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股东赣州馨诚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赣州馨诚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馨诚”)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赣州馨诚原持有公司股份27,80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现赣州馨诚解散清算,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登记至其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个人名下,相关手续已于2021年9月27日办理完毕,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赣州馨诚非交易过户明细
过出方 | 过入方 | 过户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性质 |
赣州馨诚 | 束龙胜 | 27,805,936 | 3.76% | 无限售流通股 |
二、非交易过户前后持股情况变化
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赣州馨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原赣州馨诚合伙人通过赣州馨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过户至个人名下,由束龙胜先生直接持有,束龙胜先生在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过户前 | 过户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束龙胜 | 55,050,726 | 7.44% | 82,856,662 | 11.20% |
合 计 | 55,050,726 | 7.44% | 82,856,662 | 11.20%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本次非交易过户过入方束龙胜先生承诺:自赣州馨诚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过出方、过入方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