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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98 号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8,116.81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802.76万元,较上年减少73.61%。同时,你公司连续七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2020年你公司实现净利润3,538.28万元,其中,通过处置子公司西安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实业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36,900.38万元,通过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永和坊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永和坊项目”)实现资产处置收益8,069.33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2020年度你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变动情况、收入确认方式、毛利率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比例大于营业收入下降比例的原因和合理性;

(2)结合你公司收到西安实业公司股权转让款和永和坊项目交易款项的具体时间,说明你公司将通过上述交易取得的收益全部确认在2020年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应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3)结合你公司近三年可比公司盈利情况、行业竞争情况以及你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分析说明你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重大依赖;

(4)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专项意见,并说明审计意见中未提示关于公司持续经营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和判断依据,审计意见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2. 2019年4月,你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6月,你公司因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正,股票被撤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近期,你公司提交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请你公司:

(1)结合问题1中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的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3. 报告期内,你公司14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中有11家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其中有10家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请你公司:

(1)结合上述各亏损子公司过去五年收入和盈利增长率、所处地区经营环境变化、各地区内同行业竞争情况、各地区门店增长率以

及客户群体变化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多数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

(2)结合2020年度疫情对上述亏损公司的影响程度,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各地区门店的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主要门店是否仍存在无法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

(3)结合(1)(2)的分析情况,说明你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提高子公司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同时,结合你公司上年度线上销售变动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调整商业模式的情况,并充分解释相关风险。

4. 2021年01月14日,你公司收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请辞的函件,函件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变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和时间安排,预计无法完成审计工作;你公司于2月18日完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请你公司具体说明与前后任会计师的审计沟通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在会计处理等方面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歧或争议。

5. 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共开设门店149家,其中自有物业门店1家,其余均为租赁物业。结合你公司租赁物业的租期、每年租金变动等具体情况,分析说明各门店租赁场所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充分评估是否可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的应对措施,并揭示相关风险。

6. 2020年8月,你公司以西安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安实业公司”)的部分房产为抵押物对你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进行担保,同时由西安实业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你公司已于2020年完成转让西安实业公司100%股权,你公司向建设银行提出变更授信担保方式、取消西安实业公司担保及对应的房产抵押、并维持45,000万元授信额度不变的申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上述授信担保方式变更情况,你公司在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你公司相应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被影响的风险。

7. 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和人人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分别涉及金额5,264.30万元和7,127.83万元。补充说明上述采购涉及的主要商品类型、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以及上述关联方采购的必要性。

8.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681.12万元,增幅为224.35 %,主要是团购赊销款项增加。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环境和收入模式的变动情况,说明团购赊销款增加的主要原因,补充说明团购赊销款项涉及的客户信息、主要交易情况以及相应的信用风险。

9. 报告期内,你公司购买理财产品3亿元,该理财产品实现收益289.32万元。补充说明上述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收益率、期限、必要性、以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一部2021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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