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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宋琳先生、郑伟强先生、徐继坤先生、沈晓青先生、李文君先生、赵刚先生、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9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位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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