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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事前认可及咨询,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有关规定,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查了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总金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客观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郑思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公司2018年度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认可及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任时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年度及其相关审计工作。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永爱 张 宏 王德建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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