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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告知函》,资产经营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换购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认购”)。资产经营公司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为股票定向换购,未直接参与集中竞价交易,不影响二级市场的集中竞价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经营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9,971,367股(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432,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5%;通过其全资控股公司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53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6%)。

二、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1、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目的:优化股东资产配置,丰富投资组合。

2、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股份数量及来源:

资产经营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9%)认购与其股票价值对应的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本次认购证券投资基金未直接参与集中竞价交易,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所涉及股票占用竞价减持额度。

3、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时间除外),并承诺在该基金成立后90日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资产经营公司不存在涉及与本公司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资产经营公司本次拟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尚存在不确定性,资产经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时间、数量、价格等亦存在不确定性。

2、资产经营公司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3、资产经营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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