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杰瑞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8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上午9:

15至2020年7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刘贞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人,代表股份240,232,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

司回购的股份,下同)25.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名,代表股份125,73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14,494,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公司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上市后公司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分拆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9,658,6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同意票129,50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高强、张华顺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