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亚联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喜胜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弄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亚联发展、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黄喜胜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自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黄喜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29,210股,占公司总股本2.3986%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喜胜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弄黄喜胜先生为中国国籍居民,已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2年8月1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9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并遵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股东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亚联发展中股份的可能性,且暂无增加其拥有的亚联发展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黄喜胜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29,2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9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黄喜胜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 4.80 | 3,526,100 | 0.8970 |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2日 | 3.83 | 410,000 | 0.1043 | ||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7日 | 4.92 | 1,563,100 | 0.3976 | ||
2022年9月6日 | 3.82 | 80,000 | 0.0204 | ||
2022年9月9日 | 3.58 | 360,000 | 0.0916 | ||
2022年9月15日 | 3.42 | 480,000 | 0.1221 | ||
2022年9月28日 | 3.15 | 1,600,000 | 0.4070 | ||
2022年10月31日 | 3.38 | 1,410,010 | 0.3587 | ||
合计 | - | - | 9,429,210 | 2.3986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喜胜先生直接持有亚联发展28,692,110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7.2986%。本次权益变动后,黄喜胜先生直接持有亚联发展19,262,900股股份,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4.9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喜胜先生持有的亚联发展19,262,9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占亚联发展总股本的4.9000%,冻结申请人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亚联发展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2年8月1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9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喜胜
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0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喜胜
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0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辽源市 |
股票简称 | *ST亚联 | 股票代码 | 0023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黄喜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8,692,110股 持股比例:7.298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262,900股 持股比例:4.9000% 变动数量:9,429,210股 变动比例:2.3986%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6年9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无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黄喜胜
签字:
日期: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