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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环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环科公告编号:2019-05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拟为下述全资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序号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额度(万元)
1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00
2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合计20,000

2、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3、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8号楼1至6层全部内4层法定代表人:欧江玲注册资本:16000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6日主营业务: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海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6月末2018年6月末
资产总额578,492,527.30555,044,592.88
负债总额145,757,565.56160,740,234.85
净资产432,734,961.74394,304,358.03
2019年1-6月2018年1-6月
营业收入112,904,335.00100,820,130.92
利润总额31,327,797.8133,905,933.92
净利润26,545,427.2331,441,442.30

2、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综合楼法定代表人:伍卫国注册资本:壹亿元整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经营范围:环保专用设备、环保制剂的研发、制造、销售;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总承包及相关技术和管理服务;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6月末2018年6月末
资产总额131,254,116.12123,040,230.12
负债总额13,339,582.1710,539,336.46
净资产117,549,552.98112,500,893.66
2019年1-6月2018年1-6月
营业收入7,325,492.5523,469,470.80
利润总额-2,619,100.186,916,079.40
净利润-2,694,484.517,249,283.2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被担保公司及融资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商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业务发展、拓展市场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前,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6428.07万元,对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6149.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长远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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