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新路桥: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80,0002020年11月03日2,2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11月03日2,8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12月09日2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110,0002021年04月22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5月21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9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10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6月30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7个月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8月16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7个月
新疆北新2021年3,990连带责任1年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09月18日保证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9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9日3,5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2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1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2月01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60,0002019年09月30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2日7,7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8月03日19,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8月25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40,0002020年09月24日8,000连带责任保证33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4,300连带责任保证35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2021年01月18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公司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3月18日11,000连带责任保证30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50,0002021年07月15日12,000连带责任保证33个月
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9月26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30,0002020年08月31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09月28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25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30,0002021年02月08日3,8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3月11日1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3日9.62连带责任保证4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5日209.7连带责任保证5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6月10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2021年06月28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6月25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9月24日445.14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1月02日43.99连带责任保证7个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9日5,0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30,000
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7日15,0002021年04月19日490连带责任保证1年
北新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5,000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04月12日2,6002021年03月12日1,4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12,0002021年03月29日1,050连带责任保证1年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05月19日700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2021年10月27日599.9连带责任保证6个月
公司
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03月30日5,0002021年08月11日1,326.2连带责任保证15个月
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09月06日1,000连带责任保证13个月
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08月27日160连带责任保证10个月
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5,000
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2015年05月21日4,5002021年06月24日500连带责任保证1年
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500
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03月11日2,200
重庆蕴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04月12日3,000
新疆尚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2,000
新疆北新科技创新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03月29日1,000
石河子开发区顺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03月29日6,000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8,805.23万元,

占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1.73%,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担保85,99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岩土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担保49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担保39,289.13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97,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北运输有限公司担保5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保3,049.9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2,486.20万元。上述担保均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2022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总额约为18.51亿元,因此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企业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数方案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上述方案。

六、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斌 季 红 张海霞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