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华恒盛: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67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陈成辉先生召集,并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林仪女士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成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林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由陈成辉先生、林仪女士、黄志群先生、周伟松先生、陈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五人组成,陈成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张国清先生(独立董事)、黄志群先生、阳建勋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张国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阳建勋先生(独立董事)、陈成辉先生、陈朝阳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阳建勋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陈朝阳先生(独立董事)、陈成辉先生、张国清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陈朝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三年,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成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总裁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仪女士、陈四雄先生、黄志群先生、汤珊女士、邓鸿飞先生、林清民先生、梁舒展先生、姚飞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董事长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总裁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林韬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92-5163990 传真:0592-5162166

电子邮箱:lintao@kehua.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国家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邮政编码:361006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赖紫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赖紫婷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92-5163990 传真:0592-5162166

电子邮箱:laiziting@kehua.com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国家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邮政编码:361006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裕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1、陈成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科华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成辉直接持有公司17.06%的股份,持股总数为46,307,72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56.32%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林仪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山东高密人,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大学系统工程系讲师;公司总裁助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副总裁,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任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仪直接持有公司1.43%的股份,持股总数为3,872,8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8%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林仪女士与其

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黄志群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福建平和人,硕士,中共党员。历任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9月10日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64,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07%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黄志群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

4、周伟松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在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术研究室(暨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厂)技术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厂长)。现任北京卅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周伟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63,000股,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陈朝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 福建福清人,工学硕士。现任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福建省电子学会理事。陈朝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张国清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江西省崇仁人,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张国清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 阳建勋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湖南衡南人,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阳建勋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陈四雄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

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福建省电源学会副理事长,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裁。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陈四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40%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089,0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邓鸿飞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福建三明人,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总裁;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201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邓鸿飞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17%的股份,持股总数为45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邓鸿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汤珊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福建龙岩人,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厦门协成实业总公司主办会计;厦门科华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董事、董秘。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汤珊女士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04%

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10,0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26%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汤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梁舒展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监事,总裁助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梁舒展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03%的股份,持股总数为800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1.97%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梁舒展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林清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福建平和人,大学本科,EMBA,中共党员,工程师,第五届中国电源学会交流电源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华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副经理、经理;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监事、总裁助理,兼任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林清民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03%的股份,持股总数为80000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2.65%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林清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3、姚飞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广东平远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佛山市禅城区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中盛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佛山市张槎街道办事处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姚飞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4、林韬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历任: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中心、物业运营部主办;公司总裁秘书、总裁办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事长助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林韬先生目前直接持有科华恒盛0.01%的股份,持股总数为29400股,除上述情况外,林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5、赖紫婷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福建泉州人,大学本科。2013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赖紫婷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16、王裕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福建漳州人,大学本科。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审计部,任审计部审计专员、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除上述情况外,王裕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