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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8月20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8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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