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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希格玛总部设在西安,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0人。希格玛2023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2,808.66万元。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人民币5,852.20万元。这些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

希格玛项目合伙人杨学伟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加入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9份。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学伟先生和张欣琪先生。张欣琪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债券发行等证券服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杨学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伟先生和张欣琪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对进行审阅,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稿进行了审阅,听取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汇报与总结,对公司的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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