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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2月5日下午2: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31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修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6、回购条款;

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12、募集资金用途;

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二)《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五)《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十)《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0年1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一)至(九)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一)至(十)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1.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1.0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1.0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1.0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06回购条款
1.0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1.0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1.0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1.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1.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1.12募集资金用途
1.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3.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5.00

5.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0.0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登记(须在2020年2月3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07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1.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1.0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1.0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1.0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06回购条款
1.0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1.0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1.0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1.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1.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1.12

1.12募集资金用途
1.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3.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5.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0.0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1.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1.0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1.0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1.0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06回购条款
1.0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1.0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1.0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1.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1.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1.12募集资金用途

1.13

1.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3.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版)的议案》
5.00《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10.0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截至2020年1月3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 __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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