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山控股:关于变更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9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盘龙”)按持股比例向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供其支付武汉P(2018)179号土地款及运营资金。现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前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变更,改由武汉盘龙对武汉华中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年化利率为9%;同时,武汉华中另一股东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旭熠”)将其持有的武汉华中49%股权以及其对武汉华中享有的28,910万元债权作质押向武汉盘龙提供反担保。

上述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31层1室3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7,108.40万元,负债总额为207,244.79万元,净资产为29,863.61万元。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36.34万元。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为推进本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华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年利率为9%;同时,武汉旭熠将其持有的武汉华中49%股权以及其对武汉华中享有的28,910万元债权作质押向武汉盘龙提供反担保。

2.财务资助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款、规费及经营周转。3.财务资助期限:自第一笔借款提款日起一年,期限届满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经武汉盘龙同意,武汉华中可提前还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为促进本项目顺利推进,武汉盘龙拟对武汉华中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本项目涉及政府还建房回购,项目风险可控;同时,武汉旭熠将其持有的武汉华中49%股权以及其对武汉华中享有的28,910万元债权作质押向武汉盘龙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顺利推进武汉华中项目,武汉华中另一股东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华中49%股权以及其对武汉华中享有的28,910万元债权作质押向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了顺利推进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武汉华中另一股东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武汉华中49%股权以及其对武汉华中享有的28,910万元债权作质押向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资助风险可控。本次变更财务资助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变更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2.2亿元(不含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