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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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