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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自2002年与我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超过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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