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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截至2020年2月25日。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同时,公司进行以下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类型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预计收益率实际收益率
东亚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2019/4/162019/8/16保本浮动型5000万元0.30%-3.95%3.95%
中信银行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2019/4/172019/7/17保本浮动型5000万元3.95%-4.45%3.95%
中信银行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2019/5/72019/8/7保本浮动型5000万元3.95%-4.45%3.95%
东亚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2019/5/212019/10/21保本浮动型00.30%-4.10%未到期
东亚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2019/6/122019/9/12保本浮动型00.30%-4.15%未到期
东亚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2019/6/242019/11/25保本浮动型00.30%-4.20%未到期
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2019/6/242019/9/24保本浮动型01.50%-3.80%未到期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东亚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

(1)投资收益:

存款浮动利率与澳元兑美元挂钩。针对2019年8月16日到期的理财产品:

假若澳元/美元参考价在观察期内曾触及或超出限定范围的最高或最低限价,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3.95%之潜在收益;否则,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0.3%之保证收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针对2019年10月21日到期的理财产品:假若澳元/美元参考价在观察期内曾触及或超出限定范围的最高或最低限价,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4.1%之潜在收益;否则,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0.3%之保证收益。

针对2019年9月12日到期的理财产品:假若澳元/美元参考价在观察期内曾触及或超出限定范围的最高或最低限价,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

4.15%之潜在收益;否则,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0.3%之保证收益。

针对2019年11月25日到期的理财产品:假若澳元/美元参考价在观察期内曾触及或超出限定范围的最高或最低限价,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4.2%之潜在收益;否则,公司于到期日将可获取年收益率0.3%之保证收益。

公司于到期日,即可取回原本的投资金额及相关投资收益。

(2)赎回:不设公司提前赎回,公司参与本结构性理财产品即表示承诺将持有产品直至到期日。

(3)风险提示

收益风险: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其投资标的的价值受市场等多种要素影响。

市场风险: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受市场和经济变动的影响而波动。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在其有效期限内可能会一直变动。

信用风险:该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公司为银行的无担保一般债权人,当银行发生资不抵债时,有担保债权人将对银行资产享有优先于无担保一般债权人的受偿权,遇此情形,公司可能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收益及/或本金。

汇率风险:当公司投资于以非本国货币结算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时,若需将投资货币兑换回本国货币,在外汇市场汇率发生波动时,公司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因汇率变动而造成投资本金的损失。

对冲交易风险:当银行就结构性理财产品进行了衍生工具的对冲交易(如掉期交易),且因发生银行根据商业上合理的原则认为对对冲交易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在此情况下,银行可能会调整结构性理财产品下的部分条款或甚至提前终止该结构性理财产品,公司在结构性理财产品下的投资回报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2、中信银行建邺支行结构性存款

(1)投资收益:

针对2019年7月17日到期的产品:存款浮动利率与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挂钩。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95%;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45%。

针对2019年8月7日到期的产品: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95%;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45%。

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赎回: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赎回。

(3)风险提示: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购买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购买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购买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购买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另外,购买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购买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购买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购买者,可能会由此影响购买者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3、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存款收益=存款本金×R×实际存续天数÷360,360天/年。R为实际的年化收益率。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的3M USD Libor利率大于等于6%,R为1.5%;如果在挂钩标的观察日的3M USD Libor利率小于6%,R为3.8%.

甲方在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将兑付的存款收益分配至乙方“授权指定账户”。存续期满,收益一次性支付。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市场风险:资金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损益与金融市场、商品市场的价格、利率和指数相关联。这些价格、利率和指数的变化有可能很迅速并且幅度很大,因此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流动性风险:一项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没有对手方的允许下,一般不允许被受让、转让或者终止,而交易对手方不会以法律或者合约的形式事先约束自己而允许您受让、转让或者提前终止有关交易。

税务风险:不同的衍生产品可能有不同的税务影响。

二、相关说明

1、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银行、东亚银行无关联关系。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4、《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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