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潮宏基: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再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