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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焦点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09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号《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123,3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沪众会验字(2009)第4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184,840,7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5,090,497.8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378,160,992.73
本年度使用金额46,929,505.1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194,092,098.90
加:累计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30,478,230.18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20,531.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5,090,497.87元,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84,320,531.21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活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29101010210000419330.00已注销(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20101220003822340.00已注销(2)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103530000004842600.00已注销(3)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 (原名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于2012年8月7日更名为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73292101826000837230.00已注销(4)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3201010011120480005590.00已注销(5)
合计-0.00

注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10101021000041933)办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1,007.08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2010122000382234)办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110.15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14年8月6日,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已销户。

注4: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将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329210182600083723)办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84,319,396.93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将苏州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101001112048000559)办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17.05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苏州银行南京分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的便利,公司于2014年8月6日注销了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设立的超募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

后的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入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公司与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需要,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聘请中信建投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了与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由中信建投承接原国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建投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83.03万元(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议案于2023年09月18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8,432.05万元全部转入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42,509.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节余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以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84,320,531.21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2)节余原因: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中包含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主要为部分设备及工程项目的验收款、质保金。项目相关设备及工程建设均已安装调试或竣工完成,由于部分设备、工程尚处于验收阶段或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未满足验收款或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因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补流后在达到验收款或质保金支付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电力建设方面节约了成本。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9,218.40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分为房屋购置。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司。

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30个分支机构,已初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075.82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2023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

对焦点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焦点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焦点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刘明浩 汪浩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484.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92.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50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075.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6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7,817.9013,833.651,324.8211,043.5679.832020年9月30日313.93[注1]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9,218.40142.58-142.58项目终止项目终止-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6,322.9022,376.312,772.6016,536.4073.902020年9月30日313.93[注1]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7,877.8026,190.83595.5425,079.8395.762020年9月30日-[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237.0062,543.374,692.9552,802.37--627.86--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2011年6月30日-223.29
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6,000.005,322.04-5,322.04100.002010年12月31日78.73
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1,500.001,430.00-1,430.00100.002011年6月30日-146.34
设立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inQbrandsInc.)4,993.2019,279.12-19,421.77100.002014年12月31日-33.71
投资TriHoldingsLLC(现更名为DOBAInc.)3,679.523,679.52-3,670.11100.002016年3月31日-305.99
设立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49,862.77100.002016年8月8日-289.19
归还银行贷款----------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76,172.7289,710.68-89,706.69---919.79--
项目小计-107,409.72152,254.054,692.96142,509.06--5,814.43--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2.05-----
合计----150,941.10[注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所依托的“焦点科技大厦”由于前期置换土地程序繁琐,直至2012年12月20日,方完成新地块的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证。同时,由于大厦建设在开工前需完成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和准备工作,加上开工后遭受的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地质情况及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影响,导致整个募投项目进度落后于原计划。 焦点科技大厦已于2015年11月20日正式开始土方施工;2016年11月,土方施工结束;2017年1月,完成负二层封顶工作;2020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8月完成焦点科技大厦竣工结算,尚有部分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未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以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84,320,531.21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9,218.40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分为房屋购置。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司。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30个分支机构,已初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075.82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010年6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010年8月实际投资10,000万元。2016年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与新一站员工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新一站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额认缴。增资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1,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86.96%。2016年3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促进自身的发展,将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4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2016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新三板挂牌(股转系统函【2016】7324号)。 2、2010年6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台湾子公司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9月实际投资新台币2.5亿元,折合人民币5,322.04万元。 3、2010年9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Made-in-China.comLIMITED)进行增资,2011年3月实际增资1,430万元。 4、2013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993.20万元)投资设立FocusTechnology(USA)Inc.。2015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2,200万美元对美国子公司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FocusTechnology(USA)Inc.)追加投资,继续用于中美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2016年,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款共计美元550万元(折合人民币3,625.7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款共计美元3000万元(折合人民币19,421.77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142.65万元系汇兑损益。2016年,FocusTechnology(USA)Inc.公司名称变更为InQbrandsInc.。 5、2015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016年8月,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已通过江苏省金融办筹建与开业审批,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15,000万元人民币。
6、2015年11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576.50万元美元,通过全资孙公司CrovGlobalHoldingLimited对DOBAInc.(公司原名:TriHoldingsLLC)进行投资。2015年11月支付第一笔投资款5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95.41万元)。2016年1月支付第二笔投资款2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4.7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投资款共计美元576.50万元(折合人民币3,670.1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异-9.41万元系汇兑损益。 7、2016年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出资1.8亿元参与发起设立新一站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后公司拟占新一站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8%。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开展新一站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申请和发起设立工作。2016年2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17年7月,为满足焦点小贷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对子公司焦点小贷增加3亿元人民币投资。其他两位股东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焦点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3亿元人民币投资。 9、2018年12月,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决定在上述额度内收购焦点小贷少数股东的股份。公司于2018年12月使用超募资金向江苏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支付收购股权保证金472.00万,并于2019年初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尾款合计4,390.77万元。 10、2021年6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规划,决定对焦点小贷进行减资:公司对焦点小贷的出资额由49,500万元减少至19,500万元,减资后,焦点小贷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减少至20,000万元。2021年9月28日,30,000万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流动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取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为37,060.40平方米(约55.6亩),使用期限50年。为此公司将“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116-001地块(宁浦国用(2008)第01442P号)变更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宁浦国用(2012)第22672P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节余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节余及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142.58-142.58-项目终止-
合计-142.58-142.5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总投资规模拟为9,218.40万元,其中金额占比较大的部分为房屋购置。公司上市后,恰逢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升温期,各地房市水涨船高,按原计划投入已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公司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转而通过租赁办公室的方式设立分公司。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租用办公室或使用自有房产的方式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近30个分支机构,已初步建成一个基本覆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经过几年的不断改善,各分支机构硬件配置也有了很大的改善,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招聘也初见成效。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以自有资金的方式继续推动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的建设。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其他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075.82万元全部投入“焦点科技大厦”的建设。 上述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和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系为满足更多的对注册收费会员及相关增值服务的需求,项目收益均通过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的整体会员费及增值服务收入得以实现,上述列示的项目收益系根据预计的收入增量贡献比例进行模拟测算的结果。

注2: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主要为公司现有服务及其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因此不单独核算投资效益。

注3: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数有差异,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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