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2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2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11:30起,在公司六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利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发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中小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
10、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包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3,219.28 | 25,000.00 |
2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性包装工业4.0项目 | 50,229.66 | 25,000.00 |
3 | 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生产项目 | 14,694.93 | 10,000.00 |
4 | 美盈森习水精品包装智能制造项目 | 11,766.77 | 10,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49,910.64 | 100,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10、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包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43,219.28 | 25,000.00 |
2 | 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生产项目 | 14,694.93 | 10,000.00 |
3 | 美盈森习水精品包装智能制造项目 | 11,766.77 | 1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900.00 | 18,900.00 |
合计 | 88,580.98 | 63,9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
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以上内容调整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未作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128)。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
施(二次修订稿)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