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盈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059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14:50起,在深圳市光明区新陂头美盈森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09:15至2020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351,456股,占公司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6,009,6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3.287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1,7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2835%。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27%;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27%;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27%;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

4、《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09,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3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4%;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0,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3453%;反对3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20%;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37,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7%;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1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773%;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27%;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

7、《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8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

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10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0,019,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24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啸中律师、李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