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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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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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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良,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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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林万锞2022年3月10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2林万锞2022年4月15日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一致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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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大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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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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