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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期状态,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018.44万元(含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3号 )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39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5,072,961.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323,038.4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9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3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7年10月1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8661172610142100244850,987,808.9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53190001361081849,196,611.14
合计100,184,420.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432.3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投入至“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22,298.0015,256.0012,432.30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03,000.003,000.00
合计25,298.0018,256.0015,432.3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更好地适应智能电网与能源互联网融合的新业态,满足未来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对公司传统电力自动化产品带来的新要求,公司调整了“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公告,使用期限未超过10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22,298.002,719.2515,740.2218,459.472021年09月30日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03,000.0003,000.002018年02月11日
合计25,298.005,719.2515,740.2221,459.47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8,459.47万元,占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的比例为82.79%。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719.25万元,占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为21.87%。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18年2月11日全部完成,占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的100%。全部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共计10,018.44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相关部委和两网公司相继发布“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以及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战略部署,加快了智能电网信息流、能源流、技术流的融合发展,提升了能源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公司智能电网项目研发的技术方案和建设目标不断提出新要求。

为更好地应对未来市场变化,提高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公司及时调整、筹划项目资金使用,在确保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加快推进相关产品的开发进度,对涉及新方案、新技术的开发费用、材料消耗费用等支出,更多地使用了自有资金予以投入。另一方面,为适应未来电力系统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对检验、测量、试验条件和设备的要求,避免重复投资,公司采用了合作开发、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节约了部分原计划试验场地整体改造以及检验测量实验设备的购置成本。

截至2021年10月27日,公司智能电网自动化系统升级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8,459.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719.25万元。通过项目建设完成了主动配电网产品研发、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升级扩展,项目实施进度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期间,共有10项技术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分别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获得6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9项发明专利,成果曾获得福建电力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电力科技进步二等奖。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达到预期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018.4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积成电子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积成电子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积成电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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