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公司股东增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股东朱晔先生发来的《关于增加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和股东石波涛先生、王倩女士发来的《关于增加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上述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东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增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玉璋 于 杨 周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