以958,201.91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本诉被告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本诉原告赫美集团垫付的ESAM模块费用260,988元旦逾期利息(以260,988元为基敛,从2016年12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驳回本诉原告赫美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5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三、赫美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785,581.55元四、驳回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www.cninfo.com.cn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受理费13,539.5元,由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一审反诉受理11,3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670元,由赫美集团负担。
广东浩宁达与高祖华竞业限制纠纷0已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广东浩宁达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上海宝亭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1,406.3已开庭审理,尚未裁决尚未裁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浩美天湾与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39.2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珠宝制造与武汉有研中贵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936.74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500已裁定本案已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行政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深发改决【2019】12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撤销基于先进计量架构的用电信息采集和互动服务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行政决定》。-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侵权责任纠纷500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如下:驳回赫美商业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9.36万元由赫美商业负担。-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孙宏建、宋坚群、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退款纠纷4,0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5月17日作出裁决,根据裁决书:第一被申请人孙宏建和第二被申请人宋坚群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赫美商业支付应退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第一、第二被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3日的违约金人民币39.60万元;本案仲裁费为392,054元,由申请人承担358,971.40元,第一、第二被申请人承担33,082.60元;第三被申请人崇高百货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被执行人已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臻乔时装与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56.99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19日作出二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方货款356.9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3.30万元。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经双方和解后于2020年8月29日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珠海彩虹与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09.38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19日作出二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方货款109.3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1.69万元。经双方和解后于2020年7月16日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彩虹与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0.89二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9月19日作出二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根据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方货款40.89万经双方和解后于2020年7月16日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0.83万元。fo.com.cn
盈彩拓展与辽宁萃兮纽可尔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8.05一审已判决该案件已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对方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方货款48.0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暂计14.42万元;对方需根据判决书要求支付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合计0.50万元。已于2020年1月19日终结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珠海彩虹与北京盛世华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95.34已仲裁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对方需支付店铺转让费953,413.82元,违约金计算:以转让价285,963.6为本金,从2019年4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以转让价667,248.4元为本金,从2019年5月1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对方需支付律师费用60,000,仲裁费31,747元。已于2021年2月24日终结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彩虹与北京盛世华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0已仲裁该案件已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裁决对方需支付折旧费300,000元,违约金计算:以装修折旧费90,000为本金,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以装修折旧费21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对方需支付律师费用20,000元,货款3,544元,仲裁费18,833元。已于2021年2月24日终结执行,尚未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前向赫美商业返还20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商业与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9日前向赫美商业返还20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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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商业与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0已判决
本案案件受理费11,400元,由被告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0已撤诉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25 元,由原告负担。-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0已撤诉本案已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50 元,由原告负担。-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南京甬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120.55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被告赫美智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对方120.55万元,并自2019年3月25日起按人行同业拆借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时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59万元由赫美智科承担。赫美智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二审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尚未立案执行。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南京子雨机械有限公司追偿108.19尚未开庭审理原案件原告未到庭,法院裁定撤诉。南京子雨机械-2020年04巨潮资讯
权纠纷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再次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案件已移送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月30日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喻晓雁民间借贷纠纷66.53已和解已和解,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共计665,260.35元。-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王静民间借贷纠纷0一审已判决原告败诉-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石家清借款合同纠纷0已调解本案已于2020年9月4日作出民事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原告石家清分别分六次向被告赫美小贷偿还欠款6,000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于每月20日前偿还1,000元;如原告按时足额履行第一项确认的债务,赫美小贷承诺涉案债权债务即行了结,不再主张债权;如未按第一项确定债务履行付款义务,则赫美小贷逾期次日起就第一项确定债务未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石家清自行负担。原告已根据调解书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其他相关方与秦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37已撤诉原告已撤诉-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与宋飞劳动争议纠纷15二审已判决二审判决后和解和解后执行完结。2020年04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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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及其他相关方与富士施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24个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0.54已裁决或判决23个已裁决案件分别裁决赫美小贷及相关方应于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根据裁决书要求支付迟延利息计算;如未按本裁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赫美小贷及其他相关被告承担。1个二审调解结案,23个仲裁案件执行和解。已执行完结。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485.04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398.90万元、罚息43.07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398.9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1.5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4.16万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623.33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借款期限内利息5.17万元、罚息56.50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4.99万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肖雄借款合同纠纷300一审已判决,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9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肖雄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罚息34.70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肖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诉讼费用3.29万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相关方与刘思妍借款合同纠纷100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已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刘思妍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100万元本金为基数, 按年利率12%自2019年1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思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626元,由原告刘思妍负担1,626元,由被告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赫美智科、赫美小贷负担15,000元。-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李庆有借款合同纠纷2.36已作出终审判决本案已于2020年7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内容:被告赫美小贷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李庆有支付2.36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389元由赫美小贷负担。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已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赫美小贷与兰祥俊小额借款合同纠纷10.56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520.1已调解已于2021年2月9日作出仲裁调解如下:被申请人赫美小贷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人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信贷资产回购款本金5,200,963元。二、本案仲裁费93,259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有权就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中所有未履行部分及申请人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包括利息、私募基金运作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共计3,280,971元)一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2,987.61已调解已于2021年2月9日作出仲裁调解如下:一、被申请人赫美小贷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申请人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剩余信贷资产回购款本金29,876,069元。二、本案仲裁费344,235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三、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有权就上述第项约定的付款义务中所有未履行部分及申请人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包括利息、私募基金运作费用、律师费等费用共计19,211,076元)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立案执行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及其他相关方与华夏银行融资合同争议1,681.59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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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小贷与梁伯兴民间借贷纠纷0已裁定驳回起诉2020年12月10日收到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施懿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0已撤诉原告已撤诉-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程日进民间借贷纠纷1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裁决,裁决我方应于本案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1%自2019年4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按年利率11%自2019年5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2万元及本案其他仲裁费用合计4.67万元。因案件执行期限届满,赫美小贷未在期限内执行结案被深圳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曹大善民间借贷纠纷400已裁决本案已于2020年2月28日作出裁决,裁决我方应于本案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5%自2019年4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5%自2019年5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我方支付对方本案律师费2万元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本案其他仲裁费用合计7.97万元。因案件执行期限届满,赫美小贷未在期限内执行结案被深圳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赫美小贷与时应超借款合同纠纷3.23已判决本案判决对方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我方偿还贷款本金3.2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及违约金以3.2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6年12月27日起计至对方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部分诉讼费用合计321元由我方负担, 1,499元由对方支付。该案件已执行到账29,679.9元。已执行到账29,679.9元,执行中。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的3个公积金纠纷33个均已二审判决3个已作出二审判决的案件赫美小贷败诉,二审维持原判。已立案执行,执行中。2020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777个批量诉讼3,816.9目前该类批量诉讼案件合计4,571个,其中,3,794个尚在诉前调解未立案,161个立案尚未开庭审理,100个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516个已判决。其中516个已作出判决的案件中130个进入执行,386个已判决尚未执行。130个已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赫美小贷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的4个公积金纠纷2.56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2021年0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其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2020年06月13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20-076)。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赫美集团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粤03执1370号(2018)渝仲字第1887号与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0000万元、利息170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5(2019)粤03执2983号(2018)深仲裁字第734号与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设备款378,000元、仲裁费、反请求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6(2019)粤0310执2801号(2019)粤0310民初1230号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28534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7(2019)粤0310执2562号(2019)粤03民终15302号与深圳市厚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4610.97元,保全费1725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8(2019)粤0310执2720号(2019)粤0310民初293号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4276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9(2019)粤0310执2053号(2019)粤0310民初293号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纠纷货款人民币198849.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0(2019)粤0391执2802号(2019)粤03民终12429号、(2019)粤0391民初408号与史威劳动纠纷浩美公司应付赔偿金45000元,业绩奖金254159.45元,报销款4926.42元,诉讼费5元。追加赫美集团为被执行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11(2019)粤0304执30489号( 2018)粤0304民初30637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100万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02900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2(2019)粤0304执30490号( 2018)粤0304民初30642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8515397.5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39725.45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13(2019)粤0305执12518号(2019)粤03民终20502号与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1680863.20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14(2019)粤0310执2750号深坪劳人仲(坪山)案[2019] 304号与胡慧娟劳动争议支付申请人工资差额7063.69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3756元, 合计70819.69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5(2019)粤0310执2735号(2018)粤0310民初1670号与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支付票据款7559354.24元及利息、电子证据固化服务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执行费合计8802679.34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6(2019)苏1183执3457号(2019)苏1183民初5125号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540420.9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句容市人民法院
17(2019)粤03执5044号[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23号与金元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与承销协议争议支付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及及利息、仲裁费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8(2020)粤0310执667号( 2019)粤0310民初3542号与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13498元,保全费5000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19(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20)粤0305执3214号(2019)粤0305民初20192号与深圳市斯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920104.29元及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19195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1(2020)粤0310执1011号(2019)粤0310民初第5245号与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673659.0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2(2020)渝0109执910号(2019)渝0109民初与重庆华虹仪表有支付货款128.71万元及实现合同权利重庆市北碚区
9610号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费用。人民法院
23(2020)粤0310执2273号(2019)粤0310民初3013号与江苏广昇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支付货款人民币106,920元;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6756.12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4(2020)浙01执625号(2018)浙01民初3049号与章赛红借款合同纠纷返还款项人民币2,852.2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41.51万元及部分诉讼费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5(2019)粤1303执2114号(2019)粤1303民初2080号与惠州市惠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货款43083.8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9)粤03执842号华南国仲深裁[2019]D42号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深圳国际仲裁院
2(2019)粤0304执30490号( 2018)粤0304民初30642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借款本金28515397.5元及罚息、支付迟延履行余139725.45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3(2019)粤0304执32402号( 2018)粤0304民初30762号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贷纠纷支付欠款本金4984999.84元,利息13195元、罚息120455.06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4(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5(2020)粤0310执622号(2019)粤0310民初1567号与上海达时塑料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支付4000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6(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7(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8)粤03执2129号(2018)西证执字第220号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5000万元、利息6217606.11元、债务本金偿还之日的罚息及违约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赫美集团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粤03执129号(2018)深仲裁字第1630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偿还授信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款16650万元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仲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4(2019)粤0105执13449号(2019)粤01民终9455号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偿还本金2,000万元和资金使用费及诉讼费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9)粤0391执2802号(2019)粤03民终12429号、(2019)粤0391民初408号与史威劳动纠纷浩美资产应付赔偿金45000元,业绩奖金254159.45元,报销款4926.42元,诉讼费5元。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序号案号执行依据文号案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概要执行法院
1(2019)粤03执1008号(2018)京中信执字01524号赫美集团本金25100万元、利息7,094,375.56元及违约金、公证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19)粤03执1370号(2018)渝仲字第1887号与重庆中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金10000万元、利息170万元、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19)沪74执278号(2018)沪74民初1102号与上海财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本金4300万元、利息1249320.42元、逾期利息、律师费。上海金融法院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商销售服以市场公允价协议价76.722,020银行转-2020年04月30巨潮资讯网:
有限公司于阳先生为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格为基础www.cninfo.com.cn
合计----76.72--2,02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0年将与关联方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销售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6.72万元(含税),没有超出预计范围。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首赫投资35,0002018年02月01日8,5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首赫投资67,3002018年06月13日67,3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3,0002018年06月14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20,0002017年12月27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首赫投资18,5002018年05月21日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13,0002017年07月21日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2402018年08月31日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首赫投资55,9002018年12月24日55,9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华璟商贸20,0002018年03月01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20,0002017年11月13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30,0002018年05月07日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中锦熠达1,5002018年12月06日852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深圳首赫3,2502017年12月27日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155,552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上海欧蓝2020年05月22日5,0005,000连带责任保证两年
浩宁达实业2021年04月13日1,0002018年11月24日269.57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5,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5,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5,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5,269.57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赫美智科2017年12月28日892.52018年12月26日813.62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813.62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5,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5,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61,635.19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1.3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155,552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61,635.19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161,635.19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详见下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首赫投资关联方176,700-77.97%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131,700-58.11%第三方承诺解除、协议解除已解除2021年4月
王磊关联方23,240-10.25%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3,000-10.15%协议解除已解除2021年4月
每克拉美非关联方63,000-27.80%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00%法院判决担保无效已解除2021年4月
华璟商贸非关联方20,000-8.82%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00%法院判决担保无效已解除2021年4月
中锦熠达非关联方1,500-0.66%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852-0.38%法院判决担保无效已解除2021年4月
深圳首赫关联方3,250-1.43%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00%法院判决担保无效已解除2021年4月
浩宁达实业全资子公司1,000-0.44%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到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69.57-0.12%已补充审议已解除2021年4月
合计288,690-127.37%----155,821.57-68.76%------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1,41500
合计1,415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运营,在员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营造了一个企业与员工、社会、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经营环境。公司历来重视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营造美好生活的消费环境,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纳税,重视对公司股东、员工和供应商的权益保护,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平台,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重视员工权益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重视员工的利益和发展诉求,重视人才培养,通过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并不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鼓励在职教育、加强内部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等员工发展与深造计划,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并通过奖励金及员工持股等实施计划等将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员工。

3、重视供应商和客户的权益,实现和谐共赢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注重节能减排,在推行无纸化办公的同时,加强了对节能环保意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备受社会信赖的知名品牌,实现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3)精准扶贫成效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0年1月6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王磊先生、王笑坤先生、章国能先生、任威先生、赵冬梅女士、张翼先生及独立董事葛勇先生、鹿存强先生、江泽文先生组成,监事会由周宏伟先生、李放军先生、蔡坤松先生组成。

2、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3、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20-076)。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关于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事项

因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及王磊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宁波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坪山新区同富裕路旁G14304-0279宗地与在建工程以抵偿公司债务。该项资产已于2020年11月26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77,447,022.40元拍卖成功。上述资产拍卖款项将根据司法程序转入法院账户用于抵偿公司债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智科51%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事项

赫美智科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 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晚间收到德清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知悉本次拍卖被深圳博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200万元成交价竞得。赫美智科已于2020年5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导致公司将不再持有赫美智科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赫美智科参股子公司P2P平台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赫美智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股权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6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5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智科51%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关于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51%股权被司法拍卖事项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2019)粤03执14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获悉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2020年3月19日,深圳中院因办案需要,撤回了原定于2020年3月29日进行的赫美小贷51%股权第一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51%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020年10月30日,深圳中院在阿里拍卖·司法网站发布竞买公告称“将于2020年12月3日10时至2020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进行公开拍卖”。2020年12月4日,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用户姓名阳江市阿凡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T1523于2020年12月0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交价格2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 51%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1月,公司分别收到深圳中院的(2020)粤03执异1399号和(2020)粤03执异1400号《执行裁定书》,获悉因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对深圳中院司法处置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以下简称“涉案股权”或“本次拍卖”)提出书面异议。深圳中院受理审查后裁定“撤销于2020年12月4日对被执行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因深圳中院已作出执行裁定撤销于2020年12月4日对涉案股权的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未成功完成,赫美小贷仍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院对外贸信托主张终止对涉案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未予以支持,故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存在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有的赫美小贷51%股权被司法拍卖及拍卖被撤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赫美小贷51%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

(1)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事项

因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相关担保方惠州浩宁达。公司通过网上查询获悉,光大银行已于2020年4月22日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市中院”)提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进行破产清算。惠州市中院对光大银行提出的对惠州浩宁达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进行了登记立案,并向惠州浩宁达下发了《异议通知书》[(2020)粤13破申41号]。

因买卖合同纠纷,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向惠州市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起诉惠州浩宁达。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青岛东软科技已于2020年3月3日向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申请由执行程序转惠州浩宁达破产程序。

因买卖合同纠纷,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电子”)于2021年1月5日以“被申请人惠州浩宁达不能清偿申请人中瑞电子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惠州浩宁达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债权,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惠州浩宁达进行预重整。

因深圳中院已对公司已启动预重整,惠州浩宁达为公司核心控制企业,为更好推进公司及惠州浩宁达重整程序,深圳中院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申请,广东高院裁定将中瑞电子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由深圳中院管辖。因广东高院于2021年3月3日作出(2021)粤民辖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深圳中院对惠州浩宁达破产重整一案进行审理”,故惠州市中院已不再具备管辖权,光大银行、东软载波可在深圳中院受理惠州浩宁达重整案后申报债权,主张权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中院已向惠州浩宁达送达(2021)粤03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其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惠州浩宁达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惠州浩宁达重整申请,不代表惠州浩宁达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赫美商业破产重整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赫美商业因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以下简称“宏世通达”)借款合同纠纷,宏世通达以“被申请人赫美商业不能清偿申请人宏世通达的到期债务,并且已经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赫美商业进行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债权,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赫美商业进行预重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中院已向赫美商业送达(2021)粤03破申18号《决定书》,决定对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赫美商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赫美商业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赫美商业的重整申请,不代表赫美商业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其恢复正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经营情况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若重整失败,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7,567,1469.01%000-46,261,291-46,261,2911,305,8550.25%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47,567,1469.01%000-46,261,291-46,261,2911,305,8550.2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47,567,1469.01%000-46,261,291-46,261,2911,305,8550.25%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80,239,40290.99%00046,261,29146,261,291526,500,69399.75%
1、人民币普通股480,239,40290.99%00046,261,29146,261,291526,500,69390.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527,806,548100.00%00000527,806,548100.00%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郝毅45,826,006045,826,0060根据相关规则对离任高管持有的股份予以锁定2020年3月2日
王磊1,741,1400435,2851,305,855高管锁定股按相关规定解锁
合计47,567,146046,261,2911,305,855----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32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56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1.55%166,549,000-3,179,91000166,549,000质押166,549,000
冻结166,549,000
郝毅境内自然人11.58%61,101,3410061,101,341质押61,098,000
冻结61,101,341
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54%23,961,3100023,961,310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6%22,477,6240022,477,624
樊晓忠境内自然人2.82%14,865,00614,865,006014,865,006
杭州阅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80%14,790,00014,790,000014,790,000
梁林录境内自然人1.58%8,350,0008,350,00008,350,000
柴嘉境内自然人1.26%6,648,9006,548,90006,648,900
金雷境内自然人1.20%6,350,0706,350,07006,350,070
钱江境内自然人0.72%3,790,8003,790,80003,790,8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166,549,000人民币普通股166,549,000
郝毅61,101,341人民币普通股61,101,341
北京广袤投资有限公司23,961,310人民币普通股23,961,310
北京天鸿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477,624人民币普通股22,477,624
樊晓忠14,865,006人民币普通股14,865,006
杭州阅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90,000人民币普通股14,790,000
梁林录8,350,000人民币普通股8,350,000
柴嘉6,648,900人民币普通股6,648,900
金雷6,350,070人民币普通股6,350,070
钱江3,790,800人民币普通股3,790,8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公司股东柴嘉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王磊1995年01月03日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发布《关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柯良节先生与王荣安先生于2013年7 月15日签署《关于解除<股东协议书>之协议》,约定解除相互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柯良节先生与王荣安先生对本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解除。2013年7月16日起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法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磊2011年09月27日91110105584487317G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7号燃料油、润滑油、金属材料。
北京京富万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强2011年11月24日91110105585812572Q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税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旅游开发(不含旅游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珠宝、服饰、鞋帽、箱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I类医疗器械、橡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文具用品、建筑材料(不得从
事实体店铺经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王磊董事长现任422016年09月01日2023年01月05日1,741,1400435,28501,305,855
宋卫东董事现任482021年02月08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章国能董事现任51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任威董事现任39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赵冬梅董事现任41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张翼董事现任31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葛勇独立董事现任512016年09月01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鹿存强独立董事现任39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江泽文独立董事现任572020年01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涂锋火监事会主席现任402021年02月08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赵明华监事现任472020年05月2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蔡坤松职工监事现任352020年01月03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赵建总经理现任392020年01月0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于阳副总经理现任532020年01月0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黄裕雄副总经理现任602018年12月06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李小阳副总经理现任352017年12月2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沈佳峰副总经理现任322020年01月0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黄冰财务总监现任432020年01月07日2023年01月05日00000
于阳董事离任532018年01月15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黄裕雄董事离任602018年12月24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刘睿董事离任53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任红独立董事离任67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王新安独立董事离任58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王焕然独立董事离任41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陈丹监事会主席离任412018年12月03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宋洋监事离任352018年08月27日2020年01月05日00000
陈发职工监事离任332016年12月27日2020年01月03日00000
于阳总经理离任532017年12月27日2020年01月06日00000
李丽副总经理离任43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6日00000
韩霞财务总监离任462016年09月01日2020年01月06日00000
李放军监事离任452020年01月06日2020年05月27日00000
王笑坤董事离任532020年01月06日2021年01月18日00000
周宏伟监事会主席离任482020年01月06日2021年02月07日00000
合计------------1,741,1400435,28501,305,85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王笑坤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章国能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任威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赵冬梅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张翼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鹿存强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江泽文独立董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董事会换届。
周宏伟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0年01月06日公司监事会换届。
赵明华监事被选举2020年05月27日公司监事会换届。
蔡坤松职工监事被选举2020年01月03日公司监事会换届。
赵建总经理聘任2020年01月07日公司董事会聘任。
于阳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1月07日公司董事会聘任。
沈佳峰副总经理聘任2020年01月07日公司董事会聘任。
黄冰财务总监聘任2020年01月07日公司董事会聘任。
宋卫东董事被选举2021年02月08日董事会补选。
涂锋火监事被选举2021年02月08日监事会补选。
于阳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于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黄裕雄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黄裕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刘睿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刘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任红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任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新安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王新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焕然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王焕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陈丹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陈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宋洋监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5日任期满离任,宋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陈发职工监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3日任期满离任,陈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于阳总经理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6日任期满离任,于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韩霞财务总监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6日任期满离任,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李丽副总经理任期满离任2020年01月06日任期满离任,李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李放军监事离任2020年05月27日因个人原因,李放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王笑坤董事离任2021年01月18日因个人原因,王笑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周宏伟监事会主席离任2021年02月07日因个人原因,周宏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部负责人、债券中心主任和同业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中心总经理。蔡坤松先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财务应用)。蔡坤松先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中脉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道和投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过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核算、合并财务报告、并购尽调、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培训等工作;2017年至今,曾任公司财务报告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稽查审计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赵建先生:公司总经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道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杭州道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烨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于阳先生拥有多年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职:香港璐仙奴公司、台湾蜜雪儿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鸿翔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洋鸣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裕雄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61年出生,籍贯中国台湾,国民党党员,具有丰富的生态庄园、田园综合体运营经验、深谙生态环境复育保育技术。现为中华两岸贸易协会副总会长、北京市科委农业人才培训营导师、北京星火科技培训中心创业导师。李小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股权投资部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至今先后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副总经理。

沈佳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浙江道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道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添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冰先生:公司财务总监,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黄冰先生有近20年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过财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融资及资金管理等工作;2012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杨梅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1月至今,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磊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06月10日
王磊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09月27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的股东,王磊先生为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王磊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09月27日
王磊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05月09日
王磊汉桥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4月16日
王磊深圳市蓝希领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21日
王磊山西首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06月18日
王磊首赫(北京)商务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05月15日
王磊深圳首赫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0月12日
王磊深圳赫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02月01日
王磊临汾市晨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09月01日
王磊临汾三泰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27日
宋卫东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副主任2020年10月26日
章国能宁波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14日
任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金融机构部(同业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05月04日
赵冬梅北京目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08月01日
葛勇广州润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06月01日
鹿存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部总经理、律师2015年12月18日
江泽文北京品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06月15日
江泽文有嘚仕(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4月15日
江泽文深圳品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30日
涂锋火温州宇沪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08月02日
赵明华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中心总经理2020年01月13日
赵建杭州道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03月02日
赵建浙江烨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07月15日
赵建浙江道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02月02日
于阳上海世柏奇餐饮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6月04日
于阳上海弥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09月13日
于阳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16日
于阳上格时尚文化创意(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9月20日
黄裕雄温州魔法庄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03月13日
李小阳无锡一米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03月14日
李小阳上海馨途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1月10日
沈佳峰浙江道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2月02日
沈佳峰杭州添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06日
沈佳峰杭州千岛湖畅园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09月21日
沈佳峰浙江烨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7月15日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审后,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 制度领取报酬。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均为其从事公司管理工作的工资性收入。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磊董事长42现任0
宋卫东董事48现任0
章国能董事51现任0
任威董事39现任0
赵冬梅董事41现任0
张翼董事31现任42.5
葛勇独立董事51现任10
鹿存强独立董事39现任10
江泽文独立董事57现任10
涂锋火监事会主席40现任0
赵明华监事47现任0
蔡坤松职工监事35现任30.52
赵建总经理39现任60
于阳副总经理53现任51.48
黄裕雄副总经理60现任51.24
李小阳副总经理35现任51.72
沈佳峰副总经理32现任51
黄冰财务总监43现任51.72
于阳董事53离任0
黄裕雄董事60离任0
刘睿董事53离任0.89
任红独立董事67离任0
王新安独立董事58离任0
王焕然独立董事41离任0
陈丹监事会主席41离任0
宋洋监事35离任0.17
陈发职工监事33离任0
于阳总经理53离任0
李丽副总经理43离任0
韩霞财务总监46离任0.42
李放军监事45离任0
王笑坤董事53离任0
周宏伟监事会主席48离任0
合计--------421.66--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1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1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72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72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63
销售人员286
技术人员58
财务人员45
行政人员33
其他人员137
合计72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11
本科109
大专187
其他415
合计722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16,922.5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387,555.00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于2020年初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推选新任董事、监事候选人,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加强监事会有效监督职能。并且对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合规培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通过调整内部审批流程,完善公章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公章共管,加强子公司财务控制;增设信息披露委员会,加强子公司重大信息汇报制度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机制,监事会监督核查机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并由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得到较大改善,公章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公司重点梳理了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现有董事9名,董事会成员中有独立董事3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自主决策、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举监事,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

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员工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保持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一致。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除了按照监管要求披露信息外,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电话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在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框架内耐心细致地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做好公司与投资者的纽带工作,力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1、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研发体系,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不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

2、人员: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3、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4、机构: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拥有各自的办公和经营场所;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5、财务: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运作。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7.61%2020年01月06日2020年01月0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7.53%2020年05月27日2020年05月2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7.08%2020年06月08日2020年06月0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35.47%2020年06月19日2020年06月2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1.66%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葛勇12111005
江泽文12111005
鹿存强12111005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提出了众多有效的建议,对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届满,不再继续履职。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葛勇先生、鹿存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葛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决定暂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总结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行政职务,依据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体系,结合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情况确定其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审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薪酬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了公司制定的工作目标。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1)资产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3)利润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1)资产潜在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

(3)利润潜在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1)资产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

(3)利润潜在错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5%

1、重大缺陷

影响的严重程度: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的1%

2、重要缺陷

影响的严重程度: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的 1%

3、一般缺陷

影响的严重程度: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的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赫美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30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使用者关注,如内控自评报告三(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所述:

1、赫美集团以前年度出现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以赫美集团名义违规对外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导致赫美集团存在大量或有负债义务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赫美集团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2020年1月6日新一任董事会上任后,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赫美集团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2020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20]79 号),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赫美集团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磊、赵建、黄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认为公司、王磊、赵建、黄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赫美集团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赫美集团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属于报告期内赫美集团存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并对其进行整改。由于存在上述一般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赫美集团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

以上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审计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众会字(2021)第04237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郝世明、付声文

对外借款并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273,539,606.91元(本息及相关费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就资金占用向赫美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暨保证书》。如财务报表附注12.1.4所述,2021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赫美集团其他债权人签订协议,其他债权人以豁免赫美集团债务的方式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所欠赫美集团全部款项,至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赫美集团不再有资金占用。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确认上述代偿协议是否会在未来重整过程中被撤销,我们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偿还能力,进而确定上述资金占用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损失。

3、如财务报表附注11承诺及或有事项、附注13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赫美集团以前年度出现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以赫美集团名义违规对外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导致赫美集团存在大量或有负债义务。截至本报告日,赫美集团已启动预重整程序,且已完成债权申报登记工作。但由于债权清查核实及确认工作仍在进行,我们尚无法确认赫美集团与此相关的债务是否完整。

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赫美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严重亏损,2020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66,322,152.74元。如附注11承诺及或有事项、附注13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赫美集团报告期末仍存在大量对外担保及逾期未偿还债务,上述担保及债务引发赫美集团面临多项诉讼、仲裁,大量资产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日,赫美集团仍被列入失信名单。如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经债权人申请,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破申 827号《决定书》决定对赫美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未来的重整申请且重整计划顺利实现,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虽然赫美集团管理层已采取包括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强化各业务板块经营规划、提升内部管理效率等措施以改善赫美集团财务状况,但如果重整计划不能顺利实施,赫美集团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述情况表明赫美集团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注释13.3.1立案调查事项及进展所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赫美集团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2020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20]79 号),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1、收入的确认
服装服饰销售、珠宝首饰销售、智能电表制造、互联网金融等为赫美(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集团的收入来源,且各经营产品及服务存在差异化(见财务报表附注3.30收入确认及附注5.35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由于金额重大,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或波动,并核查波动原因;(4)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评价赫美集团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2、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
如财务报表附注11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截止 2020年 12 月31 日,赫美集团存在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事项,其中对外担保主债权金额2,596,670,000.00元。鉴于在该等对外担保尚未解决、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形成生效或撤诉之前,对这些事项的确认和列报涉及管理层所做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且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与担保、诉讼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查阅赫美集团关于重大诉讼的信息披露情况,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诉讼应对措施以及诉讼、和解的推进情况,取得相关法律文书;(3)获取赫美集团外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内容包括案件的进展情况、诉讼的可能结果及潜在风险的估计;(4)与赫美集团相关人员讨论诉讼的具体情况,与管理层讨论案件可能的结果及判断依据。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赫美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赫美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赫美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世明(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声文

中国上海 2021年4月29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8,093,013.74412,650,871.9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24,325.006,369,106.50
应收账款208,779,651.34339,711,788.44
应收款项融资9,301,541.87
预付款项24,211,841.7529,124,584.9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77,224,007.49427,614,871.12
其中:应收利息3,596.08865,361.3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62,212,713.18245,612,337.0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5,566,146.2543,960,299.96
流动资产合计948,413,240.621,505,043,859.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9,706,950.6051,759,328.24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785,179.40458,199,772.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9,027,120.99148,296,874.83
在建工程1,924,482.4653,563,186.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8,746,445.0557,617,488.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074,010.9430,751,247.48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6,245.142,308,711.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2,610,434.58802,496,609.36
资产总计1,131,023,675.202,307,540,46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95,671,121.19948,864,110.1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0,658,470.50193,069,118.48
预收款项149,879,823.75337,690,629.82
合同负债21,142,679.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1,331,597.5721,425,302.40
应交税费50,296,119.0668,587,354.18
其他应付款1,662,591,467.561,569,173,236.81
其中:应付利息369,965,261.13272,037,996.89
应付股利44,186,470.8144,186,470.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51,752,983.37494,389,996.96
流动负债合计3,293,324,262.353,633,199,748.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953,260.3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09,514,418.00760,761,279.33
递延收益7,367,283.8611,893,728.52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1,411.561,606,135.52
其他非流动负债11,224,101.4727,318,56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829,597,214.891,117,532,963.82
负债合计4,122,921,477.244,750,732,712.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4,663,235.24784,663,235.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4,044,448.3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608,124,306.56-3,090,082,128.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66,322,152.74-1,762,324,422.98
少数股东权益-725,575,649.30-680,867,820.31
所有者权益合计-2,991,897,802.04-2,443,192,24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31,023,675.202,307,540,469.3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61,004.4955,930,959.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69,106.50
应收账款248,727,120.31243,643,340.6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125,565.708,958,579.99
其他应收款1,948,040,876.901,850,248,280.2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7,035,468.2442,545,237.1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7,446,449.4827,799,641.28
流动资产合计2,248,436,485.122,231,495,144.8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59,781,900.00617,333,549.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555,052.0514,288,686.77
在建工程53,563,186.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656,835.2734,207,026.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4,166.67567,10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1,057,953.99719,959,555.42
资产总计2,719,494,439.112,951,454,700.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9,910,421.19637,650,996.7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74,554,871.59242,481,441.56
预收款项10,734,483.32
合同负债9,905,812.03
应付职工薪酬11,547,665.579,625,202.72
应交税费706,663.813,615,762.19
其他应付款1,538,201,666.601,169,016,460.34
其中:应付利息298,522,392.61152,430,568.38
应付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95,776,260.95494,389,996.96
流动负债合计2,900,603,361.742,567,514,343.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12,897,095.108,958,861.10
递延收益6,367,283.8610,893,728.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9,264,378.9619,852,589.62
负债合计3,019,867,740.702,587,366,93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3,447,973.78783,447,973.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未分配利润-1,640,960,193.95-976,499,125.52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373,301.59364,087,76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19,494,439.112,951,454,700.2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6,537,017.16848,393,525.78
其中:营业收入466,537,017.16848,393,525.7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97,354,979.941,021,451,336.86
其中:营业成本302,871,494.16494,120,361.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130,608.838,618,286.28
销售费用78,961,584.21124,470,136.52
管理费用149,273,833.35174,204,998.24
研发费用12,970,778.4618,143,409.59
财务费用249,146,680.93201,894,144.24
其中:利息费用249,930,348.01205,522,889.26
利息收入1,375,503.828,511,084.61
加:其他收益5,953,358.606,827,158.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913,065.96-1,161,866.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181,655.26711,415.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4,242,172.73-1,667,468,414.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230,565.91-122,034,643.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91,062.729,969,022.1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14,333,214.14-1,946,926,554.78
加:营业外收入11,145,370.096,188,901.26
减:营业外支出145,177,940.4239,450,130.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48,365,784.47-1,980,187,783.65
减:所得税费用669,305.52467,952,747.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9,035,089.99-2,448,140,530.8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9,035,089.99-2,448,140,530.8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997,729.76-1,878,513,883.48
2.少数股东损益-245,037,360.23-569,626,647.3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49,035,089.99-2,448,140,530.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3,997,729.76-1,878,513,883.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5,037,360.23-569,626,647.3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9549-3.5591
(二)稀释每股收益-0.9549-3.559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14,894,073.43135,393,318.19
减:营业成本116,118,267.36114,156,060.51
税金及附加266,186.27475,966.12
销售费用5,666,400.3112,829,626.25
管理费用61,125,753.5861,692,697.35
研发费用2,807,088.6410,640,511.71
财务费用219,152,932.58156,999,738.95
其中:利息费用219,622,172.30157,274,485.02
利息收入500,692.392,583,114.41
加:其他收益620,042.901,815,777.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61,312.61160,698,398.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26,420,966.71404,338.10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682,540.32-135,208,258.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5,199,570.55-358,605,809.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43,982.99-440,863.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65,799,327.68-553,142,036.93
加:营业外收入3,499,357.172,867,210.82
减:营业外支出58,267,020.6124,035,125.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0,566,991.12-574,309,951.99
减:所得税费用7,198.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0,566,991.12-574,317,150.4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0,566,991.12-574,317,150.4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20,566,991.12-574,317,150.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1,395,701.79811,960,022.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62,683.3511,165,679.4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900,432.541,568,568.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587,477.82651,098,939.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9,346,295.501,475,793,209.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0,628,728.74372,818,056.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4,191,315.43-16,732,753.25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425.618,625,595.39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8,200,980.68214,358,194.99
支付的各项税费32,316,556.9189,012,735.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5,329,213.00789,328,818.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290,589.511,457,410,64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55,705.9918,382,561.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1,600,000.00203,482,477.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3,886.1036,368.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016,810.1943,174,522.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980,696.29246,693,368.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479,660.8317,303,671.34
投资支付的现金66,670,000.0051,095,627.4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8,671,663.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0,504,499.8612,987.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2,654,160.69197,083,94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73,464.4049,609,418.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4,076,818.0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775,754.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5,342,572.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074,336.02295,393,254.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982,022.5916,280,065.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0,000.0054,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56,358.61366,073,319.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56,358.61-90,730,747.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1,919.30-198,484.3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8,736,036.32-22,937,251.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9,166,629.21352,103,880.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430,592.89329,166,629.2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847,846.1293,899,757.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136,200.15276,141,813.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984,046.27370,041,570.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108,013.8457,049,317.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8,989.3240,734,390.69
支付的各项税费156,050.08240,948.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598,182.28179,908,160.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111,235.52277,932,817.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189.2592,108,753.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002.35103,49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002.35103,49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002.35-103,49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793,137.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793,137.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0,128,628.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37,083.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865,71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072,574.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49.722,233.3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4,441.32-65,086.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024.99238,111.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83.67173,024.9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3,090,082,128.48-1,762,324,422.98-680,867,820.31-2,443,192,243.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3,090,082,128.48-1,762,324,422.98-680,867,820.31-2,443,192,243.29
三、本期增减变动14,044,448.32-518,042,178.08-503,997,729.76-44,707,828.99-548,705,558.75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03,997,729.76-503,997,729.76-245,037,360.23-749,035,089.9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329,531.24200,329,531.2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760,000.005,76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94,569,531.24194,569,531.24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4,044,448.32-14,044,448.3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4,044,448.32-14,044,448.32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29,332,370.58-3,608,124,306.56-2,266,322,152.74-725,575,649.30-2,991,897,802.04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29,332,370.58-1,225,430,286.06116,371,867.76-105,403,689.3610,968,178.40
加:会计政策变更-14,044,448.3213,862,041.06-182,407.26-182,407.26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1,211,568,245.00116,189,460.50-105,403,689.3610,785,771.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78,513,883.48-1,878,513,883.48-575,464,130.95-2,453,978,014.43
(一)综合收益总额-1,878,513,883.48-1,878,513,883.48-569,626,647.37-2,448,140,530.8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97,016.42497,016.4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90,000.0049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7,016.427,016.42
(三)利润分配-6,334,500.00-6,334,5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6,334,500.00-6,334,5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4,663,235.24-14,044,448.3229,332,370.58-3,090,082,128.48-1,762,324,422.98-680,867,820.31-2,443,192,243.29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976,499,125.52364,087,766.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143,894,077.31-143,894,077.31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120,393,202.83220,193,689.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20,566,991.12-520,566,991.12
(一)综合收益总额-520,566,991.12-520,566,991.1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1,640,960,193.95-300,373,301.5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402,035,442.58938,551,449.78
加:会计政策变更-146,532.50-146,532.5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402,181,975.08938,404,917.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74,317,150.44-574,317,150.44
(一)综合收益总额-574,317,150.44-574,317,150.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27,806,548.00783,447,973.7829,332,370.58-976,499,125.52364,087,766.84

三、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概况

1.1.1企业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及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注册资本:52,780.654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38042企业法定代表人:王磊本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措施项目);珠宝首饰、工艺品、服装、箱包、眼镜的零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观光休闲旅游与生态农业项目策划及相关咨询服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相关经营项目审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品牌策划、推广;分布式储能系统的批发(涉及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工程安装、调试及维护;研发生产经营电工仪器仪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子及元器件、水电气热计量自动化管理终端及系统、成套设备及装置、电力管理终端、购电预付费装置、RFID读写器系列、无线产品系列、油田及配电网数据采集、能源监测、仪表自动测试、分布式能源及合同能源管理系统;上述相关业务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项目特许经营除外;不得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不得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公司所属行业:商业+高端制造业。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服装服饰销售、珠宝首饰销售,电能表、电力管理终端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互联网金融等。

1.2历史沿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赫美集团”)前身系1994年11月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5月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900号”批准,由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科技”)作为发起人,以深圳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号:440301501118761,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10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批复,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2010年2月9日,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356”,股票简称“浩宁达”,后更名为“赫美集团”。

2014年1月9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郝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78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91,48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91,480.00元。

2015年4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206,982,96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474,440.00元。

2016年05月17日公司更名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17,332,108.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806,548.00元。

1.3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8、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期合并范围变更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严重亏损,2020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65,973,137.80元。如附注11承诺及或有事项、附注13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本公司报告期末仍存在大量对外担保及逾期未偿还债务,上述担保及债务引发本公司面临多项诉讼、仲裁,大量资产被冻结。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仍被列入失信名单。经债权人申请,2021年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决定对本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该破产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本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如果不能顺利实施,本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改善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2.2.1、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化解债务危机

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将推动公司与部分债权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重整预案、寻找重整意向投资人、明确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等事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2.2、商业及高端制造板块经营规划

(1)商业板块经营规划

公司商业板块尚有近50个门店,分布全国各地核心商圈商业地产。公司商业板块各主要公司基本没有因赫美集团债务危机导致账户冻结、资产冻结,能够正常开展业务。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并优化商业板块现有代理的品牌及门店数量,开发新品牌,布局新型零售业态,扩大市场,提升业绩,积极有效的降低库存,加强商品变现能力。主要措施包括:

①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完善供应链体系

公司2021年将在商业运营、品牌代理方面,积极筹划并商谈各类适应年轻一代消费偏好的品牌,补充旗下品牌组合,打通品牌壁垒,实现品牌多元化运营。未来,将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引入国内外成长性可观的强势品牌,进一步夯实公司供应链基础。充分利用公司的渠道及运营管理经验优势,抓住消费升级的机会,深耕商业品牌运营管理。

②优化存量门店结构,加强运营管理,保持营业额的稳定增长

公司现阶段线下品牌运营主要基于专卖店+集合店双向运营,2021年公司仍将致力于降本增效,激励员工做好售前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服务和体验感,通过精准营销,个性化信息服务,维护客户忠诚度,保持客户的持续复购率。根据BCG X TMI《2020奢侈品消费研究》数据表明:“品牌线下专柜依旧是消费者对品牌了解和认知的最主要渠道,疫情后选购奢侈品的主要渠道之一。”品牌方在疫情期间积压了大量库存,存在分销处理需求,公司将通过现有的线下集合店积极制定折扣、清仓计划,充分利用公司的运营管理经验为运营的品牌在保持品牌价值的前提下处理库存积压,增加公司业务收入。

③多元化合作模式,重塑品牌生态系统

云仓合作:中国的奢侈品消费已经进入2.0时代,在中小城市富裕的线上消费者蕴藏着颇为可观的潜力,公司与高街云仓进行业务合作,通过“百城千店“线下开店计划,逐步将公司运营的品牌消费市场渗透二、三线市场,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二、三线城市的时尚消费新体验,为消费者提供一流多购物、体验、品鉴、养护多重定制化的线下服务。

免税合作:“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从政策层面看,市内免税店似乎已经成为中央乃至地方促消费的重要抓手之一,未来国内放开市内免税店政策后,海外消费回流将提供千亿级市场空间。公司将积极布局,创新合作模式,开拓渠道,利用公司的品牌资源,运营管理经验、资源整合优势,助推更多国际品牌落地免税店。

旅游合作:2020年疫情导致人员流动受限,国内外旅游业经历不凡的一年,但随着全球疫情将逐步缓解,旅游业也有望重新启动。公司将集合品牌优势,持续注入消费活力。

④持续线上发力

面对疫情导致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积极开拓直播、线上分销等方式,与大量MCN机构和网红代理征求合作,采取社交驱动消费模式引入增量消费入口并引导转化为有效客户。抓住电商购物节的销售机会,扩大销售额。线上已成为联系客户、营造消费者社群归属感的关键渠道。公司将继续强化会员系统,持续优化大数据支持体系,实现全渠道布局。抓住优秀的品

牌和高品质的商品,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2)高端制造板块

优化高端制造板块公司资源配置,强化智能电网业务及高端制造协同管理,全资子公司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浩宁达”)已经拥有设备完善、工艺规范的专业生产基地,完善的销售网络以及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广东浩宁达将承接集团高端业务板块的生产,招投标和运营、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广东浩宁达已通过国家电网供应商投标资质核实审查,将不断维护现有销售渠道及开拓新市场,且在积极寻求外部融资以提供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保障。

2.2.3、内部管理效率持续提升

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对集团和子公司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优化团队及工资结构,促进绩效考核的方案的实施,奖惩明确,激发员工士气和动力;开源节流,缩减不必要的一切费用开支;重视和加强内控管理。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采用持续经营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服饰销售、珠宝首饰销售,电能表、电力管理终端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互联网金融等业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3.10金融工具、3.12应收款项、3.14存货、3.15合同资产、3.24长期资产减值、3.30收入确认”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3.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5.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6.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3.6.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3.6.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6.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

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3.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3.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3.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3.9.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10、金融工具

3.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①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②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10.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3.10.4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3.10.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

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3.10.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10.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租赁应收款。

③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

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五级分类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五级分类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依据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组合

(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3.10.9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3.10.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应收票据

3.11.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3.10 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3.12.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3.10 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3.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14.1 存货的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及其他等。

3.14.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14.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14.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3.14.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5、合同资产

3.15.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3.15.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详见3.10 金融工具

16、合同成本

3.16.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16.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16.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持有待售资产

3.17.1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3.17.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股权投资

3.18.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3.18.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18.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类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5.00-10.004.5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009-1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85.0011.88-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85.0011.88-31.67

22、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10年平均摊销。软件按合同约定或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4、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6、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①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②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8、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9、股份支付

3.29.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3.29.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BS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29.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3.29.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30、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30.1 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30.2 收入计量原则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参照本公司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本公司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公司商品的第三方)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及其他产品前能够控制该产品,则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

3.30.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服装服饰销售,仪器仪表产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及零售、以及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收入确认方法分别为:

—服装服饰销售:销售模式分为自营、联营、代销等。(1)自营:公司通过租赁的专卖店进行零售,在产品已交付于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2)联营:公司通过百货商场店中店进行的销售,在产品交付于顾客时由百货商场统一向顾客收取全部款项,公司依据联营条款按百货商场收取的全部款项扣除百货商场应得分成后的余额确认销售收入;(3)代销:于收到代销方代销清单时按照双方确认的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

-仪器仪表销售:产品销售模式均为直销。(1)销售需安装的产品,公司在产品发往购货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2)销售不需安装的产品,发货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珠宝首饰批发:在货品已经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公司已经收取款项或已经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利息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资金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以提供有关服务后且收取的金额可以合理地估算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本公司仅对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贷款应收未收的利息、手续费确认收入,并对贷款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手续费,在其贷款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本公司相应作冲减利息、手续费收入处理。

31、政府补助

3.31.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31.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31.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31.4 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31.5 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31.6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也可以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34、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2,650,871.90412,650,871.9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369,106.506,369,106.50
应收账款339,711,788.44339,711,788.4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9,124,584.9729,124,584.9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27,614,871.12427,614,871.12
其中:应收利息865,361.38865,361.3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45,612,337.08245,612,337.0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3,960,299.9643,960,299.96
流动资产合计1,505,043,859.971,505,043,859.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51,759,328.2451,759,328.24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58,199,772.70458,199,772.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8,296,874.83148,296,874.83
在建工程53,563,186.2053,563,186.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7,617,488.3757,617,488.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0,751,247.4830,751,247.48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8,711.542,308,711.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02,496,609.36802,496,609.36
资产总计2,307,540,469.332,307,540,469.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48,864,110.15948,864,110.1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93,069,118.48193,069,118.48
预收款项337,690,629.82312,407,287.32-25,283,342.50
合同负债22,374,639.3822,374,639.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1,425,302.4021,425,302.40
应交税费68,587,354.1868,587,354.18
其他应付款1,569,173,236.811,569,173,236.81
其中:应付利息272,037,996.89272,037,996.89
应付股利44,186,470.8144,186,470.8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94,389,996.96497,298,700.082,908,703.12
流动负债合计3,633,199,748.803,633,199,748.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953,260.3215,953,260.3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300,000,000.003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60,761,279.33760,761,279.33
递延收益11,893,728.5211,893,728.52
递延所得税负债1,606,135.521,606,135.52
其他非流动负债27,318,560.1327,318,56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1,117,532,963.821,117,532,963.82
负债合计4,750,732,712.624,750,732,712.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4,663,235.24784,663,235.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4,044,448.32-14,044,448.3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090,082,128.48-3,090,082,128.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62,324,422.98-1,762,324,422.98
少数股东权益-680,867,820.31-680,867,820.31
所有者权益合计-2,443,192,243.29-2,443,192,24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07,540,469.332,307,540,469.3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930,959.0555,930,959.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369,106.502,369,106.50
应收账款243,643,340.61243,643,340.6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958,579.998,958,579.99
其他应收款1,850,248,280.271,850,248,280.2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2,545,237.1442,545,237.1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7,799,641.2827,799,641.28
流动资产合计2,231,495,144.842,231,495,144.8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17,333,549.69617,333,549.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288,686.7714,288,686.77
在建工程53,563,186.2053,563,186.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4,207,026.0934,207,026.0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67,106.67567,10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19,959,555.42719,959,555.42
资产总计2,951,454,700.262,951,454,700.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7,650,996.71637,650,996.7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42,481,441.56242,481,441.56
预收款项10,734,483.32-10,734,483.32
合同负债9,499,542.769,499,542.76
应付职工薪酬9,625,202.729,625,202.72
应交税费3,615,762.193,615,762.19
其他应付款1,169,016,460.341,169,016,460.34
其中:应付利息152,430,568.38152,430,568.38
应付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94,389,996.96495,624,937.521,234,940.56
流动负债合计2,567,514,343.802,567,514,343.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958,861.108,958,861.10
递延收益10,893,728.5210,893,728.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852,589.6219,852,589.62
负债合计2,587,366,933.422,587,366,93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527,806,548.00527,806,5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83,447,973.78783,447,973.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未分配利润-976,499,125.52-976,499,125.52
所有者权益合计364,087,766.84364,087,76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51,454,700.262,951,454,700.26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6.00、13.00
消费税销售货物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流转税7.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15.00、16.50、20.00、25.00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流转税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流转税2.00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15%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16.50%
霍尔果斯付得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6.5%
深圳红金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00%

2、税收优惠

2.1 增值税优惠

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1 所得税优惠

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浩宁达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0023。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广东浩宁达2020年按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59,094.96188,371.40
银行存款80,215,591.62397,784,888.30
其他货币资金37,718,327.1614,677,612.20
合计118,093,013.74412,650,871.9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8,654.5638,979.06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37,662,420.8583,484,647.8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0.006,1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024,325.00269,106.50
合计3,024,325.006,369,106.50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6,383,270.00100.00%14,163.500.22%6,369,106.5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6,100,000.0095.56%0.00%6,1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283,270.004.44%14,163.505.00%269,106.50
合计3,183,500.00100.00%159,175.005.00%3,024,325.006,383,270.00100.00%14,163.500.22%6,369,106.50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3,183,500.00159,175.005.00%
合计3,183,500.00159,175.00--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商业承兑汇票14,163.50145,011.500.00159,175.00
合计14,163.50145,011.50159,175.00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8,163,264.6829.72%108,163,264.68100.00%92,356,285.7619.26%92,356,285.76100.00%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8,163,264.6829.72%108,163,264.68100.00%92,356,285.7619.26%92,356,285.7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5,799,563.5870.28%47,019,912.2418.38%208,779,651.34387,096,013.4180.74%47,384,224.9712.24%339,711,788.44
其中:
其中:账龄组合255,799,563.5870.28%47,019,912.2418.38%208,779,651.34387,065,405.6180.73%47,383,715.4712.24%339,681,690.14
五级分类组合30,607.800.01%509.501.66%30,098.30
合计363,962,828.26100.00%155,183,176.9242.64%208,779,651.34479,452,299.17100.00%139,740,510.7329.15%339,711,788.44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位129,367,361.4329,367,361.43100.00%公司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19,094,158.1019,094,158.10100.00%存在争议,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39,958,817.439,958,817.43100.00%对方已破产,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44,001,866.164,001,866.16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53,888,666.513,888,666.51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63,634,388.003,634,388.00100.00%公司资不抵债,款项
难以收回
单位73,435,708.063,435,708.06100.00%公司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82,859,282.452,859,282.45100.00%联系不上对方,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单位92,518,505.232,518,505.23100.00%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单位102,164,250.002,164,250.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11,867,685.001,867,685.00100.00%已起诉,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单位121,808,321.441,808,321.44100.00%公司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31,535,724.181,535,724.18100.00%质量问题,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41,382,960.001,382,960.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51,308,065.911,308,065.91100.00%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名单,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6977,784.00977,784.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7953,413.82953,413.82100.00%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名单,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8838,563.50838,563.50100.00%公司经营异常,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19569,331.00569,331.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0540,000.00540,000.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21518,862.66518,862.66100.00%存在质量争议,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302家14,939,549.8014,939,549.80100.00%
合计108,163,264.68108,163,264.68----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款组合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86,954,708.343,040,441.053.50%
其中: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以内32,792,807.71327,928.081.00%
服装服饰公司7-12个月19,014.89950.755.00%
其他公司1年以内54,142,885.742,711,562.225.00%
1至2年49,920,448.354,994,064.8410.00%
2至3年35,869,013.797,173,802.7620.00%
3年以上83,055,393.1031,811,603.5938.30%
其中:3至4年70,007,238.5621,002,171.5730.00%
4至5年4,477,445.042,238,722.5250.00%
5年以上8,570,709.508,570,709.50100.00%
合计255,799,563.5847,019,912.24--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90,585,787.16
其中:服装服饰销售公司6个月以内32,784,362.90
服装服饰公司7-12个月41,645.39
其他公司1年以内57,759,778.87
1至2年51,843,448.66
2至3年42,187,076.26
3年以上179,346,516.18
3至4年137,114,014.53
4至5年10,570,761.02
5年以上31,661,740.63
合计363,962,828.26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92,356,285.7620,815,055.755,008,076.83108,163,264.68
账龄组合47,383,715.47363,803.2347,019,912.24
五级分类组合509.50271.11238.39
合计139,740,510.7320,815,055.75364,074.345,008,076.83238.39155,183,176.92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008,076.83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赤峰丰越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货款4,971,058.99无法收回
其他2家货款37,017.84无法收回
合计--5,008,076.83------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29,367,361.438.07%29,367,361.43
单位219,730,098.385.42%5,548,329.86
单位319,094,158.105.25%19,094,158.10
单位418,977,586.795.21%3,795,377.24
单位514,919,743.304.10%745,987.17
合计102,088,948.0028.0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9,301,541.8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9,301,541.87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8,976,082.98-
合计28,976,082.98-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521,180.5588.89%22,026,870.9475.63%
1至2年390,560.871.61%3,957,583.5713.59%
2至3年1,463,131.426.04%363,779.871.25%
3年以上836,968.913.46%2,776,350.599.53%
合计24,211,841.75--29,124,584.97--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账龄未结算原因占预付款比例(%)
单位1非关联9,065,045.381年以内未到期37.44
单位2非关联3,045,282.001年以内未到期12.58
单位3非关联2,487,375.261年以内未到期10.27
单位4非关联1,076,415.961年以内未到期4.45
单位5非关联745,453.161年以内、1-2年、2-3年未到期3.08
合计16,419,571.7667.8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3,596.08865,361.38
其他应收款377,220,411.41426,749,509.74
合计377,224,007.49427,614,871.1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发放贷款3,596.08865,361.38
合计3,596.08865,361.38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五级分类类别2020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正常类贷款1,344.8113.451.00
关注类贷款2,310.9446.222.00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合 计3,655.7559.671.63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2,125.0912,125.0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12,065.4212,065.42
2020年12月31日余额59.6759.67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款360,336,738.33856,843,418.22
股权转让款453,348,900.00493,348,900.00
资金占用273,539,606.91266,941,449.75
保证金/押金24,694,704.0231,757,598.82
备用金/个人借款605,675.43887,168.60
关联方往来271,715,179.8027,770,628.26
其他往来573,384,609.03512,885,812.42
合计1,957,625,413.522,190,434,976.07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60,899,953.381,702,785,512.951,763,685,466.3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1,406,300.001,406,300.00
本期计提9,979,435.55306,727,449.82316,706,885.37
其他变动499,987,349.59499,987,349.59
2020年12月31日余额69,473,088.931,510,931,913.181,580,405,002.1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358,054,069.30
1至2年110,132,834.93
2至3年630,296,364.83
3年以上859,142,144.46
3至4年474,052,491.57
4至5年369,411,565.73
5年以上15,678,087.16
合计1,957,625,413.52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869,060,156.23281,977,413.171,151,037,569.40
账龄组合50,529,351.5018,876,812.2869,406,163.78
五级分类组合844,095,958.6015,852,659.92499,987,349.59359,961,268.93
合计1,763,685,466.33316,706,885.37499,987,349.591,580,405,002.11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股权转让款392,000,000.003-4年20.02%392,000,000.00
单位2往来款225,722,996.851年以内、1-2年、2-3年、5年以上11.53%225,722,996.85
单位3资金占用款171,078,833.521年以内、1-2年、2-3年8.74%27,311,705.77
单位4往来款164,360,000.002-3年8.40%164,360,000.00
单位5往来款120,610,000.002-3年6.16%120,610,000.00
合计--1,073,771,830.37--54.85%930,004,702.62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7,318,395.1515,524,150.4021,794,244.7531,981,701.2312,923,461.3219,058,239.91
在产品10,218,613.134,422,998.595,795,614.5411,003,282.533,813,334.717,189,947.82
库存商品407,543,167.90274,383,063.70133,160,104.20698,886,156.30482,050,721.28216,835,435.02
委托加工物资1,462,749.691,462,749.692,528,714.332,528,714.33
合计456,542,925.87294,330,212.69162,212,713.18744,399,854.39498,787,517.31245,612,337.08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2,923,461.324,358,627.671,757,938.5915,524,150.40
在产品3,813,334.71918,432.32308,768.444,422,998.59
库存商品482,050,721.2829,823,713.97237,491,371.55274,383,063.70
合计498,787,517.3135,100,773.96239,558,078.58294,330,212.6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42,457,599.1135,611,850.74
预缴其他税种97,837.72
预缴企业所得税3,010,709.423,348,449.22
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0
合计45,566,146.2543,960,299.96

9、发放贷款和垫款

10、发放贷款和垫款

10.1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类列示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贷款702,186,329.3197.87693,766,378.7198.808,419,950.60
保证贷款5,000,000.000.705,000,000.00100.00-
抵押借款1,300,000.000.1813,000.001.001,287,000.00
质押及保证贷款9,000,000.001.259,000,000.00100.00-
合 计717,486,329.31100.00707,779,378.7198.659,706,950.60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贷款717,371,492.7797.29669,562,164.5393.3447,809,328.24
保证贷款8,200,000.001.115,537,000.0067.522,663,000.00
抵押借款1,300,000.000.1813,000.001.001,287,000.00
质押及保证贷款10,500,000.001.4210,500,000.00100.00-
合 计737,371,492.77100.00685,612,164.5392.9851,759,328.24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贷款余额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正常类8,469,260.801.1884,692.611.008,384,568.19
关注类282,188.180.045,643.762.00276,544.42
次级类326,978.390.0581,744.6025.00245,233.79
可疑类1,601,208.400.22800,604.2050.00800,604.20
损失类706,806,693.5498.51706,806,693.54100.00-
合计717,486,329.31100.00707,779,378.7198.659,706,950.60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贷款损失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正常类27,634,261.763.75276,342.621.0027,357,919.14
关注类9,435,666.591.28188,713.332.009,246,953.26
次级类9,359,341.061.272,339,835.2725.007,019,505.79
可疑类16,269,900.112.218,134,950.0650.008,134,950.05
损失类674,672,323.2591.50674,672,323.25100.00-
合计737,371,492.77100.00685,612,164.5392.9851,759,328.24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939,841.28-674,672,323.25685,612,164.5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9,967,156.11-9,967,156.11-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2,167,214.1822,167,214.1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972,685.17-706,806,693.54707,779,378.71
借款人期末余额五级分类占期末余额的比例(%)贷款损失准备期末金额
借款人14,500,000.00损失0.634,500,000.00
借款人23,100,000.00正常0.4331,000.00
借款人33,050,000.00正常0.4330,500.00
借款人43,000,000.00损失0.423,000,000.00
借款人52,000,000.00损失0.282,000,000.00
合计15,650,000.002.189,561,500.00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28,297,740.87-1,167,948.9227,129,791.950.0027,129,791.95
北京亚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13,267,400.00-2,482,220.6010,785,179.4025,616,971.97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3,204,129.1456,250,000.00-43,045,870.86
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31,496.94-131,496.94
外贸信托-汇金 18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16,503,134.89-416,503,134.89
小计458,199,772.70-16,985,795.6027,129,791.95-459,549,005.7510,785,179.4052,746,763.92
合计458,199,772.70-16,985,795.6056,250,000.0027,129,791.95-459,549,005.7510,785,179.4052,746,763.9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09,027,120.99148,296,874.83
合计109,027,120.99148,296,874.83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1,556,323.7246,094,371.6713,534,771.7826,046,641.88267,232,109.05
2.本期增加金额0.00672,033.060.00324,315.16996,348.22
(1)购置0.0061,946.860.00300,423.12362,369.98
(2)在建工程转入0.00610,086.200.00610,086.20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23,892.0423,892.04
3.本期减少金额40,249,938.4475,213.680.001,231,801.2741,556,953.39
(1)处置或报废40,249,938.4475,213.680.001,167,712.7141,492,864.83
其他64,088.5664,088.56
4.期末余额141,306,385.2846,691,191.0513,534,771.7825,139,155.77226,671,503.8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5,005,192.1428,960,589.307,658,732.8321,652,315.27113,276,829.54
2.本期增加金额7,744,668.531,869,434.011,422,161.681,610,623.5212,646,887.74
(1)计提7,744,668.531,869,434.011,422,161.681,610,623.5212,646,887.74
3.本期减少金额12,399,374.79500,512.101,037,852.1813,937,739.07
(1)处置或报废12,399,374.79500,512.10976,968.0513,876,854.94
其他60,884.1360,884.13
4.期末余额50,350,485.8830,329,511.219,080,894.5122,225,086.61111,985,978.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966,656.18691,748.505,658,404.6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966,656.18691,748.505,658,404.6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0,955,899.4011,395,023.664,453,877.272,222,320.66109,027,120.99
2.期初账面价值126,551,131.5812,167,126.195,876,038.953,702,578.11148,296,874.83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8,611,183.334,428,200.901,695,027.122,487,955.31
合计8,611,183.334,428,200.901,695,027.122,487,955.31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53,994,880.09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924,482.4653,563,186.20
合计1,924,482.4653,563,186.2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坪山项目63,162,569.2310,209,469.2352,953,100.00
零星工程1,924,482.461,924,482.46610,086.20610,086.20
合计1,924,482.461,924,482.4663,772,655.4310,209,469.2353,563,186.20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坪山项目63,162,569.2363,162,569.23其他
零星工程610,086.206,741,116.11610,086.204,816,633.651,924,482.46其他
合计63,772,655.436,741,116.11610,086.2067,979,202.881,924,482.46------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经营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2,369,793.6915,031,685.5258,885,150.00136,286,629.21
2.本期增加金额5,866,194.695,866,194.69
(1)购置106,194.69106,194.6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股东投入5,760,000.005,76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40,395,610.00530,512.2155,470,150.0096,396,272.21
(1)处置40,395,610.00530,512.2140,926,122.21
(2)其他55,470,150.0055,470,150.00
4.期末余额21,974,183.6920,367,368.003,415,000.0045,756,551.6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656,339.488,042,714.7611,246,079.9930,945,134.23
2.本期增加金额1,728,307.521,970,188.253,698,495.77
(1)计提1,728,307.521,970,188.253,698,495.77
3.本期减少金额9,411,055.60391,387.777,831,079.9917,633,523.36
(1)处置9,411,055.60391,387.779,802,443.37
(2)其他7,831,079.997,831,079.99
4.期末余额3,973,591.409,621,515.243,415,000.0017,010,106.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84,936.6047,639,070.0147,724,006.6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84,936.6047,639,070.0147,724,006.61
(1)处置84,936.6084,936.60
(2)其他47,639,070.0147,639,070.01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000,592.2910,745,852.7628,746,445.05
2.期初账面价值50,713,454.216,904,034.1657,617,488.37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270,943,752.38270,943,752.38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51,105,506.7151,105,506.71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10,487,100.8910,487,100.89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3,916,329.783,916,329.78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710,788.4644,710,788.46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838,804.0439,838,804.04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8,420,358.6278,420,358.62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59,622,397.6659,622,397.66
合计559,045,038.5459,622,397.66499,422,640.88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270,943,752.38270,943,752.38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51,105,506.7151,105,506.71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10,487,100.8910,487,100.89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3,916,329.783,916,329.78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710,788.4644,710,788.46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39,838,804.0439,838,804.04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8,420,358.6278,420,358.62
深圳赫美智慧科59,622,397.6659,622,397.66
技有限公司
合计559,045,038.5459,622,397.66499,422,640.88
被投资单位名称资产组构成资产组是否与购买日一致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被投资单位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一致
臻乔时装、深圳彩虹、珠海彩虹及深圳盈彩四家公司不适用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用30,751,247.486,520,012.1216,487,080.82710,167.8420,074,010.94
合计30,751,247.486,520,012.1216,487,080.82710,167.8420,074,010.9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9,211,062.812,299,939.049,175,409.782,278,005.3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85,224.3846,306.10122,824.6130,706.15
合计9,396,287.192,346,245.149,298,234.392,308,711.5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5,965,646.241,491,411.566,424,542.111,606,135.52
合计5,965,646.241,491,411.566,424,542.111,606,135.52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346,245.142,308,711.5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1,411.561,606,135.5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70,710,249.631,356,729,602.90
可抵扣亏损1,499,865,795.551,020,087,335.51
合计2,470,576,045.182,376,816,938.41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5年683,409,483.88
2024年323,664,476.48379,678,597.77
2023年454,632,810.93556,178,633.25
2022年33,549,934.6253,094,607.43
2021年4,609,089.647,512,522.52
2020年20,168,463.54
合计1,499,865,795.551,016,632,824.5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质押借款417,819,442.69501,136,121.13
保证及信用借款277,851,678.50447,727,989.02
合计695,671,121.19948,864,110.15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005.66%2018年10月27日7.35%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05.66%2018年11月16日7.35%
深圳前海领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948,200.0011.00%2019年03月30日37.00%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62,858,742.696.00%2019年03月30日18.00%
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50,000,000.007.30%2019年01月19日24.00%
九江银行广州海印支行50,000,000.005.66%2019年08月06日8.48%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47,000,000.007.50%2020年03月03日10.69%
九江银行广州分行44,707,305.005.66%2019年08月13日18.00%
上海殊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4,015,200.0010.00-11.50%2018年09月01日37.00%
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9,200,000.008.45%2018年06月16日22.60%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28,207,040.025.66%2018年12月01日18.00%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27,000,000.006.65%2020年10月21日9.98%
光大银行蛇口支行20,859,127.365.66%2019年02月26日5.66%
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900,000.005.40%2018年10月19日18.00%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6,659,354.2511.83%2018年10月08日24.00%
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897,300.0010.00%、11.00%2018年09月01日10%、37.00%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3,418,851.875.22%2018年07月03日7.83%
合计695,671,121.1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40,658,470.50193,069,118.48
合计140,658,470.50193,069,118.48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24,532,282.32资金紧张
单位210,174,160.84资金紧张
单位38,442,729.32资金紧张
单位45,559,222.15资金紧张
单位53,534,801.04资金紧张
单位62,774,963.49资金紧张
单位72,499,367.86资金紧张
单位81,916,481.19资金紧张
单位91,587,457.36资金紧张
单位101,555,180.90资金紧张
单位111,257,273.61资金紧张
单位121,139,265.41资金紧张
单位131,093,553.54资金紧张
单位141,018,216.94资金紧张
合计67,084,955.9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融服务费149,879,823.75312,407,287.32
合计149,879,823.75312,407,287.32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21,142,679.3522,374,639.38
合计21,142,679.3522,374,639.38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6,829,276.63100,698,025.75100,847,932.6316,679,369.7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68,432.992,006,978.012,242,157.3733,253.63
三、辞退福利4,327,592.785,402,272.095,110,890.684,618,974.19
合计21,425,302.40108,107,275.85108,200,980.6821,331,597.5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826,514.3291,613,045.3391,780,120.1610,659,439.49
2、职工福利费5,359,370.64830,591.50784,191.505,405,770.64
3、社会保险费131,010.973,258,063.903,252,013.02137,061.85
其中:医疗保险费111,479.513,121,021.183,097,760.37134,740.32
工伤保险费3,327.637,677.7110,491.83513.51
生育保险费16,203.83129,365.01143,760.821,808.02
4、住房公积金307,006.543,834,227.393,924,039.09217,194.8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04,587.95808,521.14753,335.84259,773.25
6、短期带薪缺勤786.21353,576.49354,233.02129.68
合计16,829,276.63100,698,025.75100,847,932.6316,679,369.75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62,180.811,944,545.512,174,623.7132,102.61
2、失业保险费6,252.1862,432.5067,533.661,151.02
合计268,432.992,006,978.012,242,157.3733,253.6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0,755,974.1118,538,665.91
企业所得税28,019,708.6247,367,543.84
个人所得税455,857.51611,335.67
城市维护建设税374,769.63381,502.71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67,719.69272,511.64
土地使用税63,750.00
印花税41,590.7755,548.72
关税669,797.90
房产税380,498.73626,697.79
合计50,296,119.0668,587,354.1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369,965,261.13272,037,996.89
应付股利44,186,470.8144,186,470.81
其他应付款1,248,439,735.621,252,948,769.11
合计1,662,591,467.561,569,173,236.8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5,079,111.6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6,756,221.25
逾期利息369,965,261.13172,762,446.57
万宏有限合伙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利息57,440,217.39
合计369,965,261.13272,037,996.89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37,851,970.8137,851,970.81
金红辉3,167,250.003,167,250.00
金苏琴3,167,250.003,167,250.00
合计44,186,470.8144,186,470.81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费用554,583,485.76434,029,646.20
代收款459,539,566.12503,062,353.13
股权转让款61,030,824.0261,030,824.02
待付费用28,075,120.8719,418,559.89
关联方往来13,620,421.255,684,373.42
待退专项基金6,274,261.40
保证金/押金4,654,151.911,883,324.33
代缴社保、公积金977,636.263,261,453.39
其他往来119,684,268.03224,578,234.73
合计1,248,439,735.621,252,948,769.11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447,723,680.00资金紧张
单位2133,379,891.59资金紧张
单位379,659,257.00资金紧张
单位462,281,690.79资金紧张
单位557,694,679.64资金紧张
单位636,646,000.00资金紧张
单位735,791,573.67资金紧张
单位831,857,185.50资金紧张
单位929,016,400.00资金紧张
单位1043,769,557.34资金紧张
单位1122,499,569.77资金紧张
单位1219,25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1316,501,409.50资金紧张
单位1415,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1513,326,722.22资金紧张
单位1612,782,580.65资金紧张
单位1710,636,125.00资金紧张
单位1810,499,854.69资金紧张
单位1910,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208,129,297.02资金紧张
单位216,030,824.02资金紧张
单位225,980,178.18资金紧张
单位235,372,733.00资金紧张
单位245,332,450.00资金紧张
单位254,000,000.00资金紧张
单位263,273,666.25资金紧张
单位272,778,636.00资金紧张
合计1,129,213,961.8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401,069,826.65325,374,113.83
未按期履约的长期应付款147,934,608.40169,015,883.13
合同负债税金2,748,548.322,908,703.12
合计551,752,983.37497,298,700.08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日、2017年8月11日到2019年8月11日、2017年10月27日到2019年10月27日)长期借款,借款利率为8.959%(年利率),因公司未按照还款付息计划履约,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要求提前还款,遂将剩余金额转至其他流动负债。

(3)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借入的一年期(原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11 日止)短期借款 49,909,359.50 元,于 2019年 9 月 29 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约定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未按期履约的长期应付款构成明细

(1)2017年9月份,公司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机器设备和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机器设备与软件著作权租回,起租日为2017年9月份,融资总额为15,000万元,租赁保证金为600万元(日后可冲减租金)、租赁手续费为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名义年利率为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6.32%,留置名义货价为人民币300元,该交易实质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的一种方式,并以机器设备和软件著作权作为该融资的抵押担保物。

(2)2017年12月份,公司与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公司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将该机器租回,起租日为2018年2月份,融资总额为4,000万元,租赁保证金为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220万元,租赁期限为34个月,名义年利率为3.88%,留置名义货价为人民币1万元,该交易实质为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的一种方式,并以机器设备作为该融资的抵押担保物。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5,953,260.32
合计15,953,260.3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300,000,000.00
合计300,0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万宏有限合伙优先级合伙人实缴出资额300,000,000.00

其他说明:万宏基金股权变更详见6.6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4,383,367.8616,457,870.60诉讼赔偿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112,897,095.10投资协议对外补偿承诺
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682,038,095.38744,303,408.73预计贷款损失
投资亏损195,859.66认缴投资亏损
合计809,514,418.00760,761,279.33--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1,893,728.524,526,444.667,367,283.86与资产相关按期分摊
合计11,893,728.524,526,444.667,367,283.86--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技术中心建设资助资金810,943.77810,943.77与资产相关
2012年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173,860.373,173,860.37与资产相关
基于AMI的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示范及应用推广项目1,160,634.96170,990.04989,644.92与资产相关
智能电网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开发制造项目964,880.46274,503.00690,377.46与资产相关
智能电表无线通讯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4,783,408.9696,147.484,687,261.48与资产相关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天鹅惠聚工程"专项经费1,000,000.001,000,000.00与资产相关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补贴11,224,101.4717,409,200.63
展期后超过一年的短期借款9,909,359.50
合计11,224,101.4727,318,560.13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27,806,548.00527,806,548.00

本报告期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期初数据形成过程参见附注1.2历史沿革。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83,114,210.06783,114,210.06
其他资本公积1,549,025.181,549,025.18
合计784,663,235.24784,663,235.24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044,448.32-14,044,448.3214,044,448.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4,044,448.32-14,044,448.3214,044,448.3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4,044,448.32-14,044,448.3214,044,448.32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9,332,370.5829,332,370.58
合计29,332,370.5829,332,370.58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090,082,128.48-1,225,430,286.0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13,862,041.06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090,082,128.48-1,211,568,245.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997,729.76-1,878,513,883.48
其他-14,044,448.32
期末未分配利润-3,608,124,306.56-3,090,082,128.4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52,327,034.59293,801,395.52798,925,422.77454,453,019.96
其他业务14,209,982.579,070,098.6449,468,103.0139,667,342.03
合计466,537,017.16302,871,494.16848,393,525.78494,120,361.99
项目2020年2019年备注
营业收入466,537,017.16848,393,525.78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11,793,707.2450,562,353.74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其中:
其中:租赁收入3,794,764.50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资产抵债收入4,845,541.24偶发性存货抵债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商业板块品牌商服务费收入123,677.83提供品牌咨询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其他3,029,723.67水电、停车费等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1,793,707.2450,562,353.74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54,743,309.92797,831,172.0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844,369.853,183,373.44
教育费附加1,371,356.513,073,735.15
资源税382,026.25
房产税582,414.561,135,646.76
土地使用税52,045.25258,199.86
车船使用税26,280.0022,040.00
印花税243,258.37560,481.82
其他10,884.292,783.00
合计4,130,608.838,618,286.2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8,720,006.6359,022,767.60
租金、物业管理费17,759,165.3420,737,978.62
服务费7,444,879.1419,337,413.47
固定资产折旧220,835.597,414,462.80
装修费摊销4,312,411.794,885,259.00
检测维修费3,071,215.323,177,728.73
运输费767,856.122,482,412.71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862,119.591,693,556.66
办公费1,029,145.551,401,295.65
差旅费319,647.291,377,990.73
业务招待费1,202,705.581,052,225.45
其他3,251,596.271,887,045.10
合计78,961,584.21124,470,136.5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6,341,494.6183,979,361.18
咨询服务费32,306,321.3519,413,745.13
租金、物业管理费12,008,159.1315,973,811.71
折旧、摊销费15,762,234.709,757,511.76
盘亏及毁损灭失3,574,314.106,801,136.88
招待费9,205,519.526,724,866.71
差旅费3,327,412.606,463,613.96
办公费1,198,191.926,071,363.71
诉讼费2,072,603.544,333,780.21
装修费摊销2,709,558.892,657,074.73
邮电通讯费1,535,766.602,295,461.21
车辆及交通费930,487.281,242,924.33
修理费1,542,103.841,091,019.62
其他6,759,665.277,399,327.10
合计149,273,833.35174,204,998.2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071,063.4112,340,705.15
折旧及摊销347,759.91559,587.49
物料消耗3,796,260.823,840,071.77
其他1,755,694.321,403,045.18
合计12,970,778.4618,143,409.59

其他说明:无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249,930,348.01205,522,889.26
减:利息收入1,375,503.828,511,084.61
汇兑净损失-276,792.59601,044.57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868,629.334,281,295.02
合计249,146,680.93201,894,144.24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467,107.315,117,119.23
其他486,251.291,710,039.31
合计5,953,358.606,827,158.5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7,181,655.26711,415.1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6,345,659.48-2,183,345.13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26,204.55
债务重组收益32,385,175.64
其他83,859.21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3,886.10
合计71,913,065.96-1,161,866.2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9,227,654.77-1,026,207,183.4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5,011.50168,243.7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752,661.31-41,586,664.24
发放贷款及垫款损失-22,167,214.18-180,617,179.92
计入预计负债的风险准备金-92,949,630.97-419,225,631.06
合计-304,242,172.73-1,667,468,414.8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5,100,773.96-108,029,543.9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7,129,791.95-3,795,630.13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0,209,469.23
合计-62,230,565.91-122,034,643.26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利得或损失9,680,634.76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1,587,934.47352,230.75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20,820,220.7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14,323,348.96-63,843.41
合 计5,091,062.729,969,022.1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748,000.00
不再支付的款项10,623,911.663,630,663.8810,623,911.6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481,370.048,249.57481,370.04
店铺转让租赁激励转销1,589,959.82
其他40,088.39212,027.9940,088.39
合计11,145,370.096,188,901.2611,145,370.09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诉讼赔偿及违约金72,296,012.5532,911,891.3672,296,012.55
逾期利息66,342,505.9766,342,505.97
罚款支出1,084,842.32570,147.501,084,842.32
盘亏损失925,511.3220,690.38925,511.3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55,632.263,928,764.35355,632.26
滞纳金67,112.65493,366.1567,112.65
其他4,106,323.351,525,270.394,106,323.35
合计145,177,940.4239,450,130.13145,177,940.4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21,563.08-975,156.67
递延所得税费用-152,257.56468,927,903.87
合计669,305.52467,952,747.20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748,365,784.4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7,091,446.1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21,661.2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802,895.1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4,534,719.8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8,549,802.4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90,872,341.17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421,063.30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所得税费用669,305.5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其他147,286,507.21631,836,862.67
利息收入1,375,503.828,511,084.61
政府补助4,925,466.797,575,158.54
赔偿收入3,175,833.62
合计153,587,477.82651,098,939.4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销售费用35,708,330.2050,404,027.62
支付管理费用77,170,104.0455,726,707.54
支付财务费用591,836.743,993,909.42
支付研发费用6,128,503.988,739,649.95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105,730,438.04670,464,524.32
合计225,329,213.00789,328,818.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流出的现金280,504,499.8612,987.53
合计280,504,499.8612,987.5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票据和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81,602,054.48
金红辉借款14,700,000.00
收到的预付投资款4,000,000.00
其他473,700.00
合计100,775,754.4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和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45,000,000.00
归还杨鸣行借款4,000,000.007,000,000.00
归还金红辉借款2,000,000.002,400,000.00
合计6,000,000.0054,400,000.00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49,035,089.99-2,448,140,530.85
加:资产减值准备514,638,223.931,789,503,058.1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187,991.9017,021,543.43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3,698,495.774,595,07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6,487,080.8221,822,688.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91,062.72288,387.3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55,632.263,928,764.3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48,666,323.75205,522,889.2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9,444,867.691,161,866.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96,618.11468,909,83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4,723.96-423,057.2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7,856,928.52198,559,504.5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7,044,324.2735,344,314.0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89,326,380.68-253,487,546.93
其他-26,224,223.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55,705.9918,382,561.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0,430,592.89329,166,629.2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29,166,629.21352,103,880.7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8,736,036.32-22,937,251.50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金额
其中:--
处置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收到的现金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0,504,499.86
其中:--
丧失控制权日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257,873.82
丧失控制权日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69,246,626.04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280,504,499.8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0,430,592.89329,166,629.21
其中:库存现金159,094.96188,371.4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0,215,591.62328,978,257.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55,906.31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430,592.89329,166,629.2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7,662,420.8583,484,647.84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7,662,420.85存出保证金以及法律纠纷被司法冻结款项
存货4,452,258.63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84,488,873.47抵押借款、售后回租抵押、司法冻结
无形资产18,006,838.65抵押借款、司法冻结
应收账款89,512,630.67银行承兑汇票融资质押、法院冻结止付
发放贷款及垫款381,083.19赫美小贷借款质押
长期股权投资-联营公司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司法冻结
合计234,504,105.46--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381.696.524928,590.09
欧元396.328.02503,180.47
港币46,329.400.841638,992.1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欧元2,229.238.025017,889.57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6,641.196.5249173,831.10
欧元16,468.588.0250132,160.35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739,367.436.52494,824,298.54
港元1,822,473.320.84161,533,866.30
欧元6,117.008.025049,088.93
境外经营实体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人民币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智能电表无线通讯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5,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96,147.48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静安区产业专项资金扶持3,600,000.00其他收益3,600,000.00
基于AMI的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示范及应用推广项目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70,990.04
智能电网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开发制造项目2,00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74,503.00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天鹅惠聚工程”专项经费1,000,000.00递延收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处2019年企业研发资助433,000.00其他收益433,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260,200.00其他收益260,200.00
稳岗补贴354,786.79其他收益354,786.79
防疫补贴140,500.00其他收益140,500.00
职业培训补贴129,280.00其他收益129,280.00
其他7,700.00其他收益7,700.00
合 计14,925,466.795,467,107.31
项目金额原因
深圳市技术中心建设资助资金981,200.00研发项目验收未通过
2012年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5,000,000.00公司申请撤销研发项目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
定依据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股权的比例股权的账面价值股权的公允价值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51.00%司法拍卖2020年05月31日股权交割日56,345,659.48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金银饰品购销75.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红金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加工75.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零售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销售70.00%设立
深圳赫美珠宝制造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制造加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艺术创意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深圳深圳珠宝首饰设计100.00%设立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欧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服装服饰销售62.5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中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杭州服装服饰销售51.02%设立
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珠海珠海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服装服饰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杭州赫美贸易服杭州杭州未运营70.00%设立
务有限公司
南京浩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仪器仪表制造、生产销售软件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齐齐哈尔花生壳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齐齐哈尔研究服务100.00%设立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惠州研发生产电工仪器仪表等100.00%设立
四川浩宁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成都水表销售100.00%设立
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专营小额贷款业务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100.00%设立
深圳浩美天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旅业、旅游产业投资等100.00%设立
深圳市心齐拓远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未运营100.00%设立
深圳市贻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60.00%设立
深圳数享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100.00%设立
霍尔果斯付得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未运营51.00%设立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未运营100.00%设立
赫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未运营100.00%设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25.00%-3,116,261.0911,497,647.76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30.00%-197.71-236,691.27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9.00%-222,271,208.84-753,643,491.00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69,584,316.417,470,903.3777,055,219.7831,064,628.7531,064,628.7575,234,967.588,359,402.8683,594,370.4425,138,735.0625,138,735.06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869,346.39869,346.391,658,317.281,658,317.28101,376.47101,376.47889,688.34889,688.34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2,915,364.359,950,998.3522,866,362.70864,492,840.27696,421,463.241,560,914,303.52298,289,504.3452,152,474.99350,441,979.33829,950,704.56604,924,503.681,434,875,208.24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36,366,814.92416,560,714.32452,927,529.24653,503,848.41162,493,274.87
限公司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70,241,453.58270,241,453.5857,885,530.89300,000,000.0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87,682,482.00-12,465,044.35-12,465,044.356,168,511.44107,003,954.04-9,804,395.63-9,804,395.6312,672,915.67
深圳赫美贸易有限公司-659.02-659.02767,969.92-64,390.96-64,390.96-527,384.95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685,944.95-453,614,711.91-453,614,711.91-1,769,278.1357,596,153.93-827,065,061.68-827,065,061.68-4,792,821.58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52,933,356.46-322,399,815.73-322,399,815.73-23,534,270.29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233,822.45-20,233,822.452,738,379.90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785,179.4041,565,140.9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7,181,655.261,378,455.80
--综合收益总额-17,181,655.261,378,455.80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20年7月10日,根据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签订《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公司承诺将于 2020 年 7 月10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止 240 日内消除赫美万宏基金的全部工商登记障碍并配合完成结构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公司应当向赫美万宏基金的其他合伙人支付 2 万元违约金(其他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他合伙人及本合伙企业损失的,则公司应当予以补足。四川万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权选择一项或多项措施包括解除协议二减资决议,恢复至初始合同,则本公司需承担其他合伙人保本收益义务。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报告期,不存在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结构化主体。

5、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注释相关项目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8.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来自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本公司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风险较小。本公司认为货币资金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故风险较小。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历史经验及其它因素来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或信用期限,该限额或信用期间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或最长赊销期。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已经计提了足额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8.1.1报告期不存在已逾期未减值的金融资产。

8.1.2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分析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金额发生减值考虑的因素
其他应收款1,151,037,569.401,151,037,569.40款项预计无法收回或全部收回
应收账款108,163,264.68108,163,264.68款项预计无法收回或全部收回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695,671,121.19-----695,671,121.19
长期应付款147,934,608.40-----147,934,608.40
长期借款401,069,826.65-----401,069,826.6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5年以上合计
财务担保2,844,971,468.88----2,844,971,468.88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9,301,541.879,301,541.87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香港投资公司HKD10,000.0031.55%31.55%

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9.1.1 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8.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
郝毅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于阳控制的公司
上海弥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于阳控制的公司
南京赫远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刘睿(2020年1月6日离任)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截至2021年1月5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新安(2020年1月6日离任)任董事的公司,截至2021年1月5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副总经理于阳担任董事的公司
王磊公司董事长
于阳公司高管
黄裕雄公司高管
柏克(Cameron Bai)过去12个月曾任公司高管(2019年3月6日离任)
李小阳公司高管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曾为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2020年5月失去控制权)
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曾为赫美集团控股子公司(2020年5月失去控制权)
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于 2018 年 01 月 22 日转让,2019
年 1月 1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于 2018 年 02 月 02 日转让,2019年 1 月 1 日-2019 年 2 月 1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加祈及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为本公司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表模块190,079.64
南京赫远电器有限公司采购结构件4,216,200.93
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服装2,127,364.09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服装3,113,588.31
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入263,731.12
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服装678,977.06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002018年12月24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200,000,000.002017年12月27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9,125,000.002018年05月21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5,000,000.002018年02月05日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3,000,000.002018年06月13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30,000,000.002018年06月14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6,250,000.002017年12月27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2,695,748.782017年09月15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1,200,000.002018年08月31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24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50,000,000.002018年06月12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
限公司届满之日起两年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15,953,260.322018年12月27日主合同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汉桥机器厂、王磊251,000,000.002017年03月2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惠州浩宁达、王磊200,000,000.002018年10月26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94,707,110.562017年07月12日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75,933,100.002018年05月14日主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王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62,858,742.692018年03月29日2019-3-29融资到期之日起两年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60,153,897.002017年07月21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王磊50,000,000.002018年01月18日2019年1月18日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王磊、李小阳、北京首赫、汉桥机器厂50,000,000.002018年03月12日主合同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惠州浩宁达49,066,167.382017年12月01日保证期为两年,起算日按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事项发生导致而导致提前到期,则为提到到期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王磊、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47,000,000.002017年09月01日保证期为两年,起算日按(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王磊32,000,000.002017年12月18日自2017-12-18至持票人全部收回商业汇票的票款为止
每克拉美、王磊、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赫美商业29,200,000.002017年06月15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
汉桥机器厂、深圳首赫、王磊、刘睿、戴源兵28,522,438.02借款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王磊27,000,000.002018年01月31日2020-1-31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王磊26,822,941.722017年11月25日租赁合同项下当期费用(包括租金、保证金、手续费、名义货价等)付款日(包括甲方和承租人同意展期或延期到期)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事项,导致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到期之日起满两年
北京首赫、王磊、李小阳、汉桥机器厂、赫美商业23,574,979.362018年06月25日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20,900,000.002017年10月27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惠州浩宁达19,900,000.002018年07月14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汉桥机器厂16,000,000.002018年05月22日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汉桥机器厂、每克拉美、14,500,000.002017年08月11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惠州浩宁达、广东浩宁达、王磊、赫美商业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赫美小贷、赫美智科10,000,000.002018年11月16日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北京首赫、王磊9,750,000.002018年04月1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汉桥机器厂7,576,106.002018年05月31日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王磊6,659,354.252017年10月08日担保责任至主合同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北京首赫、汉桥机器厂、赫美商业、王磊5,000,000.002018年06月28日借款合同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惠州浩宁达3,418,851.872017年07月03日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满之日起二年
王磊、赫美智科3,350,000.002019年02月25日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216,600.004,003,400.00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4,135,785.94205,678.08
应收账款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859,282.252,859,282.25
应收账款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808,321.441,808,321.441,826,849.99
应收账款深圳赫悦电子商务698,320.10698,320.10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1,078,833.5227,311,705.77172,286,784.0115,700,345.07
其他应收款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2,460,773.3917,099,451.0494,654,665.748,572,163.49
其他应收款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17,068,827.44
其他应收款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879,882.641,879,882.64
其他应收款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25,722,996.85225,722,996.85
其他应收款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0,000.00500.00
其他应收款深圳赫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6,429,762.6046,429,762.60
合计548,209,007.90319,071,057.80294,712,078.0129,217,351.53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南京赫远电器有限公司3,724,153.213,534,801.04
应付账款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3,112,374.74
应付账款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56,789.99446,815.85
其他应付款上海赫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995,347.00
其他应付款上海洋鸣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00
其他应付款上海妮梦服饰有限公司1,500,000.00
其他应付款王磊34,786.40539,691.45
其他应付款北京华美医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350,000.00350,000.00
其他应付款李小阳259,3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12,869.09231,397.64
其他应付款于阳163,843.40163,843.40
其他应付款柏克150,180.45
其他应付款上海皓星服饰发展有限公司88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美世商业有限公司38,090.24
其他应付款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450.00
其他应付款黄裕雄26,614.56
其他应付款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37,500.01237,500.01
应付股利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15,300,000.0115,300,000.01
应付股利郝毅11,501,428.8011,501,428.80
合计31,781,370.9143,678,715.19
序号代偿责任方合作放款渠道截止期末余额放款余额代偿责任起算日代偿责任到期日代偿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赫美智科、赫美小贷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549,820,098.252017-11-07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2赫美智科、赫美小贷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41,157,746.942015-04-20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凤金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55,526,615.262017-09-25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赫美小贷搜易贷(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13,365,366.67-合作期间签订的每笔借款合同还款到期日
5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2,111,793.55-合作协议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2年止
6赫美小贷、赫美智科深圳市同心科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41,243,134.092017-11-10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7赫美小贷、赫美智科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27,521,566.942017-12-01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赫美小贷、赫美智科广金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8,258,538.932017-09-11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9赫美小贷、赫美智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安支行13,764,839.672017-08-16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10赫美小贷、深圳联合金融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7,479,744.10-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股有限公司
11赫美智科、赫美小贷广州证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6,571,601.422016-11-0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2赫美小贷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180,560.15-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3赫美小贷深圳市永泰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858,919.16-合作协议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2年止
14赫美小贷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3,098.98-自主合同规定的放款日起至贷款到期之后两年
15赫美小贷深圳妈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969.99-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6赫美小贷上海高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9,607.00-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7赫美小贷、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际嘉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18-02-07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还清之日-
18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作期间签订的每笔借款合同还款到期日
合计1,375,576,201.10
序号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主债权额度是否涉诉案件进展判决或仲裁结果
1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2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序号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主债权额度是否涉诉案件进展判决或仲裁结果
4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5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4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6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43,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7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24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8王磊杨耀伟3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9王磊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10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178,25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11王磊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2,4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12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10,000,000.00一审已判决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13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9,000,000.00未起诉-
14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2,5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关联方担保合计1,760,150,000.00
15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16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200,0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
序号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主债权额度是否涉诉案件进展判决或仲裁结果
责任
17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200,0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但承担未清偿债务余额的二分之一的管理过错责任
18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8,000,000.00一审已判决全部担保责任解除
19深圳市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8,520,000.00审理中不适用
其他方担保合计836,520,000.00-
合 计2,596,670,000.00-
序号案号受理机构原告被告案由连带偿还金额(元)
1(2020)浙01民特44号、(2020)浙01执670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金木首赫、赫美集团、王磊民间借贷纠纷53,978,100.00
2(2020)粤0304民初2295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郑国鑫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民间借贷纠纷3,000,000.00
3(2020)粤0304民初22950号、(2020)粤03民辖终1811号 (2020)粤03民终29574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毛杨林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借款合同纠纷1,984,115.61
合计58,962,215.61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金额(元)受理法院案件进展情况
1深圳市威盛达科技有限公司赫美集团买卖合同纠纷113,973.00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2上海莲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赫美卓扬、赫美集团服务合同纠纷403,611.0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3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北京华璟商贸有限公司、赫美集团、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王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4,983,472.6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4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赫美集团承揽合同纠纷126,832.00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中
5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康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陈益保、赫美集团、江苏爱璞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票据纠纷1,050,000.00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6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赫美集团买卖合同纠纷286,731.00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7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赫美集团买卖合同纠纷2,164,116.00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8深圳市祥欣泰源电子有限公司惠州浩宁达买卖合同纠纷6,722.00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9叶丹赫美商业劳动争议85,761.46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0温州崇高百货有限公司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赫美商业、王磊借款合同纠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1三亚市天涯区农林局海南唐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183,373.85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公司赫美小贷(第三人)、邵湛波等59起案件借款合同纠纷11,201,862.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3赫美小贷韩诚等6起借款合同纠纷584,875.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4兰祥俊赫美小贷,赫美智科、联金所(第三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80,000.00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中
15刘思妍深圳联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赫美小贷借款合同纠纷1,314,000.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6肖雄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3起借款合同纠纷14,777,735.7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7南京子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赫美小贷、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053,932.7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8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赫美小贷(第三人)、潘家跃等64起案件借款合同纠纷6,521,180.00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1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王磊融资合同争议16,815,885.27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中

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多起被诉讼的法律案件,被诉讼原因系公司未及时足额清偿债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截至本财务报告日,公司包括基本户、一般结算账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资金、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及土地被冻结,具体查封、冻结情况详见本附注13.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南京浩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的期后判决详见12.1.5未决诉讼的期后判决所述。

(4)到期已提示付款未付商业票据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追索权利人票据金额账面是否确认涉诉/逾期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备注
1庐江县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0,000.00逾期-提示付款,拒付追索待清偿,尚无诉讼
2丹阳尚威塑件有限公司600,000.00逾期-提示付款,拒付追索待清偿,尚无诉讼
合计1,200,000.00----

已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于近日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广东浩宁达分期偿还高新投垫付资金269.57万元及其利息。广东浩宁达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还清欠付高新投的全部债务本息。为充分解决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为广东浩宁达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反担保的事项补充审议程序,担保协议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69.57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担保期限为自上述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14.1.4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

2021年4月28日至29日,本公司收到公司部分债权人的《代偿债务通知书》及《代偿债务协议书》,相关债权人以自身对本公司的全额债权为限分别抵偿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的违规占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关系截止日期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2021年4月29日278,749,547.63
违规占用资金合计278,749,547.63
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174,207,498.89
佘典康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36,251,707.00
深圳市新红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31,655,795.58
中聚祥(海南)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债权人2021年4月29日41,821,175.26
偿还资金合计283,936,176.73
剩余偿还资金5,186,629.10
被担保方名称债权人名称违规担保发生时间担保金额解除金额解除方式解除时间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卓良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000.0020,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美瑞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5,000.0015,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3月4,000.004,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德超瑞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3月4,300.004,3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2018年8月24,000.0024,000.00法院判决2021年4月
王磊杨耀伟2018年6月3,000.003,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王磊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000.0020,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京明公司2018年5月17,825.0017,825.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信托公司2017年11月21,000.0021,0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环城农商行2018年3月34,900.0034,90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250.003,250.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深圳市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852.00852.00协议解除2021年4月
合计168,127.00168,167.00

股比例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7CU8G,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610室,所属行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日后立案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金额(元)受理法院受理时间案件进展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赫美集团、赫美商业、惠州浩宁达、王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421,708.96深圳国际仲裁院未知已立案
2毛杨林王磊、赫美集团、赫美智科借款合同纠纷1,984,115.6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3-8审理中
3方弟兰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50,800.00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未知已收到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4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42,643,689.3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未知审理中

2、万宏基金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的违约风险

2020年7月10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万宏基金签订补充协议,股权结构变化,由于赫美集团对万宏基金出资份额处于被查封状态,导致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份额调整等事项无法完成工商变更,赫美集团承诺在合同签署日之后240日(即2020年7月10日至2021年3月8日)消除影响。

补充协议2:9.1条款,若赫美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消除全部工商登记障碍并配合完成本协议项下结构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赫美集团应当向本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支付合计【2】万元违约金(除赫美集团外其他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他合伙人及本合伙企业损失的,则赫美集团应当予以补足,并且除上述违约金外万宏资管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解除本协议;(2)要求本合伙企业终止并清算解散。

截至2021年3月8日,赫美集团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故补充协议二的减资条款尚未完成。存在相应的合同违约风险。

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立案调查事项及进展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 号);2020 年 6 月12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20]7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至报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13.3.2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账号账户性质实际冻结账户金额(元)冻结日期
1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国创支行尾号0508一般户4.002019-11-21
2赫美集团中信银行深圳海湾支行尾号5851一般户21.862019.7.9
3赫美集团华夏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尾号5137一般户4.002018.07.16
4赫美集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尾号7787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0.01未知
5赫美集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尾号3045一般户-2020-11-19
6赫美集团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尾号076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未知
7赫美集团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尾号8294一般户368.152019-9-27
8赫美集团江苏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尾号9695一般户0.312019-7-29
9赫美集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0272一般户98.892020-3-27
10赫美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尾号0193一般户2.032019-7-9
11赫美集团民生银行深圳坂田支行尾号6669一般户10.062019-11-15
12赫美集团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尾号0707一般户853.552019-7-29
13赫美集团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尾号7222一般户7.08未知
14赫美集团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尾号7230一般户7.07未知
15赫美集团富邦华一银行深圳分行尾号7771一般户0.842019-8-21
16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梅景支行尾号0001一般户0.022018-8-2
17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梅龙支行尾号4009一般户221.012018-7-30
18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1001港币0.052018-10-16
19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1002港币2,455.322018-9-28
20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2001美元-2018-9-28
21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2101美元26,889.112018-9-28
22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9902澳元-2019-7-19
23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1466港币2.672018-9-28
24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0001基本户1,472,677.922020-4-9
25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桂园支行尾号3512一般户1,145.30未知
26赫美集团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尾号4942一般户0.082018-7-30
27赫美集团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尾号4471一般户-2018-9-21
28赫美集团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尾号0660一般户188.962018-12-4
29赫美集团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尾号3587定期户-2018-10-16
30赫美集团中国银行深圳梅丽支行尾号5191一般户0.892018-9-4
31赫美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尾号9311一般户607.512018-7-16
32赫美集团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尾号1509贷款账户91.602018-9-26
33赫美集团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尾号1194一般户37.832019-11-15
34赫美集团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尾号1225贷款账户1.212018-10-16
35赫美集团渤海银行深圳华强支行尾号0571一般户0.892018-6-28
36赫美集团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尾号5194一般户533,620.272018-10-16
37赫美集团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尾号1174一般户602.662018-7-18
38赫美集团盛京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尾号1010一般户18.612019-7-19
39赫美集团盛京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尾号1051一般户128,821.86未知
40赫美集团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0010一般户931,002.782019-12-4
41赫美集团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新纪元支行尾号3762一般户132.762019-7-26
42赫美集团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尾号1077一般户1,012.592020-4-23
43赫美集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尾号1763基本户49,852.972019-8-27
44赫美集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0463一般户31.56未知
45赫美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尾号1250一般户18,839.662019-11-28
46赫美集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丽支行尾号4696一般户30,223.72未知
47惠州浩宁达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响水河支行尾号2061一般户54,110.512019-8-27
48惠州浩宁达中国银行惠州开城大道支行尾号9512基本户668.79未知
49惠州浩宁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尾号1217一般户66.512018-12-28
50惠州浩宁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4181一般户0.74未知
51惠州浩宁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尾号9838一般户42.692020-7-13
52惠州浩宁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尾号0208一般户9.87未知
53惠州浩宁达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尾号5695一般户45,496.512020-4-17
54惠州浩宁达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尾号5695美元0.132020-4-17
55惠州浩宁达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营业部尾号0478单位活期美元现汇存款-未知
56广东浩宁达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尾号2262一般户358.09未知
57赫美集团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尾号9089一般户2.632020-4-24
58赫美集团中信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尾号7529一般户2.002019-12-4
59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0309贷款专户-未知
60赫美集团广州农商行龙口西支行尾号1018一般户-
61赫美集团九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尾号6833一般户-
62赫美小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北区支行尾号6938一般户户3,391,113.18未知
63赫美小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2304一般户52,441.90未知
深圳深南支行
64赫美小贷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0459一般户530,414.79未知
65赫美小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尾号9267一般户3,594.46未知
66赫美小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尾号2029一般户13,198.62未知
67赫美小贷中信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尾号1665一般户83,759.53未知
68赫美小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尾号0918一般户1,139,621.65未知
69赫美小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尾号4319一般户384,121.56未知
70赫美小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9819一般户14,737.93未知
71赫美小贷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长运支行尾号0028一般户140.00未知
72赫美小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5793一般户57,793.33未知
73赫美小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路支行尾号8954一般户272,713.49未知
74赫美小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尾号8310一般户5,755.15未知
75赫美小贷微信-冻结账户1尾号2291第三方平台79,971.73未知
76赫美小贷微信-冻结账户2尾号6701第三方平台1,403,032.61未知
77赫美商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尾号0699一般户150,154.472020.09
78赫美商业建设银行上步支行尾号1331一般户172.902019.8.07
79浩美资产管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尾号6410一般户0.55未知
80浩美资产管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尾号5299基本户17,874.46未知
82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0277保函保证金户22,175.32未知
83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1316保函保证金户40,000.00未知
84赫美集团招商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尾号0309专用户0.00未知
85赫美小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尾号7355一般户300,889.00未知
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86赫美小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尾号6515一般户1,063,410.54未知
合计12,327,703.30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赫美集团车辆梅赛德斯奔驰粤B359TT等6辆车+集团事业部5辆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执39459号之六等2,193,485.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法院查封
2赫美集团房产高发东方科技园90套房产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2财保470号等3,593,084.14武汉信用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查封
3惠州浩宁达房产厂房、研发楼房产+网球场等4处建筑物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10财保53号等77,424,870.6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法院查封
4惠州浩宁达机器设备全自动PCB上板机等82个设备(2018)粤03执2129号之三十八1,277,433.27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院查封
合计84,488,873.47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惠州浩宁达土地使用权西区响水河土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2财保470号等18,006,838.65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法院查封
序号公司名称被查封、冻结资产类别被查封、冻结资产明细冻结人·冻结文书号实际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元)申请冻结人冻结原因
1赫美集团股权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0家子公司股权+深圳赫美联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联营公司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2018)浙0521执保453号等459,781,900.00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借款纠纷未履行被法院查封冻结
2广东浩宁达股权齐齐哈尔花生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执保7594号-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未履行被法院查封冻结
3惠州浩宁达股权深圳市赫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等2家子公司公司股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财保96号之一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借款纠纷未履行被法院查封冻结
4赫美商业股权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等公司8家子公司股权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10财保53号之三等412,802,600.0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借款纠纷未履行被法院查封冻结
合计872,584,500.00
资金占用方年度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归还期末余额
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144,004,104.67-144,004,104.67
2019144,004,104.6730,566,666.662,283,987.32172,286,784.01
2020171,078,833.52-1,207,950.49171,078,833.52
深圳首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90,133,333.33-90,133,333.33
201990,133,333.3317,866,061.6113,344,729.2094,654,665.74
202094,654,665.747,806,107.65-102,460,773.39
公司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年度期初余额期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期末坏账准备是否签署协议是否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大额预付款转入
赫美集团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2020116,000,000.00116,000,000.00116,000,000.00116,000,000.00
浩美天湾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20202,392,000.002,392,000.002,392,000.002,392,000.00
赫美商业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202048,360,000.0048,360,000.0048,360,000.0048,360,000.00
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120,610,000.00120,610,000.00120,610,000.00120,610,000.00
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2020117,010,000.00117,010,000.00117,010,000.00117,010,000.00
其他应收款——大额预付款转入合计404,372,000.00404,372,000.00404,372,000.00404,372,000.00
其他应收款——票据追索权
赫美集沈阳五车科202032,000,000.003,200,000.0032,000,000.006,400,000.00
技有限公司
江苏嘉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2,000,000.00200,000.002,000,000.00400,000.00
江苏爱璞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201,500,000.00150,000.001,200,000.00240,000.00
其他应收款——票据追索权合计35,500,000.0035500,000.0035,,2 00,000.007,040,000.00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权转让款
赫美商业有信伟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392,000,000.00392,000,000.00392,000,000.00392,000,000.00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0,741,418.6512.25%40,741,418.65100.00%50,591,333.2215.42%50,591,333.2215.42%
其中:
单项计提40,741,418.6512.25%40,741,418.65100.00%50,591,333.2215.42%50,591,333.2215.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1,777,823.5587.75%43,050,703.2414.75%248,727,120.31277,399,578.5584.58%33,756,237.9410.29%243,643,340.61
其中:
账龄组合186,151,004.9555.98%43,050,703.2423.13%143,100,301.71205,752,908.4362.73%33,756,237.9410.29%171,996,670.49
并表范围内组合105,626,818.6031.77%105,626,818.6071,646,670.1221.85%71,646,670.12
合计332,519,242.20100.00%83,792,121.8925.20%248,727,120.31327,990,911.77100.00%84,347,571.1625.72%243,643,340.61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位15,621,229.835,621,229.83100.00%公司已注销
单位24,001,866.164,001,866.16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33,888,666.513,888,666.51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42,518,505.232,518,505.23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52,189,848.582,189,848.58100.00%联系不上对方,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单位62,164,250.002,164,250.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71,867,685.001,867,685.00100.00%已起诉,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单位81,535,724.181,535,724.18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单位91,382,960.001,382,960.0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296家15,570,683.1615,570,683.16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40,741,418.6540,741,418.65----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5,583,807.011,779,190.355.00%
1至2年37,971,107.533,799,130.7510.00%
2至3年32,014,306.436,402,861.2920.00%
3至4年67,533,629.4420,260,088.8330.00%
4至5年4,477,445.042,238,722.5250.00%
5年以上8,570,709.508,570,709.50100.00%
合计186,151,004.9543,050,703.24--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86,917,410.57
1至2年44,367,914.10
2至3年43,100,420.42
3年以上158,133,497.11
3至4年121,537,707.26
4至5年10,570,761.02
5年以上26,025,028.83
合计332,519,242.2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50,591,333.224,878,855.584,971,058.9940,741,418.65
账龄组合33,756,237.949,294,465.3043,050,703.24
合计84,347,571.169,294,465.304,878,855.584,971,058.9983,792,121.89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核销的应收账款4,971,058.99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赤峰丰越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货款4,971,058.99无法收回
合计--4,971,058.99------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50,086,568.4615.06%
单位226,085,302.817.84%
单位320,498,928.076.16%
单位419,730,098.385.93%5,548,329.85
单位518,977,586.795.71%3,795,377.24
合计135,378,484.5140.7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948,040,876.901,850,248,280.27
合计1,948,040,876.901,850,248,280.2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1,626,573,056.661,529,653,985.69
资金占用273,539,606.91266,941,449.75
股权转让款14,063,000.0014,063,000.00
保证金/押金10,303,237.0112,153,475.02
备用金/个人借款162,211.12312,077.67
业绩承诺款14,599,090.0014,599,090.00
其他往来236,493,896.63176,937,329.47
合计2,175,734,098.332,014,660,407.60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37,102,908.42127,309,218.91164,412,127.3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1,406,300.001,406,300.00
本期计提28,142,015.8435,139,078.2663,281,094.10
2020年12月31日余额63,838,624.26163,854,597.17227,693,221.43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45,471,737.16
1至2年188,672,803.32
2至3年387,131,388.14
3年以上1,354,458,169.71
3至4年1,342,618,567.80
4至5年9,420,435.58
5年以上2,419,166.33
合计2,175,734,098.33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127,309,218.9136,545,378.26163,854,597.17
账龄组合37,102,908.4226,735,715.8463,838,624.26
合计164,412,127.3363,281,094.10227,693,221.43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项目核销金额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关联方往来1,322,707,503.801年以内、3-4年60.79%
单位2关联方往来181,678,724.411年以内、1-2年、2-3年8.35%
单位3资金占用171,078,833.521年以内、1-2年、2-3年7.86%27,311,705.77
单位4其他往来116,000,000.002-3年5.33%116,000,000.00
单位5资金占用102,460,773.391年以内、1-2年、2-3年4.71%17,099,451.04
合计--1,893,925,835.12--87.04%160,411,156.81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787,974,989.62328,193,089.62459,781,900.00933,474,989.62344,439,180.80589,035,808.8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27,129,791.9527,129,791.9528,297,740.8728,297,740.87
合计815,104,781.57355,322,881.57459,781,900.00961,772,730.49344,439,180.80617,333,549.69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16,423,608.8214,403,808.822,019,800.0014,403,808.82
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113,198,900.003,734,200.00109,464,700.0040,535,300.00
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89,250,000.00-87,250,000.00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65,750,000.00
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51,163,300.006,466,100.0044,697,200.0045,302,800.00
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0017,743,000.00182,257,000.0017,743,000.00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深圳赫美旅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028,656,800.0071,343,200.0028,656,800.00
北京赫美卓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4,500,000.00
赫美国际有限公司1,301,380.80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56,250,000.00-56,250,000.00
合计589,035,808.8289,250,000.00-16,246,091.18-56,250,000.00459,781,900.00328,193,089.62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惠州光宇星辉科技有限公司28,297,740.87-1,167,948.9227,129,791.9527,129,791.95
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公司)-25,253,017.7956,250,000.00-30,996,982.21
小计28,297,740.87-26,420,966.7156,250,000.0027,129,791.95-30,996,982.2127,129,791.95
合计28,297,740.87-26,420,966.7156,250,000.0027,129,791.95-30,996,982.2127,129,791.9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5,278,085.9686,172,379.46110,361,830.0099,069,222.58
其他业务39,615,987.4729,945,887.9025,031,488.1915,086,837.93
合计114,894,073.43116,118,267.36135,393,318.19114,156,060.5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0,294,060.79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6,420,966.71404,338.10
债务减免收益30,982,279.32
合计4,561,312.61160,698,398.89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1,562,459.98主要为赫美智科股权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953,358.60
债务重组损益32,385,175.64与债权人和解减免债务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3,886.1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5,003,370.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158,308.11主要为计提的诉讼违约金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203,476.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9,306,469.57
合计10,212,935.49--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9549-0.9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原件;

2、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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