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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鑫龙电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30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束龙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勇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47,600,222.84                 2,270,799,520.69                      10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38,948,075.50                 1,280,516,260.59                      129.5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3,499,232.13                      17.55%         492,285,965.33               -1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097,996.12                     254.36%          20,188,075.72               9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105,490.74                     178.26%           8,984,759.78               79.7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8,498,112.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2                   231.58%                  0.0458              78.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2                   231.58%                  0.0458              78.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0.49%                  1.35%                0.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259.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362,802.8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007.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40,684.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6,068.41
合计                                                                           11,203,315.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7,23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瞿洪桂             境内自然人            20.13%     127,394,324       127,394,324
束龙胜             境内自然人            16.23%     102,708,726        81,341,889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5.80%      36,720,936
资有限公司
青岛金石泓信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      20,319,665        20,319,665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理鼎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4%      19,893,899        19,893,899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中金国联通泰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0%      13,262,599        13,262,599
(有限合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工银瑞信互
                   其他                   2.07%      13,124,221
联网加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
                   国有法人               1.38%       8,725,501
营有限公司
乐源财富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6,631,299         6,631,299
公司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5,937,196
份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6,720,936 人民币普通股
束龙胜                                                                 21,366,837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13,124,221 人民币普通股
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8,725,501 人民币普通股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937,19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3,263,654 人民币普通股
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42,657 人民币普通股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安达优
                                                                      2,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
                                                                      1,980,002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韩仙强                                                                1,897,600 人民币普通股
                                 束龙胜为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束龙胜持有本公司 16.23%的股
                                 份,通过持有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99.88%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5.80%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份,合并持有本公司 22.03%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知公司
明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0,120,936 股外,还通过海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6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应收票据                         80,195,811.54      57,925,594.08        22,270,217.46            38.45%
应收账款                      1,052,044,926.82     683,977,250.76       368,067,676.06            53.81%
预付款项                         21,310,215.96      11,406,326.79          9,903,889.17           86.83%
其他应收款                       90,978,866.67      26,730,275.04        64,248,591.63           240.36%
存货                            892,598,388.77     575,149,728.83       317,448,659.94            55.19%
固定资产                        730,145,997.29     321,371,396.05       408,774,601.24           127.20%
在建工程                         34,590,605.68      90,046,982.82        -55,456,377.14          -61.59%
商誉                          1,277,560,393.94      78,884,309.82      1,198,676,084.12         1519.54%
长期待摊费用                      5,038,108.11       1,781,789.12          3,256,318.99          182.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054,619.70      16,534,519.21        12,520,100.49            75.72%
短期借款                        609,748,718.16     340,000,000.00       269,748,718.16            79.34%
应付账款                        326,270,179.48     114,685,436.35       211,584,743.13           184.49%
预收款项                        398,048,031.24      48,885,852.53       349,162,178.71           714.24%
应交税费                         40,571,045.64      16,302,307.59        24,268,738.05           148.87%
应付利息                          1,125,921.32       4,520,775.97         -3,394,854.65          -75.09%
其他应付款                        9,800,151.56       6,968,499.05          2,831,652.51           40.64%
股本                            632,918,760.00     413,848,300.00       219,070,460.00            52.93%
资本公积                      1,936,065,923.91     517,051,810.07      1,419,014,113.84          274.44%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资产减值损失                      6,907,890.79        883,913.19           6,023,977.60          681.51%
营业利润                         13,108,754.18       8,429,735.41          4,679,018.77           55.51%
营业外收入                       13,854,640.06       6,795,824.55          7,058,815.51          103.87%
营业外支出                         334,570.99         129,456.95            205,114.04           158.44%
利润总额                         26,628,823.25      15,096,103.01        11,532,720.24            76.40%
所得税费用                        5,924,781.14       3,545,098.39          2,379,682.75           67.13%
净利润                           20,704,042.11      11,551,004.62          9,153,037.49           79.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88,075.72      10,591,970.21          9,596,105.51           90.60%
少数股东损益                       515,966.39         959,034.41           -443,068.02           -46.20%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98,112.53     -95,233,139.42       123,731,251.95           129.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192,209.48    -137,120,932.11      -406,071,277.37          -29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852,381.05      52,331,643.15       407,520,737.90           778.73%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8.45%,主要系本期回款中银行承兑汇票回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3.81%,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86.83%,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240.36%,主要系本期支付保证金等增加以及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
合并所致;
5、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长55.19%,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6、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127.20%,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本期收购中电兴
发纳入合并所致;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61.59%,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报告期末,商誉较年初增长1519.54%,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产生的商誉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182.76%,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10、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75.72%,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11、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79.34%,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以及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
致;
12、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84.49%,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13、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714.24%,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以及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
所致;
1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48.87%,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15、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75.09%,主要系本期应付债券到期利息偿付所致;
16、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40.64%,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纳入合并所致;
17、报告期末,股本较年初增长52.93%,主要系本期向瞿洪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18、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274.44%,主要系本期发行股份产生的资本溢价所致;
19、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681.51%,主要原因系应收款项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增加所
致;
20、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5.51%,主要系本期收购中电兴发和加强费用管理控制等所致;
21、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3.87%,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2、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58.4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3、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6.40%,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长以及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4、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7.13%,主要系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5、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9.24%,主要系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6、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90.60%,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27、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6.20%,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杰偌成立,初期亏损所致;
28、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29.92%,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回款力度,
同时收入下降导致采购金额和采购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9、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96.14%,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北京中电兴
发支付的款项所致;
30、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78.73%,主要系本期为收购北京中电兴发
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条件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瞿洪桂、张桂芹、孟涛、吴小岭、郭晨、周超、何利、青岛金石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100%的股权。公司同时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万元,不超过交易总额(标的资产交易
价格+配套募集资金)的2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束龙胜认购13,000万元,上海理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5,000
万元,宁波中金国联通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10,000万元,乐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000万元。公司因筹
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经公司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要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4年10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需对外发布相
关进展公告。
(2)201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予以受理公司提交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材料。2015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2015年7
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瞿洪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6 号)的文。并于2015年8月7日完成标的中电兴发100%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登记,
中电兴发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权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211,538,460股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了《安徽
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相关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公告书》,本次新增股股份于2015年8月28日正式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结果暨公司股票
                                     2015 年 07 月 02 日                    2015-049
复牌的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2015 年 07 月 28 日                    2015-058
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15-060
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2015 年 08 月 27 日                    2015-062
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于鑫龙电器
                              购买本人直接
                              持有的北京中
                              电兴发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电兴发”)
                              股权向本人直
                              接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自本
                              次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12 个
                              月届满之日前,
                              本人不会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会要求
                              鑫龙电器收购
                              本人所持有的
                              鑫龙电器本次
                              向本人直接非
                              公开发行的股
                                                              2016 年 8 月 28
                              票;自本次新增
                                                              日   2017 年 8
                              股份上市之日 2015 年 08 月 28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瞿洪桂                                   月 28 日          严格履行
                              起 12 个月届 日
                                                              2018 年 8 月 28
                              满之日起,按以
                                                              日
                              下方式解锁。1、
                              第一期:自本次
                              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届满 12
                              个月之日起,北
                              京中电兴发科
                              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实现的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润达到或超过
                              《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中承诺
                              的净利润数 ,
                              不超过本次认
                              购的全部鑫龙
                              电器股份的
                              24%。2、第二
                              期:自本次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届满 24 个月
         之日起, 北京
         中电兴发科技
         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实
         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合计达
         到或超过 《盈
         利预测补偿协
         议》中承诺的净
         利润合计数 。
         不超过本次认
         购的全部鑫龙
         电器股份的
         35%。3、第三
         期:自本次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
         届满 36 个月
         之日起, 本次
         认购的全部鑫
         龙电器股份。之
         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放弃表决权等
         权利的承诺:承
         诺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36 个月
         内,放弃其所持
         有的占鑫龙电
         器总股本 10%
         的股份所对应
         的股东大会上 2015 年 08 月 28 2018 年 8 月 28
瞿洪桂                                                   严格履行
         的全部表决权、日              日
         提名权、提案
         权,亦不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
         接增持鑫龙电
         器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在二级
         市场增持鑫龙
         电器股份、协议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受让鑫龙电器
         股份、认购鑫龙
         电器新增股份
         等),也不通过
         任何方式谋求
         对鑫龙电器的
         控制地位,不与
         鑫龙电器其他
         任何股东采取
         一致行动,不通
         过协议、其他安
         排与鑫龙电器
         其他股东共同
         扩大其所能够
         支配的鑫龙电
         器股份表决权。
         避免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争的
         承诺:1、本方
         及本方控制(包
         括直接控制和
         间接控制)的企
         业目前没有,将
         来也不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
         务构成同业竞 2015 年 08 月 28
瞿洪桂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争的任何活动。日
         2、对本方下属
         全资企业、直接
         或间接控股的
         企业,本方将通
         过派出机构和
         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董事、经
         理)以及控股地
         位使该等企业
         履行本承诺函
         中与本方相同
         的义务,保证不
         与上市公司发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生同业竞争。3、
如上市公司进
一步拓展其业
务范围,本方及
本方拥有控制
权的企业将不
与上市公司拓
展后的业务相
竞争;如可能与
上市公司拓展
后的业务产生
竞争的,本方及
本方拥有控制
权的企业将按
照如下方式退
出与上市公司
的竞争:(1)停
止与上市公司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2)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
入到上市公司
经营;(3)将相
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的
第三方;(4)其
他有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权益
的方式。 4、如
本方及本方拥
有控制权的企
业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
与任何可能与
上市公司经营
构成竞争的活
动,则立即将上
述商业机会通
知上市公司,在
通知中所指定
的合理期间内,
上市公司作出
愿意利用该商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业机会的肯定
         答复的,则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司。
         5、本方确认本
         承诺函所载的
         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
         为无效或终止
         将不影响其他
         各项承诺的有
         效性;如违反上
         述任何一项承
         诺,本方愿意承
         担由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的直
         接或间接经济
         损失、索赔责任
         及与此相关的
         费用支出。 6、
         本承诺函在本
         方作为持有上
         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主要
         股东期间内持
         续有效且不可
         变更或撤销。
         关联交易的承
         诺:1、就本方
         及本方控制的
         企业(如有)与
         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
         间已存在及将
                          2015 年 08 月 28
瞿洪桂   来不可避免发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保证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
         平原则即正常
         的商业条款与
         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发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生交易。如未按
市场交易的公
平原则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发生交
易,而给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造成损失
或已经造成损
失,由本方承担
赔偿责任。 2、
本方将善意履
行作为上市公
司股东的义务,
充分尊重上市
公司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障上
市公司独立经
营、自主决策。
本方将严格按
照中国《公司
法》以及上市公
司的公司章程
的规定,促使经
本方提名的上
市公司董事(如
有)依法履行其
应尽的诚信和
勤勉责任。 3、
本方以及本方
控股或实际控
制的其他公司
或者其他企业
或经济组织(以
下统称“本方的
关联企业” ,如
有),将来尽可
能避免与上市
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4、本方
及本方的关联
企业承诺不以
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者其他方式占
用上市公司资
金,也不要求上
市公司为本方
及本方的关联
5、如果上市公
司在今后的经
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方或本方
的关联企业发
生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本方
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章
程和上市公司
的有关规定履
行有关程序,在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对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
本方严格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
务;与上市公司
依法签订协议,
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按照
正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且本方
及本方的关联
企业将不会要
求或接受上市
公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
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
条件,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6、本
方及本方的关
联企业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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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上市公司
         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本
         方及本方的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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