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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对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对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

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收到了贵所于2020年 7月 6日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亚联发展及时将问询函转给了本所,本所对问询函中由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之部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就问询函中由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之部分回复如下 :

问询函四、四、你公司在2018年收购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即富”),两家公司原股东分别承诺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在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807万元和3,650万元。年报显示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实际业绩完成比例为102.06%和100.47%。请你公司结合收购标的经营情况、行业情况,说明业绩承诺期内是否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信用政策或期后销售退回等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精准达标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行业情况

业绩承诺期内,国家陆续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力度,“强监管”、“交备付”、“断直连”等政策相继落地。我国支付机构数量最多时达270家,此后央行不仅再未审批新的机构申请,而且陆续注销了32家违规支付机构的业务许可证;另外,收单支付行业逐步进入成熟阶段,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行业收益率持续承压。收单市场机构众多,竞品种类繁多,而且过去几年中,互联网企业也在蚕食收单支付市场,不断有机构受到竞争环境影响而纷纷降低支付服务的费率,引发价格战。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为应对日益恶化的竞争环境,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审慎调整产品政策和营销策略,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的经营情况

由于监管加强和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收益率持续承压,加之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主动与存在合规风险的代理商终止合作,并依据市场环境调整产品政策和营销策略,这些因素导致了2019年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的基础上通过经营管理层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浙江即富近两年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8年2019年
营业收入(万元)10,254.217,738.56
营业成本(万元)6,411.454,169.54
销售费用(万元)1,013.58766.52
营业利润(万元)2,281.922,271.43
净利润(万元)1,882.862,002.38

2019年度浙江即富由于主力产品调整,而不同产品间的分润结算方式差异导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下降;同时浙江即富对产品代理商结算政策进行了调整,整体毛利基本稳定。

(2)福建即富近两年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8年2019年
营业收入(万元)8,807.136,092.08
营业成本(万元)4,448.652,120.23
销售费用(万元)1,023.921,096.67
营业利润(万元)2,386.472,365.63
净利润(万元)1,806.981,860.01

2019年度福建即富由于交易量较2018年下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主力产品

点刷前期为更好拓展业务,给下级代理商较优惠的结算成本,2018年9月后通过结算成本调价促使毛利大幅提升。

3、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业绩承诺期内,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外,未自行调整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信用政策情况

浙江即富历年主要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2018年2019年
1客户一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
2客户二合同签订后支付3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10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3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10期支付
3客户三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
4客户四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
5客户五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20%,剩余部分于发货后次月起分8期支付

浙江即富首付款支付比例及账期差异与产品品类及提货量挂钩,信用政策在承诺期内保持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变更信用政策的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精准达标的情形。福建即富历年主要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2018年2019年
1客户一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10期分期还款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10期分期还款
2客户二合同签订后首付40%,其余分4期;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10期分期还款
3客户三合同签订后首付10%,其余分6期;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10期分期还款
4客户四合同签订后首付10%,其余分4期;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8期分期还款
5客户五合同签订后,全额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零首付,次月开始按6期分期还款

福建即富2018年信用政策中,首付款支付比例及账期差异与产品品类及提货量挂钩;2019年信用政策调整为对于主要客户可免于支付首付款,货款可于次月起按5-10期进行分期支付。信用政策的适当调整是为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巩固及鼓励主要客户,不存在利用变更信用政策的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精准达标的情形。

5、期后销售退回的情况

浙江即富2018年销售及布放POS机总量582,256台,期后销售退回15,111台销售金额85.04万元,退货率2.60%,2019年销售及布放POS机总量248,299台,未发生期后销售退回。福建即富2018年销售及布放POS机总量346,616台,期后销售退回6,595台销售金额46.61万元,退货率1.90%,2019年销售及布放总量152,259台,期后销售退回57台销售金额0.43万元,退货率0.04%。

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业绩承诺期内的期后销售退货率均处于合理范围,故不存在利用期后销售退回的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精准达标的情形。综上,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不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信用政策或期后销售退回等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精准达标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的主要程序及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公司上述回复,同时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证据进行了核对。我们对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业绩承诺期间净利润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营业收入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服务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合同及出库单、签收单或分润收入确认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同时,结合销售合同对公司的信用政策及销售退回进行了检查;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我们通过合理的抽样方法,选取了一定数量的客户进行了函证;并对未回函的采取了替代测试程序,分析公司记录的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2、成本费用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成本费用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执行存货监盘以及代理商函证程序,核对盘点日的账实、账账差异,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针对出库情况,检查最后的出库记录,分析测试其出库计价的准确性,以确定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4)针对代理商分润情况,检查分润计算过程及代理商确认函,分析测试其分润的准确性,以确定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5)执行销售成本截止性测试程序,抽查报表日前后出库等原始凭证,并追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已出库存货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对各月毛利进行分析,测试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编制存货流转倒轧表,检查存货各环节结转是否合理;

(6)抽取大额的费用与对应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单据等资料进行检查,以验证各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7)抽取截止日前后若干天有关期间费用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日期等进行核对,以检查期间费用的入账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浙江即富和福建即富不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信用政策或期后销售退回等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精准达标的情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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