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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和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即富”)以7,300万元收购李志军持有的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企管”)49%的股权,以7,000万元收购傅免殊、顾燕萍合计持有的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即富”)49%的股权。2018年6月21日,浙江即富分别与李志军及傅免殊、顾燕萍签订《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与李志军之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及《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与傅免殊、顾燕萍之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以下合称“《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17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现将上述收购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0月16日,浙江即富分別完成向李志军、傅免殊、顾燕萍支付第一笔资产转让价款。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浙江即富应在第一笔资产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的12个月内,分别向李志军、傅免殊、顾燕萍支付总转让价款的37.5%(以下简称“第二笔资产转让价款”)。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业绩承诺相关条款,李志军承诺浙江企管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1,845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

民币1,962万元;傅免殊、顾燕萍承诺,福建即富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1,75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2018年浙江企管与福建即富分别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83万元、1,807万元,均完成其2018年度业绩承诺。2019年1-9月,浙江企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66.6万元(未经审计),完成全年业绩承诺的65%,福建即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14.7万元(未经审计),完成全年业绩承诺的80%。预期今年浙江企管与福建即富实现全年净利润目标95%-105%。

为确保浙江企管与福建即富顺利完成业绩目标,实现收购目的,保护股东利益,经与李志军、傅免殊、顾燕萍友好协商,各方决定将第二笔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延后,待浙江企管与福建即富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后,再行支付。第二笔资产转让款支付时间调整为不晚于2020年7月15日,剩余资产转让价款支付时间调整为不晚于2020年10月15日。第二笔资产转让价款支付时间调整后,李志军、傅免殊、顾燕萍无需遵守《股权收购协议》中“在收到第二笔资产转让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以该笔转让价款总额(以税后金额为准)在合适时间点购买浙江即富指定的控股股东的股票(股票代码:002316)”的相应约定。如浙江企管、福建即富未实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则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业绩补偿承诺条款执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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