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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年6月3日,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家权及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议案。经双方协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对本次交易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审议本次交易调整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调整后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以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3. 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调整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宏民:

吴 越:

罗 宏: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9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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