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下午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 2026 年5 月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宫长义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3 人,代表股份 314,91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5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 人,代表股份311,16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 人,代表股份3,7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 人,代表 股份3,7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 人,代表股份3,7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1,4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68%; 反对3,0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弃权 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同意2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54%;反对3,0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6818%;弃权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9%。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13,5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 反对9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弃权 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同意2,3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585%;反对9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87%;弃权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9%。
3.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11,4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 反对9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弃权 2,5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1%。
同意2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0%;反对9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87%;弃权2,5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703%。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11,4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6%; 反对3,4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1%;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3%。
同意2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24%;反对3,4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7603%;弃权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3%。
5.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11,4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6%; 反对1,0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弃权 2,4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0%。
同意2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69%;反对1,0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8708%;弃权2,47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322%。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13,5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 反对9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弃权 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同意2,3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244%;反对9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28%;弃权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9%。
7.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13,5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7%; 反对9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弃权 4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同意2,3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403%;反对9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28%;弃权4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1,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69%。
8.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311,4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 反对3,0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0%;弃权 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同意2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0%;反对3,0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4261%;弃权4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29%。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11,4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5%; 反对3,0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0%;弃权 4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
同意2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7%;反对3,0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7656%;弃权4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6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11,4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7%; 反对3,3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0%;弃权 7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32%。
同意3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68%;反对3,3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9.6565%;弃权7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67%。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宫长义先生、底任须女士、莫吕群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 下:
11.01《选举宫长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26,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8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2%。
宫长义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底任须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47,5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5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6,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9%。
底任须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莫吕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31,5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7%。
莫吕群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方华先生、陈艳女士、李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2.01《选举张方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47,5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5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6,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1%。
张方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陈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31,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0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0,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7%。
陈艳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李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1,226,6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8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3%。
陈艳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何非、冯华卿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现场召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