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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人乐:2016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03 月 30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丁金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60,480,623.46 元。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因
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情形已消除,公司已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9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人人乐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运行风险、市场拓展风险、运营成本持续增长风险,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
险及应对措施部分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人乐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人人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金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2
公司网址                 http://www.renrenle.cn
电子信箱                 rrl@renrenle.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慧明                                     王静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电话                                0755-86058141                              0755-86058141
传真                                0755-26093560                              0755-26093560
电子信箱                            caihuiming@renrenle.cn                     wangjing@renrenle.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 14 层中区
签字会计师姓名                          苏洋、陈志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元)                         10,156,778,092.92       11,218,049,720.16               -9.46% 12,117,384,02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0,480,623.46       -474,729,556.88             112.74%    -460,520,28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8,683,664.17       -416,979,281.52              76.33%    -374,933,403.8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0,476,886.65       -156,128,362.87             164.36%      28,955,856.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12            -1.1868              112.74%            -1.15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12            -1.1868              112.74%            -1.15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             -19.11%               21.77%           -15.60%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总资产(元)                            5,654,747,379.66        6,200,985,554.75               -8.81% 6,908,739,19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06,800,574.78        2,246,319,951.32               2.69% 2,721,049,508.20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00,000,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1512
是否存在公司债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76,360,796.85          2,356,558,938.26      2,459,762,958.23       2,364,095,39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13,923.01            -4,386,795.39          -9,369,221.44         53,522,71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626,386.37           -19,950,440.97        -19,300,260.60         -74,059,348.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195,620.55           -193,355,412.84        171,287,382.25         -64,650,703.3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说明
                                                                                                 主要为出售长沙天骄福邸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155,777,441.54      -51,073,753.04   -41,236,457.35 物业收益及关闭门店产生
准备的冲销部分)
                                                                                                 非流动资产损失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详见附注七、69 营业外收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10,612,425.11       9,956,168.72     5,826,074.04
                                                                                                 入。
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161,614.00 -52,470,667.15        -85,577,205.75 其他零星收益。
                                                                                                 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获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495,494.25      16,587,884.32    31,046,158.67
                                                                                                 得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382,687.27      -19,250,091.79    -4,354,550.42
合计                                       159,164,287.63      -57,750,275.36   -85,586,879.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经营,主要业态包括:大卖场、浓缩型卖场、高端精品超市、网购社区生活超市、
百货及购物中心。公司经营的商品主要类别包括生鲜、食品、洗化、日杂、针纺、百货、家电等,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部
分区域性商品采取联营模式。
    公司在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区域以四大物流配送中心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区开设门店。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开设了 121 家自营门店,其中 2016 年新开业门店 12 家,关闭门店 5 家。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空间布局调整与商品结构优化、设备设施更新等措施对现有大卖场进行改造升级。2016 年共
计改造调整大型卖场门店 12 家,营业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改造后的门店压缩了超市无效面积,扩大了配套区域,增加了服
务体验功能,提升了聚客能力;同时,2016 年公司在不断对高端精品超市和网购社区生活超市等新业态进行了创新性研究
基础上,开出了 4 家高端精品超市和 4 家网购社区生活超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计开设了 7 家高端精品超市和 4 家网购
社区生活超市。由此,初步形成了多业态驱动的战略发展新格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增速 6.7% ,经济总量达 74.4 万亿元,增速较去年下降 0.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3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4%,增速较去年下降 0.3%;网络零售交易总额达 5.16 万亿元,同比增长
26.2%,增速较去年下降 7.1%;其中实物商品的网络零售交易总额为 4.19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6%,增速较去年下降 6%,
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出 15.2 个百分点。2016 年零售行业市场整体消费延续放缓趋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
速创新低。
    2016 年全国 50 家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累计同比下降 0.5%,增速低于上年 0.3 个百分点。全年零售额实现累计
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数为 15 家,较上年减少了 3 家。实体零售企业仍面临着增速持续放缓的趋势。
    根据行业最新排名,公司 2016 年获得 2015 年度中国连锁百强第 52 名,2015 年度深圳连锁经营 50 强第 7 位,深圳企
业 100 强第 33 位,广东省企业 500 强第 107 位,广东省服务业 100 强第 34 位。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子公司湖南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出售天骄福邸物业,子公司天津配销公司和成都配销公司出租自
固定资产
                有房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        子公司天津配销公司和成都配销公司出租房产,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        天津配销公司配送中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投资性房地产    天津配销房产出租和成都配销房产出租面积增加,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应收账款        主要是大宗团购赊销业务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如下:
    1、区域布局优势: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商品零售连锁经营,包括大卖场、浓缩型卖场、高端精品超市、网购社区生活
超市、百货及购物中心业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开业各业态门店 121 家,跨越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四大区域,门
店网络覆盖其所属的 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0 多个城市,由此形成了所在市场份额地位持续巩固、区域门店选址资源
的谈判能力不断增强、全国性联合采购与区域商品采购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市场竞争优势。
    2、市场品牌优势:公司经过 20 年的发展,实现了立足深圳,面向广东,走向全国的初衷,已成为一个获得中国驰名商
标的跨区域、全国性的知名零售上市企业。良好的商业运营管理和顾客服务水平,赢得了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与美誉,成为
了一个零售行业优秀品牌。
    3、物流配送优势:公司在华南、西北、西南、华北拥有低成本自购自建的四大物流配送基地,占地约 1,100 亩。随着
建设进度,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不仅满足了当前经营规模对商品配送的需求,还为未来公司围绕各配送中心展开门店集群式
外延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4、业态创新优势:在新零售概念的推动下,公司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的业态战略转型,创新探索高端精品超市、网
购社区生活超市等新业态经营模式;同时,努力优化人人乐园移动商城、人人乐购电子商务平台与全球商品跨境采购平台,
促进与传统业态的全渠道组合,有利于完善功能、丰富商品、增加体验,必将促进多业态协同发展。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5,677.81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9.46%;实现净利润 6,048.0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2.74%。公司总资产 565,474.74 万元,较期初下降 8.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230,680.06 万元,较期初增长
2.69%,公司经营运行正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2016 年,公司围绕“提”、“降”、“堵”、“增”、“控”五字经营方针实现经营目标。
    “提”,就是提高可比门店的盈利能力。主要通过不断优化商品结构;调整卖场空间布局,缩小卖场无效面积,提高经
营坪效;增加特色专柜配套,满足顾客多重需求;更新老旧设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改变支付方式以及创新营销模式等,
以增强顾客体验感和满意度。扩大商品销售,从而提升门店经营盈利能力。
    “降”,就是要降低非盈利门店占总体门店权重结构比。在对不同区域不同的亏损门店具体分析的基础上,采取因店施
策的办法,通过强化经营干部配置、加大集团联采优势资源供给、倾斜营销政策支持、扩大区域特色商品自主采购、进一步
改善生鲜品类经营,提升生鲜核心竞争力、建立样板店对标管理制度、实行集团高层分管挂靠、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措施,
以改善亏损门店经营,降低亏损门店结构占比,提高门店整体经营业绩。
    “堵”,就是要通过强化系统化细节管控,堵住经营管理过程中收入流失与成本支出漏洞,挖掘内部管理效益。2016
年堵漏的重点是门店租赁收益与商品损耗,一方面,全面清理解决欠收、漏收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档期租赁收益按照合同
协议及时收取,并准确入账;一方面,通过加强“两门三制”、严格各项防损管控制度,细化目标责任管理,切实堵住各类
损耗漏洞,实现年度损耗控制目标。
    “增”,就是要增加收益。一是要通过加强商品动销数据分析,淘汰低动销率商品和低利润贡献度低等类别单品,进一
步优化商品品类、品牌、价格等结构组合,增加销售收入,提升其盈利水平;二是要协调零供关系,在增加销售的同时,争
取更多供应商资源支持,增加采购与配送环节收益;三是通过改善和优化门店配套资源管理,扩大特色专柜租赁收入。
    “控”,就是重点控制经营性可变成本。主要是要发挥自身品牌议价优势,通过扩大统一采购、大宗采购、基地采购、
自有品牌开发、跨境商品采购降低商品进价成本、充分利用集中统一配送优势降低库存周转成本和配送运行成本、优化团队
编制和人员结构控制人力成本的过快增长;加大选址租金谈判与减租降租协商,以应对门店租赁成本的持续刚性上升;加强
工程与设备投入的预算监管,控制摊销与折旧成本;创新营销模式,强化精准营销与其预算管理,控制营销投入成本。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加大系统研发,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中心加大对人人乐购、人人乐园、人人乐微商城、PC端的功能丰富、支付优化、活动创新、会员服
务、多元合作等方面进行系统研发,不断为线上线下融合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持。本年度完成开发任务150多项,持续开发中
35项。公司线上线下经营的融合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
    2、应对消费升级,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品类管理工作制定了74个品类经营指导书,涉及791个品类;
    公司持续进行了商品结构调整,以扩大新兴、压缩传统为思路进行了品类布局调整,打造了进口食品专区、小家电主题
专厅、床用生活馆、婴童用品等专区项目;公司对自有品牌注重开发以休闲、日杂品类为核心经营开发品类,拓展品类开发
宽度,开发大众化商品,提升品质,提高产品性价比,开发高品质的自有品牌。如2016年自有品牌重点开发的厨房用具和纸
巾类取得良好的收益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消费者对进口商品高增长的需求,而加大了对进口商品的采购和促销及多
商家多平台联盟互动活动,扩大了对来自欧美、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国家优质商品的引进;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
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不断深化品牌消费建设,积极推进地方特色产品、
全国知名品牌产品进店,完善品牌消费结构。
    3、强化生鲜品类经营,提升生鲜经营业绩。
    2016年,公司继续坚持生鲜自主经营的模式,强化自主经营能力。主要通过加强基地开发与建设、农超对接优化采购源
头、海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集中分拣、统一配送,完善区域的生鲜分拣中心建设、提升了生鲜品质、以及优化生鲜系统管
控功能,有效降低生鲜损耗、扩大门店生鲜品类经营面积等措施强化生鲜品类经营;报告期内,新开发生鲜基地53个,优化
巩固基地26个,全国联采基地采购同比增长4%,生鲜整体营业收入占比同期增长1.19%,毛利率提升1.01%。生鲜经营的进
步,有利于增强客流吸引力度,以差异化经营抵御电商冲击影响,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4、持续改造升级、增强门店聚客能力。
    门店改造升级不仅涉及设备设施更新、环境改善等物理性变化,还包括业态与品类结构、空间布局、压缩无效面积、商
品层次提高、丰富特色配套、体验功能完善等,以不断满足顾客的多层次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原有门店改造
升级工作,2016年对全国12家大型卖场门店进行了全面调整改造升级,缩小超市区经营面积,扩大完善配套项目,提升公司
形象管理,涉及营业面积约10万平方米。通过改造升级达到了业态适应商圈、品类结构趋向合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环境、
美化形象;体现人文关怀;增加经营坪效;提升商品层次、丰富特色商品与服务、扩大体验式购物功能之目的,由此而增强
了门店聚客能力。
    5、创新门店业态,拓展外延发展空间。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鉴于当下传统大卖场经营的不利现状以及行业市场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未来门店选址与业态转型的策略,确立了以
高端精品超市与网购社区生活超市为主的外延发展方向。高端精品超市主要开设在购物中心内、商业CBD周边,装修精致,
品类齐全并以高端精品为主,定位中高端白领消费群体,满足顾客一站式购物需求;网购社区生活超市店主要开设在小区内
部或者附近,满足社区家庭顾客日常生活用品的需求,每店配合线上APP,成为配送的分店。2016年公司开出了4家Le super
高端精品超市,4家网购社区生活超市。目前这些新业态门店运营良好,深受消费者欢迎。
       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
    1、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股权: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通”)与公司董事长何金明
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众乐通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1,000,000 股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金明先
生。本次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人之下的股权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何金明先生在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不变。2016 年 3 月 24 日,众乐通与何金明先生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公司第二大股东变更为何金明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 8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5%。转让完成后,何金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权益股份 297,890,091
股,占人人乐总股本的 74.47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8 日、2016 年 3 月 11
日、2016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
票简称由“人人乐”变更为“*ST 人乐”。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3、终止非公开发行项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自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公布以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价已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综合考
虑当时的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公司经营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通过慎重研究,与意向
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决定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关于终止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6 月 15 日、2016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九项内容: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换届选举程序通过向投资者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发出提示性公告、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9 月 22 日、2016 年 10 月 29 日、2016 年 11 月 18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公
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相
关公告。
    6、售卖资产事项:公司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持有的长沙天骄
福邸物业项目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明”)。房产交易总 价款为人民币
43,6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陆佰万元整)。截止报告期末,长沙公司已收到深圳浩明共计支付的交易价款 40,600.03
万元,占房产交易总价款的 93.12%。交易双方已办理完毕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地上一层至四层房产所有权证过户手续,深圳
浩明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由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出台地下车库如何办理过户的相应程序,暂停对市内地下车
库物业产权过户的受理工作,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地下负一层车库的产权过户办理事项还要等待相关部门通知。以上原因造成
深圳浩明暂时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剩余的交易价款 2,999.97 万元,占房产总价款的 6.88%。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
展情况并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0 月 18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对外投资项目:2017 年 02 月 27 日,公司与深圳市东方盛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富公司”)
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东方盛富公司发行设立专项基金深圳市三人行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人行”),与公
司合资孵化运营商业新业态。三人行与公司拟合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零售及相关业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000 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其中三人行出资 820 万元(人民币捌佰贰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2%;公司出资
180 万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由于拟设立的新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后续合资公司将按市场
化原则运作,未来若产生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和程序履行披露义务。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0,156,778,092.92                100%   11,218,049,720.16             100%       -9.46%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零售业)      9,141,666,341.62            90.01%     10,274,518,196.15            91.59%     -11.03%
其他业务收入                1,015,111,751.30             9.99%       943,531,524.01              8.41%       7.59%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食品类        3,448,100,401.25            33.95%      3,811,830,376.78            33.98%      -9.54%
主营业务收入:生鲜类        1,922,496,056.26            18.93%      1,990,529,673.45            17.74%      -3.42%
主营业务收入:洗化类        1,420,152,388.81            13.98%      1,595,761,075.05            14.22%     -11.00%
主营业务收入:家电类         562,317,023.26              5.54%       630,766,154.66              5.62%     -10.85%
主营业务收入:针纺类         383,508,803.26              3.78%       443,072,021.57              3.95%     -13.44%
主营业务收入:日杂文体类     446,508,132.92              4.40%       512,697,872.75              4.57%     -12.91%
主营业务收入:百货类         958,583,535.86              9.44%      1,289,861,021.89            11.50%     -25.68%
其他业务收入                1,015,111,751.30             9.98%       943,531,524.01              8.42%       7.59%
合计                       10,156,778,092.92           100.00%     11,218,049,720.16           100.00%      -9.46%
分地区
华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3,885,275,991.96            38.25%      4,355,320,880.16            38.82%     -10.79%
华南区(其他业务收入)       433,905,332.46              4.27%       398,464,669.28              3.55%       8.89%
西北区(主营业务收入)      3,359,177,976.35            33.07%      3,562,688,755.08            31.76%      -5.71%
西北区(其他业务收入)       345,072,456.78              3.40%       312,398,085.42              2.78%      10.46%
西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1,088,044,718.20            10.71%      1,347,543,720.29            12.01%     -19.26%
西南区(其他业务收入)       123,632,398.08              1.22%       121,524,086.94              1.10%       1.73%
华北区(主营业务收入)       809,167,655.11              7.97%      1,008,964,840.62             8.99%     -19.8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华北区(其他业务收入)            112,501,563.98                 1.11%         111,144,682.37                0.99%        1.22%
合计                            10,156,778,092.92            100.00%        11,218,049,720.16              100.00%       -9.4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行业
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 9,141,666,341.62 7,801,627,220.10              14.66%             -11.03%         -10.29%         -0.69%
分产品
食品类                      3,448,100,401.25 2,980,486,554.16         13.56%              -9.54%          -8.21%         -1.25%
生鲜类                      1,922,496,056.26 1,697,164,379.58         11.72%              -3.42%          -4.51%          1.01%
洗化类                      1,420,152,388.81 1,216,510,769.90         14.34%             -11.00%         -10.40%         -0.57%
分地区
华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3,885,275,991.96 3,283,255,363.24              15.49%             -10.79%         -10.63%         -0.15%
西北区(主营业务收入) 3,359,177,976.35 2,876,960,340.91              14.36%              -5.71%          -4.48%         -1.11%
西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1,088,044,718.20         939,948,012.58        13.61%             -19.26%         -18.76%         -0.5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零售业        主营业务成本          7,801,627,220.10               99.88% 8,696,883,863.20                99.94%        -10.29%
零售业        其他业务成本               9,087,084.04               0.12%        5,263,443.46              0.06%         72.65%
零售业        合计                  7,810,714,304.14             100.00% 8,702,147,306.66                100.00%        -10.2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产品分类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占营业成本比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重
食品类           主营业务成本     2,980,486,554.16         38.16% 3,247,231,806.22              37.32%          -8.21%
生鲜类           主营业务成本     1,697,164,379.58         21.73% 1,777,325,156.53              20.42%          -4.51%
洗化类           主营业务成本     1,216,510,769.90         15.57% 1,357,774,776.24              15.60%         -10.40%
家电类           主营业务成本      526,834,783.89             6.74%    581,265,844.06            6.68%          -9.36%
针纺类           主营业务成本      270,140,224.42             3.46%    304,464,567.90            3.50%         -11.27%
日杂文体类       主营业务成本      297,277,727.12             3.81%    340,243,468.34            3.91%         -12.63%
百货类           主营业务成本      813,212,781.03          10.41% 1,088,578,243.91              12.51%         -25.30%
其他业务成本                         9,087,084.04             0.12%      5,263,443.46            0.06%          72.65%
               合计               7,810,714,304.14        100.00% 8,702,147,306.66             100.00%         -10.24%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配送服务;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等业务。由于 2015
年成立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
    2、注销子公司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于本期办理完毕所有注销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84,996,598.2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0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1                                 103,289,400.00                                 1.13%
    2                       客户 2                                  34,528,220.94                                 0.38%
    3                       客户 3                                  20,630,993.46                                 0.22%
    4                       客户 4                                  15,052,733.85                                 0.16%
    5                       客户 5                                  11,495,250.00                                 0.13%
  合计                          --                                 184,996,598.25                                 2.0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849,855,289.9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1.71%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289,164,868.52                                 3.98%
    2                       供应商 2                               261,867,473.16                                 3.61%
    3                       供应商 3                               129,178,284.19                                 1.78%
    4                       供应商 4                                87,589,020.16                                 1.21%
    5                       供应商 5                                82,055,643.91                                 1.13%
   合计                          --                                849,855,289.94                                11.7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907,576,533.82   2,062,990,152.52             -7.53%
                                                                               因损耗管控加强及关闭门店较同期减少,本
管理费用                439,790,507.55    698,122,232.06             -37.00%
                                                                               期商品损耗较上期减少。
财务费用                  9,298,393.99      8,391,899.23              10.80% 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29,008,935.32         12,678,896,110.32                  -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28,532,048.67         12,835,024,473.19                  -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76,886.65            -156,128,362.87              164.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0,273,149.67           866,595,877.82               144.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3,244,661.89           837,685,657.44               17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971,512.22            28,910,220.38              -594.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494,625.57           -127,218,142.49                 66.6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 164.36%,主要原因是经营利润较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 594.54%,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047.69 万元,与净利润 6,048.06 万元差异 3,999.63 万元,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减值准备、处置资产损失等非付现成本 13,701.02 万元;
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共计影响-17,866.23 万元;存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9,814.39 万元;
投资收益-1,649.55 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占利润总额                                                           是否具有可
    项目              金额                                             形成原因说明
                                       比例                                                                持续性
投资收益            16,495,494.25        14.72%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是
资产减值            32,928,851.45        29.38% 主要是计提坏账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             是
营业外收入         234,268,587.31       208.99% 主要是出售长沙天骄福邸项目房产收入及诉讼赔偿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43,717,106.66        39.00% 主要是诉讼赔偿支出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比重
                                      占总资                    占总资
       项目                                                                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产比例      金额          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1,238,826,494.70 21.91% 1,275,953,641.02 20.58%         1.33%
应收账款               5,946,124.14    0.11%     2,683,410.77    0.04%      0.07% 主要是团购赊销业务增加所致
存货                1,494,576,199.44 26.43% 1,589,246,072.54 25.63%         0.80%
                                                                                    天津配销出租房产和成都配销出租房产
投资性房地产         288,060,717.74    5.09%    55,970,371.20    0.90%      4.19%
                                                                                    面积增加所致。
                                                                                    主要是出售湖南长沙天骄福邸项目以及
固定资产             909,885,634.88 16.09% 1,037,820,128.69 16.74% -0.65% 成都配销房产出租面积增加和天津配销
                                                                                    房产出租所致。
                                                                                    主要是天津配销工程项目峻工验收完成
在建工程             146,277,796.74    2.59%   309,409,255.22    4.99%     -2.40%
                                                                                    固定资产所致。
预付款项             101,449,946.59    1.79%   123,181,256.64    1.99%     -0.20% 主要是预付物业租金减少所致
应收利息                       0.00    0.00%      767,391.79     0.01%     -0.01%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门店物业押金收
其他应收款           244,536,514.29    4.32%   306,482,599.69    4.94%     -0.62%
                                                                                    回及计提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根据财会【2016】22 号调整了供货商的
                                                                                    货物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
其他流动资产         601,499,913.77 10.64%     732,165,484.95 11.81% -1.17%
                                                                                    凭证的暂估入账,报告期末未将增值税
                                                                                    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主要是子公司天津配销公司和成都配销
无形资产              93,087,774.29    1.65%   147,082,275.70    2.37%     -0.72% 公司出租房产,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以及报告期内摊销额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27,274,254.25    4.02%   320,891,750.35    5.17%     -1.15% 主要是报告期摊销额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82,108.99    0.18%    11,645,406.94    0.19%     -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3,143,899.84    5.18%   287,686,509.25    4.64%      0.54%
资产总计            5,654,747,379.66 100.00% 6,200,985,554.75 100.00%       0.00%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00,000.00                          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                                              12,974,485.25                            诉讼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122,587,377.00                          产权证暂押
固定资产                                             123,918,679.86                          产权证暂押
无形资产                                              19,555,917.26                          产权证暂押
           合计                                      280,636,459.37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
                                                 本期已使用募集 已累计使用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                     尚未使用募集资 尚未使用募集资 闲置两年以上募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途的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比
                                                    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金总额         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金额
                                                                                        额                                    例
                                                                                                                                                           存放于募集资金
                                                                                                                                                           和理财产品专
2010 年         公开发行            257,418.45         33,911.42     263,233.53              18,123        100,294.57          38.96%          15,663.39                        12,927.71
                                                                                                                                                           户,实行专款专
                                                                                                                                                           用
合计                   --           257,418.45         33,911.42     263,233.53              18,123        100,294.57          38.96%          15,663.39         --             12,927.7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4 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18.45 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 2010 年 1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 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详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人人乐: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本年度实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3)=(2)                    现的效益
                                                                             (2)                           期                                                             大变化
                       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                                                                                                                 否,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开业 16 家,
                         是        36,476.00      24,528.21            -    24,528.21      100.00%     2015 年 02 月   -4,761.66                                            是*1
超市发展项目                                                                                                                       关闭 7 家。
                                                                                                                                   2016 年实现效益达到承诺的正常年
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
                         是        31,574.00      31,446.65       771.50    31,446.66      100.00%     2016 年 01 月   4,418.86    度效益 46.51%。截止报告期末关闭 1        是*2
超市发展项目
                                                                                                                                   家。
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开业,实际
                         是        19,484.00      17,147.65            -    17,147.65      100.00%     2014 年 10 月   -2,578.79                                            是*3
超市发展项目                                                                                                                       开业 8 家,截至报告期末关闭 3 家。
广西地区 8 家连锁
                         是        12,024.00      11,155.26            -    11,155.26      100.00%     2014 年 01 月   5,560.93    是                                       是*4
超市发展项目
天津市 6 家连锁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开业,实际
                         是        11,465.00       9,199.32            -     9,199.32      100.00%     2012 年 01 月     883.09                                             是*5
超市发展项目                                                                                                                       开业 5 家,截至报告期末关闭 2 家。
湖南地区 4 家连锁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开业,实际
                         是         8,584.00       8,584.00       530.84     7,657.21       89.20%     2017 年 12 月   -4,006.31                                            是*6
超市发展项目                                                                                                                       开业 3 家,截至报告期末关闭 1 家。
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     否        18,505.00      18,505.00            -    18,505.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
                         否        14,128.00      14,128.00            -    14,128.00      100.00%     2008 年 09 月     271.33    否                                        否
购置项目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24,611.32    24,611.32    24,611.32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2,240.00   159,305.41   25,913.66   158,378.63   99.42%                    -    -212.55    -                                     -
超募资金投向
                                                                                                                              否,未按计划开设,原承诺 5 家超募
四川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
                            是     6,530.00     5,922.43           -     5,922.43   100.00%   2014 年 03 月        -303.49    项目,3 家门店停止开设,实际开业    是*7
展项目
                                                                                                                              2 家,截至报告期末关闭 2 家。
湖南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
                            是     7,094.00     6,884.07       55.06     6,884.07   100.00%   2014 年 12 月        -390.57    否,销售收入未达到预期。             否
展项目
天津市 3 家连锁超市发展                                                                                                       否,未按计划开设,原承诺超募项目
                            是     6,126.89     5,825.72           -     5,825.72   100.00%   2013 年 10 月        -832.94                                        是*8
项目                                                                                                                          中有 1 家停止开设。
广西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是     1,340.00     1,339.89           -     1,339.89   100.00%   2013 年 10 月          80.50    否,销售收入未达到预期。             否
展项目
江西地区 1 家连锁超市发                                                                                                       否,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开业 1 家,关
                            是     1,896.00     1,749.13           -     1,749.13   100.00%   2013 年 09 月       -2,726.80                                       是*9
展项目                                                                                                                        闭 1 家。
重庆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否,截至报告期末未按计划开设,关
                            是     1,688.00     1,619.38           -     1,619.38   100.00%   2013 年 10 月          -6.11                                        是*10
展项目                                                                                                                        闭 1 家,终止 1 家。
陕西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否     4,640.00     4,247.33       45.13     4,247.33   100.00%   2014 年 01 月        -197.99    否,销售收入未达到预期。             否
展项目
西安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
                            否    23,119.88    23,119.88      628.76    14,720.25   63.67%    2015 年 06 月              -    不适用                               否
库、2 号库和生鲜库)
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
                            否    28,159.00    28,159.00    2,060.74    22,045.55   78.29%    2016 年 04 月                   不适用                               否
库、2 号库和生鲜库)                                                                                                     -
西安永和坊房产购置项目      是    19,582.43    19,582.43           -    19,582.43   100.00%   2017 年 12 月              -    不适用,未开业                       否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15,710.65           -    15,710.65   100.00%                   -          -    不适用                               否
201506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          5,208.07         5,208.07         5,208.07          100.00%                  -              -   不适用                                       否
20160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0,176.20         119,367.98         7,997.76      104,854.90            87.84%                  -     -4,377.40    -                                            -
         合计                  -          252,416.20         278,673.39        33,911.42      263,233.53            94.46%                  -     -4,589.95    -                                            -
                           一、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159,305.41 万元(含利息 7,065.41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158,378.63 万元,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 99.42%;报告期末,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未如期
                           完成投入,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形势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适度放缓新店拓展的速度;同时招股说明书中部分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或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
                           及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和开业。主要情况如下:
                           1、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因深圳泰宁花园被跨区域的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换,区域间替换导致广东地区发展项目减少至 20 家,实际开设 16 家门店。未开业的 4 家门店中梅
                           州锦发君城、增城荔城店、东莞塘厦店由于物业方违约,合同解除;民治店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已终止以上未开业项目。
                           2、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因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跨区域替换了深圳泰宁花园店,导致陕西区域发展项目增加至 18 家;截止报告期末已全部开业。
                           3、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12 家门店,实际开业 8 家。未开业 4 家门店中成都锦华路店及成都天邑酒店由于物业方违约,目前合同已解约;其他 2 家门店
                           属于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已终止以上未开业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4、广西地区 8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8 家门店,实际开业 7 家。未开业的 1 家为南宁北大路,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已终止以上未开业项目。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5、天津市 6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6 家门店,实际开业 5 家。未开业的 1 家门店中蓝岸广场店因合同甲方与租赁物业产权方整体租赁关系终止,致使合同终止,公司
                           已终止以上未开业项目。
                           6、湖南地区 4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4 家门店,实际开设 3 家门店。未开业的 1 家门店为岳麓店,目前已在筹建中。
                           二、超募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公司已安排使用超募资金总额为 119,367.98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104,854.90 万元,其中超募项目累计投入 83,936.1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918.72 万元,完成资金
                           使用计划的 87.84%;报告期末,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未如期完成投入,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形势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适度放缓新店拓展的速度,另外部分门店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
                           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及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和开业。主要情况如下:
                           1、四川地区 5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5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未开业的 3 家门店中攀枝花财富中心、眉山万景国际 2 家项目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公 告 【2013-046 】 ;万 科 金色 海蓉因 物 业方 违约 延 迟交 付未 按计 划开 业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公 告 终止 该项 目 。相 关内 容详 见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4-010】。
                           2、湖南地区 5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5 家门店,实际开业 3 家。未开业的 2 家门店中湘潭建鑫广场项目、永州中联国际项目二店因物业方违约延迟交付,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公告终止项目,湘潭建鑫广场项目投资已经使用的超募资金以自有资金已退回。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4-010】。
                           3、天津地区 3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3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未开业的红桥人防店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该项目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3-046】。
                           4、陕西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2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
                           5、广西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开设 2 家超募项目,实际开业 1 家。未开业的柳州金绿洲店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3-046】。
                           6、江西地区 1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1 家门店,实际开业 1 家。
                           7、重庆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报告期末开设 2 家门店,实际开业 1 家。未开业的彭水金山广场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3-046】。
                           8、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筹建完毕,西安配销公司项目部分已投入使用。
                           9、西安永和坊产权购置项目:该购置项目款已支付,尚未完成交付程序。
                           部分募投资金项目在超过培育期或延长培育期后仍处于亏损状态,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先后共关闭 21 家募投项目门店,其中募集资金项目 16 家,超募资金项目 5 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终止 10 家未开业的承诺募投资
的情况说明
                           金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7,418.45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152,240.00 万元相比,超募资金 105,178.45 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201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
                           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 8
                           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 3 家、湖南地区 2 家、天津及周边地区 2 家、广西地区 1 家,总面积为 211,714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31,333 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用进展情况
                           2、201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 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 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7,980.88 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
                           超募资金 10,526 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4、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
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
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 7 家门店,分别是:江西 1 家、湖南 2 家、重庆 2 家、天津 1 家、四川 1 家,总面积为 131,653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总额为 19,879.46 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
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5、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 5 家门店的议案》,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的 5 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 1 家、
陕西地区 2 家、广西地区 1 家、湖南地区 1 家,总面积为 68,252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 10,854 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
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6、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
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15,139 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7、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
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
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95,712.34 万元,本次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26,507.03 万元。
8、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 17,633.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9、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计划使用 19,582.43 万元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元)
购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 1 号楼 1-3 层商业房产,超募资金不足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0、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四川成都万科金色海蓉店、湘潭建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 3 个
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5,886.85 万元(含超
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元),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拟投资额为 4,958.60 万元。
11、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绵阳崇尚国际、宁乡水晶郦城、常德金城项目、河北
迁安项目、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西安海璟台北湾购物广场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共 8 个超募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 8 个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后,剩余
可使用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
1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超募集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方面为提高募集资金、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192,728,559.33 元及未使用
                         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05,465,416.33 元,合计 298,193,975.66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 104,854.90 万元,其中,四川地区新店开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5,922.43 万元,湖南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6,884.07 万元,天津地区新店
                         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5,825.72 万元,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339.89 万元,重庆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1,619.38 万元,西安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4,247.33
                         万元,西安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使用超募资金 14,720.25 万元,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已使用超募资金 22,045.55 万元。江西地区新店建设
                         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1,749.13 万元,西安永和坊产权购置项目已使用超幕资金 19,582.4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918.72 万元。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9,367.98 万元,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 170.44 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
                         需求,妥善安排剩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披露程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点变更情况
                         公司在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终止承诺募投资金项目 10 家,拟使用终止项目所释放的资金及除西安配销、天津配销和长沙岳麓店以外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合计 29,819.40
式调整情况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827,637,599.10 元,此事项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于 2010 年 4 月 9 日出具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 ZA07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号《鉴证报告》。经 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 2010 年 4 月实施完
入及置换情况
                         毕。以后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因募集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6,633,851.68 元。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和理财产品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及去向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5 年 6 月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终止承诺募投资金项目 10 家,
                         拟使用终止项目所释放的资金及除西安配销、天津配销和长沙岳麓店以外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合计 29,819.4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实施完毕。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门店 16 家,关闭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门店 5 家,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41,139.73 万元。
*1—*6 为募集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7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3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广西地区 8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2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天津市 6 家连锁超市发展
项目已关闭 2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湖南地区 4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
*7-*10 为超募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四川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终止 3 家和关闭 2 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重庆地区 2 家连
锁超市发展项目,已终止 1 家和关闭 1 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天津已终止 1 家和处置 1 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18,123 万元,含前期已经变更过的三个项目合计金额 5,269 万元。
说明:
 1、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仅列示最近一次变更的金额。
 2、 效益为利润总额,承诺正常年度实现效益为经过培育期后每年实现的效益。本次为反映总况,统计所有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开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情况,和承诺的正常年度实现效益进行比较。已开
         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和承诺的单一年度实现效益并不可比,但可以反映效益实现概况。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1)      额                           (3)=(2)/(1)            期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生重大变化
 南海西樵店             东莞永福店                   892.53            -           892.53               100.00%        2011 年 06 月            -192.86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茂名华侨城             深圳鑫园                   1,151.00            -         1,151.00                 100.00%      2011 年 01 月            -469.52                                  否
                                                                                                                                                          域整体
 西安紫薇尚层购物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延安店                         770.00          -           770.00                 100.00%      2011 年 01 月            -126.93                                  否
 广场                                                                                                                                                     域整体
 咸阳宇宏健康花城       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802.00          -           802.00                 100.00%      2015 年 02 月            -336.07                                  否
 项目                   店*1                                                                                                                              域整体
 戛纳印象项目           内江沿江店                     372.52          -           372.52                 100.00%      2011 年 05 月              39.80   不适用,已关闭                是**1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富豪兴城               柳州温州街                 1,430.00            -         1,430.00                 100.00%      2011 年 01 月             645.29                                  否
                                                                                                                                                          域整体
 广州花都狮岭店         廉江店                     1,426.98            -         1,426.98                 100.00%      2011 年 12 月             -90.21   不适用,已关闭                是**2
 深圳沙井店             深圳吉祥店                     695.17          -           695.17                 100.00%      2011 年 09 月              11.79   不适用,已关闭                是**3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西安明宫新城店         西安自强中菲店             1,901.00            -         1,901.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15.50                                  否
                                                                                                                                                          域整体
 柳州时代广场店         柳州胜利店                     469.43          -           469.43                 100.00%      2011 年 10 月             -14.82   不适用,已关闭                是**4
 蓝岸广场店             保山店                              -          -                -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海天馨苑店             宁河店                     1,222.57            -         1,222.57                 100.00%      2011 年 09 月            -597.25                                  否
                                                                                                                                                          域整体
 富贵嘉园店             虹畔大厦                       650.36          -           650.36                 100.00%      2012 年 01 月             -35.31   不适用,已关闭                是**5
 长沙岳麓店             长沙岳麓店                 2,739.00       530.85           652.06                    23.81%    2017 年 12 月            -832.43   不适用,未开业                 否
 梅州锦发君城店         东莞凤岗店                          -          -                -                      0.00%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增城荔城店             东莞寮步店                          -          -                -                      0.00%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调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   资金总额(1)     额                           (3)=(2)/(1)         期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生重大变化
鹤山城市广场店                                 879.77           -           879.77               100.00%     2013 年 04 月          -1,650.83                              否
                    *2                                                                                                                          域整体
                    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西安洪庆广场                                  659.32       574.76           659.32                 100.00%   2016 年 01 月            -448.61                               否
                    *3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邛崃海宁店          都江堰店                  499.14            -           499.14                 100.00%   2014 年 10 月          -2,044.91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高新区店            百色城市广场店*4          513.26            -           513.26                 100.00%   2014 年 01 月             765.43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西安建工路长岭店    深圳泰宁花园            2,344.57       154.42         2,344.57                 100.00%   2015 年 06 月             -30.60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公明宏发上域店      惠州江北店                880.00            -           880.00                 100.00%   2015 年 02 月            -158.43                               否
                                                                                                                                                域整体
和成世纪花园店      韶关店                    725.00            -           725.00                 100.00%   2015 年 02 月            -193.44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西安和平村          西安龙首                 1644.00            -          1644.00                 100.00%   2014 年 08 月             307.37                               否
                                                                                                                                                域整体
                                                                                                                                                不适用,招股承诺按区
西安世纪大道        汉中虎头桥              1,559.11        36.86         1,559.11                 100.00%   2014 年 12 月             873.74                               否
                                                                                                                                                域整体
无                  东莞塘厦店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深圳民治店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成都天邑酒店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内江时代广场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绵阳长虹店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成都锦华路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南宁北大路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内终止        是
无                  攀枝花财富中心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调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无                   眉山万景国际          资金总额(1)
                                                      -       额   -                  -     (3)=(2)/(1)
                                                                                                           -            期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生重大变化
                                                                                                                                                                                 是
无                   天津红桥人防店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无                   广西柳州金绿洲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无                   重庆彭水金山广场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无                   万科金色海蓉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无                   湘潭建鑫广场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无                   永州中联国际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已终止              是
绵阳崇尚国际         绵阳崇尚国际             2,876.62             -           2,876.62                100.00%     2013 年 09 月            -112.83   不适用,已关闭            是**6
河北迁安店           河北迁安店               3,273.10             -           3,273.10                100.00%     2011 年 12 月            -258.64   不适用,已处置            是**7
                                                                                                                                                      否,与常德合并承诺,
宁乡水晶郦城         宁乡水晶郦城             2,829.33             -           2,829.33                100.00%                               201.63
                                                                                                                   2011 年 12 月                                                  否
                                                                                                                                                      销售无达预期
                                                                                                                                                      否,与宁乡合并承诺,
常德金城店           常德金城店               1,821.00             -           1,821.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562.37
                                                                                                                                                      销售无达预期                否
海璟台北湾           海璟台北湾               2,223.87         0.54            2,223.87                100.00%     2013 年 01 月            -304.40   否,销售无达预期            否
海荣青东村           海荣青东村               2,023.46        44.58            2,023.46                100.00%     2014 年 01 月             106.41   否,销售无达预期            否
南昌正荣大湖之都     南昌正荣大湖之都         1,749.13             -           1,749.13                100.00%     2012 年 09 月          -2,726.80   不适用,报告期内关闭      是**8
南川名润时代广场     南川名润时代广场         1,619.38             -           1,619.38                100.00%     2013 年 02 月              -6.11   不适用,已关闭            是**9
    合计                  -              42,642.62     1,342.01           40,555.68                   95.11%         -                -8,257.41   -                           -
                                           一、项目实施地点的变化:报告期内无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调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具体项目)                资金总额(1)       额                          (3)=(2)/(1)         期                                                    生重大变化
                                         因周边商圈出现不利变化、租赁合同谈判过程中关键条款分歧较大且未能达成一致、租赁房产交付时间过于延迟且远超出预期,导致门店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开业
                                         等情况,为避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上市至今有以下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1、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东莞永福店、深圳鑫园店等 8 家门店用广东佛山西樵店、广东茂名华侨城店等 8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
                                         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35,090.2 ㎡,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7,764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解决。
                                         2、201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廉江店、深圳吉祥店等 7 家门店用广东花都狮岭、深圳沙井店等 7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
                                         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42,788.74 ㎡,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7,189.97 万元,本次变更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3、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东莞凤岗店、东莞寮步店等 6 家门店用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增城荔城店等 6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26,478.34 平方米,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4,552.95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解决。
                                         4、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
                                         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本次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
                                         5、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四川成都万科金色海蓉店、湘潭建鑫广
                                         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本次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
                                         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5,886.85 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元),本次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4,958.60
                                         万元。
                                         6、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西安龙首店、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汉中虎头桥店 3 家超市发展项目对应用西安和平村店、洪庆广场店、
                                         世纪大道店 3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8,330.25 平方米,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3,818.34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
                                         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7、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
                                              调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1)       额                                                     期                                                    生重大变化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广东地
                                              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分别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1,212.00平方米,投资额较原计划增加699.00万元,变更后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8、2014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广东地区韶关店、惠州江北店 2 家超市发
                                              展项目分别用深圳和成世纪花园店、深圳公明宏发上域店替代。本次变更后投资额较原计划增加 420.00 万元,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项目实施方式的变化
                                              1、2011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置湖南长沙市“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
                                              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的议案》,并经 201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3,800.00 万元购买
                                              “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面积为 29,111.87 平方米的房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湖南长沙岳麓店原来
                                              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房产开设门店的投资方式变更为使用自有房产开设门店。本次变更导致以租赁方式开设 68 家门店的募集资金发展计划改为以租赁房产开设
                                              67 家门店、以自有物业开设 1 家门店。岳麓店变更成自有物业后,募集资金 2,739.00 万将按原定计划继续投入,因岳麓店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4,211.87 平方米,
                                              导致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463.00 万元。本次变更过程中购置房产的资金及因面积增加而加大的投资额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公司收购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
                                              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有利于提升长沙人人乐的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迅速在湖南地区立足,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积极
                                              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
                                              2、2016 年 6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了 10 家募集资金门店项目,终止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18,123.00 万元,终止门店原因为:梅州锦发君城店、东莞塘厦店、成都天邑酒
                                              店、绵阳长虹店、蓝岸广场店项目合同已解约;深圳民治店、内江时代广场、南宁北大路为意向性新店项目,未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增城荔城店、成都锦华路长
                                              期未交付房产而导致无法继续覆行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
                                              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6-0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广州增城荔城店、东莞塘厦店、天津蓝岸广场店因物业方违约,目前项目已解约;深圳民治店、四川内江时代广场、
具体项目)                                    绵阳长虹店、南宁北大路未签约,长沙岳麓店项目目前已在筹建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对梅州锦发君城店、东莞塘厦店、成都天邑酒店、绵阳长虹店、蓝岸广场店项目、深圳民治店、内江时代广场、南宁北大路、增城荔城店、成
明                                            都锦华路 10 个项目终止实施,所释放出的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 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
               *2 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为深圳龙华店变更后项目;
               *3 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为西安盐东店变更后项目;
            *4 百色城市广场店为柳州白云商业变更后项目;
            **1-**9 变更后项目由于门店业绩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决议关闭。
            说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仅列示最近一次变更的金额。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出售
                                             本期初起至                                                            所涉及 所涉及
                                                                        为上市公                      与交易对方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
                                             出售日该资                            资产出 是否为                   的资产 的债权
            被出售              交易价格                  出售对公司 司贡献的                         的关联关系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
交易对方              出售日                 产为上市公                            售定价 关联交                   产权是 债务是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资产               (万元)                       的影响   净利润占                      (适用关联                   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
                                             司贡献的净                             原则         易                否已全 否已全
                                                                        净利润总                      交易情形)                      已采取的措施
                                             利润(万元)                                                          部过户 部转移
                                                                        额的比例
                                                                                                                                   否。因长沙市不动产
深圳市浩                                                                                                                                                2016 年 9 月 30 公告编号:
                                                          不会影响公                                                               登记中心暂不能办理
明投资管   长沙天骄 2016 年 9                                                      市场价             本公司的控                                        日、2016 年 10 2016-049、
                                 43,600.00     13,495.75 司的正常经      223.14%                 是                 否      是     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地
理有限公   福邸物业 月 28 日                                                       格                 股股东公司                                        月 21 日、2016 2016-053、
                                                          营                                                                       下负一层房产过户手
司                                                                                                                                                      年 12 月 31 日 2016-072
                                                                                                                                   续。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     注册资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       本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20000000    102,500,692.06 -206,596,499.71     274,643,879.44 -24,753,308.53 -25,132,098.54
    公司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28000000     31,801,300.95   -91,030,983.73     93,613,840.57 -19,133,019.88 -25,431,995.42
    公司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10000000     74,979,118.88 -213,705,255.60     152,051,045.61 -26,282,825.41 -31,044,540.60
    公司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30000000    389,719,326.45    31,265,246.46    910,147,831.14 -41,948,231.81 -34,777,057.35
    公司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32000000    281,691,597.08 -144,598,691.54     918,062,329.27 -12,499,188.92    -8,414,307.58
    公司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
                         子公司    商品零售 13000000    501,114,566.28    34,739,376.66    328,015,913.98   -7,567,367.55   -7,107,548.33
         司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10000000    444,348,438.55   237,458,539.84    676,293,252.72   29,513,801.38   26,259,511.64
    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50000000 2,097,739,531.57     42,388,675.45   1,917,053,136.86 -74,046,050.69 -73,330,325.24
    公司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
                         子公司    软件开发 5000000      10,945,331.60    10,055,423.01      1,114,849.31   -8,389,985.40   -8,341,928.44
     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
                         子公司    商品零售 50000000    298,494,550.53    38,358,189.18      1,945,261.90   -8,042,202.03   -7,546,952.01
      有限公司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
                         子公司    商品零售 5000000       1,882,156.24   -52,243,375.83      9,264,693.49 -12,942,342.98 -27,290,946.87
    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8000000     633,032,718.06 -165,563,688.88     105,165,309.12 -26,970,262.61 -26,589,316.02
    公司              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30000000 2,564,749,468.98    922,398,041.88   3,300,331,222.00 105,123,444.91 104,679,719.53
    公司              公司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5000000     60,753,849.78    2,773,440.80    187,038,439.91     10,055,585.46    7,807,850.85
    公司                公司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10000000    16,647,934.54 -123,772,766.82     69,120,535.12 -26,643,940.81 -28,497,891.48
    公司                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30000000   216,069,763.01   49,514,512.00      2,717,032.54     16,326,268.64   14,135,777.52
      有限公司              公司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10000000   342,889,846.30   27,559,971.05    396,238,120.63     -5,182,546.66 153,367,353.84
    公司                公司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子公司之子
                                   商品零售 5000000     15,940,702.82   -59,316,310.91    45,714,604.33     -7,074,571.13   -7,091,879.19
    公司                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126,595.92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注销                                           -281.40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注销                                         -148,156.98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格局和趋势
    ① 政策层面:2016 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意见中从“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
促进跨界融合”三个方面阐述了对实体零售的发展建议。在政策的推动下,互联网与实体零售商将会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在经营模式上更多的创新调整。
    ② 消费趋势:中产阶级人口增加,逐渐成为消费主力,从大众产品消费向高端产品消费转变,在消费品类上从产品消
费向服务消费转变,消费者开始增加提升生活品质、增加体验消费开支。消费呈现三大新趋势:时尚经济、假日经济、运动
经济。线上线下加速融合,移动端成线上消费主流。
    ③ 经营模式:大型卖场升级换代加速,以顾客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转型创新层出不穷,市场上不断涌现新型商业业态。
精品店、邻里店、社区店、综合购物中心在实体门店的经营成为符合消费主要需求的商业业态。各零售商家均在新型业态门
店的创新和开设方面积极投入。
    ④ 经营压力:实体零售面临的成本压力持续增大,人力成本、租赁成本等刚性成本依然呈上升趋势,互联网销售规模
大幅增长,虽然增速放缓,但对实体零售的市场份额影响巨大。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立足主营业务,强化区域经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继续实施稳健扩张发展策略;以市场为导向,加快
业态结构调整与转型,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双轮驱动作用,通过资本
运作,调整盈利模式与盈利结构,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经营计划
    2017 年,公司以“稳固主业经营、加快业态转型、稳健多元发展、提升公司形象”为经营方针,通过以下主要工作实
现年度经营计划:
    ①   推行经营合伙人制度为主的激励政策,激发团队的动力与经营积极性;
    ②    持续加快对购物环境与商品结构的调整升级,继续改造老店,优化购物环境,提高商品层次,增加配套服务,增
         加顾客体验,提高老店聚客能力;
    ③    全面实行标准样板化经营,提高营运标准和经营能力;
    ④   加大研发和优化卖场各项服务功能,提升零售服务的技术水平,加强会员数据化管理、开发智能化服务,提升零售
         服务的技术水平,展现人人乐品牌新形象;
    ⑤    持续强化生鲜经营,加强生鲜采购基地建设、坚持自营模式、巩固品质与价格优势,提升门店聚客能力;
    ⑥   进一步协调和巩固零供关系,增强供应链资源筹集能力;
    ⑦   适度加快新店发展,增加新型业态门店占比;
    ⑧   全面推进门店线下线上全渠道业务开展,提升线上购物线下门店配货销售占比,持续优化人人乐购、人人乐园和人
         人乐微商城等平台服务,提升线上体验;
    ⑨    推动传统百货向邻里型购物中心的转变;
    ⑩   通过资本运作,积极寻求包括但不限于与零售产业链上下端关联企业合作,做强做大企业。
    2017 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是:开设门店 20 家左右,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
不低于 3,000 万元。
    4、可能面对的风险
    ① 宏观经济风险:宏观经济走势直接影响消费需求的变化,经济稳定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有利于零售业的
持续快速发展;未来经济增速如果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居民消费信心的提升,抑制社会消费需求,从而对行业和公司的发展
带来不利影响。
    ② 市场拓展风险:公司在开设新店、拓展新区域、开设新型商业业态门店时,都可能出现市场培育期延长,经营亏损
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增加经营的风险。同时,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管理链条拉长,经营管控难度增大,不排除
存在未来关闭门店或放弃新店项目的风险。公司将稳健新店的拓展,不断优化评估和决策机制,加强新店拓展的风险控制,
坚持稳健拓展的开店策略。
    ③ 运营成本持续增长风险:零售行业的市场竞争激烈,实体零售面临租金、人力成本及水电、促销等费用支出的持续
上涨趋势不可避免,公司面临运营成本持续增长的风险,对经营业绩形成较大压力。对此,公司将长期使用加强成本费用的
管控,通过精耕细作的管理,提升员工劳效和卖场坪效,降低费用率,合理控制成本。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有限公司                                     年 01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中金公司研究部、安信证券、上达资本、天风证券、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国信证券、和君资本、中再资本、融通基金、广发
                                                                           年 01 月 2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银行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05 月 27 日 实地调研 中金公司研究部、瑞华控股
                                                                            年 05 月 2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广发商贸、西南证券、兴业基金
                                                                            年 11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中金公司研究部、毅恒资本、银石资本、宝盈基金
                                                                            年 12 月 2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 年 0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公司 2015 年度每
股收益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6 年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5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4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分红年度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含税)                                                     分红的金额            红的比例
                                         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6 年                       0.00             60,480,623.46               0.00%             0.00                0.00%
2015 年                       0.00          -474,729,556.88                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460,520,283.82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由于公司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68,387,347.86 元,不满 可供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作为营运资
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7.9 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以后年度回报投资者。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
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公司第二大股东、       在增持后继续遵守证监会自 2016 年 01 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其他承                                        2016 年 03          承诺履行
                   实际控制人何金         09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长期有效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诺                                            月 24 日            中
                   明先生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不通过自身或受其控制的除人人乐以外
                                                 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深
                                        关于避 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在中国境内以
                     圳市浩明投资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免同业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 2009 年 12                     承诺履行
                     理有限公司及公                                                                   长期有效
资时所作承诺                            竞争的 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 月 31 日                       中
                     司实际控制人何
                                        承诺     间接从事与人人乐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
                     金明、宋琦、何浩
                                                 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承诺在 2015 年 0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01
                                                 月 21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2015 年 07
                     公司控股股东深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通
                                        其他                                               2015 年 07 月 21 日至 承诺已履
                     圳市浩明投资管              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40 万
                                        承诺                                               月 21 日   2016 年 01 行完毕
                     理有限公司                  元,在增持期间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月 21 日
                                                 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作承诺
                                                                                                      2015 年 08
                     公司控股股东深
                                        其他     承诺在 2015 年 08 月 28 日增持完成后的 6 2015 年 08 月 28 日至 承诺已履
                     圳市浩明投资管
                                        承诺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28 日   2016 年 02 行完毕
                     理有限公司
                                                                                                      月 28 日
                     深圳市人人乐咨 其他         承诺自《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015 年 08 2015 年 08 承诺已履
                     询服务有限公司 承诺         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 月 06 日       月 06 日至 行完毕
                                           公司股份。                                          2016 年 02
                                                                                               月 06 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
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05月01日之后
                                                                                              税金及附加
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
                                                                                              11,762,207.09
“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管理费用
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05月01日起调整计入“税
                                                                                              -11,762,207.09
金及附加”
                                                                 开始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的时点
将应收款项中的租赁押金由无信用风险组合                                            ①   其他应收款-11,349,718.21
分类至正常信用风险组合并按历史损失率计    董事会、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01 日
提                                                                                ②   资产减值损失 11,349,718.2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配送服务;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等业务。由于 2015
年成立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
    2、注销子公司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于本期办理完毕所有注销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10 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苏洋、陈志芳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为确保公司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 110 万元。《关于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06 月 15 日、2016 年 07 月 0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无应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下为公司以前年度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报告期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事项。
(一)报告期内已结案、已执行完毕诉讼事项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0 年 01 月 29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市黄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和公司)
                                                                                                                                                                                          已执行完毕,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黄和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拟建的房产,交
                                                                                                                                               二审判决支持成都人人乐公司的上诉请求,黄 截止 2016 年
       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5 日。2011 年 01 月 13 日,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黄和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黄和公司未按合同约定
                                                                                                                                               和公司双倍退还成都人人乐公司定金共计 600   06 月公司收
 1     如期向成都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2013 年 06 月 14 日,成都人人乐公司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和公司双倍返还定      1,210.00
                                                                                                                                               万元。黄和公司不服二审判决提起再审程序, 到黄和公司
       金 600 万元,黄和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成都人人乐公司赔偿损失 310 万元并判令不予退还定金 300 万元。一审判决:黄和公司返还成
                                                                                                                                               四川省高院驳回黄和公司的再审申请。         返还定金 600
       都人人乐公司定金 300 万,驳回黄和公司反诉请求。二审判决:黄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0 万元。判决已生效,成都人人乐公司向法
                                                                                                                                                                                          万。
       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和公司向四川省高院提起再审,四川省高院驳回黄和公司的再审申请。
       2004 年 08 月 16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公司)与重庆升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伟
       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人人乐公司承租升伟公司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晒光坪 7 号附 18 号(部分)和
       19 号的升伟新天地物业 D、E、F 栋第二层部分(临天星桥转盘完全露出地面的一层为第二层)房产开设购物广场,人人乐公司开业经
       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09 月 01 日通知升伟公司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升伟公司不认可该解约通知,2014 年 10                双方已达成调解方案,由人人乐公司将租金支
 2     月 27 日以人人乐公司和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为被告,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          514.83 付至调解日 2016 年 02 月 29 日,人人乐公司已 已执行完毕
       《房产租赁合同书》有效;2、确认人人乐公司及重庆人人乐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书》的行为无效;3、判令人人乐公司及重庆人人乐                    交 50 万保证金不退还。
       继续履行《房产租赁合同书》;4、全部诉讼费由人人乐公司及重庆人人乐承担。人人乐公司及重庆人人乐接到案件后,分别向沙坪坝
       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人人乐公司及重庆人人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本案移送重庆市高级人
       民法院审理。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2 年 0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签
       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市金巢大道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                    一审判决驳回深圳人人乐公司诉讼请求,深圳
 3     分和 C 区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04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深圳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明      400.00 人人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 已执行完毕
       恒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明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江西               持原判。
       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恒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2012 年 07 月 2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瑞湖锦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2016 年 02 月
       湖锦西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瑞湖锦西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成都人人乐
                                                                                                                                               双方达成调解,瑞湖锦西公司退回成都人人乐
 4     百寿路 8 号银杏广场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5 年 05 月 30       600.00                                                   公司收到 300
                                                                                                                                               公司定金 300 万元。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瑞湖锦西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交房期限届满后瑞湖锦西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                                                                   万元。已执行
       成都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完毕。
       2011 年 08 月 12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永发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印务公司)
                                                                                                                                                                                               2016 年 05 月
       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永发印务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8                   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调解:永发印务公司
                                                                                                                                                                                               成都人人乐
       号成都永发印务项目地上第一层(部分)、地下负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                    同意于 2016 年 05 月 18 日前一次性返还我司合
 5                                                                                                                                    442.00                                                   公司收到 260
       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永发印务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交房期限届满后永发印                同定金 200 万以及资金利息补偿款 60 万,共计
                                                                                                                                                                                               万元,已执行
       务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成都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                260 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永发印务公司承担。
                                                                                                                                                                                               完毕。
       金 400 万元及利息 42 万,共计 442 万元整。
                                                                                                                                               一审判决深圳人人乐公司向金海港公司支付房
       2006 年 0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屋占有使用费 261.53 万元、赔偿租金损失 174.36
       海港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
                                                                                                                                               万元、赔偿设施设备损失 42.18 万元。案件受理
       裙楼二、三层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2009 年 12 月,金海港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面积 3,954.44 平方米)转让给深圳市鑫地投资有
 6                                                                                                                                    662.54 费和评估费共计 4.78 万元。金海港公司负担 1.33 已执行完毕
       限公司。深圳人人乐公司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08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金海港公司不认可
                                                                                                                                               万元,深圳人人乐公司负担 3.45 万元。深圳人
       该解约通知,并就其中一部分 3,954 平方米租赁房产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提起诉讼(合计面积是 7,295 平方米),请求由深圳人人乐
                                                                                                                                               人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604.42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占用费 58.12 万元,合计 662.54 万元。
                                                                                                                                               原判。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06 年 0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海港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                          一审判决深圳人人乐公司向鑫地公司赔偿租金
       裙楼二、三层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2009 年 12 月,金海港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面积 3,954.44 平方米)转让给深圳市鑫地投资有                       损失 1,470,963.72 元、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7                                                                                                                                          563.87                                                  已执行完毕
       限公司。深圳人人乐公司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鑫地公司就其所有                       2,206,445.58 元。深圳人人乐公司提起上诉。二
       的 3,954.44 平方米租赁房产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提起诉讼,请求由深圳人人乐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392.26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占用费 171.61              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万元,合计 563.87 万元。
                                                                                                                                                     一审判决:1、确认双方 2010 年 07 月 22 日签
       2010 年 07 月 22 日,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人人乐公司)与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成公司)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13 年 10 月 08 日解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惠州人人乐公司承租迅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商业东街桃园路城市代号裙楼                          除;2、迅成公司收到惠州人人乐公司给付的定
       地上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08 日。合同签订后,惠州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迅成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迅成公司并                     金 200 万元,归迅成公司所有;3、驳回惠州人
 8                                                                                                                                        400.00                                                    已执行完毕。
       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向惠州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惠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迅成公                      人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 30,800
       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迅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于 2013 年 10 月 08 日合法解除,合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11,400 元,共计 42,200 元,
       法没收定金 200 万元,由惠州人人乐公司承担诉讼费。                                                                                             由惠州人人乐公司负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1 年 04 月 6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远
       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双远实业公司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宝华大
       道与丁香路交叉口东北侧(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 0 标准分区 015 号地块内)双远动力国际项目地上第一层(部分)、地下负一                          一审于 2016 年 07 月 14 日审理。一审判决驳回
                                                                                                                                                                                                    已执行
 9     层部分房产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600.00 重庆人人乐的全部诉讼请求。重庆人人乐提起
                                                                                                                                                                                                    完毕
       年 02 月 20 日前。合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双远实业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交房期限届满后双远实业公司未能按期交                       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双远实业公司返还重庆人人乐公司定
       金 300 万;2、请求适用定金罚则,判令双远实业公司另行支付 300 万;3、由双远实业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1 年 11 月 19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
       司)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金科公司位于重庆市茶园新区香溪 1 号金科世
                                                                                                                                               一审判决驳回重庆人人乐的全部诉讼请求。重
 10    界城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09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       400.00                                             已执行完毕
                                                                                                                                               庆人人乐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依约向金科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交房期限届满后金科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双方达成调解:1、双方共同确认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经解除;2、
                                                                                                                                               三丰公司向西安人人乐公司退还定金 8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0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公
                                                                                                                                               并额外支付补偿款 400 万元,共计 1,200 万元,
       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三丰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七路与凤新路西北三
                                                                                                                                               支付期限为:2016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支付 600
       丰国际购物广场商业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三层约 24,36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
 11                                                                                                                                 1,600.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600 万元。3、已执行完毕
       付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三丰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三丰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
                                                                                                                                               如果三丰公司按照第 2 条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三丰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
                                                                                                                                               双方就本案产生的纠纷就此了结;4、如果三丰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公司未按第 2 条确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付款义
                                                                                                                                               务,须双倍返还西安人人乐公司定金 1,600 万
                                                                                                                                               元。
       2011 年 03 月 22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天邦润泽(天津)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润泽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润泽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天                    对方需双倍返还天津人人乐公司定金共计 1,000 润泽公司无
       润蓝岸商业广场第一、二层的部分房产,租赁面积共计约 16,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07 月 01               万元。该案判决后,长期未执行到位,目前尚 可执行财产。
 12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润泽公司 5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天津人人乐公司多        1,000.00 未有效的润泽公司财产线索。2016 年 12 月 16 天津人人乐
       次催促润泽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房产,润泽公司先是各种理由不予交付租赁房产,最终明确告知天津人人乐公司将不予交付租赁房产、                  日法院裁定终结此案,待发现有财产执行时恢 公司已经审
       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天津人人乐公司要求润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天津人人乐                    复执行。                                       批核销完毕。
       公司的主张,双方未上诉。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08 年 03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桃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公司)签                                                                桃源公司一
                                                                                                                                             一审判令桃源公司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定金共
       订了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桃源公司位于成都市郫县北大街二段 23 号房产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面积共计                                                                   直无可供执
                                                                                                                                             计 280 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 140 万元为基
       24,65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0 年 03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桃                                                              行的财产,成
 13                                                                                                                                   280.00 数,从 2013 年 04 月 12 日起至付清日止。本案
       源公司 14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桃源公司未能依约交付房产。2014 年 07 月 02 日,成都人人乐公司向成都                                                               都人人乐公
                                                                                                                                             诉讼费用为 10,950 元,成都人人乐已预交,桃
       市郫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桃源公司合同并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公司支付的定金 280 万元与利息,经法院一审判决,判令                                                                  司已经审批
                                                                                                                                             源公司履行判决时一并支付给成都人人乐。
       桃源公司支付成都人人乐公司 280 万元。一审结案。                                                                                                                                        核销完毕。
                                                                                                                                             一审判令豪润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2,000 万元。案
                                                                                                                                             件受理费豪润公司承担。豪润公司上诉。二审
                                                                                                                                             以 1,600 万元调解结案:1、双方共同确认于 2011
                                                                                                                                             年 06 月 16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经解
       2011 年 06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豪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润公司)签
                                                                                                                                             除;2、豪润公司向西安人人乐退还定金 1,000
       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豪润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豪润购物广场项目
                                                                                                                                             万元并额外支付补偿款 600 万元,共计 1,600 万
       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9,715.01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09
 14                                                                                                                                 2,000.00 元,支付期限为:2016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支付 已履行完毕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豪润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豪润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
                                                                                                                                             3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1,200 万
       司于 2015 年 12 月 01 日向豪润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100 万元。3、
       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及 2,000 万元。
                                                                                                                                             如果豪润公司按照第 2 条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双方就本案产生的纠纷就此了结;4、如果豪润
                                                                                                                                             公司未按第 2 条确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付款义
                                                                                                                                             务,须双倍返还人人乐公司定金 2,000 万元。
(二)报告期内已撤诉诉讼
序                                                                                                                                                                            涉案金额     诉讼
                                                                                  诉讼基本情况
号                                                                                                                                                                            (万元)     进展
     2010 年 12 月 18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滨州富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天
     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泰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与渤海七路交口中央公园项目部分房产用于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合同约定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01 日,合同定金 200
 1                                                                                                                                                                              450.00     已撤诉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泰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富泰公司到期未交付房产,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份向富泰公司发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任,后虽确认合同解除,但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诉至法院,要求富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2011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约定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永昌公司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与黄家湖西路交汇处龙祥商贸城酒店裙楼地上第一层(大部分)、第二层(大部分)、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
 2                                                                                                                                                                              300.00     已撤诉
     日期为 2013 年 02 月 26 日。合同签订后,深圳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永昌公司支付了定金 150 万元,但永昌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永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300 万元整。
     京山县恒兴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米业公司)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集团公司)自 2003 年底开始发生第一笔业务,其后派生多家子公
     司,包括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之后每一年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恒兴米业公司订立合同时均加盖人人乐集团公司的印章。至 2013 年 12 月 8 日发生
     最后一笔业务,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内人人乐集团公司和深圳人人乐公司均未再向恒兴米业公司订货。恒兴米业公司认为双方合作期间,其一直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向人人乐集团公
 3 司及其下子公司运送货物,而人人乐集团公司 2013 年 12 月无故断绝与其的业务合作,亦未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恒兴米业公司,该行为给恒兴米业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多次           525.30     已撤诉
     沟通、协商仍未有结果,恒兴米业公司于 2014 年 06 月 06 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深圳人人乐公司返还商品质量保证金 5 万元及利息(从收取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按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人人乐集团公司支付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248 万元(具体金额待相关部门评估后确定),资金占用损失 260 万元,赔偿恒兴米业公司因合
     作中断造成的恒兴米业公司损失 12.3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2010 年 10 月 31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邵阳市玉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彪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玉彪公司位于邵阳市东风路 277 号东风大厦裙楼负一层全部、地面第一层部分、地面第二层至第五层全部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 日。合同
 4                                                                                                                                                                           600 万+诉讼费 已撤诉
     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依约向玉彪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玉彪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玉彪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2011 年 06 月 20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六源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金六源公司位于衡阳市船山路与道源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华南名城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
 5                                                                                                                                                                                3,000.00 已撤诉
     依约向金六源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金六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25 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
     六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2,000 万,赔偿我司损失 1,000 万,,共计 3,000 万元整。
备注:
1、(二)已撤诉案件 4 在报告期再次起诉,详情见(四)报告期内新增诉讼案件 4 详述;
2、(二)已撤诉案件 5 在报告期再次起诉,详情见(三)报告期内未结诉讼案件 18 中详述。
(三)报告期内未结诉讼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2 年 0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明恒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市金巢大道
       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分和 C 区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04 月                一审于 2016
                                                                                                                                                已开庭,未判决。诉讼过程中,明恒公司申请损失
 1     01 日。明恒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08 日向深圳人人乐公司发出租赁房产的交付通知书和交付催促   1,594.00 年 03 月 10                                                    未结
                                                                                                                                                鉴定,目前已经确定了鉴定机构。
       函,但深圳人人乐公司未派代表办理交接手续。2013 年 11 月 30 日明恒公司向深圳人人乐公司发出律师函,解除双方                日开庭。
       签订的租赁合同,通知深圳人人乐公司所交纳的 200 万元合同定金不予返还。2015 年 12 月 30 日明恒公司向江西省抚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人人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1,594 万元。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人人乐公司)与连州市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一审判决广州人人乐公司与华诚公司 2011 年 10
       下简称:华诚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广州人人乐公司承租华诚公司位于连州市                   2016 年 11 月
                                                                                                                                                月 13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已解 等待重新审
 2     连州大道 133 号连州现代国际广场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广州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华诚       700.00 23 日二审裁
                                                                                                                                                除。华诚公司双倍返还广州人人乐公司共计 700     理
       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华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广州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广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定发回重审
                                                                                                                                                万元。华诚公司上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月 15 日向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诚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700 万元整。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1、人人乐集团公司将所承租的物业返
                                                                                                                                                 还给华丰公司;2、人人乐集团公司向华丰公司支
                                                                                                                                                 付房屋租金 3,538,470.66 元及迟延缴纳租金的违约
                                                                                                                                                 金;3、人人乐集团公司向华丰公司支付合同解除
                                                                                                                                                 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4、驳回华丰公司的其他诉
       2004 年 04 月 27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集团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                                 讼请求;5、驳回人人乐集团公司的所有反诉请求。
       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人人乐集团公司承租华丰公司宝安区创                                    案件受理费 50,070 元,由华丰公司承担 15,021 元,
       业一路的华丰大厦物业一至三层和六层房产开设购物广场,人人乐集团公司开业经营后,因长期亏损,决定提前终止                                    由人人乐集团公司承担 35,049 元;反诉受理费
       合同。华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1、判令人人乐集团公司将租赁物交还给                   二审已于      143,300 元,全部由人人乐集团公司承担。人人乐 2017 年 3 月
 3     华丰公司;2、判令人人乐集团公司支付自 2014 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15 年 09 月 19 日的房屋租金 3,577,405.96 元;3、     546.71 2017 年 3 月 2 集团公司已上诉。二审判决: 1、人人乐集团公司 22 日已全部
       判令人人乐集团公司支付自 2015 年 09 月 20 起至交还租赁物之日止的场地占用费,暂计至 2015 年 09 月 30 日为                    日判决        向华丰公司支付合同解除后 2015 年 9 月 22 至 2016 执行完毕
       136,164.24 元;4、判令人人乐集团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753,547 元;5、承担本案诉讼费。人人乐集团公司提                                年 12 月 21 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1,105,535 元;合
       起反诉:1、请求华丰公司支付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的租金损失 900 万元;2、请求华丰公司支付开店及经营损失 1,000 万                                同解除三个月后的占用使用费是华丰公司自身错
       元;3、请求华丰公司退回租赁合同保证金 130 万元。                                                                                          误所致,由华丰公司自行承担;2、一审受理费
                                                                                                                                                 50,070 元,由华丰公司承担 20,028 元,由人人乐
                                                                                                                                                 集团公司承担 30,042 元;反诉受理费 143,300 元,
                                                                                                                                                 全部由人人乐集团公司承担,二审受理费 173,349
                                                                                                                                                 元由人人乐集团承担 153,321 元,华丰公司承担
                                                                                                                                                 20,028 元。驳回其他全部诉讼请求。
       2011 年 01 月 05 日,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人人乐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泳臣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南宁人人乐公司承租泳臣公司位于广西南                      一审于 2016
 4     宁市民族大道 157 号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05 日。合同签订后,南宁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泳臣公司支          400.00 年 04 月 21   等待一审判决                                      未结
       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泳臣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南宁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日开庭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泳臣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1 年 05 月 19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和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长和公司位于成都市
       温江区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交叉口的德坤新天地项目房屋,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09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                此案 2014 年
       司依约向长和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长和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成都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2013 年 06                 11 月 26 日二
                                                                                                                                                 一审驳回成都人人乐的 1,600 万诉讼,成都人人乐 等待开庭重
 5     月,长和公司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请求判令确认双方合同所涉及的租赁场所已经达到了双方        1,600.00 审裁定发回
                                                                                                                                                 上诉,二审法院已作出裁定,裁定本案发回重审。审。
       约定的交付条件;2、请求判令成都人人乐公司按照合同对租赁场所进行实际收房并补签房屋交付确认书;3、请求判                    重审,尚未开
       令确认双方合同中所涉及的免租期起算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18 日;4、请求判令成都人人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                 庭。
       费用。2013 年 08 月 07 日,成都人人乐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1,600 万并
       赔偿损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发回给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诉讼中,长和公司撤回其起诉。
       2010 年 02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以下简称:                                                                                     目前正在执
       龙兴寺)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龙兴寺位于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商                                    一审判令龙兴寺返还成都人人乐公司定金 200 万 行阶段。
       品中心负一层房产,租赁面积共计约 17,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09 月 01 日。                              元,驳回成都人人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 2016 年 05
 6     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龙兴寺 2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成都人          400.00 此案已审结。用双方各一半,因成都人人乐公司已垫付龙兴寺的 月 31 日收到
       人乐公司多次催促龙兴寺交付合同约定房产,并前往租赁房产位置查看,发现龙兴寺未完成约定租赁房产的修建。2013                                  诉讼费,龙兴寺返还定金时一并给付诉讼费用给成 50 万。2017
       年 05 月 01 日,成都人人乐公司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龙兴寺解除合同并由龙兴寺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                                  都人人乐公司。                                      年 02 月 22
       公司定金 400 万元。                                                                                                                                                                           日收到 50 万
       2009 年 12 月 01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宏杰公司)签订了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宏杰公司位于绵阳市长虹大道东段 9 号宏杰东方华尔街二期地下一                                   2014 年 09 月 15 日立案,一审判决:1、双方于 2009
       层部分及地上一层部分房产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面积共计约 12,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2016 年 10 月 年 12 月 01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终止履行;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05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宏杰公司 100 万元               26 日二审判 2、宏杰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成都人人
 7                                                                                                                    2,136.00                                                                       执行中
       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宏杰公司不能在约定的交房期限依约交房。2014 年 09 月 08 日,成都人人                 决驳回上诉,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200 万元。案件受理费成都人
       乐公司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成都人人乐公司与宏杰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200                  维持原判。 人乐公司承担 800 元,其他费用均由宏杰公司承
       万元。宏杰公司提起反诉,要求:1、不予返还成都人人乐公司支付给宏杰公司的合同定金 100 万元,2、成都人人乐                                   担。宏杰公司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支付给宏杰公司损失超过定金的部分 1,836 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成都人人乐承担。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鑫宇腾飞公司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公司
                                                                                                                                            定金 600 万,鑫宇腾飞公司上诉,二审于 2016 年
                                                                                                                                                                                             鑫宇腾飞公
                                                                                                                                            07 月 12 日开庭审理。二审调解结案:1、双方共
                                                                                                                                                                                             司已付 100
       2012 年 01 月 07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南充市鑫宇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同确认于 2012 年 01 月 07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
                                                                                                                                                                                             万,余下的
       司(以下简称:鑫宇腾飞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鑫宇                               同》已经解除;2、鑫宇腾飞公司应向成都人人乐
                                                                                                                                                                                         430 万未付,
       腾飞公司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二段 18 号嘉南国际 15 幢商业楼裙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              一审判决已 公司退还定金 300 万元,并支付补偿费 230 万元,
 8                                                                                                                      600.00                                                           鑫宇腾飞公
       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            出         共计 530 万元。2016 年 10 月 31 日之前,鑫宇腾
                                                                                                                                                                                         司致函延期
       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交房期限届满后鑫宇腾飞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成都人人乐                            飞公司应向成都人人乐公司支付 100 万元,余下的
                                                                                                                                                                                         至 2017 年
       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430 万元应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成都人人乐
                                                                                                                                                                                         03 月底支
                                                                                                                                          公司支付完毕。一审案件受理费 26,900 元由成都
                                                                                                                                                                                         付。
                                                                                                                                          人人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6,900 元由鑫
                                                                                                                                            宇腾飞公司负担。
       2010 年 04 月 23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渝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中渝公司将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庹路与红狮大道交界处
       西北侧“巴国绿云”项目负三层(与陈庹路平层)负四层的房产出租给重庆人人乐公司使用,双方约定租赁房产的总                                                                                对方公司无
       面积为 21,528.09 平方米,重庆人人乐公司将租赁房产用于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房产的交付日为                                                                             可执行财
                                                                                                                                 目前此案二 二审判令中渝公司双倍返还重庆人人乐公司定金
 9     2012 年 09 月 01 日。租赁合同签署后,重庆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中渝公司定金 200 万元,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400.00                                                               产。法院未
                                                                                                                                 审已审结。 40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2 年 09 月 01 日前,但交付日到期后,中渝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交付且明确表示无法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租                                                                             下终止裁
       赁房产。2013 年 10 月 25 日,重庆人人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渝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定。
       400 万元。一审判决已出,中渝公司提起上诉。2014 年 12 月 17 日二审判决已出,判决:中渝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400
       万元。二审结案。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1、解除鸿正公司与天津人人乐公司签
       天津鸿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正公司)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1                                 订的《房产租赁合同》;2、天津人人乐公司给付
       年 01 月 30 日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鸿正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                                鸿正公司租金 2,007,963 元;3、驳回鸿正公司的其
                                                                                                                                                                                                正在报批,
       路与春阳路交口的富贵家园商业项目地下负一层经营大型综合购物广场,面积 9,619.7 平方米,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5                   一审判决已 他诉讼请求;4、驳回天津人人乐公司的其他反诉
 10                                                                                                                      1,348.00                                                               准备履行判
       年 09 月底撤出该店不再经营,鸿正公司于 2016 年 05 月起诉天津人人乐公司要求支付 2015 年 02 月 20 日至 2016 年 06              出。       请求。案件受理费 40,574 元,由鸿正公司负担
                                                                                                                                                                                                决
       月 19 日期间的房屋租金共计 2,633,393 元,天津人人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其承担 1,035 万元的投资损失并返还 50 万                            20,000 元,天津人人乐负担 20,574 元。案件反诉
       元保证金。                                                                                                                              受理费 43,450 元,由天津人人乐负担 50 元,鸿正
                                                                                                                                               公司负担 43,400 元。
       2011 年 07 月 21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遵化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遵化开元公司)签订了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遵化开元公
       司位于河北省遵化市华明北路与北环西路交口之开元新天地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房产(以下简称:
       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04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依
                                                                                                                                               对方提出管辖异议,我司进行答辩。对方提起 800 等待一审判
 11    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 2013 年 03 月 15 日,遵化开元公司向天津人人乐公司发来一份《关于遵化开元国际       1,000.00 一审审理中
                                                                                                                                               万元的反诉请求,本案件已经开庭两次,尚未结案。决结果。
       商业面积变更及交房时间的函》,提出要将出租面积由合同约定的 38,506.77 平方米缩减至 25,000 平方米。天津人人乐
       公司接到该份函件后,于 2013 年 08 月 01 日回复函件,明确表示无法接受遵化开元的上述要求,经多次洽谈未能达成一
       致意见。天津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03 月 16 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
       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及 400 万元损失,共计 1,000 万元整。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1 年 12 月 15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河北富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桥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桥公司位于河北省
       廊坊市广阳道和裕华路交汇处万向城项目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合同约定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05
       月 31 日,合同定金为 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桥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合同       440.00
       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后,富桥公司未能如约交付房产, 2014 年 08 月 13 日,富桥公司突然来函称“因多方原因导致项    (400 万
                                                                                                                                                                                                等待一审判
 12    目建设严重滞后,具体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建议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富桥公司在未得到天津人人乐公司        定金,40 一审审理中 已开庭,未判
                                                                                                                                                                                                决结果。
       同意的情况下于 2014 年 09 月 19 日公开举行“万向城主力店签约盛典”,公开宣布将已经出租于天津人人乐公司的房 万资金占
       产转租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份向富桥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其      用费用)
       尊重合同,遵守约定,终止与永辉方面的合作,尽快将房产交付天津人人乐公司,但是时至今日,富桥公司没有任何
       行动。鉴于富桥公司一房两租、公开违约的严重行为,天津人人乐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失去了继续合作的基础,特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富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2010 年 12 月 10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唐山市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一审判决: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产租赁
       下简称:通华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通华公司位于河北省          450.00
                                                                                                                                               合同》;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
       唐山市南新西道与站前路交口商业项目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购物广场。合同约定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05 月      (400 万 2016 年 12 月
                                                                                                                                               还原告定金 400 万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 等待判决书
 13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通华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 200 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及宽限      定金,50 20 日一审判
                                                                                                                                               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5,350 元,被告负担      送达
       交房期到期后,通华公司均未能如约交付房产,导致天津人人乐公司无法接收并经营该项目,通华公司的行为严重违        万资金占 决已出。
                                                                                                                                               37,450 元。法院尚未成功送达该判决书给被告通华
       反合同原定及法律规定,侵犯了天津人人乐公司的利益。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 用费用)
                                                                                                                                               公司。
       华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2011 年 05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前双方均
       建鑫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建鑫公司位于湘潭市河东大道                                  一审判决建鑫公司向长沙人人乐公司返还定金
                                                                                                                                已上诉,二审
       与双拥路交汇处东南角的建鑫城国际社区 B 区 1、2、3 号负一层的全部房产,双方最终约定的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09                               400 万元,并赔偿损失 304.44 万元。长沙人人乐公
 14                                                                                                                   1,374.34 于 2017 年 02                                                    未结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向建鑫公司支付定金 400 万元,但建鑫公司至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向长沙                               司向建鑫公司赔偿 114.548 万元。建鑫公司及长沙
                                                                                                                                月 28 日开庭
       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反而另行招商,甚至拒绝长沙人人乐公司撤走现场设备并擅自安装使用。2013 年 04 月 19 日,                               人人乐公司均已向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审理
       长沙人人乐公司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鑫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 1,374.34 万元。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1 年 01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湘电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湘电公司位于湘潭市建
                                                                                                                                排期在 2017
       设南路与书院路交汇处西南角湘电“友谊一号”项目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和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交房
 15                                                                                                                    400.00 年 04 月 11       未结                                                未结
       日期为 2013 年 05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湘电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湘电公司并未按照
                                                                                                                                日一审开庭
       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湘电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2011 年 08 月 2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金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双金公司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                   2016 年 09 月
                                                                                                                                                一审判决双金公司向长沙人人乐公司双倍返还定
 16    林三路与麓云路交汇处西北角麓谷公馆项目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依      400.00 08 日一审已                                                           未执行
                                                                                                                                                金 400 万元。
       约向双金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双金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判决
       年 12 月 14 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调解结案:1、中联公司返还长沙人人乐公司 350
                                                                                                                                                万元定金,该款分 5 次付清:2016 年 08 月 10 日
       2011 年 06 月 0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湖南中联国际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以
                                                                                                                                                前付 50 万,2016 年 09 月 30 日前付 50 万元,2016
       下简称:中联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中联公司位于永州市                                                                                       对方未履
                                                                                                                                                年 10 月 30 日前付 50 万元,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
       零陵中路 868 号中联国际广场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09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公司依约     700.00 调解结案                                                            行,我司已
                                                                                                                                                付 1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付 100 万元。2、
       向中联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中联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重新起诉。
                                                                                                                                                中联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前另向长沙人人乐
       年 12 月 17 日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联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700 万元整。
 17                                                                                                                                             公司支付 50 万元利息。3、长沙人人乐公司撤回诉
                                                                                                                                                讼。
                                                                                                                                                                                                    对方仍未履
       以上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中联公司主动联系长沙人人乐公司要求和解,双方基于合作友好的态度于 2016 年 04 月 25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一审判决:1、限中联公司在判
                                                                                                                                                                                                    行,长沙人
       达成《调解协议》,长沙人人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协议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长沙人人乐公司据此                   一审判决已 决生效后五日内双倍返还长沙人人乐公司定金共
                                                                                                                       750.00                                                                       人乐公司拟
       再次起诉至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要求:1、被告双倍返还协议定金及利息共计 750 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                  出              计 700 万元;2、驳回长沙人人乐公司的其他诉讼
                                                                                                                                                                                                    向法院申请
       诉讼费用。                                                                                                                               请求。
                                                                                                                                                                                                    强制执行。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1、长沙人人乐公司与金六源公司于
                                                                                                                                            2011 年 06 月 30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于
                                                                                                                                            2016 年 01 月 26 日解除;2、金六源公司支付长沙
                                                                                                                                            人人乐公司 1,000 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以
       2011 年 06 月 20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
       (以下简称:金六源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金六源公司位
                                                                                                                                            同类贷款利率 130%标准,从 2011 年 07 月 08 日
       于衡阳市船山路与道源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华南名城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              一审判决已
 18                                                                                                                 3,000.00                起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3、驳回长沙人人 未结
       长沙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金六源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金六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                 出
                                                                                                                                            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在判决生效后十
       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六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共计
                                                                                                                                            五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清的,按规定加倍支
       3,000 万元整。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
                                                                                                                                            191,800 元,由长沙人人乐公司负担 100,000 元,
                                                                                                                                            由金六源公司负担 91,800 元。长沙人人乐公司已
                                                                                                                                            上诉。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1、解除加德置业与西安超市公司的《房
                                                                                                                                           产租赁合同书》;2、西安超市公司于判决生效之
       2005 年 03 月 18 日,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西安市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
                                                                                                                                           日起三个月内搬离并向加德置业交还租赁房屋;3、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房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西房公司位
                                                                                                                                           西安超市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房产租赁
       于陕西省西安市丈八路与东仪路交叉口部分商业房产开办大型综合性超级市场,西房公司交付租赁房产后西安人人乐
                                                                                                                                           合同书》的租金标准向加德置业支付 2015 年 11
       公司开始经营。此后西房公司将租赁房产出售于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源房产),西安人
                                                                                                                                           月 25 日至判决解除合同之日的租金,西安超市公
       人乐公司将承租人变更为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超市公司)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天地源房产又                 一审判决已
 19                                                                                                                1,011.11                司应向加德置业支付合同解除之日至实际搬离之 未结
       将租赁房产出售于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德置业),2014 年 12 月西安超市公司与天地源房产、加              出
                                                                                                                                           日的房屋占用使用费按照《房产租赁合同书》约定
       德置业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房产的产权人变更为加德置业,由于业主变更后手续方面衔接的原因导致该店
                                                                                                                                           的租金标准计算;4、西安超市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租金未及时支付至新业主加德置业而导致诉讼。2015 年 06 月 15 日西安超市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
                                                                                                                                           十日内向加德置业支付违约金 150 万元;5、驳回
       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加德置业以西安超市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承担违约赔偿责
                                                                                                                                           加德置业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2,466 元,
       任。
                                                                                                                                           由加德置业负担 24,740 元,西安超市公司负担
                                                                                                                                           57,726 元。西安超市公司已上诉。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令亨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1,000 万元。诉讼
                                                                                                                                                  费亨祥公司承担。亨祥公司上诉。二审以 800 万元
                                                                                                                                                  调解结案:1、双方共同确认于 2010 年 01 月 16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经解除;2、亨祥公
                                                                                                                                                  司向西安人人乐公司退还定金 500 万元并额外支
       2010 年 0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亨祥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
                                                                                                                                                  付补偿款 300 万元,共计 800 万元,支付期限为:
       亨祥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亨祥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大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00 万元;2017 年 01 目前正按照
       庆路与西二环什字西南角 200 米土门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0,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
                                                                                                                                  二审调解结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0 万元;2017 年 02 月 28 日之 调解协议的
 20    大型综合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05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亨祥公司支付了定      1,000.00
                                                                                                                                  案。            前支付 50 万元;2017 年 03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0 约定履行付
       金 500 万元。但亨祥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亨祥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
                                                                                                                                                  万元;2017 年 04 月 30 日之前支付 50 万元;2017 款义务
       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000 万
                                                                                                                                                  年 05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0 万元;2017 年 06 月 30
       元。
                                                                                                                                                  日之前支付 50 万元;3、如果亨祥公司按照第 2
                                                                                                                                                  条履行完毕支付义务,双方就本案产生的纠纷就此
                                                                                                                                                  了结;4、如果亨祥公司未按第 2 条确定的时间及
                                                                                                                                                  金额履行付款义务,须双倍返还人人乐公司定金
                                                                                                                                                  1,000 万元。
       2010 年 0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得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安得公司位于陕西省
       西安市华东二环与矿山路十字东南角 400 米海璟印象城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至三层约 15,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                  2016 年 11 月
                                                                                                                                                  一审判决安得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0 万元。安得公
 21    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        600.00 28 日一审判                                                          未结
                                                                                                                                                  司上诉。
       依约向安得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安得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                决已出。
       安得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600 万元。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一审判决:1、解除双方 2009 年 05 月 16 日签订的
       2009 年 05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西安市兴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房产租赁合同》;2、兴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下简称:兴佛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兴佛公司位于陕西省
                                                                                                                                                 十日内双倍返还西安人人乐公司定金 300 万元;3、
       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东北角海荣名城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至三层约 13,5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                  2016 年 11 月
                                                                                                                                                 兴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西安人人乐 双方均上
 22    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03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兴佛公       900.00 28 日一审判
                                                                                                                                                 公司租赁费预付款 300 万元;4、驳回西安人人乐 诉,未结。
       司支付了 450 万元(合同定金 150 万元,预付租费 300 万元)。但兴佛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                 决已出。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7.49 万元,由
       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兴佛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
                                                                                                                                                 西安人人乐公司负担 2.49 万元,兴佛公司负担 5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佛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 900 万元。
                                                                                                                                                 万元。双方均上诉。
                                                                                                                                                 一审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1,600 万元。二审以
                                                                                                                                                 1,200 万元调解结案:1、双方共同确认于 2011 年
                                                                                                                                                 11 月 01 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经解除;2、
                                                                                                                                                 锦鹏公司向西安人人乐退还定金 800 万元并额外
       2011 年 11 月 01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锦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支付补偿款 400 万元,共计 1,200 万元,支付期限 目前正按照
       锦鹏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锦鹏公司位于西安市未央湖秦
                                                                                                                                 二审调解结 为:2017 年 01 月 20 日之前支付 200 万元;2017 调解协议的
 23    汉大道 6 号锦鹏花园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锦鹏公司支付了定    1,600.00
                                                                                                                                 案。            年 03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00 万元;2017 年 06 月 30 约定履行付
       金 800 万元,但锦鹏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西安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30 日向陕西
                                                                                                                                                 日之前支付 500 万元。3、如果锦鹏公司按照第 2 款义务
       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条履行完毕支付义务,双方就本案产生的纠纷就此
                                                                                                                                                 了结;4、如果锦鹏公司未按第 2 条确定的时间及
                                                                                                                                                 金额履行付款义务,须双倍返还人人乐公司定金
                                                                                                                                                 1,600 万元。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法院裁定:
                                                                                                                                                                                             终结执行程
                                                                                                                                                                                             序,金桥公
       2011 年 03 月 31 日,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人人乐公司)与陕西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司将东风路
       下简称:金桥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宝鸡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桥公司位于陕西省宝                                一审判决金桥公司返还宝鸡人人乐公司合同定金
                                                                                                                                                                                             31 号院宝鸡
       鸡市金台大道 26 号金桥国际的商业房产开办大型综合超级市场,金桥公司应于 2013 年 06 月 01 日前按照租赁合同约                一审判决已 500 万元及利息(自 2011 年 04 月 14 日起按中国
 24                                                                                                                   1,000.00                                                               市产权证金
       定的条件交付租赁房产;2011 年 04 月 14 日,宝鸡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金桥公司支付了定金 500 万元;截止约定交房期                出。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两倍计算至清偿之日
                                                                                                                                                                                             台区字第
       限届满日金桥公司未按约定条件交付租赁房产。宝鸡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07 月 01 日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止);驳回宝鸡人人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107355 号房
       要求与金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金桥公司双倍返还合同定金 1,000 万元。
                                                                                                                                                                                             产抵债给宝
                                                                                                                                                                                             鸡人人乐公
                                                                                                                                                                                             司。
(四)报告期内新增诉讼
                                                                                                                                 涉案金
                                                                                                                                                                                             诉讼判决
序号                                                     诉讼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元)
       2011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公司)与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昌                                                                   到期未收到
       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公司承租永昌公司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                                 一审以 195 万元调解结案,解除双方 赔偿款,深
       与黄家湖西路交汇处龙祥商贸城酒店裙楼地上第一层(大部分)、第二层(大部分)、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17      圳人人乐公
 1                                                                                                                                 300.00      调解
       02 月 26 日。合同签订后,深圳人人乐公司依约向永昌公司支付了定金 150 万元,但永昌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公                               年 01 月 31 日之前支付,若逾期未足 司将向法院
       司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08 月 01 日向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永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额支付,则需另支付赔偿款 105 万元。申请强制执
       共计 300 万元整。                                                                                                                                                                     行。
    2011 年 09 月 23 日,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百货)与四川华升嘉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良
    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百货承租嘉良公司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
    北侧与龙马大道交汇处宝龙广场地下负二层(部分)、负一层及地面第一层至第四层全部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租赁
    面积共计约 40,973.7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百货依 1,000 万元
                                                                                                                                        目前此案尚未
2   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嘉良公司 1,0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嘉良公司未能依约履行交房义务,致使成都人          及利息                                未开庭                  未开庭
                                                                                                                                               开庭
    人乐百货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成都人人乐百货 2016 年 11 月 21 日起诉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要求:1、请求判决嘉良公司
    返还成都人人乐百货已支付的定金本金 1,000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约 3,035,438.36 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自嘉良公司实际占款之日 2011 年 10 月 10 日起暂计算至起诉日,要求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请求适用双倍返还定金
    罚则,判令嘉良公司另行支付 1,000 万元;3、判令嘉良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09 年 12 月 11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
    投资)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承租花园投资位于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 112 号“崇尚国际商业中心项目”
                                                                                                                                                       一审判决成都人人乐公司向花园投
    地下一层至地上一至四层房产。期间成都人人乐公司按时缴纳租金,2015 年 01 月 26 日,花园投资与成都人人乐公司签订《减降
                                                                                                                                        一审判决已出, 资支付租费 350 万元,并承担该款从
    租费补充协议》,约定“花园投资同意从 2015 年 02 月 01 日起至 2015 年 08 月 30 日,每月减收成都人人乐公司租费 50 万元。 350.00 万
3                                                                                                                                       二审尚未安排   2016 年 01 月 15 日至款项付清时止的   未结
    若因成都人人乐公司原因,于 2019 年 08 月 01 日前提前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则成都人人乐公司需返还花园投资在前述期间 元及利息
                                                                                                                                        开庭           逾期利息。目前成都人人乐公司已上
    减收的租费”。因集团决定关闭绵阳店,成都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花园投资送达了解除《房产租赁合同》通知书。
                                                                                                                                                       诉。
    花园投资因成都人人乐公司提前解除《房产租赁合同》据此要求成都人人乐公司支付前述减收的租费 350 万元及利息,并诉至绵
    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6 年 08 月 25 日开庭审理本案。
    2010 年 10 月 31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公司)与邵阳市玉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玉彪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公司承租玉彪公司位于邵阳市东风路 277 号东风大
    厦裙楼负一层全部、地面第一层部分、地面第二层至第五层全部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5 年 06 月 0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
                                                                                                                                                       目前因法院尚未成功送达案卷给被
4   人乐公司依约向玉彪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玉彪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公司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600.00 未开庭                                                 未结
                                                                                                                                                       告玉彪公司,开庭时间尚未能确定。
    2017 年 01 月 12 日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解除;2、判令玉彪公司双倍
    返还长沙人人乐公司定金 600 万元;3、判令玉彪公司向长沙人人乐公司支付定金利息 1,127,935 元(以定金 300 万元为基数,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退还定金之日止,暂计算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 1,127,935 元);4、玉彪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转让资产 转让资产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                                转让价格            交易损益
 关联方                               易定价 的账面价 的评估价                易结算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系   易类型   易内容                                (万元)            (万元)
                                       原则 值(万元)值(万元)               方式
                                                                                                   2016 年 9
深圳市浩 本公司                                                                                    月 30 日、 公告编号:
                    关联方
明投资管 的控股              房屋建   市场                                    银行存               2016 年 10 2016-049、
                    资产受                    11,432.26 43,607.90 43,600.00            17,994.34
理有限公 股东公              筑物     价格                                    款                   月 21 日、 2016-053、
                    让
司        司                                                                                       2016 年 12 2016-072
                                                                                                   月 31 日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净利润 13,495.75 万元。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无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除开设门店正常租赁房屋外,未发生也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其他重大
资产租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门店 121 家,其中自有物业门店 1 家,其余均为租赁物业。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                                                                                  计提
                       否                                                                                  减值                         报告期
                                                                                                                             报告期实
                       关              委托理财金                                            本期实际收 准备                            损益实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预计收益 际损益金
                       联                 额                                                 回本金金额 金额                            际收回
                                                                                                                               额
                       交                                                                                  (如                         情况
                       易                                                                                  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5 年 10 2016 年 01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86.89       86.89 86.89
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收益型                     月 28 日    月 28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5 年 10 2016 年 01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86.89       86.89 86.89
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收益型                     月 28 日    月 28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6 年 01 2016 年 05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94.03     94.03 94.03
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收益型                            月 26 日    月 12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                      2016 年 02 2016 年 03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0                                                   20,000.00   0.00      61.37     61.37 61.37
深圳南山支行                收益型                            月 18 日    月 24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收益                      2016 年 02 2016 年 05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40,000.00                                                   40,000.00   0.00     275.83    275.83 275.83
深圳后海支行                型                                月 16 日    月 17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6 年 02 2016 年 05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71.93     71.93 71.93
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        收益型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6 年 02 2016 年 05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0,000.00                                                   10,000.00   0.00      71.93     71.93 71.93
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收益型                            月 18 日    月 18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非保本浮                      2016 年 07 2016 年 12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50,000.00                                                   50,000.00   0.00     752.31    752.31 752.31
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动收益型                          月 15 日    月 20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证收益                      2016 年 08 2016 年 11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3,000.00                                                   13,000.00   0.00      93.26     93.26 93.26
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型                                月 04 日    月 04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收益                      2016 年 08 2016 年 12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4,000.00                                                4,000.00   0.00      32.53     32.53 32.53
成都成华支行                型                                月 24 日    月 23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收益                      2016 年 08 2016 年 11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                                                2,000.00   0.00      10.35     10.35 10.35
成都德盛支行                型                                月 24 日    月 23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收益                      2016 年 08 2016 年 11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                                                2,000.00   0.00      12.23     12.23 12.23
天津津南支行                型                                月 30 日    月 29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                      2016 年 11 2017 年 02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13,000.00                                                               0.00      86.19
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收益型                            月 09 日    月 09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非保本浮                      2016 年 11 2017 年 02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0                                                               0.00     158.89
公司深圳分行                动收益型                          月 14 日    月 10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持有超 9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                      2016 年 11 天后任意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                                                           0.00      20.74
重庆南坪支行                收益型                            月 14 日 工作日可 期年收益率计算
                                                                         赎回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收益                      2016 年 11 2017 年 05 按产品期限及到
                       否                     2,000.00                                                           0.00      27.13
成都德盛支行                型                                月 29 日    月 29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保证收益                      2016 年 12 2017 年 01 按产品期限及到
中国银行天津津南支行   否                     2,000.00                                                           0.00       6.15
                            型                                月 06 日    月 10 日 期年收益率计算
合计                                    220,000.00             --           --           --         181,000.00   0.00    1948.65   1,649.55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0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5 年 04 月 28 日、2016 年 06 月 15 日、2016 年 07 月 16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无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是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尽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随着公司的不断成长,公司也在持续
的重视员工的培养和职业发展、关心顾客的利益最大化、培养公司与供应商的长久合作和强强联合的发展模式、保障股东的
合法利益。公司各单位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弘扬企业的服务精神,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公信力。
    员工为本:“员工为本”是公司始终坚持的核心价值观。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员工,重视员工的生存发展、职业规
划,树立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观。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公司对高素质人才
的需求和员工渴望追求发展的需求目标一致,公司为各级员工建立不同层面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创造社会就业情况、干部考
核、薪酬考核、员工关爱、社会责任等方面都采取了积极的举措。
    (1)创造社会就业情况:2016 年以“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原则录取招聘本科 660 名以上,大专 1,734 名以上应
届毕业生,并采取“师傅传帮带”的培养形式,教练员为大学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对大学生制定周、月培养计划,及时
对大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大学生阶段性培养。
    (2)干部考核:公司秉承为员工提供最大发展机会、任用先内后外的原则,对内不定期组织管理干部内部竞聘考核;
对外引聘的中高层管理干部,约定试用期并定期组织入职考评;公司建立公正、公平、客观的干部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对员
工进行业绩、态度、能力等多方面的任职考核评估;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予上一层级的岗位任命,确保员工能力的提
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构建干部梯队储备池,定期组织人才盘点与储备梯队选拔,择优培养与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
平台。公司对直接经营管理层采用绩效激励方案,按照业绩完成情况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员工提升业绩,提升业务技能和收
入水平;同时针对业绩进步较大的单位,公司额外给予发放进步奖励。
     (3)薪酬考核:公司实施年度任职考核制度,根据部门需求,不定期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
予薪资上调,确保员工能力的提升与薪酬待遇相匹配;实行经营合伙人制度,与合伙人共担风险,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益,
以提升员工绩效与个人收入水平;建立干部梯队人才库,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竞聘考核,选拔优秀的人员作为干部储备梯队
培养,择优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平台。
     (4)员工关爱:2016年,为倡导员工间的互助互爱精神,公司继续推行“爱心基金”关爱机制,帮助了31名遇到困难
的员工。通过公司《人人乐报》、人人乐网站、人人乐微信平台,分享健康生活方式、分享优秀的从业经验、传播“拼搏、
敬业、团队、创新”的文化。公司积极组织内部技能比拼,在门店间开展文体活动、与顾客和社区互动才艺展示,参与行业
协会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等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为增强员工保险意识,不定期开展相关保险培训,除按照国家规定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重大病疾保险,同时员工可自主选择为个人及家属参保商业保险和
我司团体意外险,在增强员工人身保障的同时,降低员工的负担及后顾之忧;为关爱员工身体健康,为中高层管理者及老员
工提供健康体检,在预防疾病的同时,增强员工关注身体健康的意识。为员工提供优厚的福利,在传统佳节之际,为员工发
放形式不同的礼品;并定期组织开展季度员工生日会,为生日员工发放形式多样的精美礼品,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向心力。
    (5)社会责任:公司一直秉承“责任成就未来”的理念。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执行“爱心基金”政策,全体员工献爱
心帮助困难员工及家属。2016 年共计资助困难员工及家属 31 人次,共计 30.84 万元。
    2、诚信经营、为顾客提供优质环境、高质商品、快捷服务。维护卖场环境的干净、整洁,为顾客提供贴心便利的服务。
2016 年,公司通过优化系统功能,为运营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同时通过强化卖场营运标准,强抓店长商品品质管理,定
期检查,对质量出问题的门店、商户进行严肃处理,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商品;通过前台接待、顾客茶话会和员工访谈的形式
开展顾客、员工的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为顾客、员工解决问题。
    3、公司在报告期内注重定期与重点客户的生意回顾和机会沟通,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合;与供应商联合组织各类
公益销售的活动、专业的培训,联合互补商家举办各类型的体验活动;为供应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及时准确的结算货款,
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良好信誉,提升了业绩。
    4、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全体股东能够公平的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公司投资者电话、传真、邮箱、网站等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增加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一部分概述中的内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长沙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09 月 30 日、2016 年 10 月 18 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发行
                             数量        比例               送股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          -          - +60,750,000 +60,750,000 60,750,000    15.19%
1、国家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00%      -          -          - +60,750,000 +60,750,000 60,750,000    15.1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          -          - +60,750,000 +60,750,000 60,750,000    15.19%
4、外资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          -          -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0    100.00%        -          -          - -60,750,000 -60,750,000 339,250,000   84.81%
1、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0    100.00%        -          -          - -60,750,000 -60,750,000 339,250,000   84.8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          -          -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          -          -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          -          -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400,000,000    100.00%        -          -          -           -           - 40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6 年 03 月 06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乐通公司”)与公司董事长何金明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众乐通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81,000,000 股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金明先生。何金明先生作为公司高管,其新增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按 75%自动锁定,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 2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03 月
08 日、0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第二大股东向董事长协议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6 年 0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众乐通公司传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众乐通公司已
与何金明先生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众乐通公司直接持有的 81,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于 2016 年 03 月 24 日过户至何
金明先生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 0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协议
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   期初限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名称   售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每年
                                                                    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
何金明         0    20,250,000 60,750,000   60,750,000 高管锁定 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算
                                                                    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
                                                                    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
                                                                    行解锁。
合计           0    20,250,000 60,750,000   60,750,00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众乐通公司变更为何金明先生。变更后,何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25%。何金明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持有众乐通公司 99%股权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属于
同一控制人之下的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何金明先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不变。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上一月末                                                           前上一月末表决
                        20,372                            19,394 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情况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售
                                                              持股 报告期末                                                   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条件的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份
                                                                                     情况        股份数量        数量                 数量
                                                                                                                              状
                                                                                                                              态
                                                                                                                              质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22% 192,890,091              0             0     192,890,091         33,020,000
                                                                                                                              押
何金明                                       境内自然人       20.25%   81,000,000 +81,000,000    60,750,000      20,250,000    -             -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    24,000,000           0             0      24,000,000    -             -
徐贤笑                                       境内自然人       0.55%     2,200,000     +100,000            0       2,200,000    -             -
钟楚平                                       境内自然人       0.53%     2,116,149      +38,874            0       2,116,149    -             -
黄建山                                       境内自然人       0.33%     1,326,950   +1,326,950            0       1,326,950    -             -
钟欣                                         境内自然人       0.30%     1,191,300           0             0       1,191,300    -             -
张京海                                       境内自然人       0.29%     1,154,600   +1,154,600            0       1,154,600    -             -
珠海横琴麒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麒涵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1,049,200   +1,049,200            0       1,049,200    -             -
2 号基金
MORGAN STANLEY &CO.INTERNATIONAL
                                             境外法人         0.26%     1,020,885   +1,020,000            0       1,020,885    -             -
PLC.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                         无
                                         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98%、2%的股权;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司第三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5%和 37.5%的股权。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
                                         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2,890,091                       人民币普通股         192,890,091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0
何金明                                                                     20,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50,000
徐贤笑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钟楚平                                                                      2,116,149                人民币普通股      2,116,149
黄建山                                                                      1,326,950                人民币普通股      1,326,950
钟欣                                                                        1,1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1,300
张京海                                                                      1,15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4,600
珠海横琴麒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麒
                                                                            1,049,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9,200
涵 2 号基金
MORGAN STANLEY &CO.INTERNATIONALPLC.                                        1,020,885                人民币普通股      1,020,88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98%、2%的股权;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5%和 37.5%的股权。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除此之
行动的说明                         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钟楚平通过信用账户持股 2,046,149 股;股东钟欣通过信用账户持股 1,191,300 股。
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法定代
                                表人/单                         组织机构
         控股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主要经营业务
                                位负责                              代码
                                   人
                                                                             商业咨询、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彭鹿凡 2006 年 12 月 25 日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特许商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金明                                     中国                               否
宋琦                                      中国                                  否
何浩                                      中国                                  否
                                          何金明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宋琦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何浩任公司董事、执行
主要职业及职务
                                          总裁兼首席营运官。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宋   琦                                何金明
                                             2%                  98%
                       37.5%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
                                 62.5%
                 服务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6%                    48.22%             20.25%
                                                 74.4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期初                    本期减    其他
                         任职 性 年                                                持股 本期增持股 持股份            增减 期末持股数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状态 别 龄                                                 数       份数量(股) 数量       变动   (股)
                                                                                  (股)                   (股) (股)
何金明 董事长、总裁 现任 男 64 2007 年 10 月 26 日 2019 年 11 月 16 日                   0    81,000,000         0      0 81,000,000
合     计 --             --     --   -- --                    --                         0    81,000,000         0      0 81,000,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刘显荣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胡桂英     职工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离任。
马敬仁     独立董事     任免            2016 年 11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聘任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1)何金明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05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04月创办深圳市人人乐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历任公
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同时任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副会
长。
       (2)宋琦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0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04月参与创办深圳市人人乐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历任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3)蔡慧明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0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11月加入人人乐连锁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4)何浩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05月出生,加拿大安大略省布鲁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
2006年01月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华南大区营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营运
官、副总裁。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执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
       (5)卜功桃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南
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深圳信永中和、深圳中天华正、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职务。2012年08月20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任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6)花涛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秘书长、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监事、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任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执行会长、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理事、深圳市工商联常务理事、深
圳市连锁经营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汇商连锁培训中心法人、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深圳市鼎晟文化传播发
展有限公司法人、深圳市政协委员。
    (7)刘鲁鱼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03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信息部负责人、市
场研究所副所长、深圳市第四及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零售
商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和首席顾问、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8)马敬仁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09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系(现行政学院)副系主任、深圳大
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0年10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时任吉林
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9)黄纲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经济法硕士,律师。曾任职于湖南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湖南省政府财贸办、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森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1)彭鹿凡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04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长沙铁路分局长沙电务段技术员和助理工程
师、长沙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开发部工程师、深圳市金属材料交易市场开发部业务主管; 1996年4月加入深圳市人人乐
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7年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邓敏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0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07月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深圳分公司福田店经营管控员、南水店经营管控部主管、集团行政管理部经理,2013年05月08日起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集团卖场规划部总监。
    (3)苏桂梅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05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00年04月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西安分公司财务中心结算经理、集团本部财务中心结算经理、深圳分公司财务总监、集团本部财务中心百货事
业部总监;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集团结算风险管控部总监。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何金明先生,现任公司总裁(简历同上)。
    (2)蔡慧明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3)宋琦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简历同上)。
    (4)何浩先生,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简历同上)。
    (5)石勇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石勇先生2003年03月加入人人乐连锁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成都分公司和华南分公司财务经理、集团审计部经理、财务中心高级经理、税
务部总监、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6)那璜懿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四川省德阳市税务局系统管理员、菲耐特融通公司开
发经理。2002年05月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信息中心总监及总经理、连锁超市事业部副总裁、信息发
展事业部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信息发展事业部负责人
    (7)张伟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0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凯乐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天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2013年08月入职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执
行副总裁、投资发展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投资发展部负责人。
    (8)郭耀鹏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07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1月入
职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执行副总裁、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裁、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在股东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何金明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负责人        2007 年 12 月 29 日                         是
宋琦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彭鹿凡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3 月 25 日                          是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
任职人                                                                                            任期终止 位是否领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员姓名                                                                                                日期   取报酬津
                                                                                                                  贴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公共管理系教授             2009 年 05 月 20 日               是
马敬仁
         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                   委员                       2016 年 01 月 01 日               否
         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20 日               是
卜功桃
         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是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                   1997 年 07 月 01 日               是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理事                       1997 年 11 月 11 日               否
         深圳市工商联                           常务理事                   2005 年 01 月 01 日               否
         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                     执行会长                   2007 年 08 月 01 日               否
 花 涛
         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2016 年 03 月 02 日               否
         深圳市汇商连锁培训中心                 法人                       2011 年 11 月 01 日               否
         深圳市鼎晟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2016 年 07 月 27 日               否
         深圳市第六届政协                       委员                       2015 年 05 月 18 日               否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企业与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1989 年 01 月 01 日                   是
         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工作委员会           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5 年 01 月 01 日               否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副会长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刘鲁鱼 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                       副会长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                       2015 年 06 月 03 日               否
         深圳市六届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           委员                       2015 年 06 月 03 日               否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5 月 16 日               是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6 年 03 月 01 日               是
         宝安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                   2012 年 06 月 01 日               否
  黄纲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5 月 01 日               是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4 月 17 日               是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9 月 06 日   否
何金明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04 月 01 日   否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0 年 04 月 01 日   否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2 年 05 月 01 日   否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2004 年 10 月 18 日   否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6 年 12 月 25 日   否
宋 琦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5 月 30 日   否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3 月 02 日   否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5 年 08 月 16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5 月 2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否
 何浩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08 月 22 日   否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09 月 29 日   否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04 月 28 日   否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4 月 01 日   否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10 月 09 日   否
蔡慧明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4 月 19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否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0 年 10 月 12 日   否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1 年 01 月 19 日   否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 12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4 月 20 日   否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4 年 08 月 31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1999 年 11 月 02 日         否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9 月 01 日         否
彭鹿凡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经理                   2002 年 07 月 19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5 月 26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08 年 06 月 15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3 月 02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1 年 09 月 06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3 月 20 日         否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2 月 24 日         否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2 月 24 日         否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3 月 13 日
苏桂梅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2 月 20 日         否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2 月 28 日         否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2 月 17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否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邓敏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5 月 19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3 月 01 日         否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12 月 02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何金明、蔡慧明先生于2015年07月30日因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等原因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何金明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2、何金明先生、蔡慧明先生、宋琦女士、何浩先生、卜功桃先生、那璜懿先生、刘显荣先生于2015年09月14日因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行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岗位职务及行业水平,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011
年0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的依据。2016年0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方案》,确定了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
酬方案》于2016年05月18日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津贴
每季度支付一次);高级管理人员按月支付基本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已按月、按季度准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何金明      董事长、总裁                        男          64        现任           -              是
宋    琦    董事、副总裁                        女          50        现任         65.00            否
蔡慧明      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男          51        现任         110.50           否
何    浩    董事、执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          男          37        现任         80.32            否
马敬仁      董事                                男          61        现任          8.00            否
黄    纲    董事                                男          41        现任          8.00            否
卜功桃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8.00            否
花    涛    独立董事                            男          53        现任          8.00            否
刘鲁鱼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0.67            否
彭鹿凡      监事会主席                          男          61        现任           -              是
邓    敏    监事                                男          30        现任         21.46            否
苏桂梅      职工监事                            女          46        现任         22.17            否
石    勇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42        现任         84.16            否
那璜懿      副总裁                              男          45        现任         97.50            否
张    伟    副总裁                              男          56        现任         91.96            否
郭耀鹏      副总裁                              男          35        现任         85.46            否
刘显荣      董事                                男          67        离任          7.33            否
胡桂英      职工监事                            女          53        离任         21.44            否
合计                       --                   --              --      --          719.97            --
注:刘鲁鱼先生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经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桂梅女士经
2016 年 10 月 24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在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正式任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5,46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5,81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5,97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14,200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合计                                                                                                       15,81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中专/高中及以下                                                                                            11,405
大专                                                                                                        3,377
大学本科                                                                                                    1,024
硕士以上
合计                                                                                                       15,812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员工薪资待遇、绩效奖励、员工福利、经营合伙人制度、人才梯队培养和发展等方面提升员工满
意度,加强团队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体现员工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具体如下:
    (1)根据部门需求,不定期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予薪资上调,确保员工能力的提升与薪酬
待遇相匹配;
    (2)实行经营合伙人制度,与合伙人共担风险,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益,以提升员工绩效与个人收入水平;
    (3)建立干部梯队人才库,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竞聘考核,选拔优秀的人员作为干部储备梯队培养,择优晋升,为员
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平台;
    (4)为增强员工保险意识,不定期开展相关保险培训,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为员工购买团
体意外险、重大病疾保险,同时员工可自主选择为个人及家属参保商业保险和我司团体意外险,在增强员工人身保障的同时,
降低员工的负担及后顾之忧;
    (5)为员工提供优厚的福利,在传统佳节之际,为员工发放形式不同的礼品;并定期组织开展季度员工生日会,为生
日员工发放形式多样的精美礼品,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向心力;
    (6)公司实行“爱心基金”政策,尽力帮助困难员工及家属,2016年共计资助31人次,共计30.84万元;同时发扬员工
间的互助互爱精神,为遇到困难的员工组织募捐,传递温暖;
    (7)为关爱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为中高层管理者及老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在预防疾病的同时,增强员工关注身体
健康的意识。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培养工作,在各方面通过各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员工能力与素养,为生鲜技术力量、大学生储备力
量、储备店长、管理干部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培训计划,采用理论实践相结合、实训-电教-微课多元化方式,为企业培养优秀
的人才和一流的团队:
    (1)重视新员工的培训培养,共培训新入职员工4,395人次,合格4,395人次,合格率100.0%;
    (2)持续关注基层员工的业务技能及能力的提升,组织了顾客服务、安全知识、人人乐熟食面包实操训练片等各类员
工培训,全年培训总课时385,261.36H,人均受训达到24.85H ;
    (3)在干部培养方面,各层级储备管理人员培训班按照计划紧锣密鼓的开展着,共有41批次1,289名管理干部接受了培
训,其中1,246人顺利毕业,合格率96.67%。尤其是在11月6-11号开展的2016年全国储备店长“战狼先锋”实战训练营,在
华南物流中心全封闭式训练,由公司高层激情授课,全国共48名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培训计划并考试合格圆满结业,为公司储
备铸造了一批“心态好,状态佳、能力强、业绩优”卖场实战经验丰富、运营技能精湛的零售业管理精英;
    (4)在关注员工技能水平提升的同时,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竞赛,展现公司风貌,弘扬企业文化,尤其是在第
十届深圳市零售业技能大赛中,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技压群雄,共获得12奖项,具体为1项组织奖、11项个人奖,个人奖
中包含2枚金奖1枚银奖,是唯一获得金牌数最多的企业,整体成绩位于深圳市连锁零售行业前茅;
    (5)积极探索培训的新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微课移动学习平台;整合资源,开发、制作并发
布了包括《人人乐熟食面包实操训练片》、《人人乐顾客服务示范片》等多门微课程,员工接受认可度高;
    (6)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2016年第十八届中国全零售大会上,我司凭借在零售行业的品牌力量,同时揽获以下大
奖:获评2016年度“CCFA十佳企业大学”称号;荣获2016年度“CCFA金牌内训师”称号;荣获“CCFA零售微课优秀奖”,
报送35门微课全部被录入“CCFA精品微课资源库”名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10,466,433.72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166,346,064.5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
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保证
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
合法性。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
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
作。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信息披露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对有关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督;公司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员工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采取公开、透明的宗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来公司还将探索更多形式的激励方式,形成多层次的综
合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利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员
工、消费者及供应商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始终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
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8、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通过公司网站、投
资者关系专线电话、深交所互动易、电子邮箱、面对面交流、网上业绩说明会、巨潮资讯网站、报纸媒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
者加强沟通,并尽可能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9、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由专人负
责内幕信息管理,对内幕信息的使用进行登记、归档和备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的
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中,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按规定要求所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承诺函。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
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参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与比例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5 年年度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74.5038% 2016 年 05 月 18 日 2016 年 05 月 19 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3)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6 年第一
                    临时股东大会   74.5271% 2016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7 月 01 日
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1)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6 年第二
                    临时股东大会   75.0005% 2016 年 10 月 17 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1)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6 年第三
                    临时股东大会   74.5218% 2016 年 11 月 17 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6- 066)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马敬仁                   11                7               4                0                 0               否
卜功桃                   11                8               3                0                 0               否
花   涛                  11                8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对公司新兴业态门店的经营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日常关联交易的进程、购买资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门店拓展及关闭等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信息披露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
    1、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按
规定审议了提名公司执行总裁、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选候选人等事项,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预案》、《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预案》,并对当
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分管工作的范围,以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核查。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严格
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的职责,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
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及总结、季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
对公司2016年战略目标进行了讨论,明确了2016年的工作重点。
    5、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信息披露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信息披露委员会是2016年06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成立
的,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的规则、公司重大事项披露的原则等进行了学习讨论。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2011年0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等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制订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执行,并负责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未来会建立多层次考核与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人才,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98.1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99.98%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错报;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可能导致公
           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司严重偏离经营目标;
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重要业务流程存在控制不足,可能导致
           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 公司偏离经营目标;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其他非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列明的事项。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1%,大于营业收入的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1%;                                                               1%;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为净资产的 0.5%至 1%之间,营业收入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为公司净资产的
定量标准
           的 0.5%至 1%之间;                                                 0.5%至 1%之间;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 0.5%,小于营业收入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
           的 0.5%;                                                          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7 年 03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17)第 441ZA391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苏洋、陈志芳
                                                审计报告正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人人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人人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人人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8,826,494.70          1,275,953,641.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5,946,124.14              2,683,410.77
    预付款项                                                              101,449,946.59             123,181,256.64
    应收利息                                                                                            767,391.7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44,536,514.29             306,482,599.69
    存货                                                                 1,494,576,199.44          1,589,246,072.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1,499,913.77             732,165,484.95
流动资产合计                                                             3,686,835,192.93          4,030,479,857.4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88,060,717.74              55,970,371.20
    固定资产                                                              909,885,634.88           1,037,820,128.69
    在建工程                                                              146,277,796.74             309,409,255.2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93,087,774.29             147,082,275.7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7,274,254.25             320,891,75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82,108.99              11,645,406.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3,143,899.84             287,686,509.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67,912,186.73          2,170,505,697.35
资产总计                                                                 5,654,747,379.66          6,200,985,554.75
法定代表人: 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00,000.00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1,462,110,118.90         2,070,751,380.17
    预收款项                                                              1,211,540,382.11         1,188,942,832.22
    应付职工薪酬                                                            37,350,890.79             32,855,037.43
    应交税费                                                                41,341,728.72             15,109,647.8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5,250,331.51            419,393,937.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3,368,845.54            105,760,522.14
流动负债合计                                                              3,259,962,297.57         3,845,313,357.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53,632,833.53             74,186,519.04
    递延收益                                                                34,351,673.78             35,165,727.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984,507.31            109,352,246.18
负债合计                                                                  3,347,946,804.88         3,954,665,603.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475,898,081.65         2,475,898,081.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未分配利润                                                            -668,387,347.86           -728,867,97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06,800,574.78         2,246,319,951.3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06,800,574.78         2,246,319,951.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54,747,379.66         6,200,985,554.75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5,768,930.99             894,475,797.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7,460,707.12              45,913,539.75
    预付款项                                                                  3,445,678.87             1,844,097.25
    应收利息                                                                                            767,391.7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81,299,196.20          3,272,525,201.39
    存货                                                                   67,049,605.40              72,008,460.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0,074,558.17             212,582,350.47
流动资产合计                                                             4,805,098,676.75          4,500,116,839.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8,495,547.26             421,495,547.2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598,092.63              29,527,033.97
    在建工程                                                              111,580,304.44              38,415,673.3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110,167.92             1,233,129.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4,813.92               159,789.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57,71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2,236,642.17             490,831,172.77
资产总计                                                                 5,397,335,318.92          4,990,948,011.99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00,000.00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63,128,990.21              89,198,713.46
    预收款项                                                                  2,000,831.03
    应付职工薪酬                                                                87,628.06                 62,521.24
    应交税费                                                                   579,531.43              1,427,241.0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055,125,397.27          1,624,497,827.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0,197.87
流动负债合计                                                             2,140,042,575.87          1,727,686,303.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140,042,575.87          1,727,686,303.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476,268,649.73          2,476,268,649.7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未分配利润                                                            281,734,252.33             287,703,218.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7,292,743.05          3,263,261,708.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97,335,318.92          4,990,948,011.99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156,778,092.92 11,218,049,720.16
    其中:营业收入                                                                   10,156,778,092.92 11,218,049,720.16
二、营业总成本                                                                       10,251,727,251.77 11,584,468,992.75
    其中:营业成本                                                                    7,810,714,304.14 8,702,147,306.66
          税金及附加                                                                     51,418,660.82     74,798,245.35
          销售费用                                                                    1,907,576,533.82 2,062,990,152.52
          管理费用                                                                     439,790,507.55    698,122,232.06
          财务费用                                                                        9,298,393.99      8,391,899.23
          资产减值损失                                                                   32,928,851.45     38,019,156.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95,494.25     16,587,884.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8,453,664.60   -349,831,388.27
    加:营业外收入                                                                     234,268,587.31      47,484,171.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0,453,234.02           4,632.41
    减:营业外支出                                                                       43,717,106.66   141,072,422.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675,792.48      51,078,385.4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2,097,816.05    -443,419,639.74
    减:所得税费用                                                                       51,617,192.59     31,309,917.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12            -1.186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12            -1.1868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15,314,482.19 200,834,514.46
    减:营业成本                                                               160,403,018.12 152,298,677.90
    税金及附加                                                                812,342.39      590,619.25
    销售费用                                                                 3,976,933.34   3,677,269.63
    管理费用                                                                77,183,136.64 70,387,172.20
    财务费用                                                                -4,827,427.98   -7,613,592.37
    资产减值损失                                                               -35,918.44      15,329.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944,447.47 16,587,884.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53,154.41   -1,933,077.10
    加:营业外收入                                                               1,244,740.83     990,234.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932,162.56      441,472.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3,937.95       10,654.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940,576.14   -1,384,315.41
    减:所得税费用                                                                  28,389.78     674,151.4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68,965.92   -2,058,466.8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968,965.92   -2,058,466.8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49        -0.005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49        -0.0051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513,380,765.84 12,262,509,030.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0,926.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628,169.48    416,266,153.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29,008,935.32 12,678,896,110.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375,537,917.33 10,048,606,086.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3,751,541.23    883,731,712.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9,205,110.18    285,559,931.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0,037,479.93   1,617,126,742.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28,532,048.67 12,835,024,47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76,886.65    -156,128,362.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3,777,655.42           7,993.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6,495,494.25    866,587,884.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0,273,149.67    866,595,877.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3,244,661.89    287,685,657.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00    5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3,244,661.89    837,685,65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971,512.22     28,910,220.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494,625.57    -127,218,142.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4,252,009.45   1,266,746,635.02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0,509,638.83   215,195,395.6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67,447,229.13 10,818,492,01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97,956,867.96 11,033,687,41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0,627,364.68   179,395,008.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568,704.70    47,241,634.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60,464.99     5,031,427.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10,980,977.17 10,848,736,0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79,437,511.54 11,080,404,1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519,356.42   -46,716,697.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5,944,447.47   866,587,884.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5,944,447.47   866,587,884.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7,077,319.21   132,753,315.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000,000.00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0,000,000.00   5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4,077,319.21   687,753,315.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132,871.74   178,834,569.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13,515.32   132,117,871.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2,575,797.89   760,457,926.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2,962,282.57   892,575,797.89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728,867,971.32                        2,246,319,951.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728,867,971.32                        2,246,319,951.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0,480,623.46                           60,480,623.46
(一)综合收益总额                                                                                                                                                                        60,480,623.46                           60,480,623.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668,387,347.86                        2,306,800,574.78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254,138,414.44                        2,721,049,508.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254,138,414.44                        2,721,049,508.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74,729,556.88                        -474,729,556.88
(一)综合收益总额                                                                                                                                                                            -474,729,556.88                        -474,729,556.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9,289,840.99                  -728,867,971.32                        2,246,319,951.32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7,703,218.25     3,263,261,708.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7,703,218.25     3,263,261,708.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5,968,965.92        -5,968,965.92
(一)综合收益总额
填列)                                                                                                                                                                       -5,968,965.92        -5,968,965.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1,734,252.33     3,257,292,743.05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9,761,685.07      3,265,320,175.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9,761,685.07      3,265,320,175.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058,466.82          -2,058,466.82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58,466.82          -2,058,466.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7,703,218.25      3,263,261,708.97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通过原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的方式,由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于2007年11月08日成立,并领取注册号为
4403011027201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01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商品零售业类。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商品零售。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经营管理中心、新店开发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内控中心、内部审计等部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03月28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简称
   1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惠州人人乐
   2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西安人人乐
   3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江门人人乐
   4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广州人人乐
   5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人人乐
   6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人人乐
   7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重庆人人乐
   8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咸阳人人乐
   9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南宁人人乐
   10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人人乐
   11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连锁加盟
   12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泰斯玛
   13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人人乐家电
   14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海纳运输
   15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广州配销
   16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天津配销
   17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从安达机电
   18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人人乐购
   19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人人乐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简称
 20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人人乐海外快递
 21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人人乐百货
 22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超市
 23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东莞人人乐
 24    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天杰超市
 25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西安超市
 26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桂林人人乐
 27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衡阳人人乐
 28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漳州人人乐
 29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成都配销
 30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西安配销
 31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人人乐
 32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长沙人人乐
 33    廊坊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廊坊人人乐
 34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河源人人乐
 35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茂名人人乐
 36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佛山人人乐
 37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柳州人人乐
 38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九江人人乐
 39    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美乐美优
 40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配送
 41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厦门超市
 42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宝鸡人人乐
 43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岳阳百货
 44    汉中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汉中人人乐
 45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重庆百货
 46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成都人人乐百货
 47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宁乡人人乐
 48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九江百货
 49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配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
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6、附注五、21和附注五、28。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
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
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
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
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
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
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
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
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
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
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
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
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
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
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
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
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附注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
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
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
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
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
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
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
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
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
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
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
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
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
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
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
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
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
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
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
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
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
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
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
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
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
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
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
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
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单项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租赁押金、零钞备用金、
                                       出纳备用金以及单位借款和工程借款。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
方法
                                       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无信用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租赁押金                                              按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租赁押金                          0.00%                               7.46%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各类存货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生鲜商品采用实地盘存制,其它商品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
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
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
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
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
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
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
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
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
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
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
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
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
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2。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
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
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
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
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
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                   4.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冷冻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
    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
    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
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生物资产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办公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
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
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50年                    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限
办公软件及商标使用权                         3年                     直线法                  预计使用年限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
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
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2。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
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
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
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
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
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
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
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
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
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
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
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
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
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
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
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
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
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
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不适用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28、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
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商品销售收入,于收到款项或确定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商品所有权转移时确认销售收入。
    向供货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等相关收入,于收到款项或得到供应商确认时确认为收入。
    物业出租收入,在确定款项可以收到的情况下,按合同条款约定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
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
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
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
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
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
额予以转回。
31、租赁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
认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
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
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
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
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金额。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05月01日之
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
                                                                                      税金及附加 11,762,207.09
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管理费用    -11,762,207.09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05月01日起调整计
入“税金及附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将应收款项中的租赁押金由无信用
                                                                                  其他应收款-11,349,718.21
风险组合分类至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董事会、监事会             2016 年 10 月 01 日
                                                                                  资产减值损失 11,349,718.21
并按历史损失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
3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13%、11%、6%、5%、3%、0%
消费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15%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15%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1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其他纳税主体                                                                 25%
2、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
的规定,本公司之下属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
司、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0,049,603.66                         26,901,864.81
银行存款                                                     1,193,761,629.43                     1,237,980,175.73
其他货币资金                                                    15,015,261.61                         11,071,600.48
合计                                                         1,238,826,494.70                     1,275,953,641.02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顾客刷卡购物已划入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尚未转入公司账户的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卡                                                          13,393,399.52                          9,048,994.76
保函保证金                                                       1,600,000.00                          1,900,000.00
其他                                                                 21,862.09                          122,605.72
                合计                                            15,015,261.61                         11,071,600.48
    期末,本集团使用受限的款项包括保函保证金 1,600,000.00 元和因诉讼事项冻结银行账户余额 12,974,485.25 元,受
限资金情况详见 76。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6,314,703.74   99.53% 368,579.60    5.84% 5,946,124.14 2,859,738.33   93.88% 176,327.56    6.17% 2,683,410.77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无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组合       6,314,703.74   99.53% 368,579.60    5.84% 5,946,124.14 2,859,738.33   93.88% 176,327.56    6.17% 2,683,410.7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30,000.00    0.47%    30,000.00 100.00%            -   186,502.20    6.12% 186,502.20 100.00%          0.00
款
合计                   6,344,703.74 100.00% 398,579.60     6.28% 5,946,124.14 3,046,240.53 100.00% 362,829.76 11.91% 2,683,410.7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6,040,777.35                      302,038.88                              5.00%
1 年以内小计                                       6,040,777.35                      302,038.88                              5.00%
1至2年                                                  78,185.97                        7,818.60                           10.00%
2至3年                                                 195,740.42                       58,722.12                           30.00%
合计                                               6,314,703.74                      368,579.60                              5.8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账龄风险组合。无信用
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22,252.0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186,502.2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履行的核销程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序               产生
广州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货款          186,502.20    无法收回       经公司审批                     否
合计                                                --     186,502.20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款项时间较久,经确认无法收回,经公司审批后进行了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2,438,993.35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38.44%,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121,949.67 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2,699,174.11               91.37%           104,962,041.21                   85.20%
1至2年                               6,535,565.61               6.44%               2,582,526.90                  2.10%
2至3年                                1,066,187.75                         1.05%                     910,089.99                       0.74%
3 年以上                              1,149,019.12                         1.14%               14,726,598.54                         11.96%
合计                             101,449,946.59                    --                         123,181,256.6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款项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长沙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072,138.09                                               13.87
陕西中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975,687.88                                                9.83
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                                                   8,682,023.65                                                8.56
陕西蕊豪伯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402,088.25                                                7.30
湖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635,500.00                                                6.54
合计                                                                     46,767,437.87                                               46.10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767,391.79
合计                                                                                                                              767,391.79
(2)重要逾期利息
无
8、应收股利
无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61,000,000.00    18.91% 60,250,000.00      98.77%        750,000.00 76,900,000.00    20.50% 62,450,000.00    81.21%      14,450,000.00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259,147,041.65    80.36% 15,360,527.36-      5.93% 243,786,514.29 295,640,572.15      78.82%   3,607,972.46    1.22% 292,032,599.69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无信用风险组合      80,177,255.91    24.87%                              80,177,255.91 274,312,599.42    73.13%             --          -- 274,312,599.42
       账龄组合           26,929,766.28     8.35%     4,010,809.15   14.89% 22,918,957.13 21,327,972.73         5.69%   3,607,972.46   16.92%      17,720,000.27
       租赁押金          152,040,019.46    47.14% 11,349,718.21       7.46% 140,690,301.2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2,350,587.15     0.73%     2,350,587.15 100.00%                     2,551,511.27     0.68%   2,551,511.27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322,497,628.80   100.00% 77,961,114.51      24.17% 244,536,514.29 375,092,083.42     100.00% 68,609,483.73    18.29% 306,482,599.6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崇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西安市长安区城南新天地管理办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公室
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厦门诚毅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75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                                  1,500,000.00                   1,5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滨州富泰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德阳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合计                                              61,000,000.00                   60,250,000.0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2,285,890.99                 1,114,294.55                         5.00%
1 年以内小计                                22,285,890.99                 1,114,294.55
                                                                                                               5.00%
1至2年                                       1,201,309.57                    120,130.96                       10.00%
2至3年                                        279,064.36                      83,719.30                       30.00%
3 年以上                                     3,163,501.36                 2,692,664.34                        85.12%
3至4年                                        546,667.24                     273,333.62                       50.00%
4至5年                                        987,516.83                     790,013.43                       80.00%
5 年以上                                     1,629,317.29                 1,629,317.29                       100.00%
合计                                        26,929,766.28                 4,010,809.15                       14.8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账龄风险组合和租赁
押金。无信用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租赁押金按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
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租赁押金                            152,040,019.46                      11,349,718. 21                           7.4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0,951,630.7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00,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                                                500,000.00 银行转账
合计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21,10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交易产生
九江华宝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商场租赁押金      5,000,000.00 无法收回      经公司审批               否
司
天邦润泽(天津)房地产营销
                             商场租赁押金      5,0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
                             商场租赁押金      3,0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司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成都桃源置业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1,400,000.00 无法收回      败诉,经公司审批         否
中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400,000.00 无法收回       经公司审批               否
廊坊市永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商场租赁押金       300,000.00 无法收回       经公司审批               否
公司
合计                               --         21,1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商场租赁押金                                                  214,280,019.46                            267,621,577.10
其他押金及备用金                                               55,086,965.48                             69,595,248.14
供应商保证金及费用                                             26,562,920.35                             20,254,326.50
其他往来                                                       26,567,723.51                             17,620,931.68
合计                                                          322,497,628.80                            375,092,083.4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末余额
                                                                                           比例
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4-5 年                              6.20% 20,000,000.00
德阳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3-6 年                              6.20% 20,000,000.00
司
陕西丽彩置业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4-5 年                                6.20% 1,492,990.89
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      重点供应商保证金 10,500,000.00 1 年以内                                  3.26%                 --
四川华升嘉良投资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10,000,000.00 5 年以上                              3.10%        746,495.45
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
                              商场租赁押金         10,000,000.00 5 年以上                              3.10%        746,495.45
公司
合计                                   --          90,500,000.00             --                      28.06% 42,985,981.79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076,493.98              --      9,076,493.98         9,775,281.09           4,660.95       9,770,620.14
低值易耗品         4,209,842.44              --      4,209,842.44         5,577,254.57                 --       5,577,254.57
库存商品       1,493,041,508.07   11,751,645.05 1,481,289,863.02 1,587,655,937.31         13,757,739.48 1,573,898,197.83
合计           1,506,327,844.49   11,751,645.05 1,494,576,199.44 1,603,008,472.97         13,762,400.43 1,589,246,072.54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项目      期初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660.95               --          --         4,660.95               --                 --
库存商品         13,757,739.48      1,237,679.12          --     3,243,773.55               --     11,751,645.05
合计             13,762,400.43   1,237,679.12      --    3,248,434.50               --   11,751,645.05      --
             存货种类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购买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存货已销售
库存商品                                  购买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存货已销售
(3)存货期末余额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率的情况
无
(4)存货受限情况
无
(5)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无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                                                 390,000,000.00                             200,000,000.00
待摊销的租金                                                  850,473.65                              2,830,859.11
待转进项税金                                                25,259,949.70                           346,997,774.66
预收销货款税金                                           182,598,997.71                             159,245,799.10
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于应交金额                          671,163.44                              9,582,769.58
其他                                                         2,119,329.27                            13,508,282.50
合计                                                     601,499,913.77                             732,165,484.95
其他说明:
    1、待转进项税金是子公司之间商品调拨已入库但因未与子公司结算而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该进
项税额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转出并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待转进项税金年末借方余额反映子公司之间因未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暂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财会【2016】22 号文,报告期末调整了供货商的货物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
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暂估入账,未取得供货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未予以暂估入账。
     2、预收销货款税金为公司根据预收大宗销货款预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无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无
16、长期应收款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无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7,896,289.67        11,877,162.81                             59,773,452.48
     2.本期增加金额          189,770,053.61        55,866,441.79                            245,636,495.40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189,770,053.61                   --                            189,770,053.61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 无形资产转入                    --       55,866,441.79                             55,866,441.7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37,666,343.28        67,743,604.60                            305,409,947.8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387,795.87           415,285.41                              3,803,081.28
     2.本期增加金额            7,924,261.47         5,621,887.39                             13,546,148.86
     (1)计提或摊销           5,580,212.39           607,108.28                              6,187,320.67
     (2)其他增加             2,344,049.08         5,014,779.11                              7,358,828.1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1,312,057.34         6,037,172.80                             17,349,230.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26,354,285.94        61,706,431.80                            288,060,717.74
     2.期初账面价值           44,508,493.80        11,461,877.40                             55,970,371.20
     说明: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与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库房租赁协议,成都
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安德园区的库房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租赁给成都
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将此库房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
产核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产权证已暂押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川菜工业园服务管理委员会,
其使用权受到限制,其账面价值等信息详见“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冷冻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961,237,746.71 54,180,712.49 226,167,066.80 139,825,265.65 330,087,909.31         1,711,498,700.96
  2.本期增加金额        251,366,436.28   1,306,585.64 17,055,711.32    5,320,995.90      13,790,442.28     288,840,171.42
    (1)购置                            1,306,585.64 17,055,711.32    5,320,995.90      13,790,442.28      37,473,735.14
    (2)在建工程转入 251,366,436.28               --             --              --                --     251,366,436.2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308,485,106.65    268,954.02 11,453,327.77     8,324,935.17      13,573,291.00     342,105,614.61
    (1)处置或报废     119,241,300.00    268,954.02 11,453,327.77     8,324,935.17      13,573,291.00     152,861,807.96
    (2)转入投资性房
                        189,243,806.65             --             --              --                --     189,243,806.65
地产
  4.期末余额            904,119,076.34 55,218,344.11 231,769,450.35 136,821,326.38 330,305,060.59         1,658,233,257.7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48,615,080.63 34,214,036.59 154,306,092.71 103,198,352.11 233,345,010.23          673,678,572.27
  2.本期增加金额         44,242,002.78   5,627,397.59 18,860,962.21    9,992,470.24      28,015,130.08     106,737,962.90
    (1)计提            44,242,002.78   5,627,397.59 18,860,962.21    9,992,470.24      28,015,130.08     106,737,962.90
  3.本期减少金额         11,647,528.92   1,188,002.73   6,900,924.04   6,777,727.72       9,819,760.04      36,333,943.45
    (1)处置或报废       9,303,479.84   1,188,002.73   6,900,924.04   6,777,727.72       9,819,760.04      33,989,894.37
    (2)转入投资性房
                          2,344,049.08              -              -               -                         2,344,049.08
地产
  4.期末余额            181,209,554.49 38,653,431.45 166,266,130.88 106,413,094.63 251,540,380.27          744,082,591.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   2,196,314.56      289,571.97      1,779,144.64       4,265,031.17
    (1)计提                       --             --   2,196,314.56      289,571.97      1,779,144.64       4,265,031.1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             --   2,196,314.56      289,571.97      1,779,144.64       4,265,031.1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22,909,521.85 16,564,912.66 63,307,004.91 30,118,659.78         76,985,535.68     909,885,634.88
  2.期初账面价值        812,622,666.08 19,966,675.90 71,860,974.09 36,626,913.54         96,742,899.08    1,037,820,128.69
说明: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产权证编号为郫房权证监证字第 0434288 号的房产证已
暂押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川菜工业园服务管理委员会,其使用权受到限制,其账面价值等信息详见“76、所有权或使用权
受限制的资产”。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电子设备             445,127.04              365,049.67                       --           80,077.37
       冷冻设备            1,864,131.69           1,638,039.76                       --          226,091.93
       其他设备            5,012,218.63           4,097,452.02                       --          914,766.61
          合计             7,321,477.36           6,100,541.45                       --         1,220,935.91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配销常温 2 号仓库及配套工程                                          33,064,844.84                办理过程中
广州配销-办公楼                                                          18,416,006.03                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公司及门店装修              4,017,503.59                      4,017,503.59       3,875,663.15                       3,875,663.15
总部办公楼                111,580,304.44               -- 111,580,304.44       38,415,673.37                       38,415,673.37
成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                --       153,100.00                         153,100.00
西安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0,679,988.71               --    30,679,988.71     32,630,567.28                       32,630,567.28
天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                --   234,334,251.42                     234,334,251.42
合计                      146,277,796.74                    146,277,796.74    309,409,255.22                     309,409,255.2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工程累                    其中: 本期
                                              本期转入 本期其                                      利息资
项目名                          本期增加                                          计投入 工程               本期利 利息 资金
            预算数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他减少         期末余额                     本化累
     称                           金额                                            占预算 进度               息资本 资本 来源
                                                金额         金额                                  计金额
                                                                                   比例                     化金额 化率
总部办公                                                                                                                   自有
             178,092,218.60 38,415,673.37 73,164,631.07               --                111,580,304.44   62.65%   80.00%
楼                                                                                                                         资金-
西安配送
中心建设     106,325,782.23 32,630,567.28     450,139.00     400,717.57 2,000,000.00     30,679,988.71                       -
项目
其中:配送                                                                                                                 超募
             105,963,357.46 32,337,015.91     342,972.80              -- 2,000,000.00    30,679,988.71   28.95%   50.00%
仓库                                                                                                                       资金
宿舍楼及                                                                                                                   自有
                362,424.77     293,551.37     107,166.20     400,717.57                                  110.57% 100.00%
办公楼                                                                                                                     资金
天津配送
中心建设     281,590,000.00 234,334,251.42 10,084,883.99 244,419,135.41                                                      -
项目
其中:配送                                                                                                                 超募
             265,667,190.70 218,549,689.98   8,849,276.29 227,398,966.27                                 85.60% 100.00%
仓库                                                                                                                       资金
宿舍楼及                                                                                                                   超募
              15,922,809.30 15,784,561.44    1,235,607.70 17,020,169.14                                  106.89% 100.00%
办公楼                                                                                                                     资金
合计         566,008,000.83 305,380,492.07 83,699,654.06 244,819,852.98 2,000,000.00 142,260,293.15       --          --    --
说明:其他减少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依据阎政函(2013)28 号“关于加快阎良人人乐商业
物流中心项目外部配电设施建设有关事宜的函”,项目红线外配电设施建设由阎良区政府承担 695 万元,由本公司先行
垫付,本期收到政府承担款 200 万元。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21、工程物资
无
22、固定资产清理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使用权      办公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61,239,978.23                          1,567,400.00   4,001,812.27   166,809,190.50
    2.本期增加金额                                                   50,400.00                       50,400.00
      (1)购置                                                      50,400.00                       50,40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5,866,441.79                                                         55,866,441.79
      (1)处置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5,866,441.79                                                         55,866,441.79
    4.期末余额            105,373,536.44                          1,617,800.00   4,001,812.27   110,993,148.7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5,602,295.24                            321,850.08   3,802,769.48    19,726,914.80
    2.本期增加金额          2,942,492.60                            157,100.04      93,646.09     3,193,238.73
      (1)计提             2,942,492.60                            157,100.04      93,646.09     3,193,238.73
    3.本期减少金额          5,014,779.11                                                          5,014,779.11
      (1)处置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5,014,779.11                                                          5,014,779.11
    4.期末余额             13,530,008.73                            478,950.12   3,896,415.57    17,905,374.4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1,843,527.71                                1,138,849.88         105,396.70      93,087,774.29
     2.期初账面价值       145,637,682.99                                1,245,549.92         199,042.79     147,082,275.70
说明: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产权证编号为郫国用 2014 第 10968 号及郫国用 2014
第 10969 号的土地使用证已暂押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川菜工业园服务管理委员会,其使用权受到限制,其账面价值等信息
详见“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26、开发支出
无
27、商誉
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301,163,552.11         62,747,757.12      126,355,320.90          20,007,972.11        217,548,016.22
经营用具               19,728,198.24         7,576,550.36       17,384,966.39            193,544.18           9,726,238.03
其中:货架             13,745,484.28         4,065,694.60       11,676,016.58            111,863.06           6,023,299.24
购物车                  5,982,713.96         3,510,855.76        5,708,949.81              81,681.12          3,702,938.79
合计                  320,891,750.35        70,324,307.48      143,740,287.29          20,201,516.29        227,274,254.25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291,435.09            1,404,105.68             4,600,192.22                  697,551.6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                       --            7,316,222.13            1,829,055.53
尚未税前扣除的商场租金              3,924,643.47               588,696.52            5,094,864.36             764,229.65
政府补助                           29,637,227.14           7,409,306.79             30,298,280.50            7,574,570.13
尚未税前扣除的预计负债              5,200,000.00               780,000.00            5,200,000.00             780,000.00
合计                               48,053,305.70          10,182,108.99             52,509,559.21          11,645,406.9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82,108.99                                    11,645,406.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1,976,835,717.80                      2,074,822,622.63
资产减值准备                                                       85,084,935.24                           78,134,521.70
预计负债                                                           48,432,833.53                           68,986,519.04
尚未税前扣除的商场租金                                             13,157,303.79                           29,325,146.66
合计                                                             2,123,510,790.36                      2,251,268,810.03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195,365,189.04
2017 年                                       275,093,323.50                335,819,987.28
2018 年                                       264,882,687.95                278,183,710.04
2019 年                                       608,014,072.58                654,343,082.26
2020 年                                       532,251,547.69                611,110,654.02
2021 年                                   296,594,086.08
合计                                    1,976,835,717.80              2,074,822,622.64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长期资产款                                                293,143,899.84                         287,686,509.25
合计                                                          293,143,899.84                         287,686,509.25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金额较大的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
                                              资产采购                   275,882,375.00                     94.11
(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下属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6 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协
议书》,购买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 1 号楼 1 单元 1-3 层商业房产,面积 22,070.59 平方米,购买价
275,882,375.00 元,价款已于 2014 年 1 月 31 日支付完毕。截至报告期末,尚未验收交付,房屋产权亦未过户。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无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人民币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9,000,000.00              12,500,000.00
合计                                                      19,000,000.00              12,5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1,462,110,118.90          2,070,751,380.17
合计                                                   1,462,110,118.90          2,070,751,380.1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无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购物卡(券)                                           1,106,261,716.99          1,086,624,336.66
预收供应商费用                                             6,222,567.70               7,339,472.56
单位购物款                                                89,229,244.56              91,979,890.61
积分卡零钞等                                               9,826,852.86               2,999,132.39
合计                                                   1,211,540,382.11          1,188,942,832.2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0,318,703.64    737,971,447.37    731,117,066.94      37,173,084.0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
                                 255,695.49     58,875,138.56     58,991,584.33        139,249.72
划
三、辞退福利                   2,054,129.30        887,644.07      2,941,773.37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226,509.00     10,513,164.59     10,701,116.59          38,557.00
合计                          32,855,037.43    808,247,394.59    803,751,541.23      37,350,890.7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22,657,721.96    687,381,883.57    680,495,447.43      29,544,158.10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1,925,709.47      1,925,709.47                   -
3、社会保险费                     59,592.39     26,487,849.07     26,533,823.67          13,617.79
     其中:医疗保险费             47,123.98     23,344,528.97     23,381,444.55          10,208.40
          工伤保险费               8,909.29      1,539,527.67      1,545,665.89           2,771.07
          生育保险费               3,559.12      1,603,792.43      1,606,713.23              638.32
4、住房公积金                     61,993.00     15,293,687.11     15,279,737.11          75,94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7,539,396.29      6,882,318.15      6,882,349.26       7,539,365.18
经费
合计                          30,318,703.64    737,971,447.37    731,117,066.94      37,173,084.0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47,274.60     55,988,521.63     56,104,568.44        131,227.79
2、失业保险费                      8,420.89      2,886,616.93      2,887,015.89           8,021.9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55,695.49     58,875,138.56     58,991,584.33        139,249.72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604,123.53                5,928,634.40
企业所得税                                  25,821,141.86                1,068,905.14
个人所得税                                   1,001,224.00                 968,656.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1,548.93                  587,729.24
教育费附加                                    504,596.28                  426,203.37
印花税                                        603,948.36                  489,313.80
房产税                                        212,758.10                  466,541.05
土地使用税                                      43,924.82                 106,137.07
其他                                         1,848,462.84                1,963,389.67
营业税                                                                   3,104,138.09
合计                                        41,341,728.72               15,109,647.86
其他说明:无
39、应付利息
无
40、应付股利
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79,460,740.09              177,261,918.94
暂估未结算工程及设备款                     112,465,419.55              155,033,356.62
租赁代收款                                  21,273,716.05               18,896,619.02
商场及办公室租金                            55,285,043.73               35,604,214.94
其他往来                                    46,765,412.09               32,597,827.91
合计                                       415,250,331.51              419,393,937.4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无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1 年以内转入利润表的递延收益                      814,053.36                  814,053.36
预提租金                                        19,132,505.00               34,420,011.02
预提水(电)费                                  31,146,737.30               48,122,127.52
预提汽车费用                                     8,749,837.60               10,252,254.23
预提卫生费                                       5,946,754.82                3,555,683.26
其他                                             7,578,957.46                8,596,392.75
合计                                            73,368,845.54              105,760,522.14
45、长期借款
无
46、应付债券
无
47、长期应付款
无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49、专项应付款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53,632,833.53                 74,186,519.04
合计                                             53,632,833.53                 74,186,519.0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事项                               预计金额                                  形成原因
大湖之都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9,009,074.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绵阳店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7,037,512.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九江百货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6,08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缤纷店闭店物业赔偿                                                  4,815,170.1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南郊店租金诉讼                                                      4,800,000.00        租金诉讼赔偿
深圳学府店租金赔偿                                                  4,767,502.37        租金诉讼赔偿
华丰店闭店物业赔偿                                                  4,681,426.2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鹤山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3,56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大石闭店商铺赔偿                                                    3,200,000.00        转租商铺赔偿
袁惠强租金支付争议案                                                2,172,130.06        租金及特别租金诉讼赔偿
新港店闭店物业赔偿                                                  2,007,963.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西湖道店药铺赔偿                                                     600,000.00         撤场争议赔偿
周小文案借款纠纷                                                     400,000.00         借贷纠纷诉讼赔偿
李安易劳动争议                                                       252,055.80         劳动争议赔偿
双港店物业赔偿                                                       250,000.00         减租物业赔偿
     合计                                                          53,632,833.53
51、递延收益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5,165,727.14                               814,053.36      34,351,673.78
合计                        35,165,727.14                               814,053.36      34,351,673.78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29,637,227.14                661,053.36              28,976,173.78    与资产相关
收到基础设施配套奖励款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收到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2,728,500.00                153,000.00               2,575,500.00    与资产相关
收到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收到
                                      800,000.00                                           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电子货架终端政府补助款
合计                                35,165,727.14                814,053.36              34,351,673.78        --
其他说明: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天津武清开发区与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签订的购地合作协议书,天津配
销收到与资产相关(土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奖励款 33,052,669.50 元,本期根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转销递延收益
661,053.36 元。
(2)根据广州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增发改[2010]20 号《关于转下达 2010 年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计划(第
一批)的通知》,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收到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 2,000,000.00 元。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文件市财函[2013]1762 号《关于转下达 2013 年度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的
通知》,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获得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3,30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已经收到补助款 3,060,000.00 元,本期根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转销递延收益 153,000.00 元。
(4)根据深圳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和《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获得深圳首家创新型零售模式--020 电子货架项目政府补助 800,000.00 元,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经收到补助款 800,000.00 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3、股本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475,898,081.65                                               2,475,898,081.6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2,475,898,081.65                                               2,475,898,081.65
56、库存股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无
58、专项储备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合计                          99,289,840.99                                                     99,289,840.99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28,867,971.32              -254,138,414.4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28,867,971.32              -254,138,414.4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                                                    -668,387,347.86              -728,867,971.3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141,666,341.62        7,801,627,220.10       10,274,518,196.15          8,696,883,863.20
其他业务                    1,015,111,751.30            9,087,084.04            943,531,524.01            5,263,443.46
合计                       10,156,778,092.92        7,810,714,304.14       11,218,049,720.16          8,702,147,306.66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1,099,705.71                             1,748,640.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307,832.00                            14,036,237.40
教育费附加                                                       8,162,024.14                            10,108,104.11
资源税
房产税                                                           7,831,331.15
土地使用税                                                       1,041,943.60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2,888,932.34
营业税                                                          14,251,717.36                            43,561,325.69
联(堤)围费                                                     4,792,107.67                             5,142,429.37
其他                                                               43,066.85                               201,508.02
合计                                                            51,418,660.82                            74,798,245.35
其他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金                                                         651,571,357.32                            680,689,978.76
折旧费                                                          60,837,173.48                            65,817,420.52
长期待摊费用                                                 143,416,589.28                            196,257,186.64
工资及福利费                                 584,148,484.67              596,215,106.75
水电费                                       213,679,914.73              254,188,411.98
包装物                                          19,927,345.42                24,059,594.84
汽车费用                                        62,350,462.49                61,908,102.12
维修、卫生、加工费及其他费用                    92,903,985.27                91,476,768.40
广宣、企划、促销、低耗等费用                    78,741,221.16                92,377,582.51
合计                                        1,907,576,533.82            2,062,990,152.52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金                                            12,155,378.64                18,356,976.47
折旧费                                          45,143,433.82                51,324,249.05
工资及福利费                                 211,872,858.95              290,539,718.33
水电费                                           8,723,911.40                10,422,369.16
无形资产摊销                                     3,173,424.31                 3,579,131.37
汽车费用                                         7,257,329.15                18,675,331.97
商品损耗费                                      80,718,282.29            244,051,280.61
差旅、招待、通讯、宣传及其他费用                70,745,888.99                61,173,175.10
合计                                         439,790,507.55              698,122,232.06
其他说明:无
65、财务费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减:利息收入                                     6,916,287.45                10,446,945.80
汇兑损益                                            -5,631.36                   -15,039.12
手续费及其他                                    16,220,312.80                18,853,884.15
合计                                             9,298,393.99                 8,391,899.23
其他说明:无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0,673,882.82                               36,647,203.56
二、存货跌价损失                                           -2,010,062.54                                1,371,953.37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265,031.17
合计                                                       32,928,851.45                               38,019,156.93
其他说明:无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68、投资收益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16,495,494.25                           16,587,884.32
合计                                                           16,495,494.25                           16,587,884.32
其他说明:无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人民币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80,453,234.02                        4,632.41               180,453,234.0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0,453,234.02                        4,632.41               180,453,234.02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10,612,425.11                  9,956,168.72                     10,612,425.11
供应商补偿收入                         17,247,261.52                  3,735,095.01                     17,247,261.52
呆账处理收入                            9,004,667.35                 12,410,870.86                      9,004,667.35
其他                                   16,950,999.31                 21,377,404.03                     16,950,999.31
合计                                  234,268,587.31                 47,484,171.03                 234,268,587.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人民币元
                                           补贴是否影响 是否特殊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性质类型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当年盈亏           补贴                                    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款                    政府补贴     是                 否           1,536,361.56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政府补贴     是                 否           1,482,171.27                    与收益相关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款            政府补贴     是                 否           1,080,800.00                    与收益相关
培训补贴                      政府补贴     是                 否           1,030,200.00                    与收益相关
住房补贴                      政府补贴     是                 否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政府补贴     是                 否             9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应急物资补贴款                政府补贴     是                 否             708,300.00                    与收益相关
土地配套奖励                  政府奖励     是                 否             661,053.36    661,053.36      与资产相关
价格补贴                      政府补贴     是                 否             502,544.82                    与收益相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款              政府奖励     是                 否             236,753.00                    与收益相关
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政府补贴     是                 否             200,000.00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商贸发展资金奖励              政府奖励     是                 否             200,000.00    196,000.00      与收益相关
大型超市信息化(无线 wifi)
                              政府补贴     是                 否             172,200.00                    与收益相关
应用项目
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政府补贴     是                 否             153,000.00    153,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
                              政府补贴     是                 否             132,900.00                    与收益相关
助项目
节能专项资金                  政府补贴     是                 否             100,350.00   1,4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商贸流通补助                               否                 否                          1,747,00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否                 否                          1,708,000.00     与收益相关
人才安居补贴专项资金                       否                 否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物流补贴款                                 否                 否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青羊区草市街道办奖励                       否                 否                           545,4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补贴款                                 否                 否                           764,234.85      与收益相关
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津贴                   否                 否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是                 否             435,791.10    431,480.5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10,612,425.11   9,956,168.72        --
注:A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B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C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D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E 为避免上市公司亏损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F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其他说明: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人民币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4,675,792.48                51,078,385.45                   24,675,792.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815,413.33                51,078,385.45                    6,815,413.3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赔偿支出                                  13,004,121.51                75,132,005.93                   13,004,121.51
罚款支出                                    799,322.60                  1,887,053.21                     799,322.60
其他支出                                   5,237,870.07                12,974,977.91                    5,237,870.07
合计                                      43,717,106.66               141,072,422.50                   43,717,106.66
其他说明:无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0,153,894.64                            25,851,351.75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63,297.95                             5,458,565.39
合计                                                          51,617,192.59                            31,309,917.1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2,097,816.0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8,024,454.0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3,005,221.6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0,325.7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1,152,875.5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5,563,270.1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50,978,029.07
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51,617,192.59.
其他说明:无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代收银款项                                  133,657,056.51              155,621,245.20
收保证金、押金                                     85,838,164.35                87,088,441.56
员工归还借款及收回备用金                           11,529,705.49                81,893,190.47
零星收入                                           24,457,987.47                43,494,967.20
其他                                               60,145,255.66                48,168,309.32
合计                                            315,628,169.48              416,266,153.7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593,721,738.10              672,240,749.36
支付代收银款项                                  125,557,605.80              120,843,466.93
水电卫生费                                      187,472,539.41              326,347,581.91
支付(退)保证金、押金及预付押金                   55,681,150.21                57,854,754.02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37,208,247.73                91,344,479.11
支付的其他费用                                  330,396,198.68              348,495,710.83
合计                                           1,330,037,479.93            1,617,126,742.16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理财产品赎回款                             1,810,000,000.00             850,0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6,495,494.25                16,587,884.32
合计                                           1,826,495,494.25             866,587,884.32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000.00             55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0                  550,00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0,480,623.46      -474,729,556.88
加:资产减值准备                                                         32,928,851.45           38,019,156.9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12,925,283.57          117,141,669.57
无形资产摊销                                                              3,193,238.73            3,579,131.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3,740,287.29          196,257,186.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155,777,441.54             51,073,753.04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6,495,494.25             -16,587,884.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63,297.95            -5,458,565.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6,680,628.48            3,705,691.2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1,692,872.64          144,351,694.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70,355,261.13        -213,480,640.0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76,886.65         -156,128,362.8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24,252,009.45        1,266,746,635.0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494,625.57              -127,218,142.49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224,252,009.45                       1,266,746,635.02
其中:库存现金                                               30,049,603.66                         26,901,864.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80,787,144.18                       1,230,673,169.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3,415,261.61                          9,171,600.48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4,252,009.45                       1,266,746,635.0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包含保函保证金 1,600,000.00 元和因诉讼事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 12,974,485.25 元。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00,000.00 保函保证金
货币资金                                                     12,974,485.25 诉讼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122.587.377.00 产权证暂押
固定资产                                                   123,918,679.86 产权证暂押
无形资产                                                     19,555,917.26 产权证暂押
合计                                                       280,636,459.37                  --
其他说明: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
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不适用
78、套期
无
79、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合并成本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无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无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配送服务;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等业务。
由于 2015 年成立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故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
2、注销子公司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上期由于账户仍有余额,因此纳入合并范
围,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本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江门            江门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咸阳            咸阳       商品零售业             60       40 设立或投资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南宁            南宁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    深圳            深圳       商业加盟管理          100       -- 设立或投资
公司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软件开发服务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家用电器维修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代理普通货运   100    --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增城   增城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服务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   南昌   商品零售业     100    --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                                            同一控制下
                                   深圳   深圳   服务业         100    --
公司                                                                        企业合并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40    6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40    6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东莞   东莞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   东莞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桂林   桂林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衡阳   衡阳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漳州   漳州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廊坊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廊坊   廊坊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河源   河源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茂名   茂名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佛山   佛山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柳州   柳州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九江   九江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服务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宝鸡   宝鸡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岳阳   岳阳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汉中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汉中          汉中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宁乡          宁乡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九江          九江     商品零售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服务业                 --      100 设立或投资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
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
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
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
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
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指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
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
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
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
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
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
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
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
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
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
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
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
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 38.44%(2015 年:64.31%);本集
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28.06%(2015 年:26.8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
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
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1,720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9,490 万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项目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至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19,000,000.00                --              --          19,000,000.00
 应付账款                  1,462,110,118.90                   --                    --              --    1,462,110,118.90
 其他应付款                  415,250,331.51                   --                    --              --     415,250,331.51
 其他流动负债                 73,368,845.54                   --                    --              --      73,368,845.54
合计                       1,950,729,295.95        19,000,000.00                    --              --    1,969,729,295.95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期初数
    项目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至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000,000.00        10,500,000.00                --                   --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2,070,751,380.17                   --                --                   --    2,070,751,380.17
 其他应付款                  419,393,937.43                   --                --                   --     419,393,937.43
 其他流动负债                105,760,522.14                   --                --              --    105,760,522.14
合计                       2,597,905,839.74        10,500,000.00                --              --   2,608,405,839.74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
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
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
负债率为 59.21%(2015 年 12 月 31 日:63.77%)。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
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和金额
于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
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商业咨询、管理咨询;项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        5,000               48.22%            48.22%
                                         贸易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800                6.00%              6.00%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策划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何金明
出资 4900 万元,宋琦出资 1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商业咨询,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特许商品)。
浩明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8.22%股权。
(2)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咨询)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
宋琦出资 300 万元,众乐通出资 5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策划(不含限制项目)。
人人乐咨询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 6%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金明、何浩、宋琦。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琦妹妹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欧冠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人民币元
                                                                      获批的交易额 是否超过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度           额度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039.44                            否       3,446,569.81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
                                采购商品              23,453,266.16                           否       6,386,966.39
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促销服务收入                                2,083.41                     25,397.76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
                               促销服务收入                               28,915.05                     93,649.80
公司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22,331.58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92,123,809.52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199,650.04                         7,031,5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285,350.04
应付账款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10,352,107.94               5,128,432.54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2,331.58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经营租赁承诺
     本集团经营场所以租赁取得,租期一般为 15 至 20 年,在现有开业门店签订的租赁合同条件下,2017 和 2018 年度
将支付的租金分别为 68,190.05 万元和 68,440.44 万元。
     (2)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涉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预计负债    计提坏账
诉讼(仲                                                       涉案金额
                  原告方                   被告方                          金额(万    准备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裁)分类                                                       (万元)
                                                                             元)      (万元)
                                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
             成都人人乐                                         2,136.00          --                 二审已判决
                                公司                                                     100.00
                                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成都人人乐                                         1,600.00          --     800.00      正在二审审理中
                                司
             抚州明恒置业有                                                                          一审已开庭,未判
                                深圳人人乐                      1,594.00          --            --
             限公司                                                                                  决
                                                                                                     一审已判决,双方
             成都人人乐         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               400.00           --     150.00      未上诉,本期已收
放 弃 未                                                                                             回 50 万
开 业 门
店 押 金
诉讼         深圳人人乐         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                 一审调解结案
                                                                                          75.00
             天津人人乐         滨州市富泰置业有限公司           450.00           --                 已撤诉
                                                                                         200.00
                                                                                                     一审已开庭,未判
             长沙人人乐         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             400.00           --
                                                                                         200.00      决
             重庆人人乐         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             400.00           --     200.00      二审已判决
                                  小计                          7,280.00          --    1,725.00
             天津鸿正集团有限                                                                        一审已判决,双方
                                  天津人人乐                    1,348.00     200.80     50.00
             公司                                                                                    未上诉
             深圳市金海港房地
                                  深圳人人乐                     662.54      481.52       --         二审已判决
             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华丰实
                                  本公司                         546.71      468.14       --         二审已判决
             业有限公司
             绵阳花园集团投资                                                                        一审已开庭,未判
提 前 关                          成都人人乐                     350.00      703.75    2,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决
闭 门 店
诉讼                                                                       大湖之都
             殷侠飞               南昌人人乐、本公司             244.00                        --    未开庭
                                                                           闭店共计
                                                                           预计损失
             南昌正荣(新加坡)                                            900.91
                                深圳人人乐、南昌人人乐           179.39                        --    未开庭
             置业有限公司                                                  万元
             厦门人人乐           黄昆荣、黄志荣、黄莉莹         107.12          --                  未开庭
                                                                                         100.00
                                  小计                          3,437.76    2,755.12    2,150.00
                                                                      预计负债   计提坏账
诉讼(仲                                                  涉案金额
                 原告方                 被告方                        金额(万   准备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裁)分类                                                  (万元)
                                                                        元)     (万元)
           陕西东方加德置业
                               西安超市                    1,011.11     480.00      50.00     正在二审审理中
           有限公司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
                               本公司                        342.60     476.75           --   正在二审审理中
           公司
租 金 争
           袁惠强\蔡锦林\戴
议 诉 讼                       本公司                        166.92     217.21           --   已裁决
           少雄\赛炳坤\杨捷
(仲裁)
           才
           伏开敬              天津人人乐                    111.21      60.00           --   未开庭
                               小计                       1,631.84    1,233.96      50.00
其 他 诉                                                                                      已开庭,证据鉴定
           周小文              西安超市                     40.00      40.00        --
讼                                                                                            中
                                                          12,389.6
                               合计                                   4,029.08   3,925.00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本公司推行消费积分返利的促销政策,顾客消费可按规定进行积分,并以积分兑换商品,兑换商品的积分金额于兑
换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积分的有效期为一年。本公司 2016 年初的未消费积分余额为 769.38 万元,2016 年年末的
未消费积分余额为 718.70 万元。尚未兑换的积分将在积分有效期内,按顾客依公司规定实际兑换商品的积分金额计入兑
换当期的损益。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除零售业务外,本集团未经营其他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同时,由于本集团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境内,其主
要资产亦位于中国境内,因此本集团无需披露报告分部数据。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2016 年 9 月,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长沙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出售给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
前,交易双方已办理完毕天骄福邸物业项目地上一层至四层房产所有权证过户手续,该项资产账面价值 114,322,596.38
元,双方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018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交易
价款 406,000,000.00 元,包含相关税费 111,734,028.72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交易价款已经支付完毕。
     2016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行用于融资,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33,0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26%。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27,460,707.12 100.00%                  27,460,707.12 45,913,539.75 100.00%                     45,913,539.75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无信用风险
                    27,460,707.12 100.00%                  27,460,707.12 45,913,539.75 100.00%                     45,913,539.75
组合
     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7,460,707.12 100.00%                  27,460,707.12 45,913,539.75 100.00%                     45,913,539.7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27,138,079.24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8.83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0.00 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计提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3,481,434,301.99   100%    135,105.79   0.01%   3,481,299,196.20 3,272,696,225.62 100.00% 171,024.23      0.01%    3,272,525,201.39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其中:无信
用风险组     3,480,617,517.73 99.98%                         3,480,617,517.73 3,271,802,551.02   99.97%           --       --   3,271,802,551.02
合
账龄组合          816,784.26    0.02%   135,105.79 16.54%         681,678.47       893,674.60    0.03% 171,024.23 19.14%             722,650.37
租赁押金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3,481,434,301.99   100%   135,105.79   0.01%   3,481,299,196.20 3,272,696,225.62 100.00% 171,024.23   0.01%   3,272,525,201.3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432,992.72                           21,649.64                             5.00%
1 年以内小计                                           432,992.72                           21,649.64                             5.00%
1至2年                                                 298,561.54                           29,856.15                            10.00%
2至3年                                                      2,000.00                           600.00                            30.00%
3 年以上                                                   83,230.00                        83,000.00                            99.72%
3至4年                                                       460.00                            230.00                            50.00%
4至5年
5 年以上                                                   82,770.00                        82,770.00                           100.00%
合计                                                   816,784.26                         135,105.79                             16.5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5,918.44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3,458,579,797.86                       3,255,414,428.88
供应商费用及保证金                                                19,010,203.50                            14,771,581.61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                                                     3,027,516.37                           1,834,790.64
代垫款项                                                              395,852.65                             447,526.49
其他往来                                                              420,931.61                             227,898.00
合计                                                            3,481,434,301.99                       3,272,696,225.6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末
                                                                                          比例(%)            余额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流动周转金         1,386,943,888.88 1 年以内                   39.84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流动周转金           339,642,385.14 1 年以内                    9.76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流动周转金           239,967,778.78 1 年以内                    6.89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流动周转金           221,879,381.71 1 年以内                    6.37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流动周转金           211,443,351.14 1 年以内                    6.07
合计                                       --          2,399,876,785.65         --                 68.93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48,495,547.26                   448,495,547.26     421,495,547.26                    421,495,547.26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合计            448,495,547.26                  448,495,547.26       421,495,547.26                   421,495,547.26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减少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43,809,395.09                            43,809,395.09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8,288,509.58                            88,288,509.58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026,409.94                             8,026,409.94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918,828.14                             8,918,828.14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56,148,991.87                            56,148,991.87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9,586,866.46                             9,586,866.46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4,906,855.66                            14,906,855.66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203,261.11                             1,203,261.11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528,230.67                            15,528,230.67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50,979,827.71                            50,979,827.71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23,150,122.53                            23,150,122.53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363,978.16                             7,363,978.16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1,019,263.03                             1,019,263.03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3,814,921.82                             3,814,921.82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1,732,966.05                             1,732,966.05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2,017,119.44                             2,017,119.44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000,000.00 27,000,000.00              30,000,000.00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421,495,547.26 27,000,000.00            448,495,547.2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无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人民币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80,863,217.84           160,403,018.12           170,817,373.28          152,298,677.90
其他业务                        34,451,264.35                                   30,017,141.18
合计                         215,314,482.19           160,403,018.12           200,834,514.46          152,298,677.90
5、投资收益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15,944,447.47                            16,587,884.32
合计                                                           15,944,447.47                            16,587,884.32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主要为出售长沙天骄福邸物业收益及关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5,777,441.54
                                                                               闭门店产生非流动资产损失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详见附注七、69 营业外收入。
                                                               10,612,425.11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161,614.00 其他零星收益。
                                                                               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495,494.25
                                                                               益。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07,546,974.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382,687.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159,164,287.63                    --
注: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6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33                    -0.25                -0.2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无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
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何金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金娥女士签名并盖
章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二)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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