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 年4 月21 日为预留授予日,现根 据法律法规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至公告前1 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调 整的议案》,同意预留授予日调整为2026年5月6日。
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5 月6 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及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外,公司于2026 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