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权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的议案 | 召开日期 | 审议结果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1年1月26日 | 同意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1年4月21日 | 同意 |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1年5月7日 | 同意 |
2、《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1年7月22日 | 同意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1年8月16日 | 同意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1年8月19日 | 同意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1年8月27日 | 同意 |
2、《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1年9月23日 | 同意 |
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1年10月25日 | 同意 |
10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2021年12月2日 | 同意 |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等,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依法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公司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和内幕信息管理,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
决议。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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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