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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0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0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3.65万元后,金额为102,70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0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万元。

二、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包括银行、券商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决策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不会对理财产品设定质押,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六)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八)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久立特材《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楼 瑜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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