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诸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诸财企指字[2017]040
号),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企业发展扶持与奖励
资金预算指标 20,000,000.00 元。截至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足额到账。本次政府
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
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 20,000,000.00
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
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 20,000,000.00 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