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3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公司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83,034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3,101.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79,932.22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2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以“京永验字[2009]第21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1,113.91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381.09万元;于2009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32.8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1.85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8年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1月12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2010年4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449001040069509 | 808,840,000.00 | 0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 | 1607004119200049155 | 113,600,000.00 | 0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05085018010024560 | 306,116,900.00 | 0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1,228,556,900.00 | 0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932.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113.9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 否 | 13,168.87 | 12,631.09 | 12,631.09 | 100 | 2011.11.15 | -125.38 | 否 | 否 | |||||||
2、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 | 否 | 18,921.21 | 20,381.09 | 20,381.09 | 100 | 2009.09.30 | 301.00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2,090.08 | 33,012.18 | 33,012.18 | 175.6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吉林得利斯年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 否 | 10,230.60 | 5,301.91 | 5,302.69 | 100 | 2012.04.01 | 63.74 | 否 | 否 | |||||||
2、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及5,000吨调理加工项目 | 否 | 11,360.00 | 8,977.03 | 9,010.71 | 100 | 2012.04.01 | 108.09 | 否 | 否 | |||||||
3、山东得利斯猪副产品加工项目 | 否 | 12,680.80 | 9,805.36 | 9,756.99 | 99.51 | 2011.11.15 | -8.65 | 否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1,000.00 | - | - | -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补充流动资金 | - | 13,031.3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4,271.40 | 24,084.30 | 48,101.73 | 163.18 | ||||||
合计 | 66,361.48 | 57,096.48 | 81,113.91 | 338.8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山东得利斯项目投产后由于市场未完全开发,产能未完全释放,未达到预期效益;吉林得利斯项目由于天气、水等因素影响了设备安装及调试,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竣工时间为2012年4月1日,竣工后由于市场未完全开发,产能未完全释放,未达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金额为47,908.32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9,756.99万元在公司本部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10.71万元建设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301.91万元建设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利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13,031.34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对吉林得利斯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先期累计投入20,381.09万元。其中18,000万元已于2010年1月13日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剩余 2,381.09万元已于2010年5月10日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由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新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了自筹资金1,300万元,剩余1,081.09万元于2011年9月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截止2019年6月30日,各项目均已竣工投产,除山东得利斯猪副产品加工项目未达到预算100%,原因为有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其他项目均已经达到预算。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