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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4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九次会议,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全部以下议案: 《关于2017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关于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8年8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十次会议,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议案:《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8年10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议案:《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实际情况。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未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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