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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715号)、房产(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715号)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匡文明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石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接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会议讨论,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简历

石琴: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今,工作于合肥工业大学,任教授。

截至目前,石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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