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大连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期限12个月,仅用于开立保函,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
董事会认为: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本次对南京凌云的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南京凌云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但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6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