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及2018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2018-064。
二、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海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个月产品;下属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48亿元购买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34天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个月产品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个月
2、购买金额:1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35%至3.45%
5、产品成立日期:2019年9月9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10月14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34天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公司红棉理财——34天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购买金额:2.48亿元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5、产品成立日期:2019年9月6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10月10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和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性低。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专门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风险性低,且投资收益均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理财产品购买和赎回情况
1、过去前十二个月(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及赎回非开放式理财产品的情况: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资金来源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赎回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个月” | 100,000,000 | 2019/9/9 | 2019/10/14 | 自有资金 | 2019-060 | 未赎回 |
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34天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248,000,000 | 2019/9/6 | 2019/10/10 | 自有资金 | 2019-060 | 未赎回 |
2、过去前十二个月(含本次)公司购买的开放式理财产品余额:
公司购买的“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均可提请申购或赎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已全部赎回。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购买且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为3.48亿元(含本次公告金额,均为闲置自有资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49%。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个月产品协议及银行回单等;
2、公司红棉理财--34天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及银行回单等。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