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2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内部信息及外部资源进行评估,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信誉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计提。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重大风险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 | 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
政府性质款项 | 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内部信息及外部资源进行评估,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信誉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计提。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重大风险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政府性质款项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正常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
的预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 | 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20年底应收款项余额的估计数,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和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934.33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20年度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致使公司2020年度报告盈亏性质产生变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此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