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3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8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担保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相关协议及合同的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8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565188_001)的签署程序,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合同:

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北京银行(及按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作为授信人)与主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0565188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2、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千万元整;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5月7日;

4、保证方式: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三、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

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6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565188_001)。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