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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 舒谦先生、沈启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舒谦先生、沈启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2. 舒谦先生、沈启盟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舒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补选沈启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我们认为担保比例合理,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参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相关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金隆、西小虹、余明桂、袁宇辉

2022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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