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皖通科技股票代码:00233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晟住所和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股份变动性质:大宗交易减持,成为5%以下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晟 |
上市公司、公司、皖通科技 | 指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减持,王晟持股比例由6.514627%下降为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王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6831988******** |
住所和通讯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出于自身减持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晟持有公司股份26,72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4627%。
2021年12月3日,王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9391%。
2021年12月9日,王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6883%。
2021年12月10日,王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8354%。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晟持有公司股份20,512,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99%。王晟持股比例由6.514627%下降为4.9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晟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25,992 | 6.514627% |
股东名称 | 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晟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12,292 | 4.99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晟持有的18,500,000股股份质押给张家港市南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用于自身生产经营。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其他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交易期间 | 交易均价 (元/股) | 交易股数 (股) | 股份比例 |
王晟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年12月5日 | 8.39 | 2,500,000 | 0.609391%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年12月9日 | 8.16 | 1,300,000 | 0.316883% |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1年12月10日 | 8.00 | 2,413,700 | 0.588354% | |
合计 | - | 6,213,700 | 1.514628% |
除上述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晟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
股票简称 | 皖通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33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晟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725,992股 持股比例:6.51462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213,700股 变动比例:1.514628% 变动后数量:20,512,292股 变动后比例:4.9999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晟
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