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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6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基本情况为鼓励员工以股东身份关注企业,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实现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由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治军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以下简称“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或“增持人员”)提供借款及融资担保,并由增持人员委托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统一代收并成立以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为资产管理人,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为资产托管人的“平安汇通-美盈森-成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成长1号资管计划”),增持人员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受益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及股东王治军鼓励增持人员在自愿、合法、合规基础上通过“成长1号资管计划”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进行投资(以下简称“增持”)。2014年7月25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按照与平安汇通代表“成长1号资管计划”签订的收益互换合约(以下简称“收益互换合约”),以11.63元/股的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入股东王治军持有的公司股票859万股。

上述增持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7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汇通-美盈森-成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7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0.7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成长1号资管计划”因此获得送红股及转增股数合计为859万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78元/股。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43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4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75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542,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73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542,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60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40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3.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5.07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531,323,6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成长1号资管计划”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8万股,折算后购买成本约为4.95元/股。

截至2021年10月28日,成长1号资管计划按照《平安汇通-美盈森-成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收益互换合约的约定,应向平安汇通、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金公司支付管理费、托管费、融资利息、固定收益等成本约2067万元。

二、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成长1号资管计划”管理办法,“成长1号资管计划”按期初股票数的40%、30%、30%的比例分12月、24月、36月三期锁定,锁定期从成长1号资管计划购入公司股票当日起计算。截至目前,“成长1号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1718万股已解除锁定。根据收益互换合约的约定,收益互换的终止日为不晚于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10月30日,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向“成长1号资管计划”追加委托财产,使得收益互换合约中合格履约保障品初始比例达到100%,同时将收益互换合约展期至2018年10月30日。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2018年10月30日,增持人员上述收益互换合约继续展期至2019年10月30日,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

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2019年10月28日,增持人员上述收益互换合约继续展期至2020年10月30日,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

2020年10月30日,增持人员上述收益互换合约继续展期至2021年10月30日,以上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骨干人员融资增持公司股份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21年10月28日,“成长1号资管计划”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及资产托管人签署了补充合同,将“成长1号资管计划”资管合同展期至2022年10月30日。

在变更后的存续期内,增持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到期进一步展期,并严格按照“成长1号资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允许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进行减持、办理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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