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合同协议、调查交易的必要性及考察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等方面,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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