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当面传达、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206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陆仁军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出租房地产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昊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租赁协议,向其出租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浦卫公路50号及奉贤区邬桥镇13街坊22/3丘的暂时闲置房地产。房地产租赁期共5年,每年租金2,000万元,5年租金合计为10,0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公告2021-05《关于公司对外出租房地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