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及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0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0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3.65万元后,金额为102,70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30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万元。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29.30%)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9,200万元。
2022年9月22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6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8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1,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3月16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3月17日,久立特材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年产
账户状态 | ||
5500KM |
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33050164350009001899 5,816.33 正常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
19100101040034212 7,698.97 正常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374073638101 0.00 已注销
13,515.30注: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已全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
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38,000.00 32,621.96 2,042.04 5,816.33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000.00 27,170.41 1,869.38 7,698.97
59,792.37 3911.42 13,515.30
(二)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颖 楼 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