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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科技”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皖通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的核准,皖通科技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截至2014年9月17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2.6058万股,募集人民币377,629,014.5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63,629,014.58元,已由国元证券于2014年9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为7350310182600083422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949,988.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 0003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已根据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批准,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转入金额为4,869.18万元(其中结余的募集资金4,399.38万元,利息收入469.8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7年9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9月24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0月14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2015年9月1日,公司及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2015年8 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5年9月15日,公司及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10月16日,公司及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9月21日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1日,公司及华东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于上述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约定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存单不得质押。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募集资金项目设立的专户的资金余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后均已销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账户类别
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7350310182600083422363,629,014.58-已注销
8112301013000508855*1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注销
7350310182600084582*1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52140188000040894*1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551902112210618*2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注销
交通银行烟台青年路支行376899991010003003894*2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注销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376001048018800000874*2基于 TD-LTE 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499050100100204631*1“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已注销
合计363,629,014.58-

*1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5,666.16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52140188000040894)、“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7350310182600084582)、“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账号499050100100204631)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部分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8112301013000508855)余额为4,800.37万元(含银行利息收益)。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86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8112301013000508855)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青年路支行(账号376899991010003003894)、“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376001048018800000874)、“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账号551902112210618)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19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0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39.1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6,196.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1.3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9,014.008,220.418,220.41100.00%2018-12880.29
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4,055.003,762.993,762.99100.00%2018-12257.44
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6,692.004,021.874,021.87100.00%2019-6284.73
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8,213.005,374.005,374.00100.00%2018-12-680.79
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4,221.004,002.184,002.18100.00%2018-12不适用
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939.764.18939.7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4,001.99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6,195.0030,321.214.1830,323.2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873.794,399.385,873.79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6,195.0036,195.004,403.5636,196.99--741.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项目报告期内未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影响,其中海外项目受影响较大。 (2)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本项目报告期内未达预计效益,主要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影响,其中海外项目受影响较大。 (3)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此项目按照投入运行计算达到预计收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尚未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相应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4)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此项目按照投入运行计算达到预计收益。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尚未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相应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5)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6)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此项目已终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相应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随着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政策刺激效应的逐渐消退,高速公路ETC市场容量基本饱和,“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在短期内难以继续投入及为公司带来效益。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了目前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决定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情况(1)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安排,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对“互联网+”交通产业进行投资,即使用2,400万元与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和安徽天行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后,“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该子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由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0号软件园3号楼210室。 (2)公司2015年8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皖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该子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由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变更为烟台高新区蓝海路1号4号楼;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港口物流软件产品升级与开发”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科技”);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 TD-LTE 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东电子变更为华东科技。该两个子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由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变更为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3)公司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子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港口物流软件产品升级与开发”子项目和“基于TD-LTE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由烟台高新区蓝海路1号4号楼和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统一变更为烟台高新区海越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北地块。 (4)公司2016年9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东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此项变更不涉及到实施地变更。 (5)公司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10号软件园3号楼210室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E1座4楼402。 (6)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项目“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5,666.16 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86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03.9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2014年12月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公司2015 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各项目结余金额(含利息):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余金额972.88万元,基于 TD-LTE 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结余444.42万元,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余351.96万元,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7.68 万元;(2)结余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效率;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将“港口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于 TD-LTE 技术的企业网通讯终端产业化建设项目”、“市场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769.2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将“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公众出行服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子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97.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将募集资金项目“智能路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交通运输智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部分利息105.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大路网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86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截至期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196.99万元(含补充流动资金账户的利息金额1.9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上表中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039,048.8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2,039,048.8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该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皖通科技2021年度《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皖通科技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皖通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皖通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和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通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皖通科技董事会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束学岭 牟晓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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